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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开端

1.

慕斯站在黄线前,眉头紧锁,鼻子和嘴唇之间有一道深深的疤痕,像一条蛇,另一端紧紧的咬在下颚骨上。运动裤下沿提托着两个黑色布丁,他伸手抓了抓出汗的腋窝,袖口上有几个被烟烧出的洞。丝毫看不出他是一名警督。

旁边有几个年轻的便衣警察在维持秩序,看来这里发生了命案。

便道被封死了,走这条路的司机像电报机一样,一个接一个的找警察理论,扬言要威胁警察。一群乡下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围堵在现场四周,场面比平时谁家结婚生大胖小子还热闹。眼见现场秩序混乱,慕斯走了过来,推开一个靠在树旁的人,树上绑着黄线,“走开,有什么好看的。还有你,这种东西小孩子能看吗,你负不负责任啊?哎~都散了散了,没什么好看的……”慕斯一脸无奈,从他几十年的工作经验来看,好事者要比恶徒更让人头痛。

下午,我开车到了现场,这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东北部的一个无名的山野,这条便道通向一个私人的农场。褐青色的柳树排列在道路两旁,中间留出的几米宽的陆地是这些士兵坚守的岗位。不时有鸟类飞过,扎进柳树的臂膀的阴影里。突然,一抹金色撩动了我的心弦,我放缓车速,好捕捉到那迷人的身影,但它太快了,一眨眼就不见了。

“嘿,你今天的风衣不错啊,”

“你也是,但我不记得警察行动可以不穿警服,嗯?”

“哦,今天我不值班,休息。哎,你最近还好吧?”

“还行,你最近怎么样。”

慕斯掏出打火机和烟,并朝我眨眼。

“不,谢谢。”

“我最近还好吧,哼,就是有一点,今年的优秀奖又要被那个新人抢走了”

“哎,没办法,时代早就不是我们的了。”

“你还行,雇主一次给你多少啊,肯定比我工资高,该死的,州里已经涨了,就因为这里是乡下!我真不知道……”

我底下头,灰色长裤被风衣吞掉一大半,只露出少的可怜的一部分,孩子长到那么高需要多长时间呢?我注视着那双运动鞋,那是我生日时,瓦伦纳送我的礼物……

“让我看看现场吧。”慕斯盯着我,好像这话是一尊雕像说来的,事实上,我没注意到他还在说。场面有些尴尬。

“额……好吧,嗯!走,我带你看看现场,特别诡异。”

我们越过黄线,几个小时前,一个重大的事故就发生在此地。风卷起沙子,吹进了眼睛里,我伸手搓揉。面前的骇人景象令人胆战。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汽油味,砂石横飞,这刺鼻气味中夹带着血腥味。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翻跟头。

“他有什么亲人吗?”我用一只手帕捂住口鼻。

“不知道呢,死者还没确认。”

一道金色的光芒飞快地划过头顶,吸引了我的注意,是它,是刚才的那只。但那魅影已消逝在天边,这时我注意到从那闪电消逝的方向,一根羽毛悠悠的飘落。

金色的舞者以极其诡异的姿态,轻轻的降落在车窗框上。

我有些宿醉,这都是面前这个酒鬼带坏了我。我笑了笑,微风中嗅到了甜意。一颗羽毛轻轻落到了皮鞋上,我还沉溺在幻想中,现实真是美好。

2.

我是文斯·莫特,曾经和慕斯是同事。在他成为警长时,我离开了警局,做起了私家侦探,专干一般警察不爱干的脏活累活。说起来可笑,一个感性的我如今却变成了十足的混蛋,没错,我承认,我就是个**混球。

如果案件陷入僵局,或者是看望瓦伦纳回来的路上,也可能是蓄意醉酒,又或是单纯寂寞难耐,我都会坐在脑神经前翻阅往事,这种痛苦令我上瘾。当现实击碎了过去的臆想和天真,我再也发不出那傻子般的笑容,也无法拥抱挚爱,亲吻瓦伦纳的额头,不会在她得胸口上沉沉的睡去,在灵魂的尽头欣慰的默念“阿门”。

委托人每月的钱倒还过的去,但当我从赌场出来,兜里的大把现金就不翼而飞。银行卡半年前就因为透支而撒手人寰。每天晚上我都战战栗栗,只能在一次又一次的惊醒中默默的祈祷。

生活啊,生活,请给我条活路吧。

3.

