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丫头,拿着你的作业赶紧上学去,都几点了,还磨磨蹭蹭的。”
冷秀娟把一个作业本递给了徐茉莉,徐茉莉把作业本装进了书包里,一步三回头地看了看寻心明,很是不舍得就此离开。
可惜没办法,学生的任务就是上学,尤其是徐茉莉这种高中生,更是求学期间最重要的时刻,马虎不得。
“心明哥哥,我得上学了,有空常来玩呀,等放学了我来找你。”看过了寻心明最后一眼,徐茉莉只能是快步奔向学校,临别时只留下了这么一句话。
“好好学习,慢点跑。”寻心明微笑摆手送别,心里却是苦笑不堪。
寻心明算是明白了,就自己这副长相,在女人堆里绝对是招蜂引蝶的宿命,所以他决定以后尽量不要去招惹女人,省得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小明啊,我们也走吧。”老寻头拍了拍寻心明的肩膀,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看着寻心明他们离开的背影,冷秀娟也同她的女儿一样,眼中多是不舍之意。
接下来寻心明他们要去的地方,就是商场服装店。
寻心明最早穿的病人装早就扔了,现在出门穿的还是老寻头年轻时没舍得扔的衣服,虽然算不上多难看,但是穿在寻心明身上,总有一种莫名的维和感。
毕竟是老一辈的衣服,寻心明又是个年轻帅气的大小伙,再加上老寻头的衣服又不是特别的合身,所以穿在寻心明的身上就会特别的古怪。
要不是别人都被寻心明的颜值所吸引,恐怕寻心明现在的这身行头,别人会以为他是从六七十年代穿越过来的。
在去往商场的路上,老寻头把那一千五百块递给了寻心明,“小明啊,这些钱你都拿着,你也别推辞,这本来就是你的钱,等到了商场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别乱花就行。”
“这怎么能行呢,还是爷爷你拿着吧,我在爷爷家里养了这么久的伤,又白吃白住,理当把这笔钱孝敬给你。”
寻心明是极力推辞,虽然他也知道钱很重要,但是他觉得老寻头的恩情更重要。本来老寻头家里就不富裕,开了个理发店只能是勉强糊口,现在家里又多了他这么一张嘴,生活就更紧张了,所以他是万万不肯要这笔钱的。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老寻头很是无奈的说道:“你还年轻,需要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我一个老头子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你要是实在不肯收下,那我就当暂时给你保管了。”
说话的这功夫,寻心明他们就已经来到了商场,他们二人直奔服装店,老寻头要给寻心明挑选两件年轻人应该穿的衣服。
寻心明他们来的这个商城叫做天命广场,是一家全国连锁公司开的,公司总称叫做天命集团。
据说天命集团涉及很多商业项目,什么电子行业,食品行业,媒体行业,房地产行业等等一系列,凡是能赚钱的行业,天命集团基本都有所涉及,一些跨国的商业项目,天命集团也是不在少数,光是每年给政府上交的税务就多达几百亿以上!
由此可以想象,天命集团的老板,是多么的富裕。
“天命广场,这名字真有意思。”看着有五层高楼的天命广场,寻心明是唏嘘不已。
他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敢用“天命”二字起公司集团的名称,这气魄不是一般的大呀。
刚一走进天命广场内部,寻心明就被里面熙熙攘攘的人群给惊到了,他知道这里面人会很多,但是没想到会这么多,黑压压的人头简直就像蚂蚁窝一样,数都数不清。
老寻头似乎是看出了寻心明的想法,便微笑地解释道:“今天商场打折,所以今天人才会这么多,平时人也就只有三分之一这么多而已,所以你不用太吃惊。”
“三分之一,那人也不少了呀,开这个商城的老板,得多赚钱呀?!”寻心明依旧是十分的吃惊,他难以想象什么样的人,才会拥有这么大的财富?
“你也不用感慨,爷爷我相信你定不是池中之物,未来绝对会比这个商场的老板强上不少,你要相信爷爷的眼光,我活了一辈子,基本上没有看错过人。”老寻头鼓励着寻心明,叫寻心明不要妄自菲薄,在老寻头看来,寻心明的未来是不可限量的。
在商场里逛了两三圈儿,不得不说老寻头的身体还是不错的,七十二岁这么大的年纪,逛商场对一般的老头来说,已经算是个体力活了,但是老寻头并没有太吃力的样子,依旧是精神饱满的状态。
现在寻心明手里提着两个包,一个包里装的旧衣服,一个包里装了新衣服,他的身上还穿着一整套的新衣服,旧衣服并没有舍得扔。
老寻头手里也提着两个包,一个里面装着新鞋,一个里面装着旧鞋,寻心明脚上已经穿了一双新鞋,要不是老寻头害怕浪费,旧鞋可能就已经扔了。
一米七八的身高,在男性当中自然算不上拔尖儿,但是寻心明的这个身高,却给了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怎么说呢,他高一点看着太纤细,低一点又有点违和感,而不到一米八的高度,正好适合寻心明的身材,完美而不失挺拔。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穿着新衣服的寻心明,简直是帅的逆天了!
一双洁白的运动鞋,修身的牛仔裤,秋季时尚潮流的夹克衣,最后再加上帅得不食人间烟火的容颜,现在的寻心明,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随便一个微笑,就能迷倒一片女性,堪称女性杀手,上至老妇下到幼女,无一不在其中。
尤其是在逛服装店的时候,那些买衣服的买家们和店员们,都只顾着看寻心明换衣服了。尤其是服装店里的女性们,那一个个如狼似虎的目光和花痴的作态,让寻心明是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浑身上下都不自在。
为了避免生出是非,寻心明他们结账的时候非常痛快,就是原本想要讨价还价的老寻头都不敢多留,生怕那些如饥似渴的姑娘们把寻心明给生吞了。
至此,寻心明心里又做了一个决定,如不是有必要的情况下,他再也不会轻易的逛商场,实在是太吓人了!
“快来人呀,有人抢钱包啦!”
原本寻心明商量着再给老寻头买点什么,之后便离开商场,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人尖叫的声音传遍了商场的三楼。
商场的三楼,也就是寻心明他们现在所待的地方,发生了一起小偷抢劫事件。
抢钱包的那个小偷,个子并不高,只有不到一米六五的身高,皮肤黝黑,特别的瘦,鼻子下留了个八字胡,他面容透露出来一股猥琐气和狠劲儿。
为什么说这个小偷会有股狠劲儿呢?那是因为他的手里还握着一把匕首,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一路上横冲直撞,并没有什么人敢阻拦他。
当然,商场没有人阻拦小偷,不单单是因为人们害怕小偷里的匕首,更多的是抱着一种看热闹和事不关己的态度。毕竟现在的人没有几个愿意给自己招惹麻烦的,更何况那小偷手里还握着匕首,万一伤到了怎么办。
英雄不是可以随便乱当的,毕竟现实就是现实,有些后果常人难以承受。
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是影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景,现实很难看到。
“爷爷?”
看着正向他们这里跑过来的小偷,寻心明目光有些恳求地看向老寻头,他希望得到老寻头的首肯,他不希望老人家担心,只有如此,他才敢去阻拦那小偷。
老寻头点了点头,表示了答应,而后又提醒了一句:“小心点儿,别伤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