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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年少的喜欢

感谢您,让我遇到了更优雅的自己

回首,穿越二十八年的时光,母校合阳中学在我的记忆里已浓缩成几帧温情的照片,而您,颜必人老师,是唯一不变的主角。

想想吧,一个肤色很黑,眯缝眼睛塌鼻梁又言语木讷的丑丫头,在此之前她觉得世界就是几里外的小镇那么大那么阔气。当她踏进合阳中学的那一刻,是多么得局促不安多么得诚惶诚恐。跟同学,她不敢随意开口害怕冒犯;面对老师,更是紧张到结巴。来自小村庄的她,被铺天盖地的自卑紧紧包裹着!一年后,当这个丑丫头读到“刘姥姥进大观园”那一章节时,抿嘴笑了。县城孩子的洋气她不敢奢望,可县城孩子的大方与阳光却是她无法拒绝的诱惑。如果说每个孩子都像一座城堡的话,她的那座城堡应该是最悲情的,——没有一扇窗或者门与外界相通。难耐的孤独,深深的自卑,那该是怎样的悲哀与绝望,足以让一个孩子窒息!

这,就是初进合阳中学的我,至今想起,都会心生疼惜。

如果不是遇到颜必人老师,我的人生定是另一番情形,绝不会像此刻,——在文字里幸福着自己播撒着温暖。我相信缘分的存在,就是在颜老师退休的前一年,我有幸成了他教学生涯里的最后一届学生。

颜老师喜欢写律诗,在阅读课上经常读给我们,也总在报刊上发表。写诗多好呀,读自己诗作时的颜老师意气风发踌躇满志,连人看上去也一下子年轻了很多。诗,竟然如此美好,徜徉其间,人会忘了年龄?诗,竟然如此神奇,浸染其间,人会变得洒脱飘逸?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读诗时的颜老师,心里充满了对他的敬意对诗的向往。

记得也是一个周末,正在睡觉,被“嗡嗡”的声音吵醒了。从被窝里爬起,看见母亲正在纺棉花:耕作了一天的母亲,连背影都是那么疲惫,她连连打着呵欠强打着精神。手臂将棉穗拉得老长老长,一圈又一圈,显得机械而固执。

此情此景,深深地触动了我,眼前又浮现出颜老师读自己诗作时的情形,——为什么我不可以写诗?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滴落在宣纸上的墨点,蓬蓬勃勃洇成一片,心儿无法按耐地怦怦直跳。小心地穿衣,起来,打开本子,笔尖如跳动的精灵,一个个字符蹦跳着欢呼着跑了出来。我的第一首诗《纺车情》就这样写了出来。

到了学校,我将它工工整整地誊写在给颜老师上交的笔记本上,笔记本一交给语文科代表,心里竟开始汹涌着不安了:

颜老师会不会批评我不按要求写作业?

这样喷涌而出的句子能算诗吗?

颜老师会不会嘲笑我把句子剁开充当诗?

不懂修辞不讲技巧就像白开水一样的话语会是诗?

……

交了作业的我很是忐忑,甚至抱怨起自己的鲁莽来。紧接着的那节语文课,我一直没敢抬头,——不敢直视颜老师!

终于下课了,颜老师已经走到了教室门口,突然,他回头说了句“亚凌,出来一下”。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是祸躲不过,该来的总要来,就硬着头皮走了出去。

颜老师从他的讲义夹里取出我的作业本。他显得很激动,是很高兴的那种激动,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好,写得好,就是好!”说话间颜老师打开了我的作业本。我看到了红墨水写的满满一页,都是老师的感受与点评。颜老师再翻了过去,天——,还有大半页。我一页稚嫩的诗换来颜老师一页半的点评,尽是洋洋洒洒的溢美之词。

记得那是个冬日,就在颜老师家的书桌上,我重新誊写了一遍人生里的第一首诗。而后,颜老师折好稿纸小心地装进准备好的信封里,他拿起剪子,剪去信封的右上角,并告诉我,投稿不用贴邮票。

那一天,颜老师给我说了很多话,都是关于诗,似乎他面对的是诗友而非自己才上高一的学生!多年后,当我面对那些优秀而喜欢写作的孩子们时,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颜老师当年的心情。

作文课上,颜老师在自己任教的两个班都读了我的诗。简直是大张旗鼓地表扬,以至于下课后临班的学生聚集在我们班教室外,看着我指指点点,还有人专门找我搭讪。就是那次,一向自卑的我有了自信,满满的自信。似乎沉睡已久,各方面是井喷式的爆发,一路急进,挤入优秀生的行列。

从那以后,每每与颜老师对视,总能读到不一样的疼惜。那种疼惜似乎强大无比,每每我有所懈怠时,眼前就浮现出他微笑着的神情,就重新打理好自己的心绪,继续整装上路,直至推开大学的校门。

今天的我,能以文字幸福自己传递温暖给读者,真的很感谢与颜必人老师的相遇。倘若成长中不曾遇到他,我会不会一直憋屈在自卑的茧里而不会遇到今天较为优雅的自己?谢谢您,我的老师,遇见您,我才得以与更优雅的自己相拥!

幸好,没有成为自己曾讨厌的人

晨起锻炼回来,遇见个卖剥了皮的新鲜核桃的老人。问了句“核桃是今早新剥的”,直爽的老人直接砸了个递给我,说先尝后买。拨开看了看,里面的黄皮儿没干,就随手放在一旁,开始给自己装核桃。老人准备秤时,我将那个砸开的核桃放了进去。“你是个好人。”老人笑着说了句。

不好意思地笑了,目光与四十年前的一个小姑娘相撞,她,也笑了。我好像听见她说,谢谢你,没有成为让我讨厌的人。

四十年前,母亲挎着大笼,我拎着小篮子,得走八里路,去镇上卖小脆瓜。那天有集会。到了镇上,母亲跟我就在往来行人较多的路边蹲了下来。母亲见大家不断地问“甜不甜”,一咬牙,找了个小而模样丑点的,说先尝后买。似乎那时候很少或者没有人让“先尝后买”,母亲的做法使得我们跟前一下子拥了好多人,就像排队品尝般,尝完就走了,真买的并不多。

我抿着嘴唇馋馋地看着那个用小刀子一牙一牙削着让人尝的瓜,母亲摸着我的头说,渴了喝水,咱带着呢。我委屈地直想抹泪,忍住了,母亲不也没吃一口?

尽管母亲用小刀削得并不厚,一个瓜还是不经尝就完了。“得尝,不尝咋知道甜不甜?”在人群里有了这样的声音后,母亲心一横,又切开一个让大家尝尝,期待尝后满脸笑意秤点瓜。有个母亲竟然拉着因眼馋而哭泣的小孩说,你都切开了,把我娃都馋哭了,叫我娃也尝一点。这话一下子引燃了我的委屈,我喷火般喊了起来:“我拎着一路,还坐了半天,都没尝一丁点,我都没哭,他哭啥……都尝,尝,尝,又没人买……”没说完,我就哭得稀里哗啦。母亲给那个孩子切了一片,也切了一片塞进我嘴里,我生生地吐出来!