马桶垫,时间长了总要换的。每次换的时候,我都很苦恼,“**,不能换成拉锁的吗。”看着我笨拙的小手在马桶上左挠右挠,瓦伦纳笑出来声,“来吧,亲爱的,我来吧。”

“仔细点,这东西比九宫锁还难拆。”

“是你太笨了,好吗,亲爱的。”

她低下头假装看不见旁边恼怒的泰迪熊。我假装生气但又无可奈何,双手自然下垂,翘起指甲拿裤子接线处撒气。我的目光聚集在面前这位美人的脸上。

瓦伦纳轻手拂过面颊,汗珠从手指间流过,滴在丰满的胸部上。金黄的发丝汲取秋日的烈阳,蓝色的紧身毛衣下,纤细的身材可以勾走天下所有男人的芳心。结婚后,我曾坦言,我很庆幸她嫁给了我,不给其他的猪拱白菜的机会。她微笑着,什么都没说。

“今天玛丽生日,别忘了去,你知道的,那孩子很怕孤单,勺夫人给玛丽请来了马戏团的人,嘿。”我轻轻搂住这件工艺品,“亲爱的,恐怕不行,我今天要执勤……”

“别碰我。”一双手推开了我,这不是抗拒,是失望,“玛丽第一次过生日,你不去,让她怎么看。你知道…”“嘿,我知道。我和你一样把她当成自己的孩子。等我好吗,工作已结束我立刻赶回来,嗯?”“好吧,小心点”

4.

“今天这么急啊。”慕斯喳了喳嘴,昨晚的宿醉还刺激着他的兴奋腺,“别啊,工作完再一起喝一杯啊。”

“不来了,我今天下午有约了。”

“哦~是瓦伦纳吧,嘿嘿,我跟你说,女人这种东西,要是……嘿!干嘛!”

“我警告你,别再说这种话否则……”

“呵呵,你能拿我怎样,噜噜噜……”慕斯做了个鬼脸,莫特瞪着他,示意他闭嘴,一只手扬起准备要打他。

“好了,开个玩笑嘛,我们是好朋友,对吧。”

莫特白了一眼,拿起外套就往车里走。不情愿的把慕斯扔回了家,“谢谢啦,明天晚上一起喝酒啊……”

栅栏在阳光的普照下油亮亮的,绿草茵茵,普通的小院里,无数只小脚踏过,也变得更有生机和活力,今天的场合可与以往大不相同。

不知是哪里的顽童竟把游戏机搬到了草坪上,两个人像两尊佛一动不动,全神贯注的盯着屏幕,手里的摇杆仿佛是他们上辈子的仇人。

“哦!赢了,芍药,怎么样,嗯哼?”

另一个孩子握紧小拳头,把摇杆重重的的摔在地上。

“认赌服输好吗,一个冰淇淋而已。”

小男孩撅着嘴,扭过头,耷拉的眼皮下满是失落和倔强。突然,他的眼中燃起了怒火,一只手缓缓的上升。

“芍药,你好,请问你的祖母呢?”突如其来的高大身影让这个孩子不情愿的收起自己的锐气,但这个渐行渐近的高大男人心想:年轻人就应该有这种精神,只是……唉,可惜……“喂,派对都开始了,你怎么无精打采啊,这可不好,孩子们的榜样这样可不行。”莫特回过神来,行了个礼。

“不必拘礼,孩子们需要的是自然优越的环境,要是处处拘泥繁文缛节,对孩子们百害而无一利的。”说着,芍药公爵竟然大笑起来。

莫特愣了一下,随即平复了心情,嘴角微微地抬了上去,那天,莫特过的很快乐,比平时更幸福。

和现在相比也是,那是莫特印象最深的一次庆生派对,之后他们还开了晚会,但不管怎样,那天无意是莫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天,也是最后一次让他感到幸福的一天。

5.

