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这儿怎样?”Clemence站在客厅里,问我。
怎样?!我现在只想马上冲进厕所给自己一个耳光证明我不是在做梦。去年差不多这时候,我迫于Clemence的淫威,不得不和她住在一起,填补她那个忽然离开北京的室友空缺。我们的两个单人床之间只能隔个沙发,每天抬头看到的是斑驳的天花板,低头踩着的,是早有裂痕的八十年代最流行的瓷板砖。每天我在阳台上抬头看着远处斯尔敦没被遮住的那部分,心里都在盘算着如何使梦想和现实间的鸿沟能小些。想得不少,但能做的却不多。虽然我换了个工资高一些的工作,也开始学习新的知识来武装自己,但最大的野心,也就是在不久的将来换房子时,能租一个稍微新一点的楼,最好是带电梯的,仅此而已。
所以在回答Clemence这个问题时,我竟一度想哽咽了,原来这特么就是苦尽甘来的滋味啊。
“我愿意。”我含情脉脉楚楚动人地看着她说。
“抽什么筋?瘆死人了。”她夸张地打了个激灵,摇着头走开,四处检查有什么需要添置的。
而我,还沉浸在幻想之中,谁要是此时敢以这套房子的名义向我求婚,我立马就敢答应!那天在Clemence手机里看了看她拍的房子图片,当时我还以为照片显得好,没想到真到了这,才发现Clemence的拍照技术简直堪称丑颜相机。这套两居室大概超过一百平,两个洗手间,三个大阳台,客厅和次卧的窗户对着小区游泳池,主卧单独带洗手间和一个小衣帽间,郁郁葱葱地一片。科望一手包办了这个小区的开发和物业管理,一切都井然有序,和我们之前的小区相比,真是同一个金融街,不同的天地。
我拿手机搜了搜同小区这个户型的租金和房价,一看简直傻眼,果然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一月租金超过两万,一平米售价超过十五万的房子!此时Clemence朝我走过来,我哆嗦着赶紧把手机页面给关了。
“你觉得还要添加点什么,我现在记一下,到时一起给买了。”她手机记事簿上记了好几点,我已经被幸福冲昏了头,觉得自己已享尽荣华富贵,应有尽有。我朝她摇摇头,难以抑制地呵呵傻笑。她斜眼看了看我,强抿住呼之欲出的哈哈大笑,扭头踱着方步带头出了门。我知道,虽然何笑笑同学最擅长的就是装高冷强行扮演无所谓,但此时她心里一定也和我一样,乐开了花。毕竟,这块风水宝地,是她爱情的浓度的最好证明。如果她连这都可以假装不在乎,那就太虚伪了。
我扭头看了眼门牌号,21E,我们的新家,一个全新的起点。
当下的重任就是搬家了,原本Doris和Fiona这两个虚伪的人还说要来帮着搬家,但一想到她们一个比一个手残,与其让她们在这碍手碍脚的,还不如自己破费点找个搬家公司得了。
不收拾还不知道,真的收起来才发现,原来还真的没什么东西。加起来四个纸箱的衣服,一纸箱的鞋子,一纸箱的书,一个小面包车就统统载走了。
离开前,我用手机好好拍了几张这个小屋子的照片。水泥地板格子窗的阳台,房间里破旧的电视柜和摇摇晃晃的衣柜,并排着的两张单人床和中间那张点亮整个房间的我们花重金买下的红色沙发床。聊胜于无的厨房里只有个电磁炉和配套的小锅和一个烧水壶,几个碗和四双筷子倒扣在洗水果和蔬菜的塑料篮子里。洗手间的镜子已经糊得带有朦胧的美颜效果,擦也擦不干净;马桶坐垫已经泛黄,冲水时发出巨大的轰隆声。洗澡的花洒早有些年头了,号称不锈钢的连接管锈迹斑斑,花洒的出水口堵了了一半,剩下另一半竭尽全力的工作,时不时用力过猛,泚得皮肤上麻麻地。
尽管我们再乐观、再自嘲、再不愿承认,此情此景,都是一副北漂青年苦苦挣扎着生活的模样。这也是我从没八卦地问为什么Clemence从不让秦朔送她回家的原因,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说来好听,实际情况摆面前,怕是没那么动人。
英雄不问出处,谈何容易?