那次瓜没卖完,倒是被尝了四个,我数得清清楚楚。是第四个快被尝完时我才急哭的。集会散了,我耷拉着脑袋,满心憋屈,一摇一摆磨磨蹭蹭地拎着篮子往回走。

母亲笑着摸着我的头安慰道,剩下的,回去后,我娃跟你哥尽饱吃。

“我长大了,才不做占便宜的人。”我发泄般大声对母亲吼道。母亲回应道,对,我娃大了,就做个不让人讨厌的好人,不占人便宜。

如今想来,哪有人愿意做让别人讨厌的坏人,只是兜里没钱又嘴馋罢了。那些不受人欢迎的人,静下来时,恐怕连自己都讨厌自己。

而今,在街头,在农贸市场,我不能判断瓜果甜不甜时,也可能尝一口,秤完一定会取出一个。即便不甜,尝后也会买下那个,哪怕象征性给五毛或一块。小到一个核桃,大到事业发展,我都恪守着不占便宜不投机取巧的原则——怕自己一不小心成为让当年那个小丫头讨厌的人。

幸好,没有。

踉踉跄跄穿过小学

每每忆起小学时代,就觉得自己怪可怜的,热热闹闹的是小伙伴。而我,一直远远地静静地站立在一旁,眼里是别人迸溅着的热闹,心里闹腾着自己的寂寞。

我不是学习极好的孩子,那种孩子经常会被老师爱怜地摸着头,老师看他们的目光是轻轻柔柔又浓浓郁郁。我是笨,可又是个心思很重的孩子,能察觉并分解出目光的成分。老师看那些学习好的孩子时,目光像丝绸,更像浓糖水,只是一看,就甜到心里头了。我知道,我是享受不到那种目光的。有时,我也会对着裂着缝的镜子摸自己的头,想象着老师的神情,以至于摸得自己落了泪。

我也不是那种极顽劣的孩子,那种孩子也常常被老师关注,怕惹出事端啊。就像被老师们戏称为“土匪”的铁柱,老师们一进教室先问,“铁柱来了没”,看到了就点头说“不错,没逃课”;看不到就摇头叹息,“又做害去了”。就像凤,被老师抓住了,还拧着脖子瞪着眼犟嘴,让老师着实无奈。至少老师们知道他们的存在啊,不像我,八天不来也没人注意到。唉——,别说八天,逃课一天,要是让娘知道了,非扒了我的皮不可。

好像还不能说我“除了学习不大好”,糟糕的是我似乎没有哪个方面稍微好点:

有的小伙伴嗓子好,腰身柔软,六一儿童节前老师教几次,人家就会唱又会跳,表演节目时出尽风头。有的小伙伴很有灵性也很有眼色,见了老师眉开眼笑地问好,或是干脆直接跑过去接住老师手里的教本教具。有的小伙伴殷勤而热情,缺吃少穿的日子里,也会在寒冬的早晨带个热乎乎的烤红薯硬塞给老师,结局就是师生边吃边聊其乐融融……

我五音不全,嗓子像破锣,粗胳膊笨腿更谈不上灵巧了。还异常胆小,见了老师就想把自个蜷缩到角落里,只盼老师看不见。也记得舅舅从外地来我家,我人生中第一次见到了奶糖,对,就是“大白兔”。在兜里硬是揣了俩月,也不敢拿出来给老师。其实我是强忍着馋,一次一次打开糖纸儿皱着鼻子使劲闻,就是舍不得吃,想送给唯一没打过我手心的语文老师。又不敢靠近她,目光缠着绕着,脚下倒像生了根。

瞧,小学时的我就是这么一种很尴尬的存在,被忽略地存在,以至于羡慕好孩子,也嫉妒坏孩子。我相信,没有一个小伙伴会喜欢一无是处的我。我也确信,老师们也一定记不住我的名字。

——“那谁”,是老师们喊我时的专用词。

活动时间,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

“你们几个过来一下,给老师帮个忙。那谁,你就不要来了。”

老师这样说时,已经拔了腿、身子前倾的我,就很知趣又很尴尬地停在了原地。刚才还很热闹的场地上就只剩下了一个我。那时的我似乎也很要面子,会强迫自己继续呆在原地,哪怕低头看连蚂蚁也没有一只的白地,以表示我压根就不在乎“被老师叫不叫”这件事。或许,我更想造成一种假象:看,老师叫我也不去,没意思。

那会儿,给老师跑个小腿帮个小忙,都是无比荣耀的事,好像立马就成了老师最喜欢的孩子。我从来都没有荣耀过,从来没有。或许,老师们是深知我笨手笨脚,越帮越忙吧,自觉地将我划分开来。他们恐怕觉得,让我递个粉笔都可能弄断,一定是那样的。

“那谁”的小学生活,一点都不好玩。

凤学习比我差,我除了数学没及格过,语文次次都上六十分,她两门老是垫底。考试时看着她答卷,我的心就不慌了。可她像只蝎子,没人敢惹怕被蜇了,像个刺猬,哪敢靠近,看一眼都想缩回去。连老师们见了她也很无奈,即便她的作业没做,或是满本子的叉号,老师们也会一摆手道,你,就算了。她就得意地走了。凤就像她娘,她娘就是一母老虎,她家地里的东西,自带保护膜,没人敢惦记。

凤曾问我,明天跟我去小镇浪?我是想去,反正课也听不大懂,还不如浪去。可我不敢,我怕老师的教鞭。真是奇怪,你越怕,那教鞭打下去越重。我常常觉得自己挨的教鞭是最重的。有时老师打别人,那人不动,我却一抖一抖地躲闪。我寻思,单就这一点来说,我就比别人挨的教鞭多得多。我实实在在地对凤摇摇头,说我不敢。

第二天,凤果真没有来学校。看着凤空荡荡的座位,我只有羡慕的份了。

我真的不喜欢去学校,不喜欢听见上课铃响,却不敢像凤那样明目张胆地逃课。要是在学习态度上出了问题,我娘对我凶起来比老师还厉害。多年后,每每听到有人反问对方“你以为我是吓大的”时,我就想凑过去告诉TA,有吓大的孩子,我就是吓大的。

去学校的路上,我喜欢胡思乱想:

崴了我的脚吧,崴断都行;老师有病吧,不能来学校上课的病;教室塌了吧,塌得一点缝隙都不留;学校倒了吧,倒成野地那样荒凉一片……倒是有崴脚事件发生,很遗憾,崴脚的不是我。更让我想破头也想不明白的是,那孩子还硬要大人背着送到学校来上课。也有老师生病,可别班的老师就替那个有病的老师继续上课。至于教室塌了学校倒了的情形,一次都没有发生过。