“您拨打的电话已……嘟”

血肉模糊的手指按在支离破碎的玻璃上,周围还是死一般的寂静。

黑色的乌鸦飞上了褐青色的树,刺耳的尖叫声宣判了最后的行刑。

“哈……”

破碎的玻璃扎穿了他的左眼,血从他的头上流下来。聚会时端酒杯的左手已经彻底报废了,残缺不齐的指甲在地上胡乱的挠着,乱蓬蓬的头发好像枯死的树木,分岔指向不同的方向。

大口吸气,在生命结束前也要搜刮走最后的一丝营养。想到这,他冷笑了起来。夜晚凄冷的风让他的脸皮抽搐,胡须上凝结的血珠就像冬天的冰凌。

颤微微的挤出安全囊,他好像一个病人,得了帕金森,病因是恐惧。终于一个踉跄,他摔倒在了地上。猩红的液体流了下来,滴在石灰色的土路上,血泊中倒映着此刻他不堪的模样。

他双手撑地,试图站起来,他与镜像中的他双目对视,这时他才发现,自己的左眼皮正静静地躺在前面不远的小坡上,他哂笑了一生,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声音。他颤抖地爬起来,麻木的双眼里只剩下求生的欲望。

我才是最后的赢家。

我会赢。

他跌跌撞撞的走到麦田里。

看吧,杂种,我赢了。

歇斯底里地哭声。相比于麦田,他太过渺小。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是笑还是哭。他想咆哮,但却发不出声音,天空中只游荡着乌鸦沙哑刺耳的尖鸣。

片刻后,他体力不支,仰面倒了下去。远处的乌鸦贼溜溜地盯着这即将到口的美食。

这个男人,这个穷尽一生去掌握,去控制别人的男人,最后看见的是璀璨的星空。他想,家乡的上空也会有相同的星座吧,就如恋人一样正呼唤着他。

在众星的怀抱下他缓缓闭上了双眼。

回不去了,都结束了。他摊开四肢,等待最后的审判。

不知从哪飞来一块金色的云,朝他扑了过去。金色包裹住这个可怜的男人,在蔚蓝的星空下,金色的光辉是那么的真实而又美丽,这幅美景换来了片刻的宁静。

将死的褐青树下,没有喊叫,没有打斗,没有挣扎,什么都没有。

甚至没有生命。

6.

“耶稣在上……”

“车祸发生在这,初步断定是意外事故,”他掏出纸和笔,“有意思的是车祸后貌似这个家伙还活着,但走到麦子那边,嗯……这家伙的好运气就到头了。说不上到底是幸运还是……嗯,尸体我们等下去看,这是车祸现场,尸体那里正在取样。”

轿车前部隆起,被树顶开一个凹槽,玻璃都成了渣,车门支离破碎,铁片像龙鳞一样扎破轮胎。

我走近残破的车子,(如果它还算车子的话)扶了扶眼镜。

“在事故之前就有很严重的刮碰。”按理来说这种碰撞是车子以非常大的速度冲向树木。

我小心地绕过去,仿佛面前是一个熟睡的婴儿。掉了一大块,几米宽的树被击弯成“L”型。

我顺着车窗探头,白色的安全气囊好像孕妇膨大的腹部,几滴红色的液体就像在白色帷布上跳舞的小人。

“嗯?”一块红色的晶状项链引起了我的注意。

正值秋季,落叶盖住了世间万物,这些残骇也是,我的心也是。田垄的麦子露出金黄的笑脸,倔强的烈阳与清爽的秋风角力。这里发生的事好像和它们毫不相关。

对啊,毫不相关,就像没发生过一样。

我站稳脚,挺直了半弯的身体,拿出气囊上的吊坠,放在证物袋里。扬起手拍掉大衣上的灰尘。

刺眼的阳光在晶体暗红色的边缘滑行,我依稀记得那天,晶体上,不规则排布的矩形都渗透着一种邪恶。

让我头皮发麻,打了个冷颤。

冰冷又邪恶。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不可名状的阴冷会要我的命。

7.

