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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隐藏

又是一个万物复苏的黎明,高二郎在塞外已度过了十日,春风虽没吹过玉门关,但春天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了。河水暴涨,树木冠枝上已看不见积雪。草木复苏,已出现绿芽。

除了每天所需补充的肉类,乡兵们没有大开杀戒,杨高雀凭借那张开十二力元弓,射到了一头猛虎,这成了他每日夸耀的资本。高二郎就像过去时的英雄,不值得炫耀了。虽说高二郎有谦让的成分,不再冲在第一线。但杨高雀觉得自己成长了,终于等到他大显身手的时候了。

天气晴朗,白天不敢生火,怕被其他猎人发现烟雾。乡兵们躲在山林中,看着前方的山坳,他们不知迁徙的长脚羚羊是否会从此处经过?就像是在守株待兔。

乡兵们分散在这片山林,四只猎狗也藏身于此,只有两只雄鹰还在天空飞翔。

两只雄鹰就像天空霸主,巡视着它们的领地。如果注意天空,可以发现,群鸟并不怕雄鹰,天上有各种飞禽,也没见雄鹰抓住一只鸟。两只雄鹰就在天空盘旋,展开宽大的翅膀,以飞鹰伏兔姿态,注视着地面上的百兽。

与人类想象的不同,猛禽喜欢不劳而获,吃那些早已死掉的动物尸体。这时能看出何种猛禽最凶恶,敢独霸一顿美食。其他飞禽、鸦类只能在一旁偷袭几下动物尸体,吃几口而已。猛禽低空飞腾而起,驱赶其他飞禽、鸦类。

一只寒鸦很不幸,被猛禽擒获,成了腹中餐。

人类驯养的飞鹰,算不上最凶恶的猛禽,只能在动物尸体附近扑腾几下,打不过那只猛禽。两只雄鹰嘶鸣,请求它们的主人出手打猎。可它们等来的却是,让它们回家的哨声。

山林中,乡兵们的注意力,都在这场有趣的飞禽缠斗上。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在此上演。为了一顿美餐,弱者不遑多让,敢在强者面前夺食。

远处的山岗上,突然升腾起一股烟雾,那股袅袅青烟,除了人类生火,没有其他途径。

“快看!有人烟。”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嗓子,众人的目光都射向西北方向的山岗。翻越两个山岗的树林里,冒出两股炊烟,飘飘袅袅,聚拢在树木上方的天空中,一时挥之不去。第一眼看见炊烟时,会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感动,让这群乡兵感觉活在人类社会之中,有了一种同类的归宿感,很想与那群陌生的牧民把酒言欢。

高二郎冷冷的看着远处那股烟雾,一言不发,心中嘘唏不已。杨高雀忍不住了,问道:“大哥,要不要打一仗?”

“我们不主动进攻。看天意了!若土默特猎人进入伏击圈,就打一仗。让乡兵们做好战斗准备。”

高二郎慎重起见,选择以逸待劳。对方也有猎狗、飞鹰,若主动进攻,对方会选择合适的防守地点,更何况对方人数不明。他不愿冒这个风险,做了更为慎重的选择。这次出塞,他们可没有披铁甲。内衬的皮甲,防护效果一般。很想打一仗,但还有些忌惮,内心有些患得患失。这些乡兵可是他花大代价练出来的敢死队,可不能在塞外,没有多少意义的一仗之中,丢失性命。

高二郎面如止水,想着各种可能性。把手下人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简短的会,阐明了军事主张,做了军事部署,便让乡兵们散开了。

现在他们处于暗处,那帮猎人没有发现他们,选择权在他们手中。他给出了两天时间,耐心的寻找偷袭机会。若那帮猎人不进入伏击圈,他们就转回明朝国境,不在此处久留。

原本他们准备伏击迁徙的长角羚羊群,带些长角羚羊毛皮回去。变成了伏击那帮土默特族猎人,带些军功头颅领赏。

那蒙古鞑子头颅很值钱,如今每颗蒙古鞑子头颅价值20两,明廷开出最高赏格时期,每颗蒙古鞑子头颅价值30两。只因后金鞑子崛起,成了明朝最大敌人,蒙古鞑子头颅赏格掉价了。可只要蒙古鞑子入侵明境,蒙古鞑子头颅赏格又会回到最高值。

明廷各级官员会克扣军饷,虚报军功,盘剥普通军人。唯独在军功人头赏格上,甚是较真。兵部有高级官员勘验每一颗军功人头,剔除可疑军功人头。朝廷赏赐也会如数下发赏银。有人头战功的军人,总体上,可获七八成应得的赏银。这也是明军夜不收愿意深入蒙古草原,烧杀抢掠,血债血偿,一直保有很强战斗力的最根本原因。

除了三名放哨的乡兵,其他九名乡兵原地休息。还是听不见那帮猎人所带猎狗的犬吠,那帮猎人离得太远了,相差两个山岗,望山跑死马。没有一个时辰,是到不了此处山岗。

高二郎拿起酒壶,喝了一口烈酒,温润干燥的咽喉,也顾不得保护嗓子。杀敌之前的那股残暴杀戮,注满了全身血液之中。

高二郎注视着天空,在天空翱翔的那四只雄鹰,应该是那帮猎人驯养的。只因两股做饭的烟幕,就把那帮猎人出卖了,彻底暴露了行踪。而成为他手中的盘中餐,高二郎摩挲着手中的长弓,等待大开杀戒。

世上视力最好的雄鹰会发现他们吗?