一次半夜,我“嗖——”地坐了起来,满脸惊喜,娘也被我闹醒了。我大声说,我梦到学校倒了,真的倒了,不能上学了!娘想都没想就直接将我按倒,说梦是反的,学校好好的,没事,明天能上。其实我想给娘说的是,我真的希望学校倒了,就可以不去上学了。可我不敢说,娘会因为我那样说而打烂我的臭嘴。

小学升初中要去小镇考试。老师让凤跟另外一个垫底的男生不要参加考试,在一个地方给我们看行李,还承诺说将来确保他们上初中。就这样的好事,也没轮到我身上。

整个小学阶段,我是不情不愿地上学,稀里糊涂地上课,踉踉跄跄摇摇摆摆地走过。

多年后遇到小学语文老师,她已经七十多岁了竟然一口就喊出了我的名字。我一激动,也说了没送出的大白兔奶糖。老师满眼都是疼惜,她说,你小时候咋那么乖,都不会捣蛋呀。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乖得不会捣蛋的孩子,原来也被老师怜惜了多年。也就是那一刻,我才觉得自己的小学生活还不是糟糕得无法回望,我也曾在老师不动声色的牵挂里。

青春里的那些事

失去的觉得美好,拥有的倒像在煎熬,这样说“青春”,似乎毫不过分。

别看我现在一做讲座两三个钟头,不带稿子还让读者觉得精彩。其实青春期的我很腼腆,是那种因自知而后自卑的腼腆,腼腆里更多的成分是胆怯是退缩是封闭自我。在那场有人觉得乱花飞扬有人觉得兵荒马乱的青春里,我,更像个观众。

十七岁,日子像夏天的旱冰场上滚动的轮子,迅猛而飞扬。再腼腆的人,都有种要突破自己的欲望,我就曾半推半就地跟着宿舍的女友们去了一次旱冰场。

换上旱冰鞋,扶着栏杆,看着女友们像散开的花般开遍旱冰场。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尝试着挪动。挺好的,看着快乐宛如融入快乐。一个青春的身影闪现在我眼前。“我带你吧。”那是一张纯粹的脸庞,灿烂,明媚,洁净。

手被牵住的那一刻,耳根发烫,——跟班里男生没有说过话却被陌生的年轻人牵手,该多么窘迫。一圈,一圈,感觉眼迷离起来,心飘忽起来,果断地找了个借口提前离开。再也没有去过第二次。

至今没有学会滑旱冰,却因为被陌生的青春牵过手,旱冰场成了记忆里最温情的场合。

十八岁,那年高三。在大家卯足劲你追我赶想挤过高考的独木桥时,我目睹了一场支离破碎的青春。

她是个沉默的女孩,长相没特点,学习很普通。她没朋友吧,没见过她跟哪位女生凑在一起说过悄悄话,或者打打闹闹放松一下。我注意到她,仅仅因为我们穿薄毛衣了她还裹着大棉袄,我们穿短袖了她还是长罩衫。她是突然消失的。有人说,她转学了。更多的人说,她跟我们班一男生(说得有名有姓)在一起出事了。

记忆里那个男生依然上学,不久参加高考。而她,却没有将自己青春的身影留在毕业照上。

这件与我无关的事却让我的青春很压抑,甚至,恐惧。以至于污浊了十七岁旱冰场的美好。独自时我会看着自己的手,顿觉全身冰凉。

多年后,每每看到青春的男孩女孩走在一起,我似乎就看到了一个臃肿的身影凄惨的面容。我现在特别喜欢给青春的女孩说“保护好自己”这一话题,或许源于我目睹了那一场青春的香消玉殒,怕有女孩赴其后尘。

凡事有度,就不那么可怕了。这是我多年后才想通的。可青春里推不开的孤独,孤独得想抱着取暖。青春里泛滥着的任性,任性得无所顾忌恣意妄为哪管后果。而青春的单薄与无助,酿出的苦果却可能受害一生!

十九岁的青春里簇拥着多是尴尬。其实我就读的只是小城市的小学校——渭南师范专科学校,学生里档次最高的莫过于渭南市里的孩子。

一看到穿皮鞋的女生,我就低头看自己的运动鞋;一看到跟男生如哥们般随意相处的女生,我才想到自己几乎没跟男生说过话;一看到各种才艺表演,我就默默地唱国歌——我唯一能完整唱下来的;一看到别的女孩上街买衣服,我就想起给母亲做出的“绝不乱花钱”的承诺……

十九岁乃至以后的青春,大学校园里的青春,只是一天天匆匆复匆匆的重复,波澜不惊,没有惊喜,似乎也没有颜色,——我将自己囚禁在了阅览室与图书馆间。

多年后才知道,最浓最鲜亮的色,一定是自己着的,只有自己才会下那么大的功夫打扮出最美好的自己,我对今天的自己没有失望。

说来不怕你笑话,在这里说着青春,我没有说得有声有色,你也不会听得满眼艳羡。因为我从来都没有成为青春舞台上的主角,我只是旁观了别人美好而热烈的青春,偶尔也瞅见了惨淡的青春。我的青春,只留下轻轻浅浅的痕迹,似乎只为表明,我,也有过青春罢了。

同桌那些事

如今想来,我灰色的青春源于没有遇到一个有趣的同桌。同桌虽然换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是却像一个模具里倒出来的:沉默,好静,还都是学霸。

那时的我,看着同桌心里就堵得慌,就慨叹:一个孩子的快乐度真的取决于她的同桌啊。

35年前,男孩女孩都不说话,一说话就是吵架。老师为了教室的安静,就偏偏让男女做同桌。

看看别的同桌吧:

桌子上都有条三八界,经常因为谁越了界,先是撞胳膊,而后争吵;也会为了做值日时谁扫多了,该谁擦黑板,而吵吵闹闹;还会因为后来的想进里面的座位,外面的不起来让空儿,挤不进去而摔书斗气……

算了算了,给你这样说吧,人家的同桌,都是会出气的活物。而我的同桌,不论哪一任,都一个德行:

趴桌子不理会我占多少,有时我赶到时人家把地都快扫完了,我还没靠近座位人家就站起来给我留出空儿……

没有任何纠纷与摩擦,倒让人觉得无趣至极,好像我就多么让人生厌,不愿意与我有一丁点的牵扯。

一直不知道为什么,一进入初中我就被指定为班长。或许是因为我傻大个,或许是因为我看起来像个女汉子,或许因为老师真的没有合适的人选就把麻杆顶旗杆?反正我一进入初中就是班长,一做就是一年半,还是六个班里唯一的女班长。