冰冷。

古老的石砌砖墙,据说是上百年前这的人发现的,每一块都那么古老,每一块都是那么冰冷潮湿。

湿气和恐惧夹揉,渗入我的肌肤,骨髓,让我一阵反胃。

我要死了。

这种感觉就像毒蛇爬上我的身子,贴着我裸露的皮肤蠕动,血红的星子一进一出,挑逗我的鼻尖。

我的后背紧贴在冰冷的方形岩石上,可能它们都是几亿年前就被放置在这里的吧。

寒意渗透皮肤,凝结血液,再追寻深处。心都是冰冷的。这就是临死前的预兆吧。

头发乱蓬蓬的。我坐在墙角,点了一支烟,烟气在身体里打滚儿,我不住的咳嗽。

这样也好。起码没那么冷了。

我要死了。

我要死在自己的手里,比起被墙后面的杂种蹂躏。

拿枪的左手不住的颤抖。现在想想,也许我一路走来,那寒意就一直跟随着我,当我伫立在悬崖边犹豫不决时,它就躲在暗处,用锲字形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随时准备亵渎我的身体。

我是鱼肉,它就是刀俎。

不过还好,一切都要结束了。就像被拍到沙滩上的鱼,宁可被烈日剥皮抽骨,也不愿让自己的生命成为他人的玩物。

莫特,举起枪吧,不要颤抖,不要迷茫。叩响板机,终止这场灾难。

8.

清风拂过脸颊,顺着领口滑下流入那黑黝黝的空洞。此刻我认识到,即使是秋天,这种长款风衣也不是明智之选。

“沙……沙……”微风从我的袖口,衣角,布料与布料之间的空隙溜走,偷走我的燥热和精力。一只麻雀在仄歪的树下上窜下跳,节肢动物的腿和须子从平整锋利的鸟嘴里茬出来。

“带我看看尸体吧。这个给你,保存好,以便我以后用。”慕斯接过证物袋。

“谢谢。”我一脸堆笑。

慕斯白了我一眼。但我可以理解,毕竟我过去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干出格的事,把证物科当成自己家。

慕斯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是的,我明白,我不是警察了。

“你是为自己而活,莫特。

“但这并不光彩。”

他回敬了一个真诚的笑容,又不诚恳的咳了一下嗓子,眼神游离到了别处,“你变了。”

你也变了。年纪变大了,老人总能发现异常。

我没有看他,径直走向了尸体的方向。

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这条金黄色的路正好印证了这句烂到渣的话,这条路好像能引导你找到财富,但路的尽头不是数不尽的黄金,而是一具腐烂的尸体。

尸体周遭的麦子都低下身子,正正好好留出来一个人的空间,我想是尸体的臭味都把它们熏晕了吧。左半张脸堆挤在一起,左眼睑下一块白色的大脓包蛮横的突起,灰黑色的爬虫从扭曲的鼻梁骨下爬过白色凸起的小山,顺着青黑色的纹路寻找可以饱餐一顿的入口。这个可怜人的右脸消失了,只留下黑黝黝的空洞,蛆虫和苍蝇爬进爬出。

“死了很长时间了,来,给你,一次性口罩。”慕斯转头朝向后面的一个年轻人,训斥道:“怎么现在才拿来,你是怎么办事的!在警局待了多久了,还是太年轻!”

我转过头去,这是一个十几岁的精壮小伙子,警长训斥他时,马杆似的小腿在不住的颤抖,眼睛直直的盯着前方。慕斯回过头看这被压弯的麦子,似乎明白了什么,干笑了一声,“离远点再吐,免得破坏现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9.

莫特喝了一点酒,摇摇晃晃地走在大街上。昏暗的路灯下,一只野猫窜了出来,莫特借着模糊的视线看出它是黑色的,嘴里还叼着什么。她回头看了莫特一眼,转身拐过街角,消失在黑暗中。

幽暗的灯光照在街旁的长椅上,莫特把酒瓶放在长椅上,一只手按在油亮亮的桦木条上,缓缓地躺下,棕黑色的帽子仄歪在一边,几只小虫飞进帽子与脑袋形成的“V”字型空间,落在乱蓬蓬的头发里。

莫特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过去,现在,未来。

10.