高二郎一动不动,就像一棵大树一样。人类更具有欺骗性,雄鹰不会发现影藏的危险。他们早已知晓雄鹰的习性,可躲过雄鹰那双犀利无比的眼睛,从而欺骗那帮猎人。

时间慢慢的流淌,天空变得灰暗,百鸟散去。走兽还留恋这片土地,寻找猎杀的目标。四只雄鹰散尽,大地被黑暗笼罩。高二郎终于松了一口气,可以平安度过今晚了。现在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猎杀那群猎人。人类相互残杀,不需要正当理应,也没有正义可讲,因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想证明自己是强者而杀人,让手下人敬畏自己。对手下人施以恩义,又有血腥手段,使那些宵小之辈,不敢背叛自己。

高二郎可不是仁主,而是有阴险的一面。黑暗的另一个人格,对谁也不信任,也包括枕边人。现实告诉他,当他没能力满足枕边人欲望的时候,山盟海誓过的枕边人,也会背叛他,这就像牛头寨的内部头领血拼,不就是妻子毒杀了丈夫,另寻他欢。

在乡兵队伍中,隐藏在黑暗界的董四,一直以反对他而示人,时常满腹牢骚,恶毒咒骂他,甚至传播他家的隐私。暗地里,董四已为他清除一些异己分子。

对于那些想要背叛他的人,他从不会手软。他学雄主成吉思汗那一套,高过车轮的异己分子家人,都要与背叛者一起陪葬。还没记忆力的孩子,当孤儿养着,以后为他卖命,成为他最忠诚的护卫队员。

乡兵们吃着干硬的馕饼,没有一句怨言。他们已经没有时间概念,身处塞外,与危险相伴,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像岩石一样坚硬。忍耐是最好的隐藏,无声是考验他们的试金石。

乡兵们不自觉的会偷窥高二郎的脸色,这是他们的定心丸,为了东主安危,他们可以光荣牺牲,死而无憾。这个宣讲忠义的时代,对于家丁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直接。家人对于他们的叮咛,首先是保护东主的安全,至于自己的生命是其次的。既然当了家丁,已将性命交给了东主。

当夜色来临时,乡兵们才敢起身,活动一下手脚,寻找藏身之所。躲在一个凹陷的土墩下,升起一堆火,还用树枝将火光遮住。跑到远处看那烟雾是否会被发现,诸事无恙,这才吃上热食。

这种凹陷的土墩是被野猪拱出来了,野猪用以躲避风雨,或是睡觉。现在成了他们的宿营地,世界就是这么奇妙,人类可以利用动物的习性,得到一个安身之所,还是那么隐蔽。

杨高雀躺在高二郎身边,说道:“我看见四股烟雾,说不定是土默特部一个小部落,来此打长角羚羊,也许会有百来人。”

高二郎回道:“超过百来人,我们就撤。几十个猎人,我们就干一票。我好久没杀人了,心里憋得慌。”

“行!听你的。我也想杀几个,练练手。”

对他们来说,杀人犹如杀猪羊,毫不在乎对方是敌人,还是无辜的牧民。高二郎以戚继光兵法练兵,对乡兵要求极其严格,有严厉的奖惩制度。乡兵们早已练成一颗冷酷的心。在冷酷的环境,造就冷酷无情的战士。他们只要胜利,带着荣誉回家。若能砍几颗那些猎人的头颅,得到厚赏,那付出的一切是值得的,这次练兵达到了目的。

高二郎道:“这次行动,有我先出击。”

杨高雀不甘心的说:“每一次你一个人大杀四方,那我怎么服众,怎么达到练兵的效果,怎么成长为独挡一面的将领。大哥,打仗可不能逞个人英雄主义,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你还是居中调度。让我法号施令,这可是说好的事。”

高二郎没奈何,退而求其次,回道:“那好!由你发号施令,我放第二箭,这总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可别跑到我前面去,这是命令。”

杨高雀加强了语气,对于带兵打仗,有了一些心得,已有自己的一套用兵之道。虽说读书还在启蒙阶段,只认识数百个字。但他自认得戚继光兵法精髓,善于筹划布局,最擅长偷袭战。高二郎用兵,每一次,必让他任前锋。每一次都大胜而归,发一笔战争财,他居功至伟,堪称牛头寨乡兵之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如若这次立下战功,总要弄顶官帽了。若杀数百名蒙古鞑子,可是奇功一件,九品副巡检之职,他还看不上呢。

从高二郎内心来讲,他其实很反感江湖结拜那一套。组成这种小团体的私人利益组织,不利于将来团体发展。有了兄弟情义掺杂在团体利益中,首先要考虑四个兄弟的利益,为他们四人谋些权力。明知道他们还没这个能力,也让他们先上位。

所幸,现在还没强势人物加入,这个团体还算和谐。论功行赏,四个兄弟总占先,别人也无话可说。可总会有能人加入,到那时,就会产生不和谐因素。后来者居上,会伤了兄弟情义。那些将门很快衰败,其主要原因,就在于用私人、兄弟、亲戚、家将,而不是公平选择人才。

可被时代束缚,出身草莽的他,无钱无地,只能先以恩义,收拢人心。现在手把手培养四名兄弟,好让他们独挡一面。可杨高雀、温天宝、张曲尺皆是个半文盲,斗大的字,认识半箩筐。之后,虽为他们三人请了家教,但启蒙教育太晚了,没有成为儒将的可能性。将来还要为他们三人找几个赞画,辅助他们工作。

以后,再也不搞结拜这一套了,公平取士。至于把家丁收为义子,他也很反感,哪有不认祖宗之事。而且义子与嫡子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将来不留后患,尽可能不收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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