我掌握着全班学生的“生杀大权”,初一时的班主任是个体育老师,一直是以我的汇报来处理班务,处理的方式也很体育:不是揪着耳朵扇,就是踹几脚。而我又是认真过度的孩子,专门有个本子,会形象地描绘班里某件事的详细过程,也能生动地记录整个事件中牵扯到的学生的言行,顺带还揣测其心理。

扯远了,回到同桌上。

我初中时的第一个同桌,姓田。我任何时候无意间与他的目光相撞,他都立马调整成一种很无辜的表情,清澈的大眼睛里尽是不安,似乎很胆怯很可怜地在问我“我又怎么了”。奇葩的是,他这一表情却让我很受伤,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好像瞅他一眼都是我在欺负他,以至于他犯了错我竟然不忍心记下来。多年后我才想明白了,那小子贼精,有种示弱其实是以退为进。

田同桌的安静表现在下课很少出去玩,总是拿起下节课的书,该背背,该念念。只是,他是边瞅着外面边预习的。我曾悄悄侧视,感觉他的安静是那种压抑着沸腾的安静,他的目光里似乎跑出了无数双脚在外面撒欢。

他的考试成绩一直是我们班前五名,初中三年。

我的第二个同桌姓秦。他是期中考试后从城里转到我们小镇中学的。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觉得词语其实都是有生命的,只是单单等着一个人或一件事来激活它。比如,“鹤立鸡群”这个词儿,就是等来秦同桌才活泛在我脑海里的。

秦同桌皮肤白皙,身上似乎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味儿。不像别的男生说话像放炮,做任何事,幅度都很小,轻轻地,像是尽可能隐藏自己般。可他自带光环,来之后稳居全班第一,就像珠峰覆盖白雪想隐去自己,结果却变得更高一样。

我写作业经常占去了多半桌子,秦同桌可以挪至三分之一处甚至一角,并不影响他书写的漂亮,我的字依然比人还难看。我也曾记下秦同桌上地理课做数学题,可班主任连他的衣领都没拽一下,只提醒他要注意。看来别人对你的态度取决于你的状态。有时在我绞尽脑汁毫无头绪时,秦同桌会将完整的演算过程推到桌子中间,我便飞快抄写。

秦同桌下课也不大出去,喜欢用铅笔画画。画着画着,脸上就有了浅浅的笑。

初中三年,没有听过秦同桌一句响亮的笑,没有见过秦同桌一次过大的表情变化,没有见识过秦同桌跟任何人有过矛盾或者来往密切……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秦同桌咋看都像教室里挂的一幅画,好像完美到失真。不知他回忆起初中生活,会不会觉得我们都很小儿科,很幼稚?

我的第三个同桌姓卢。卢同桌很奇怪,好像随时装满火药,跟谁说话不超过三句,就竖眉瞪眼起了高声,甚至拍桌子,似乎他处处都有不允许别人碰触的区域,却从未跟任何人真动过手。

除了高声,他是绝对安静的。

不管谁问他题,他只需看一眼题干,就拿起笔,一步一步做出来,而后将本子推到你面前。从不不讲解。是自卑得怕自己说不清,还是高傲得懒得开口?天知道。

他数学超级好,作文极其差。每每写作文,就趴在桌子上直转笔,简直就是找不到出口的困兽,给了数学一塌糊涂的我些许快慰。

第四个同桌姓徐,徐同桌成绩一直是紧咬秦同桌的。插一句,我们班女生性格活泼,却不争强好胜,成绩大多普通。最最好的,也只是勉强挤进班级前十。

徐同桌的安静,是那种阳光般的安静。他明明没动,周围人都像为了取暖般簇拥而来,人缘极好,也是女生宿舍晚上谈论最多的人。有段时间,徐同桌喜欢上了看诗集。我偷偷瞥了一眼,诗旁边的插图都是怪不溜湫的外国人。

坐在我前面的是甄静,一点都没辜负名字,女生里最最文静的一个。甄静是女生里最最好看的一个,只是学习很一般。

一天,从甄静书里掉下来一页纸,被她那唯恐天下不乱的二货同桌飞快捡到。“我愿意是激流,是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在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快乐地游来游去……”甄静的二货同桌扯着公鸡嗓子阴阳怪气地读了起来。大家都看着甄静,她倒一脸茫然。

“甄静给男生写情书”的流言因此事开了口子……我是从这件事上明白,凡事不敢开口子,一开,就泛滥了。班主任找了甄静,又叫来了她的父亲,让把她领回家好好反思一下。几天后,甄静的父亲到宿舍搬走了她的铺盖。那个叫甄静的女生,从我的初中生活里彻底消失了。那时辍学的孩子比较多,每学期都有几个不来的。

记得在那件事发酵时,我曾在宿舍里暗示说徐同桌在看诗。可别的女生都说,就是徐同桌写,也不会写给甄静,她有啥了不起的。一定是甄静写给别人还没送出去被发现了,竟然还想到用不同的字迹写……没有人愿意相信是徐同桌写的,即便她们看着徐同桌当面写,都会认为是被迫的。徐同桌是大家的白马王子,怎么能属于某个人呢?

或许只有我察觉到,徐同桌有几天情绪不对劲,后来还请了几天病假。

我因此开始反感徐同桌,敢做不敢当的缩头乌龟。只可惜那时我不再担任班长,只是学习委员了。长大后才发现,由不得自己的事越来越多,该自己负责的,做到不推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还有贺同桌,金同桌……每每想起中学生活,最先醒来的,还是关于同桌的记忆。

别怕,向前再迈一步

刚上初三那阵子,一定是我最最疲惫不堪的时期,以至于我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是不是真的就像别人说的“满满一斗,鸡啄了一口——不够数”。

一上数学课,我的脑子就成了浆糊,绝对是高粘度谁也搅不开的浆糊:

越集中注意力越跟不上趟,越要自己认真静心脑子越像千军万马飞奔而过的跑马场——扬起的飞尘隔断了我对知识的接收。连我自己都搞不懂是没听懂还是压根就没听进去,节节课下来,脑子乱糟糟的,以至于我都想把脑子拎出来用手好好捋一捋,看看到底哪里短路了。

上课没听懂,问同学,讲解时我听得很清楚,可一握笔,又不会了。再问别的同学,照旧。天哪——,莫非我真笨到不可救药登峰造极了?真恨不得拎起自己的头发,把那个蠢货扔进太平洋!