我用左手捂住口罩,蹲下身子,长裤的裆部勒的有点紧,我双腿叉开了一点,来缓解大腿根部的痛苦。

尸体头部的缺口处参差不齐,凝结的几根肉刺格外扎眼。“从没见过这么离奇的事情,从尸体的损毁上看,怕是遭受了狗熊袭击。”

我一怔,慢慢的直起身子,把手里的麦秆给莫斯看。慕斯接过麦秆,看着末端的反光物,皱起了眉头。“不好结案啊,那白色的东西看起来应该是唾液,拿去化验一下。”我拿下眼镜,合上镜腿,塞进风衣的内衬里,“麦田里有人被狗熊袭击,呵,有意思。”

慕斯还在盯着麦秆发愣。我抬起血液不通的腿,像一个血栓病人,摇摇晃晃的往车道上走。我看见了刚才被慕斯训斥的年轻人,正目光呆滞的朝这边看,我猜就在他身后几米的不远处就是那一堆花花绿绿的呕吐物。

小伙子离车祸现场比较近,走到那花了我不少时间,“没事的,”我拍拍他的肩膀,“凡事都有第一次,多了就习惯了。”

手抽走时,指甲划到了他的眼睑,但他没有任何反应,只是呆呆的看着远处,什么都没说。

我怂了怂肩,年轻人啊,还是太年轻。

我掏出车钥匙,听着属于我的黑色骏马迫不及待地鸣啼,开启了这一天中最精彩的部分。

11.

看着窗外的景物流淌,逐渐消失,莫特的心情万般矛盾。车箱内吵杂声此起彼伏。

莫特听到前方有婴儿哭声,但那声音很快被男人大嗓门的呵声淹没了。

莫特在靠在走廊上的坐椅,他身体外倾,看向椅背后。

几个乡村人在打牌,大吵大嚷,绞尽脑汁,挥挥拳头,不时用脚踹几次桌子下的钢管。旁边座椅上,一个年轻女人带着她不满五岁的孩子。

两站之间至少三个小时,莫特注意到他从未牵过女人的手,更未曾哭闹,只是怯生生地环视着四周,蜷缩在座椅上。生活将时光的惆怅,残忍地刻在了中年女子刀割似的斑纹里。或许她过去也是红绡缠头,妩媚迷人的性感女神,但生活剥夺了她所有的美好与快乐,只留下痛苦和身边制造痛苦的烦人小怪物,女人看向旁边的孩子,孩子像过电了一般瑟缩在角落里,女人邪媚地笑了。莫特转过身来。

德州啊,德州,你还是一点没变。

列车还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到目的地,期间莫特已经睡了一觉了,醒了就读了一会莫泊桑的书。现在他打算又进入梦乡,不是因为睡意正浓,而是因为单纯无聊。

几天前,当他在街道上的长椅上起来,突然发现胸前的长木上多了几个银币,莫特皱起眉头,心里有些不痛快,但还是在衣服上擦了擦,塞进了口袋。

莫特摸了摸参差的胡须,把背包挎在肩上。列车咆哮了一声,车上的乘客忙碌起来。漫长的时间戳刺着莫特的神经,几分钟对他来说好似几年。

终于,列车发出雷鸣般的尖叫声,信号枪声响起,莫特站起身加入这此赛跑运动。人头涌涌,想挤出去也没那么容易。银色的轨道映照的霓虹闪烁,一条由耐克,阿迪达斯,鳄鱼皮鞋等组成的炫人夺目的渐变色。

天渐渐暗了下去,颤微微老妇人的灰色毛衣后莫特吃力地从一个胡子拉碴,怒目瞪着他的壮汉身边挤过。

走了一会,身后的巨汗咕哝了几句,眼镜还是圆圆地盯着他。莫特可能真的没听到,轻轻揪住风衣的一角,盖住了自己的脸。雾化水蒸气从衣领出飘出来,慢慢地天开始下起了雨,不知不觉间,莫特加快了前行的脚步。

但黑色的帽檐仍是低低的,人们看不到他的脸,但他能不能看到他人的脸就说不定了。

12.

