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清水秀,蓝天白云,李华确定自己穿越了。
理由有两个:第一,在他的老家安县并没有这么好的环境。第二,他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哦不,并不能称之为“手”,准确来说,应该叫做狗爪子。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庞,果然,摸到了一个狗鼻子。
“无语,难道就因为我玩的是狗头,就给我安排在狗身上吗?这也太扯吧!”
说起自己穿越的经历,当事人李某有点不愿回忆,那是个硝烟弥漫的晚上,他一个人去晚上开黑,闭生死关,准备冲击钻石段位。
可就在晋级赛第五把生死局时,他突然发现一点:自己玩的英雄沙漠死神内瑟斯不见了,不见了......
艹dan的操作!气得李华当场就一拳锤向了屏幕,然后一阵电流闪过.....就到这里来了。
他到现在也想不通,自己怎么就穿越了?
算了,不管了,李华站起来,扫视了下周遭陌生的环境,然后闭上眼,准备回想自己这具身体原主人的记忆,看能不能得到什么帮助。
几分钟后,他并没有找到什么记忆,但却找到了点有用的东西:
他在自己脑海里发现了一个英雄联盟的界面,然后用意念点击了【开始游戏】,随后进入了地图。
并不是召唤师峡谷的地图,而是他现在所处地界的地图。其中自己他附近可见区域是亮的,大部分地方都是黑的,只能看见大致的轮廓。
他看向下方,果然看见了一个狗头的头像,旁边是他的信息:
攻击力:72
法强:0
护甲:40
魔抗:32
攻速:0.72
冷却缩减:0
暴击率:0
移动速度:350
对此他很是熟悉,毕竟玩了上千把狗头,是知道他的基本信息的。
这则信息还可以转换成符文页信息,让他看见自己带的符文。
他目前所带的符文是沿自他最后一把打诺手的符文,带的是精密系的【征服者】。这个符文效果很厉害,对敌人造成伤害时会提供适应之力的层数,最高为十层,对于狗头这种近战来说,只用对敌人造成五次伤害就可以叠满层数,然后就能将造成伤害的15%转化为对自身的治疗效果。
还有【凯旋】,参与击杀死英雄可以回血且获得额为的20金币。、
【传说,欢欣】参与击杀大型英雄,大型野怪和小兵可以增加攻速,最高增加18%。
【致命一击】对低于40%的敌方英雄多造成8%的伤害。
副系符文他带的是【主宰系】,分别是【血之滋味】,对英雄造成伤害后可以回血,以及【终极猎人】参与击杀英雄会减少终极技能的冷却时间,最高可以减少25%。
但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在异世界的关系,以上符文都有修改,那就是里面的“英雄”全部改成了“敌人”。
或许在异世界是没有“英雄”这个概念的,或者说不好去定义“英雄”。因为在英雄联盟里,一级的英雄依然是英雄,而超级兵依然只是小兵。而在异世界,你就不能把一个民兵当作英雄,把一个传奇级别的金刚石魔像当作小兵。
不过,这些离李华都有点远,他得先考虑自己的生计问题,比如说午饭和晚上睡的地方。
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李华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得双手,折了根一掌粗,两米高的树干,拿在手里,准备先去打点食物。
一开始,按照习惯,他学得是内瑟斯的一技能【汲魂痛击】,这个技能可谓是他的神技,用这个技能击杀敌人后,可以永久地增加这个技能的伤害。
正是因为有这个技能在,狗头才成为英雄联盟里少有的几个可以一打五的英雄。
不过,现实很快就给了李华一个教训,虽说【汲魂痛击】很厉害,但他追不上猎物啊,一只灰野兔,李华都快摸到它尾巴了,但一棒子下去,还是砸了个空。
看来现实世界和游戏世界的区别还是很大,若是在游戏里,只要狗头这一棒出手了,哪怕对面闪现,也是算吃到伤害的。
浪费了几个小时,李华终于捉到了自己的第一只猎物,在没有任何调料的情况下将它烤来吃掉,然后便开始寻找自己晚上居住的地方。
他找了许久,终于确定自己这具原身是凭空出现的,因为这附近没有任何这具身体活动的痕迹,也不存在任何“狗为”的建筑或者山洞。
没办法,他只得随便找个山洞将就一下。