我觉得自己再坚持不下来了,想想也是:

跟我一道从赵家村小学考进坊镇中学的有四十多个孩子,辍学的很多,到初三就只剩下五个了。或许,我也该辍学了,在村里上小学时我的学习就不怎么突出,人家比我学习好的都辍学了啊。听说邻班有个孩子,学习学到精神衰弱,到最后还是辍学了。我可不想到了那个地步再……如果一定是个坏结果,早来早结束。

一个周末,我怯怯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那会儿,我挥动着锄头随父母在地里干活。

“上学有名堂了享福的是你,你要愿意像我跟你大一样,天天黑水汗流地背着太阳过日子,那就不上了。反正女娃迟早要嫁,识几个字不叫人当瓜怂就行了。”

我能听出母亲话语里的不满,也习惯了她的“反话”,偶尔还大着胆顶撞她几句。被我气急了,她大不了把巴掌举起老高,临了又会无力地放下,骂我一句“冤家”。我偷偷地瞄着父亲,我很怕他。在家里他很少说话,可大小事都是他一锤定音。特别对我们兄妹,他一开口就是一道令我们恐惧的电网,只能缴械投降,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我在等着他表态。

“你,把劲儿都使上了?父亲开了口,停了一会儿,又问,卯足劲了?”我没敢点头,因为我知道,给父亲发出的随便一句话、一个动作乃至一个表情都是收不回来的,都得慎重。与其说我愣在了那里,不如说是对父亲的敬畏把我堵在了那里。“再试一段,我想看看我女子是不是真的脑子堵严实了,一点窍都不开。”

父亲说这话时,直视着我,看得我心里怪怪的,不知是害怕还是对自己的失望,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第一次感觉到学不好习是件伤自尊的、自己无法接受的事!

我又去了学校,一切风平浪静,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而我,变了。

我第一次大着胆子找到了数学老师,向他倾诉了我的困惑。我给数学老师说着自己都想把他讲的每句话每个字记住,他在黑板上写的所有例题所有过程我都丝毫不差地抄下来……我像豁出去般一直顾自说着,数学老师一直看着我,笑着。

“用力过猛也不是好事情,你的心太重了,倒容不进老师讲的知识了……”那次,我第一次发现,数学老师并不像课堂上那么威严,他还会开玩笑啊。老师自己也很惊奇,说你学数学那么努力那么辛苦,咋都不跟老师交流?我就那么可怕,直等到你绝望得快要放弃时才想到找我?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调整好心态,加之老师有意的关注,我再次回归到正常的数学学习中。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想起那段数学学习的艰难期,不管什么原因所致,我都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否则,哪里会遇到今天的自己呢?

那些年,我用过的本子和笔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上学的人都知道本子跟笔的金贵。

我是个刻苦用功的孩子,本子自然用得快,看着自己一页页做过的功课心情很澎湃,想到又得向大人要钱买本子又很沮丧。心情像过山车,时而欣喜时而忐忑,都是懂事惹得祸。

在我用过的本子里,印象最深的是“报纸本”。母亲不知从哪里找了一些报纸,裁成本子大小,用针线纳在一起,厚厚的一沓,给我当练习本。

当我把它放在书桌上时,先是同桌一声惊叫,而后就围了好些人。毫不夸张地说,有同学还没见过没摸过报纸呢。我得意地给他们说,这是报纸做的本子,没见过吧。那个本子虽然只能做练习本,却真的是物尽其用:铅笔写第一遍,圆珠笔写第二遍,钢笔写第三遍,最后还练了毛笔字,还是正反面都用。

与那个本子相伴的日子,我骄傲得一蹦一跳,走路都没踩实过。这个特殊的本子之所以在我的记忆里晃来晃去,因为那时候拥有一张报纸都是很稀罕的。它是我们班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再没有人拥有过报纸做的本子。

我拥有过最自豪的“报纸本”,也忘不了最丢人的“作业本”。我叫它“作业本”,是因为它是从别人的作业本里“变”出来的本子:

我到亲戚家,亲戚家的孩子把我带到她爸工作的学校,正值周末。她知道我爱学习,突发奇想,问我,咱俩给你造个本子出来,咋样?

造本子?天方夜谭啊,那得造纸厂才做得出来!

她解释说她爸爸桌子上的那么多作业本,每本揭下来一页,再装订起来,不就是个新本子?我当时没考虑这种事对还是不对,只关心人家孩子会不会发现。她说不会,从后面,轻轻启开订书针,揭下一页纸,再摁下订书针就行。

我也觉得主意不错,白给本子谁不要?我们就行动起来,到了一半,才觉得不妥,心里不踏实了,说我不想要了,被人家孩子发现就糟了。那时我想的,也是被发现后的不好,倒不是自觉而深刻地意识到这件事本身是错误的。已经揭下来了的,就订了一个本子,我始终没有带到学校,——做贼般的感觉。

不过,我还真的自己制造过本子呢。

母亲去城里,有个亲戚的亲戚在造纸厂上班,将一些大小不一的边角料纸张带回家,分给有孩子上学的亲戚家。碰巧我那家亲戚的孩子比较讲究,嫌自家用纸做的本子粗糙,我的母亲就千恩万谢地给我带了回来。

当母亲打开包袱,那么多纸片出现在我面前时,眼睛一刹那都亮了,而后是不好意思地挠着头看着母亲笑。母亲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傻女子,现在就开始,想整成咋样的本子随你!

我将纸片按大小形状分了几堆,而后再裁剪整齐,就有了好几个很厚的大小不一的本子。再被裁剪下来的更小的边角料,我也大概收拾整齐,用线纳成了一个越来越小的本子。那个小小本子揣在兜里很方便,我就将每天新学的东西记在上面,抽空掏出来看看,对我巩固知识帮助蛮大的。

除了必须给老师交的,或者老师检查的,更多的巩固知识的方式我选择了“自然书写”。树枝是笔,大地是纸,我就在地上写写算算。操场,我家院子,打麦场,都曾是我的练习簿,都是我不掏钱就可以随便用的超大型本子。

本子如此艰难,笔呢?

我最早使用的笔自然是铅笔。记得开始时不大会削,快削好时就断了,很是心疼,只想剁了自己的笨手。铅笔用到手指都握不住了,也舍不得扔掉,就发明了一种方法:弄来一小段竹杆,前面轻轻分开,将铅笔头塞进去,再绑牢固,就可以继续写了。需要一截一截往出拔着用,直至真的无法再用。用铅笔演算这个习惯,一直到高中毕业。贫穷而智慧的日子,总能做到物尽其用。我的第一支圆珠笔是得到的奖品,骄傲得放了大半年就是舍不得用。我的第一支钢笔是哥哥用过的,已经换过两次钢笔头。

我想说的,是别的“笔”。

那时教室里没有粉笔盒,老师们上课都是自己带两三根粉笔,用不完就又带回去。偶尔会幸运地捡到粉笔头(同学们都在捡,座位靠前的几率自然大,我是傻大个,坐在最后一排)就揣在衣兜里舍不得用。我攒了好几个粉笔头,就蠢蠢欲动了,想做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最后决定,在我家大门一侧的青砖上写下大大的粗粗的“张亚凌的家”。结果“张亚”刚写完,没粉笔了。二哥挖苦道“张呀,再张呀”,让我尴尬又沮丧。