天空中,漆黑的狼獾还没有离开,它虎视眈眈地盯着陆地上的众人,但可能是因为等的太久,原本流淌下来的唾液不见了,只剩下沉闷的干吼,震耳欲聋,但莫特知道这是最后了,不久它便会离开。慕斯也察觉到了,凝视着那黑色的眼眸,“来咬我啊,狗杂种。”

莫特笑了笑,摇了摇头,“你又喝多了,慕斯。”他顿了一下,“你不是说过要戒烟吗。”

“哈~哈~哈,”莫特的笑声中夹杂着浓浓的麦香,“你不也说过要戒烟吗,对,我想起来了,”

莫特握紧了拳头。

“就是之前,你在瓦伦纳面前发过誓的!”

莫特弹了下烟丝,轻轻放在烟灰缸上。原本握紧的拳头又松了下去。“今天,不谈她。这是你的家乡,你请我来,自己又喝的烂醉,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慕斯咂了下嘴,轻轻放下酒瓶,头部微微摇晃,解开了胸前衬衫的扣子,“以前你可说不出这种话啊,莫特。你还记得你是怎么调进我们队的。”

“慕斯,我现在是私家侦探,已经不再是警察了……”

“过去,”慕斯身体微微前倾,似醉非醉地说,“过去,你是怎么进入我们队的。”

13.

天气还是灰蒙蒙的,莫特一直手搭在木门上,指尖压上了所有的气力,滚轴受压发出骇人的惊叫声。莫特揪住半边衣领,他想起了过去的德州骑手,黑色皮衣油光发亮,银色的枪膛,死人的味道和极地冰霜的寒意,没人质疑他的能力,敢于挑衅者静静地躺在泥土里。如果,此刻有个骑手与他相逢,再好不过了,给自己一枪吧,在他还没察觉时,他对自己的一切都倍感绝望,死在荣耀者的手中能让他感到满足。

秋风瑟瑟,枫叶的足迹遍布大街小巷,粽褐色的老式木屋里,一个男人做在木椅上,脸上写满了空虚,皱巴巴的手掌从兜里掏出一张钞票,“白兰地。”气圈升腾到空中,好似莫特从嘴里放出个屁。“谢谢。”莫特接过酒保手里的一杯液体,此刻只有酒精能救赎自己的灵魂了,莫特扔了烟头,酒和女人,这就是莫特的生活,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谁不爱呢。

生活就像和老年人跳交谊舞,必须慢慢来,取悦别人,有时跳舞不是结束,不过都是处于本意不是吗,毕竟富贵险中求,发达总要付出代价,做到底的人才是做的最好的人。

莫特放下酒杯,站起身准备离开,一张褐色的纸静静的躺在莫特的口袋里,顺着衣边微微探出头。

看着泛黄的秋叶,莫特恍惚间想起。

玛丽的生日也在秋季。

14.

生日聚会上,玛丽和她的朋友在舞厅里跑来跑去,玛丽一直想要一个铃铛,但是皮特不给她,就这样玛丽追着皮特,绕了桌子一圈又一圈。那天,玛丽穿了一个白色气泡袖的裙子,疲惫而兴奋地绕着圈,像一个将要缓缓升起的泡泡。玛丽面带笑容,她并不是想要铃铛,而是想要此刻的感觉。

自从她的父母去到澳洲,家里就只剩下邹太太—她家的保姆,和满屋子的空气分子。莫特夫妇一直都没有孩子,之前买的儿童用品本来是为了将来的孩子准备的,发生了那件事后,就索性将玩具送给了玛丽。

玛丽很喜欢莫特夫妇,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经常送玩具和零食给玛丽。“瓦伦纳姨娘,我今天可以去你家吗,晚会以后,求求你了,我想听姨娘给我讲故事。”瓦伦纳弯下腰,用手捏了捏小玛丽圆嘟嘟的脸蛋儿,皱皱眉,眼神故作歉意,“恐怕不行,亲爱的,今天我和你莫特叔叔有事情要出去。很抱歉亲爱的。”有力的臂膀挽住了小女孩娇小的身体,但只是几秒钟,“我相信艾拉会照顾好你的。”瓦伦纳轻轻亲在玛丽的肉肉上,玛丽笑了,瓦伦纳也笑了。