Clemence在楼道不住地催我,我“啪”地用力将门带上。
就在我们搬新居的时候,Fiona的老板梦也稍有了眉目,她说附金融街近一写字楼的底铺有个十几平的小店面刚空出来,她觉得有戏,张罗着看我们几个谁有空陪她一起谈判去。这么大的事儿,大家都很激动,表示必须一起去,人多势众让对方不敢坑她。最后,还是Clemence这只天蝎比较阴险,她说,我们应该兵分两路,先让Fiona和我去,真心诚意地给个市场价,留个好印象;然后她和Doris去,虚情假意地报个缺德价,让对方觉得市场不行。对方这么一对比,不小心就着了大家的道,低价租给Fiona也说不定。虽然说这招有点儿不那么厚道,可正所谓无奸不商,我们毫不犹豫地达成一致,决定到时就按这个办。
新家半天差不多就搬好了,其实也就是我们两个各自的东西从纸箱里拿出来再码上就行,我自然很实相地将主卧让给了Clemence,其实就光现在我所在的这个次卧的面积就和我们之前租的大开间差不多,而且窗明几净的,让人看得哪哪都顺眼。一面墙都是乳白色的大衣柜,床的正对面是一套带书架的书桌,飘窗上是厚厚的垫子加两个巨大的靠垫,可以靠着看看书什么的。一张一米五的与衣柜同款颜色的大床,床垫极为柔软,一躺下去就像飘在云上,让人再也不想起来,就好像我现在这样。
正在我呈大字舒舒服服地飘着时,Clemence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我面前,问我要不要和她一起去逛超市。
“干嘛忽然逛超市?”我们之前住了那么长时间,一起逛超市的次数屈指可数,基本都靠网购解决。
“晚上要在家做饭啊。”她煞有介事地。
“啊?那俩傻子要过来吗?”我拿起手机看是不是漏了群信息。
“是秦朔要过来,说是想请你一起吃个饭。”
我被她这话吓得一骨碌爬了起来,差点没闪了我的脖子。艹,这家伙每次都喜欢给我准备“惊吓”。秦朔要来,于公于私我都得好好招呼。没办法,我从床上把自己给拔起来,条纹居家服外面套了个运动外套,头发来不及洗,只得揪成个团子顶头上,寥寥草草地就跟着她出了门。
刚进超市,就收到丁毅勇的微信,问我在干嘛。
自从那次我“出于礼貌“通过他的好友申请之后,就再没见过面。不过,从那以后,他时不时给我发微信,有时候是个段子,有时候是他觉得特别好笑但我完全找不到笑点的图片。有两天北京空气污染爆表,他干脆截了个墨迹天气的屏发给我,说什么这两天不戴口罩出门就会短命五年哈哈哈哈这种毫无营养的话。我选择性地回复一下,有时直接忽略。但自从被他不时地“骚扰”后,反倒像是关系近了些。我总觉得手机响,养成了不时看手机的坏习惯。
所以,看到他这么直白地问我在干嘛时,我觉得出于礼貌,应该回复一下。
“逛超市。”我回道。
我等了一下,他没回复,我刚把手机锁屏,电话响了,他打过来的。
“哪个超市?”他张口就问。
“就华堂商场楼下那个。”我条件反射地回答,刚说完又觉得不对,凭什么告诉他,于是又补了一句:“你管我呢?”什么毛病!
“哦,对不起。”他不咸不淡地道了个歉,然后挂了电话。
真是个怪人!我气呼呼地把手机揣兜里,接着推着车去找早不知跑哪儿去的Clemence。等我好不容易找到她时,她正在电器那块研究各种电锅呢。
看来为了晚上这一餐,她还挺伤脑筋啊。我刚走过去想和她一起研究,她就挥手把我打发走让我去选刀具。我一想也对,家里锅碗瓢盆都得新买,还是分工比较有效率。我顺路挑了些碗筷,还是按照美少女壮士的人数配置。等走到刀具区,看着那一排排的刀时,登时脑子就放空了,过去看的武侠片开始就在脑海里演了起来。我顺手左右各抄一把细长锃亮的水果刀,开始模仿东洋刺客,对着空气抡了一阵,觉得很满意,放下水果刀,又挑了两把菜刀比划,正自言自语说着放下菜刀立地成佛时,忽然听到有人在我后面说:“你干嘛呢?”
我简直五雷轰顶颜面丢尽,哪好意思回头,心虚地赶紧把刀一放灰溜溜地朝另一个方向遁走。
“诶,你跑什么。”
对方竟然还追过来!靠,这超市服务员可真逗,总不会觉得我特么是个偷刀的吧?我一下又羞又怒,老子跑个P啊,转身就想和对方理论。
只见丁毅勇穿着一身深蓝色套头运动服,背着双肩包站在我对面,笑盈盈地溢了满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