小树枝也曾是我的笔。

为了节约本子,我喜欢在地上写写背背。只是树枝划出的字看不明显,没多少成就感,写再多,也刺激兴奋不了我。孩子的小心思,想让别人看到并肯定自己,甚至羡慕自己的努力。

那时我家唯一的电器就是手电筒,一次母亲让我扔了软得没电的电池。是闲得手痒痒没事找事吧,就砸电池,发现了里面有根黑黑的棒棒。嘿——,在地上一划拉,留下一条墨迹。这不是“黑粉笔”吗?那一刻,我很是兴奋,恨不得蹦起来告诉全世界的人,我拥有了一支完整的黑色粉笔。

只要蹲下去,就是满地的纸,一下子解决了两个大问题。老师让背诵啥,我就在地上抄着,读着,背诵得特别快。到了大复习时,我就在操场上写着背着。想想吧,我站起来,一看,一大片黑黑的笔迹,都是我写的,多有成就。也有很多孩子围观,羡慕我的黑粉笔,也评论我的字。经常在地上写,我的字是越写越好看。就是那碳棒,我整个初中阶段都没用完。

一下子唠叨了这么多,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眼前的电脑了:它替代了我的笔与本子,我又何曾像过去疼惜本子与笔那样珍爱它?

橡皮擦的记忆

对橡皮擦的记忆极深,源于我性格的缺憾——苛求完美,让自己跟身边的人都不舒服。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使用橡皮擦的方式对动手能力极差的我来说,简直就是挑战极限:擦得轻,痕迹会诡异地笑我无用奈何不了它;擦得重,纸上的褶皱或破洞会刺得我眼疼。

我是个毛手毛脚的人,拿捏不准的就是轻重与深浅,这个毛病到了今天还延伸到与人交往上,不知进退与深浅,愈演愈烈。

一直惧怕使用橡皮擦,对它敬而远之。有,却努力不用。

写字做作业都很用心极小心,唯恐出错。再说了,擦得再干净,我总能看出隐隐的墨痕,心里很不爽。二分钱一块橡皮擦,别的孩子一学期买好几块,两年了我的橡皮擦还像新的一样。

换了几个同桌,似乎都喜欢用橡皮擦,擦时很开心很带劲,甚至还有节奏地哼着。或许,她们将用橡皮擦的时间段当做理直气壮的休息吧。她们频频写错,频频擦,有点乐此不疲。

有时我也纳闷,她们干嘛擦得那么漫不经心甚至欢天喜地?以至于我们玩跳格子游戏时,得先用粉笔在地上画格子,我一次就画得很规范,她们却嘻哈着画得扭七裂八,而后喊着“错了错了”,便用穿着布鞋的脚胡乱抹去,继续画,笑着闹着,越画越不像样。就像在自己的本子上写字做作业那样随意。

或许,总想着可以随时修改,就会放松甚至放纵自己,犯错也就成了无所谓。

后来,有了种闻起来香香的橡皮擦,糖也没有它闻起来香。橡皮擦也不再只是方块,有了各种造型很是好看。我也跟风般买了一块,有时写作业时凑近鼻子闻闻,蛮香的。连一向自律的我也曾萌生出一个念头:用它擦擦,效果怎样?

——心头一凛:香的橡皮擦,是诱惑写错吗?

再后来,我见识到了一种别样的“橡皮擦”——刀片。填各种档案时,钢笔写的出错了简直无法补救,那时小城还没有涂改液,更没有可擦笔。有位姓王的男同事,他会很轻巧地用刀片轻轻刮去墨痕,真的不留痕迹,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家填表时都喜欢喊上他,或是围绕在他周围,以便随时得到援助。奇怪的是,相较于不跟王同事在一起填表的,那伙人出错率极高,还嘻嘻哈哈,全然没有犯错后的不安。

是不是可以随意“修改”才无畏地做错?

从橡皮擦到刀片,是不是所有的错都有掩饰的方法?

经常信誓旦旦地说“白纸黑字”如何如何,白纸上的黑字尚可如此随便,其它的错是不是也如此?

只是一想,我已汗涔涔。

年少的喜欢

单人单桌,彼此距离一米有余,这是初中一年级期中考试的考场,我在监考。说真的,我一直觉得“监考”其实就是传递一种对学生自律精神的不信任,做老师二十多年了,我很不喜欢“监考教师”这个身份,也期待无人监考诚信答卷的到来。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35年前作为初一学生的我第一次参加期中考试的情形——

那时,考试都是不同年级的学生做同桌,以岔开的方式防止抄照。初一的我,跟初三的一个男生成了考试同桌。

他一定是个优秀的大哥哥!

我只是用余光瞥了他一眼,就很坚定地得出了这个答案。他白白净净的,脸上是一抹浅浅的笑,看起来很内敛,不像我们班的傻小子,全身都是野气与傻气。我断定他优秀,多少有点以貌取人。然而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秉承“以貌取人”的做法却从未错过,人的内在修养会深深地影响其神情。

他做题的速度很快,像不大思考直接写出答案般。他的字,像他的人一样帅气而含蓄。第一节,我根本没有集中精力答卷:

因为坐了那样一个临时同桌而倍觉幸运,脸蛋一定是红红的,心里激荡着欢喜啊;自己缩趴在桌子的一角,想让他无拘无束地趴好答好;也记住了他的名字,那应该是最美好的名字吧,以至于多年后我带的班里有个孩子跟他的名字相近我都分外关照……

也记得第二门考试时,我察觉到他可能需要橡皮,就悄悄地把自己的橡皮推到他的前面。他犹豫了一下,手伸了过来,轻轻擦拭后,放在了中间。他虽不曾看我,我却听到了更轻的“谢谢”。那节考试后,他离开了,我才拿过那块橡皮,脸上有滚烫的感觉,似乎我摸到的,是他的手。而后,那块橡皮就被我珍藏起来,再也没有用过。

那时每次考完试,学校都会一个年级出一张长长的红榜,从第一名排到最后一名,用来激励学生。我是农民的孩子,一直觉得这种做法不过分:成绩怎么会是隐私呢?作为一个孩子,丢了四季庄稼跑去学校不好好努力,哪里对得起挥汗如雨的父母?扯远了。出榜那天,我没有去看自己的成绩倒是迫不及待地跑到初三下面。那个名字的确在最前面,看上去,依然那么内敛,似乎还有点害羞呢。

再后来,在校园里,我还“偶遇”过他几次,那是我动用小心眼多次在他们教室门口穿梭创造出的“偶然”。他似乎没有看见我,总是很平静而又很坚定地走向自己的方向。直到有一天,我们“不小心”撞了个满怀,他才很抱歉地问我“没事吧”。我也才第一次直视他的眼睛:大而干净。至今想起那一刻,涌上心头的,还是“干净”二字。或许源于此吧,我期待我带的孩子们都有双干净的眼睛。

看样子,他压根就不知道我是他上次的“考试同桌”,自然更不会知道一次考试就被我“惦记”上了。

那时的我,学习中等吧,性格颇有女汉子的味道,是我们班的班长。也是从那以后,我开始改变自己,开始沉静下来,从性格到学习,——也想让自己的名字骄傲地出现在红榜最前面!

