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萨斯人很勤奋。
至少秦遥是这样的感觉,他看着伊泽给的地图,一路从江边赶往最近的诺克萨斯边城,这并不是最短的直线距离,然而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永猎之神不论是否隐藏踪迹,人对它的限制都是很大的,可以说,人越密集,秦遥越安全。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需要新的衣服和吃的食物,从弗雷尔卓德逃出来,它只有一个铁质水壶,那是弗雷尔卓德人在野外喝热茶必备的,装在保暖的魄罗皮毛做成的套子里,完美。
秦遥身上还穿着厚重的衣物,弗雷尔卓德的低温其实主要是由于它的高海拔,高原之下温度虽然受些影响,但着实有限。秦遥将皮毛制成的防风外衣外裤都脱下来背在背上,但衣物出色的保暖性能还是让他汗流浃背。
天色已经接近黄昏,如果不能在晚上到达边城,在这平原上过夜,无异于给千珏一个绝好的追击信号,它可以从千珏之印得知猎物的运动状态,而黑夜,最适合猎杀。
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暗,秦遥心里也急躁得很,他现在饥肠辘辘,口干舌燥,如果不是仗着这具能与巨魔匹敌的强悍身体,和双女神泪的足够法力,他早就倒下了。
视线的尽头,出现了一排黑点。
秦遥摇摇头,确定那不是幻觉。他赶紧往前走了几步,发现了一群行进的士兵!
“报告长官,那里好像有人”!一个士兵喊道。
为首的百夫长顺着士兵指的方向远眺,只见一个穿着毛皮的人正在向他们飞快得冲过来。
“全体立正,列阵”!只见训练有素的边城士兵集合成密集的三行,前排士兵手持圆盾,后排分别持着长毛和战刀,这在应对步兵对冲时极其有效。
百夫长眼中带着欣慰,可他看见从丘陵上冲下来的那个人影,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光秃秃的石头戈壁,被他踩得一路碎石飞扬。
那人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百夫长敏锐得感觉到事情不对了,他大吼道:“散开,散开”。他明白即使是三人盾墙也挡不住这样的冲撞。
士兵们狐疑着相互看看,百夫长惊恐得看着那个冲过来的生物,按着错金刀的手缓缓颤抖。
“哎呀”,秦遥一声怪叫,跌倒了。但强大的惯性仍使他一路滑行。
士兵们围在一起看着这个脸着地滑行了数百米的人是什么样子。百夫长喝到:“看什么呢?嫌死的慢是嘛”。他喝退众人自己拿着剑谨慎向前,亦步亦趋,小心翼翼。
“水啊”!秦遥举起一只胳膊,和他被鼻血淹没的半张脸。
“咦”!众人同一的抬起一只脚向后跳了一步,那姿势比军姿还整齐。
秦遥还没有失去意识,但他确实是精疲力尽了,虽说保留了一战之力,但浑身也难受得不行。他刚才跑完的距离相当于一个全程马拉松,但只用了专业运动员三分之一的时间,当然也使用了多次奥术跃迁。
为什么这么拼命呢?因为追他的神是不会累的。看到人群,就意味着可以松一口气,不论好人坏人。
好在这个边城巡逻小队没有切了他的头邀请军功的打算,所有人都知道诺克萨斯在疯狂扩军,但毕竟还是和平年代,虽然只是暂时的。
就这样,士兵们给秦遥喂了水和食物,用两根绷带撕开的布条堵住了他的鼻血,用两根长枪和他的长风衣做成担架把他给抬了回去。
一行人随着落日的余晖唱着歌回到了石头建造的边城,血色的落日缓缓下沉到山头,照耀着诺克萨斯梯田上的作物。这里临近水源的地方都是石头荒原,只能长些牧草灌木,而附近的丘陵就成了诺克萨斯人赖以生存的田地。所以,在秋天的时候,你就能看到在山脚,种着麦子是金黄色的,而山腰的果树是红色的,而山顶的茶园和药园是从黄绿色逐渐变成灰白色,十分曼妙。
边城里的景象就连秦遥也没想到,他原本以为诺克萨斯是一个集权的军事帝国,人在除去战争和其他生活必需品方面的消费应该很低,就像战时的***德国和苏联那种感觉,可他躺在担架上一路晃荡过来,周边的街道上却是满满的生活气息,小摊贩们售卖着各种衣物,药水,还有给孩子们的小陶土雕塑,最多的是一个拿着斧子的铠甲战士,有大胡子面具,还有很多有趣的东西,热闹程度并不比地球上那些集市差,都是人头攒动,摩肩接踵。
秦遥忽然起了逛一逛的冲动,他虽然没钱,但身上的魄罗皮毛衣物,和永远不缺的几块蓝水晶在这里还是很值钱的。
“唉,我这是在”?秦遥扶着头,慢慢起身,装作不知情的样子。
“将军!这怎么回事啊”?秦遥跳下担架,为了不引起怀疑,他还腿软得差点趴在地下。
这句“将军”的马屁显然拍的百夫长十分舒服。百夫长笑着说道:“你晕倒在城外,我们把你给抬回来了,对了,你是哪人啊”。
相关的说辞秦遥早在路上就想好了,因为他是黑发黑瞳,诺克萨斯人大都是黑发红瞳或黄褐色瞳,德玛西亚光盾家族为清一色金发蓝瞳,普通人为金发或栗色发,蓝色或褐色瞳都有,而弗雷尔卓德女性有着与众不同的冰蓝色长发,蓝色瞳,男性则是褐色头发褐色瞳孔。至于艾欧尼亚则种族众多,无法概括。于是,秦遥说道:“父亲是诺克萨斯人,母亲是艾欧尼亚人,子承父业辗转于大陆做生意,这次本来是往弗雷尔卓德贩点日用品,没想到”。秦遥擦试着并不存在的眼泪“遇上了血崩,什么都没了”。
唉!一旁的士兵看见此等惨状,都心情沉重。
“真是多亏了诸位兄弟,我秦某人谢谢各位了”,秦遥说着从担架上取下自己的皮风衣搭在肩上。
“各位告辞”!秦遥抱拳道。
士兵也对他庄重的行了个注目礼。
秦遥假装四处看风景,嘴里说道:“还是回家的感觉好啊”!
“去哪啊”?秦遥的肩膀被一把按住,正是刚才默默看戏的百夫长。
“我得先去把衣服换了啊”!秦遥抖动着自己的衣服:“这身皮毛都快长痱子了”。他借势趴在百夫长耳边悄悄说:“要不您给我个地址,我明天亲自带礼物答谢您”。
“唉”!百夫长叹了口气:“心意我领了,但特殊时期,我也没有办法”。他摇摇头,语气忽然变得凛冽:“来人,压到地牢里去”。
两只长枪将秦遥从容架起来,走在了队伍最前面。
“放心,牢里的囚服很凉快的”。百夫长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