现在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他还挺能将就的,一身的狗毛覆盖在身上,哪怕深夜有寒风从山洞口吹进来,依然没让他感觉多寒冷。之前吃东西也是,本以为自己会咽不下那个没有任何调料的食物,但最后还是吃得很香的。甚至说,在烤之前,他对那个血淋淋的食物就有一点食欲。
他不知道的是,这对于他现在这具身体来说很正常。他可是狗头人呐,大部分都是茹毛饮血的存在,像他这样吃烤制食物的,自然会觉得很香。
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便开始一边打猎一边修筑自己的房子。
虽说作为一个狗头人,房子不需太好看,但作为人来说,他还是希望自己能有个温暖舒适的小房子的。
而他的经验也在缓慢增长,他现在打的猎物,比如野兔,青蛙,鱼之类的,给的经验无比地少,只有几点经验,而他升到2级,则需要280点经验。
还好有一次打猎途中,他遇到了一直野狼,对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小疤,但他反手一棒子就敲死了他,不仅获得了12点【汲魂痛击】的被动,还得到了120点经验。
再加上他之前零零散散获得的经验,他终于升到了二级。
于是他思虑了一会,学习了二技能——阳,哦不,枯萎。
枯萎也算是个厉害的技能,对敌人施放后可以让对方减移速和攻速,是内瑟斯防止被风筝必备的技能。
之所以他会迟疑,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技能有可能对野兔野猪之类的猎物无效,毕竟【枯萎】在游戏里只能对英雄施放。
但考虑到和野兔之流“作战”时,【征服者】的确在触发,所以他还是选择了这个技能。
之后经过试验,这个技能果然能对野兔野猪之类的小猎物施放。
至此,他的“打怪”升级之旅总算顺畅了不少,有【枯萎】在,他终于可以追上猎物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就升到了三级,学习了三技能【灵魂烈焰】,可以在自己身边方圆十米的范围内施放一个方圆五米的大圆圈,在圆圈内,敌人会先收到魔法伤害,并且被削弱护甲,且持续收到魔法伤害,直到技能时间结束。
凭借这个技能,他成功挑战了自己所处这座山上的霸主——一只斑斓猛虎。
二者的对战十分简单,李华朝着它施放了一个【灵魂烈焰】,猛虎就被烧得嗷嗷叫,然后就被李华一棒子敲死了。
这场作战连李华自己都惊了,他算是又认识到了游戏和现实的不同,在现实里,野怪和人类被【灵魂烈焰】烧了的话,他们是会痛的!
多新鲜啊,肯定是会痛的啊!李华觉得自己应该早点意识到这点,在和野狼搏斗时就该意识到了,它对李华造成伤害时,他也痛得几乎捏不住手里的木棒。
打猎方面一帆风顺,在自家小屋的建造方面他也没有落下,一个山洞改成的窑房已经落成,时间有限,他只是在原先山洞的基础上往里挖了一个新房间,当作卧室,外面的则是客厅,有一个泥做的沙发,上面铺着稻草和兽皮,真正的真皮沙发。
至于卧室里,自然是铺着他新打的虎皮,温暖的虎皮一披上,他顿时就丝毫感觉不到夜晚的寒冷了。自己身上是狗皮,底下铺的是虎皮,再盖成一层狼皮,谁能有他更“皮”?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仅仅是铺一层虎皮就有点热了,他实在不可能再去披狼皮了。
假如异世界也分四季的话,现在应该在往夏季走,白天渐渐地开始热起来,晚上虽说山风阵阵,但对于一身“皮”的李华来说,还是不够凉快的。
小屋落成之后,李华终于可以放松一点了。说实话,刚来到异世界时,他还有点小担忧,毕竟他只是个普通人,没什么坚毅不拔的心性,也没啥称王称霸的天赋,甚至觉得自己连生活都算问题。
地球上的许多人或许都幻想过自己在异世界会如何如何,称霸世界都算轻的,称霸宇宙才算基础。但实际上,一穿越才知道,自己只是个两手空空的外星人,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还不如在地球上混得好。毕竟地球的社会制度还是很完善的,有手有脚的,至少不会饿死。(当然,自带金手指的,当我没说)
现在好了,他终于有住的地方了,吃穿方面也不用担心,嗯,稍微有了点人的模样。额......话说,他这个,算不算真正的“人模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