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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盗墓(十)

打猎的队伍,一共有八人,四只猎狗,他们脸上全涂抹着黑泥,这样不仅能掩盖人类的气息,还不让蚊虫叮咬。现在刘倩倩也变成黑泥鳅了,只看见脸上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

队伍在山林中,走走停停,高二郎时常蹲在地上,拨弄动物的粪便。用手触摸动物的粪便,就能知道粪便的新鲜程度。森林里,最多的大型动物是野猪。因为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对食物不挑剔,而且一年产两窝猪仔。

野猪有拱地的习惯,喜欢吃地表下的虫子,它走的一条道,会留下明显的踪迹。野猪还有挖洞睡觉、躲雨的习惯,时常把土丘给挖塌了。有些大树底下有窟窿,露出了一条条粗大的树根,这就是野猪挖的洞。

六名猎手在四周找寻野猪的踪迹,刘倩倩、刘庸跟在他们身后,四周传来时断时续的鸟鸣。

牛乃多碾碎野猪的粪便,非常肯定的说:“这是新鲜的粪便,野猪就在附近。”

高二郎一挥手,猎手分成两组,搜索躲在附近的野猪。

沿着山坡,走了没多远,听见了野猪嚎叫声,好像是两只公野猪在打架。三名猎手心头一喜,快步向发声处靠拢。

刘庸走得飞快,刘倩倩稍微落后一些,两人非常紧张,猫着腰,不敢发声,就怕惊跑了野猪。

野猪嗅觉器官很灵敏,甚至超过了猎狗。可猎人可以用弓箭猎杀动物,再厉害的动物也难逃猎人的追杀。

两只打架的野猪,已经警觉到危险临近,嚎叫几声,向周围同伴发出警报。野猪四肢发达,以奔跑速度来讲,并不出色。但它们战斗力很强,体格庞大,有一对可怕的獠牙。大型猛兽遇见野猪,也时常会打败仗。

一群野猪四散奔逃,小野猪跟在母野猪后面,摆动着短小粗壮的腿,往山沟沟里钻,或往草丛里钻。动物的本能告诉它们,危险越来越近了。

“咻”高二郎第一个开弓射箭,他有着可怕的臂力,无与伦比的射术,目测一百五十步。汗水从发鬓汩汩流下,奔波了大半天,付出的辛劳,获得了回报。

一声凄惨的嚎叫声,一头大野猪从山坡上滚落,那头臀部带着箭伤的大野猪还不甘心,又在往山坡上攀爬。可这头野猪没跑多远,就倒在地上抽动着四肢。野猪臀部上伤并不重,可那箭头带毒,被猎人射中的动物,很难逃脱猎人的追杀。

高二郎还在飞速奔跑,放过了几头小野猪,撩起一支大箭,箭在弦,弓满月。“咻”大箭带着呼啸,直奔一头大野猪。

“好!射中了。”

刘庸兴奋的大叫,手挥动着宝刀,想要砍杀一头野猪。可他怎么可能跑得过成年猎人,一下就被甩在后面了。

牛乃多等人从山坡另一个方向,发起进攻,围歼野猪群,也射中了一头野猪。猎人们欢呼雀跃,提刀上前捅死了三头野猪。猎人们很有经验,是捅在野猪的大动脉上,鲜血如泉涌。然后是开膛破腹,直接把野猪身体内的血,全部放掉。

这一是因为血液有毒,二是猪肉要放掉全部的血液,这猪肉才好吃。否者血液留在野猪身体里,这肉质会有一股浓烈的血腥气,怎么洗也洗不掉,肉质会不太好吃。

六名猎人分工合作,清洗了三头大野猪的内脏,除去大肠里的粪便,胃里的杂物。这样能减轻一头野猪七八十斤重量,清理干净之后,一头野猪的重量还有三百斤左右。两名猎人扛一头野猪,也不是一件轻松的活。

刘倩倩躲得远远的,看那屠宰野猪,实在是受不了,那味道太难闻了。打猎虽然很辛苦,可打到了三头野猪,很有满足感。

刘庸倒是不怕恶臭,还亲自动手,清理长长的猪大肠,很有当猎人的满成就感。

“现在我知道,二郎哥哥为什么只打三头大野猪。”

高二郎道:“猎人可不好当,许多有经验的猎人也会死在大森林里,因为森林里,随时随地都有意想不到的危险。每一次打猎,要准备充分,最好不要一个人独行。京城里,那些贵族打猎,都是打放养的猎物。真正的猎人发不了财,除非找到古墓。”

高二郎挤了挤眼,刘庸莞尔一笑,“二郎哥哥,明年带我来打老虎。”

“这里老虎很难打到,你明年来山里玩,我带你打一头鹿。”

“那好!我明年一定来,跟着二郎哥哥,真高兴啊,真高兴!”

