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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吴郡诗会

听了店伙计的讲述,贺云有了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这位县尉大人的确是一位法制奇才,只是他这种不管对错,统统一刀切的管理模式,的确值得人们去深思。如果是平常的普通矛盾,量刑又有些过重。如果真是人命案的话,依照他的做法,又很可能放跑真正的凶手。因为当事人早已经被你的水牢折腾的死去活来了,哪还有精力与凶手对薄公堂。

“哎、林子大了,的确什么鸟都有。”这是贺云心中对此事的最后感叹。解决了心中的那丝好奇,虽然对这位奇葩县尉的方法不敢苟同,但贺云也没有心情去过问管理此事,毕竟此人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处理事情有些过于教条了。

两天后、贺云他们三人终于赶到了吴郡。刚一进入吴郡郡城,就听到道路两侧的人在谈论诗词比赛的事情。原来今天是比赛的最后一天,将要决出前三甲的排名。所以这些郡民纷纷相约着,到比赛现场去观看。即然知道比赛还没有结束,贺云自然要去观看一番了。三人寻了一家离比赛现场较近的客栈,把马匹和物品放好以后,三人就急匆匆的朝比赛现场走去。

决赛现场是在一家古书院举行的,三人来到时,比赛早已经开始了。此时正由参加决赛的第七位选手进入主席台,接受主席团内老学究的命题,然后用诗词进行答辩。这时老学究的命题已经出来了,那就是要求第七位决赛选手用诗词来描绘春天的景象。

第七位决赛选手一看就是玩家身份,虽然衣着比较简朴,但浑身的书卷气息,让人一看此君,就知道哪怕在现实社会,此君恐怕也是一位古诗词的研究爱好者。

果然此人在听到题目后,稍微沉吟了一下,就开口说道“关于描绘春天景象的诗词,我比较喜欢的一共有两首,但我觉得这一首比较适合江南的地容地貌。”此人说话不卑不亢,颇有古时读书人的风采,却也算是个奇葩。

胜日寻芳泗水滨,

无边光景一时新。

等闲识得东风面,

万紫千红总是春。

一首宋代朱熹的《春日》,被此人当堂悠扬顿挫的朗诵了出来,立刻博得了满堂的喝彩声。就连贺云也不由得对此人刮目相看,这首诗但凡是个古诗词爱好者都会背。但想要达到此人只通过朗诵古诗词,就能让人有踏入春天之境感觉的,他还是第一人,至少贺云以前没有碰到过。

“好、好一个万紫千红总是春,先生大才,今日让我等大开眼界了,蔡某佩服”。坐在主席台上的蔡邕站起来朝七号选手抱拳说道。

“蔡大师过奖了,徐山只是一个文学后辈,愧不敢当大师如此赞誉”。七号选手徐山面对蔡邕的夸奖,忙躬身抱拳回道。

看到蔡邕,贺云不由得有些好奇,不知这老头咋跑到吴郡来了。原来蔡邕与吴郡陆氏私交甚密,这陆氏乃是吴郡四大家族之一,也是此番举办诗词比赛的主办方。因蔡邕恰好来陆家走访,也因为今天正好是诗词比赛的决赛日,为了加大此次诗词比赛的影响力,所以陆家把蔡邕也请到了决赛现场。

这时七号选手徐山已经结束了今天的比赛,走下了主席台,现在走上来的是八号选手。相对于徐山的文人傲骨,这位新上台的八号选手就有些不伦不类了。首先是他的穿着,按理说此番参加诗词大赛,虽属乱世中找风雅,但他好歹也是一郡之盛事。即然有心来参加此赛事,就应该从心里尊重此盛事。

但这八号选手明显有些标新立异了,他竟然穿着一身武士战袍,手里提着一根哨棍走上了主席台。“学生王旭,参见各位老师”。好在八号选手王旭还知道这是诗词比赛,该有的礼节,他还是知道的。否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场武者间的擂台赛呢。

虽然不喜王旭的打扮,但他毕竟是参加最后总决赛的十名选手之一,所以主席台上的老学究们也没有过分纠结王旭的衣着打扮。彼此商量了一番,就把他比赛的题目说了出来,让他作诗咏诵夏天。

听了自己的题目,王旭立刻皱眉想了起来。三分钟过后,王旭抬起头,向主席台上的老学究们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可以给出答案了,在老学究们的示意下,王旭在台上走了几步,随后抬头望天,做出一副思索的模样,又似乎酝酿心中的感情。随后开口吟道“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一首宋代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的诗句被王旭当堂背了出来。虽然他这首诗要比刚才徐山的诗句更贴近比赛的题目。但他的朗诵过于直白,也没有什么合辙押韵,所以得到的掌声并不多。说白了也怨他自己,即然来参加此次的文人诗会,你却穿一身武士的衣服来参赛,那简直是挑战整个大汉的名流雅士。说白了就是来踢场子的,要是让他得到第一名,那不就证明整个大汉文人的没落吗,不就更证实了那句老话“百无一用是书生吗”。因此贺云可以在心中断定,这王旭就是回答的再好,排名也进不了前三,因为他在挑战整个大汉文人的底线。所以贺云并不看好他,因为此人有些过于哗众取宠了。

接下来的是九号和十号选手,他们的比赛题目分别是秋和冬。这二人也是玩家,回答问题所选的诗句也算中规中矩,但都缺少徐山的那种文人雅骨。所以比赛虽然还没有最终排定名次顺序,但贺云估计徐山应该晋级前三有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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