再后来还考了几次,在我强烈的期盼中,迎来了一个又一个的失望——再也没有跟他做过考试同桌了。沮丧之余,也释然了:所谓幸运,哪会经常发生呢?再说了,人不能太自私,也应该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他的美好,不是吗?

当我成了初二初三的大学生后,看着旁边初一的小弟弟小妹妹,就想起了他,想起他就希望自己也能给他们一个美丽的梦,为他们领跑一段,如同当年的那个大哥哥。

如今想来,年少时莫名的喜欢,轻轻浅浅,却滋养出一片美好。

其实人生有很多“偶然”,遇到有心人,则会扭转方向产生“趋同心理”,成为相似的一类人。就像今天的我,因为偶遇那位大哥哥,拨开了成长中的迷雾,看清了自己前行的方向,才没有辜负走过的每一个日子,遇见了较为美好的自己。

伴我走过泥泞的人

小时候,被母亲逼着上学,为了逃学使劲法子,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正儿八经地上学了。说“正儿八经”有点惭愧,只是不再逃学了,至于心在哪里,只有我自己知道。

刚开始,我很不适应,上课反应不是慢,而是很迟钝。连老师开个玩笑或同学调皮捣蛋,我都是看见周围人哈哈大笑,才想起此处应该笑,便配合着傻笑。以至于今天条件反射般,在某些场合,别人一开玩笑说“此处应该有……”,我就想起儿时傻傻的自己。

年幼的记忆里,窗外的世界永远比教室里美好,哪怕下雨,飘雪。倘使老师惩罚哪个顽皮淘气的孩子站在教室外面,我的心跟目光一定会陪伴他整节课。只是我的思想抛锚很安静,不易被老师察觉罢了。

至今还记得自己二年级时的壮举:

四十多年前,一颗水果糖,舔一舔又包裹起来可以吃一两个月。我破天荒地得到了两块奶糖,是大舅从北京带回来的。舍不得吃,带到了学校。我直接走进了学校门口的传达室,瞅着那个每天摇着铃儿决定上下课的老爷爷,把糖放在他的桌子上,说:“给你糖,你叫下课长点,上课短点。”我很认真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老爷爷没收我的糖,笑着答应了我。不过他也提了要求:我每天下课都要到他这里来,给他讲我在课堂上听了啥,我说得越多,他就让上课的时间越短。

我欢快地蹦着跳着离开了。那节课我很认真,——下课后得给老爷爷讲啊。

我又是个较真的傻孩子,每节课下后,都会跑过去找老爷爷,给他说上课听到的。走时总忘不了叮咛老爷爷,下课的铃摇得再早点,老爷爷总是乐呵呵地答应。

瞧,小时候就是这样没出息,为了少在教室呆,竟然行贿。每节课下后,我都跑去给老爷爷说老师讲了啥,有时说着说着竟然会想起提醒老爷爷,是不是该摇上课铃了,而后风一般跑回教室。

我很快乐,上课时间似乎由我掌管着。一次,给老爷爷说着说着还插了一句“上节课是不是有点短,还没听完就下课了”。老爷爷说,哦,那下次就长点。

好像持续了多半学期,还从老爷爷那里得到过一支彩色铅笔。后来情况就变了,我好像不太笨了,还因为上课表现突出当了小组长,快乐起来了,也忙得没时间找老爷爷了。以至于每次经过传达室门口时都觉得不好意思,快快地低头走过而不敢向里看,好像是自己遗弃了老爷爷。

原以为再也不会找老爷爷了。三年级时发生的一件事,我跟老爷爷又有了联系。

班里有个很厉害的女同学,叫她A吧,她的两色圆珠笔丢了。那时,两色圆珠笔是很稀罕的宝贝啊。也不知为什么,她断定是梅在中午活动时偷的。那个时间,我明明看见梅一直在操场的大树下蹲着,一个人。梅,几乎就是刚上学时的我,笨笨的,沉默的。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站出来为梅作证,说一定不是她拿的,我看见她那时就在操场上。世间的事真荒唐,没道理的荒唐,我竟然因此成了梅的同伙,被霸道的A带着一群女生孤立了。

或许就是那时,我察觉到小孩子可恶起来才没底线。昨天还跟你好得像亲姐妹,今天就跟A一起不搭理你了。小组长的我,连作业也收不起来了,她们拧成一股绳跟我作对。好在还有几个男生交,我还有作业送给老师。感觉自己像被扔上沙滩的鱼,可怜极了。

“过来小丫头,都到冬天了咋还有霜打的茄子?”一天,我耷拉着脑袋从传达室门口路过时,被老爷爷叫住了,——他在小窗口那里冲我做鬼脸呢。

捧着老爷爷火炉里取出的热乎乎的烤红薯,给他说了我的可怜的遭遇。老爷爷笑了,说傻丫头,人要捏,也是拣软柿子捏,你越弯下腰,越方便人家骑上去。腰挺直,谁都不怕,学校还能没王法了?还有了老师哩。

从传达室里出来,就回到教室里收作业。

“你不交?我给老师说去!”我大声说出这句话时,好些同学受了惊吓般抬起了头。那个同学似乎也很吃惊,取出了作业,我一把夺过。后面的作业,收得出乎意料的顺利。

收作业事件后,有些同学又主动跟我说话了,连A,在我面前也不再嚣张。

我给老爷爷说时,他笑了,说你可不能欺负别的娃娃哟。我像鸡啄米般使劲地点着头。

日子又变得欢快起来……

多年后,才感受到了往日岁月里的疼惜,想去拜访老爷爷时,他早已作古。每每忆起,都觉得自己曾辜负了一段美好。

突然长大

有时人会突然长大的,没有过渡没有前奏,毫无征兆,就像曾经的我。

我的父亲言语木讷,殷勤到闲不住,可家里的日子还是像竹筛底——尽是穷窟窿眼。相对于那些头脑活络的人轻轻松松地过着舒心的日子,父亲越努力越像个打脸的笑话。

不说别的,单是我们那点学费,几乎每次都是母亲觍着脸从亲朋好友那里借来的。我的外公外婆都瞧不起这个窝囊的女婿,母亲自己倒能接受这种现实。每每我们对父亲不满时,她会打着圆场说“日子还是越来越好了”。有时我真想问问母亲:

“全世界都用上电灯了咱们家也不用煤油灯就叫越来越好?”