刘庸拿着一根猪大肠,去吓唬姐姐了。

一头大野猪被绑在木棒上,零碎的内脏被装在网兜里,也绑在木棒上,两名猎人扛着走。刘倩倩帮忙,背了一个大包裹。刘庸还是拿着那把宝刀,在做逢山开道。

因血腥味太重,引来一群狼,尾随在其后,蠢蠢欲动的样子,却一直不敢靠近,在四周鬼哭狼嚎。

刘倩倩吓得快哭了,紧紧跟着高二郎,急着说道:“二郎,怎么办啊!狼就在旁边。”

高二郎道:“你们不用怕,狼是以家庭为一群的,只有一头公狼,一头母狼,其他狼是它们的孩子。狼群有自己的领地,我们现在是在这群狼的领地里,那头母狼知道我们是猎人,若不是饿急了,它是不会攻击我们的。公狼是懒汉,其他狼还未成年。狼群并不可怕,而且狼群不会合作。若狼群遇见了,它们会吃掉自己的同类。”

刘庸叫道:“二郎哥哥,我们打一头狼吧。”

“我们已经打到猎物了,不要浪费时间了。再说狼也是为了生存而捕杀,没必要赶尽杀绝。”

刘庸不甘心的说:“那就放在下次吧,狼太讨厌了。”

高二郎提着弓,一直戒备着,若狼群靠得太近,就会痛下杀手。与长角羊皮相比,狼皮就是杂毛皮,他没兴趣打狼。

长角羊就是后世的藏铃羊,皮毛非常珍贵。此时在蒙古草原,还是数以百万头长角羊。高二郎还想着冬季翻越国境线,跑到蒙古境内,打一些长角羊。翻越国境线倒是没有什么危险,但进入蒙古境内就有危险了。那蒙古人有马,骑射很厉害。所以只能在靠近大山的边境线一带活动,只能带少数猎人去蒙古境内。

一行人走出山林,来到一片开阔地,灌木稀疏,杂草丛生,狼群没有继续跟踪。看来狼群并不是很饿,对人类心存忌惮。

刘倩倩恢复了本来面目,好奇的问道:“二郎,森林里有狐仙吗?”

高二郎道:“其实狐狸最喜欢钻进古墓了,吸光死人的一丝魂魄,这才变成了狐妖。当你听见坟墓里有人叫你,千万别回答。那就是狐妖在叫你。你一答应,你的灵魂就被吸走了。而后老狐妖取了你的人皮,就变成了你的模样,去祸害你家里人了。”

刘倩倩叫道:“二郎不要吓我了,我不要听这个故事。”

一行人大笑不止,刘庸装成狐妖,发出恐怖的声音,“刘倩倩、刘倩倩,爷爷来看你了,你还记得爷爷吗?你答应爷爷一声。小倩、小倩···”

讨厌的秃鹫在空中盘旋,乌鸦也在四周呱呱乱叫,偶尔有狐狸钻出地面,都在垂涎那么多野猪肉。

一行人继续往回赶,半路遇见接应的乡兵。接下来,高二郎背着刘倩倩,做起了驮马。快到宿营地了,刘倩倩这才自己走路。

刘庸刮着自己的脸蛋,叫道:“羞羞羞!还是黄花闺女呢,就要男人背。猪八戒背媳妇了!”

刘倩倩娇叱道:“我是走不动了,腿都抽筋了。现在稍微好一点了,你做我拐杖,让我撑着。”

刘庸赶紧躲开,骄傲的挺胸突肚,“我是练武之人,铲强扶弱,不与女人一般见识。”

来到小溪边,高二郎等人洗净了脸上的污泥,恢复了本来面目。

黄翠花、高七郎、高八妹已经来了,家人见面分外亲切。刘倩倩见到未来的婆婆,赶紧敛衽施礼,低垂着脑袋,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

黄翠花笑眯眯的说:“嗯,这么美丽的小女孩子,是二郎的女朋友啊!二郎真是好福气,高家幸事啊!”

刘倩倩甜甜的笑道:“伯母在上,请受小倩一拜。小倩年少还不太懂事,不太懂与人交往。以后闹出什么笑话,还请伯母多度见谅。”

黄翠花笑道:“这闺女真会说话,落落大方。还敢去打猎,胆子也挺大的。我很喜欢。”

刘倩倩再接再厉,“以后小倩会给伯母,端茶递水,服侍你们二老,尊老爱幼。替二郎分担家里的事务。”

“好闺女,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知书达理。高家以后由你打理,我就放心了。”

黄翠花一直与外界接触,场面话也能说两句。对于刘倩倩第一印象,还算不错,就是觉得刘倩倩年纪太小了。要是刘倩倩与高二郎只差一二岁,那就太般配了。

说了一些闲话,刘倩倩回去洗澡了。高二郎也去洗澡了,顺便替高七郎也洗干净了,他对于高七郎这个孽种,倒是没有心结。他就一个弟弟,会照顾好这个同母异父的弟弟。那张寡妇的儿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将来成为一家人,那是将来的事。闲谈间,这才知道,是高七郎、高八妹吵着要来,母亲这才带他们来此看盗墓。高七郎还背诵了五十多句《三字经》,这让高二郎更高兴了,答应了高七郎的要求,要送三件最好的古董给高七郎。

“七郎,你要懂事。二哥不在家里,你要照顾好妈妈、八妹。好好读书,学会写字、算账。等长大了,在大西社当个大商人。等有了钱,就要救济穷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高七郎道:“娘说,我只要守住家业就成,不嫖不赌。吃吃喝喝,吃不穷高家。其他事情,交给二哥了。”

“那你更要争气,超出娘怼你的期盼。读书一定要超过喜子。”

高七郎骄傲的说:“吕先生说,我比喜子进步大,是读书的料。”

“七郎,有志气,继续努力。多读书,就会开窍。”

高二郎摸了摸高七郎的小脑袋,给予鼓励的微笑。以后他没时间这个家了,只能让姐姐多照顾父母弟妹了。高家上下和和睦睦,尝到了大家庭的天伦之乐。

夕阳西下,云朵披上了彩衣,大地渐渐褪色。饭菜香味飘散在空气中,每个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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