“挨家挨户都是自来水咱家不喝窖水了就是日子好了?”

“这种好起来的日子跟父亲有关系吗?”

“……”

我想,只要我开口,一定会用滔滔不绝的话语喷住母亲的,只是,我忍心让母亲难堪吗?可是从心里,我非但看不起父亲,还充满抱怨:人常说“男人轮一拳,女的干半年”,母亲的辛苦不都源于他的无能?

“张富贵?哼,就那榆木疙瘩,好运气都叫名字叫跑了。还‘富贵’?人得靠脑子过活。”

我经过时,巷子里几个人正围在一起闲聊,说这话的是个叫启财的男人,他语音未落我恰好路过。

“张富贵”,就是我父亲的大名。被他羞辱的这个人的十三岁的小女儿恰好路过,他没有一丁点的歉意,目光落在我身上时还张扬着轻蔑的笑。

我第一次觉得目光原来能伤人,也第一次想用目光将眼前这副嘴脸千刀万剐。我走过时,看着他,狠狠地响亮地砸过去一句“吃人饭拉狗屎”。被一个小屁孩像老人那样辱骂,一定是很尴尬的事,大人们立马散开了。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开始变得敏感而易于受伤。从巷子里走过时,但凡有人说我父亲的名字,我会停下来,咳嗽几声……意思是,我在,别说我父亲坏话。

是的,我在,决不允许谁伤害我的父亲,即使他依然是我眼里把日子过得窝窝囊囊的人,即使他依然让我为了几块钱反复掂量最后放弃。也是那以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我绝对不能被人瞧不起,像父亲那样窝囊地过一辈子!

发了狠地近乎苛刻地要求自己,我得在一群孩子里脱颖而出!我不再像过去那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时间会从吧唧吧唧的嘴角溜走;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没有耐心,一有不会的题就烦躁不安就想放弃……我开始绝不放过不会的题,问同学问老师,直问到自己心里清清如水;我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向最优雅的女生看齐,直到自己的耳边响起赞美的声音。我距离曾经的自己,越来越远。

就像母亲给别人说的那样,我家凌儿突然就懂事了,学习像坐了火箭,一下子变得很厉害。

人是可以一刹那长大的,当你被伤了颜面伤了心时,当你觉得自己应该扛起什么时,就像从巷子里经过时的我。

小秘密开成花

当孩子给我说他们班的那个女孩很可爱时,我注意到了,他的眼睛里是很明亮的欢喜,他的嘴角害羞地上扬成最好看的样子。我知道,他的心里一定是激荡着满满的欢喜。临了,他终于扯去遮挡,说,老师,我就是厚脸皮,不怕你笑话,我觉得是真的喜欢她。

我陪着他一起笑了,很宽容地笑。看着他,我宛如看见了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的我,沉默寡言,不过小心思不比别人少。

虽然知道自己是个很普通很普通的小丫头,普通到从哪个方面说都没人会记住我:学习不好也不坏,穿着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邋遢的,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连声音也没有丝毫特点。

灰姑娘的梦里都是白马王子,而不是骑黑毛驴的傻小子。生性倔犟的我,即便普通成一粒沙子,喜欢的绝对不会是同样普通的沙子。那时,我的目光总在悄悄搜索,搜索那个人那个身影。

白皙的脸庞,见人总是微微一笑,莫名地,我总能从笑里嗅出甜甜的味儿。喜欢穿浅色的衣服,干干净净平平展展,每每擦肩而过后,我都会忍不住地偷偷回头。

——他是高我一级的邻居哥哥。

而这一切,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藏得很深,不管心里怎样的风起云涌,脸上能保持波澜不惊。对他的喜欢,更是一个人轰轰烈烈又寂寂寞寞的剧场,潮起潮落只有自己知道。不敢分享给别人,更怕别人知道他的优秀而惦记上。在我的成长中,从来不缺小心眼。

每学期全校师生大会,他会跑上主席台好几次,当然是去领奖了:全年级前几名,单科第一名,三好学生……好像所有的奖项都少不了他。

每每那时,站在人群里的我就会扯扯旁边的同学,满脸得意地小声说,看,那是我哥。同学反问道,亲哥?人家咋姓卢?我立马就像被戳破的气球,蔫瘪了,嘟哝道“邻居哥哥也是哥”。

慢慢地,我心里开始不踏实了。巷子里有那么多的女孩子,即便是邻居,他的目光也不会刻意落到我的身上——他压根不跟巷子里的女孩子说话,微微一笑的礼貌里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他是那么优秀,万一别的女孩子也喜欢上他咋说办?他太优秀了,一定看不上我们这一群吵吵闹闹傻不拉几的瓜女子。

如此想着,我的小心思又活跃了。

要是……要是我也能够上主席台领奖,他会注意到我吗?母亲不是经常说,“金花配银花,西葫芦配南瓜”,只要我上台领奖,他一定会觉得我们是一样的优秀,一定会注意并喜欢我的。

小算盘打好后,就有了方向,做起事来自然带劲多了。

就像老师说的,学习就像做数学题,式子列错了得数肯定不对。我明白自己得有最饱满的热情,再配以最坚定的态度,对,就是以最好的学习姿势,才可能靠拢优秀,才可能登上主席台,才可能被邻居哥哥注意到。想象着将来的某一天,邻居哥哥拍着我的头说,“原来凌儿学习还不赖”,浑身是劲。

我不再像过去那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时间会从吧唧吧唧的嘴角溜走;也不再像过去那样没有耐心,一有不会的题就烦躁不安就想放弃;更不会像个女汉子般高喉咙大嗓门地嚷嚷,那样没素养得像山沟野洼里的人……我开始绝不放过不会的题,问同学问老师,直问到自己心里清清如水;我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努力向最优雅的女生看齐,直到自己的耳边响起赞美的声音。

邻居哥哥那么优秀,他喜欢的,一定是像他一样各方面都优秀的女生,我该如何努力才能成为?那时的我,曾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问:

你每一天都在进步吗?

你竭尽全力了吗?

你是不是已经成为最好的自己?

就那样,我卯足劲学习想遥遥领先,小小心心地注意言行以免失当,一步步朝着自己心里的美好样子靠近。

当我频频跑上主席台领奖时,已经忘了自己努力给谁看,笑得自己灿烂如花,而后,一路走来,芬芳四溢。就像别人说的,把自己开成一朵花,永远走在春天里。

当我大大方方毫无保留地把这件事分享给眼前的学生时,他瞪大了眼睛,说了句“老师还早恋啊”。我笑了,告诉他,在成长中,大多数人都会有深深浅浅的喜欢,就看怎样让它开成一朵花了。

当一个孩子处于积极状态时,朦胧的爱恋多么像一把美妙无比的发酵粉,最终凭着努力把自己甜甜蜜蜜地开成了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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