在晚会上,莫特遇到了另一个熟人——苏刚,苏刚和莫特的关系就像比目鱼身上的跳骚,过去莫特总在苏刚的养殖场投入资金,但因为投资人是苏刚的熟人,所以对莫特来说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晚会的璀璨霓虹灯照在模特的黑西服上,和面前的瘦杆男人相比,真是电灯与火的区别。莫特同样很看不起面前这个一时得势的人。莫特高挑英俊,瓦伦纳年轻漂亮,郎才女貌,结婚后潮水般的祝福与赞美让莫特荡漾在幸福的湖泊里。

如果自己是鱼,那就永远的遨游下去吧,这片湖泊永不干涸,结婚后的第一个晚上,莫特带着喜悦,迷糊的想着,不会终结的,永远不会,除非神灵阻断了银河,而死亡倒塌了桥梁,否则没有东西能分开我们。

没有东西能分开我们,除了神和死亡。

15.

“最近怎么样啊,真没想到能在这碰到你。”

“我也没想到啊,机遇和巧合,命运这是有趣啊,草坪上那位美丽漂亮的女士是你什么人?”苏刚笑了笑,“那位的父亲是我的朋友,毕生的挚友,来参加晚会也是应该的。听说这次晚会的东道主是个有魅力的人呢。”

“的确,再过几年会出落成一个大美人呢。”我透过窗户注视着外面,和煦的阳光洒在草坪上,人们的脸庞都被染成淡淡的洋红,玛丽的金发羞涩的垂在晶莹剔透的水晶前,时而散发出的俏皮与水晶的纯洁能让世界上的一切男人沦陷。玛丽会是个俊俏的女人,这一点毋庸置疑。

一只干瘪的手猛地抓住我,我心头一惊。苏刚从口袋里缓缓地抽出一封信,卡其色的信封上用黑色笔写着“致莫特夫妇”,“他临行前嘱咐我,他们都不是文化鸿儒,可能意思不得道,希望你们夫妇俩能理解,我觉得不管怎样心意还是很重要的。”

苏刚静静地盯着我,好似能看透我心里的想法,特有的条形眉毛在两颊边抖动,虽然年近五十,但头发与美貌已经花白,俨然一个老人模样。

我笑了笑,点点头,将信塞进了兜里。

16.

如果说,这趟旅程不艰辛的话,那我绝对是喝多了或者是说慌,到飞机场以前,我在车上睡觉的时间比我这周的工作时间还要长,绝对不是开玩笑,我这一周都泡在宿醉里,没钱就打欠条,哪怕是欠条叠成厚厚一摞也绝对不去工作。

穿过拥堵的人群,我进到了机场的等候大厅,手里捏着仅有的一张票和护照准备过安检。黑胖的墨镜男盯着我,让我尴尬不已。墨镜男用粗大的手指捏过我的护照,吐出奇怪的地方口音:“去中国?”他摘下眼镜,一双小眼睛警惕的看着我,正正帽子,把护照递给我,“你没有行李吗?”我低下头,几滴露水从我的脸颊滑过,墨镜男嗔笑了一下。

我揣好证件,脚底揩油,死命地钻入人群中。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变得那么渺小,曾今的英俊青年如今这么的可悲,泪水再也止不住了,喷涌而出。无数双眼睛射向我,我胆怯畏缩。

此刻全机场的人都成为了我的敌人,包括检查处栓的两只狗。

17.

“各位乘客,由于旅途时间较长,请保管好随身物品,餐点会有我们乘务人员为各位准备好,请大家关闭手机,并遵守乘务规则,另外……”白色的顶棚上,一块灰色的立方体缓缓传出一个女孩的声音。

莫特根据票上的号码找到自己的座位。沃特脱下灰俅俅的皮衣,衣边向内中线对折,这件衣服已经很长时间没洗过了,小臂中线处有明显的掉色,袖口的油渍还清晰可见。

“嘿!”

臭熏熏的袖子抽中了过道的一个黑人。那人穿了一件绿色毛衣,健硕的身材活像一只龟科动物。

“抱歉。”

莫特轻挑嘴角,坐到了自己的位置。绿毛龟别过头,看向窗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趟旅途可不会轻松,莫特把衣服放在靠背上。可能到最后,我会发觉自己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选择,老天,真希望以后不会因为此刻而后悔。莫特轻轻的笑了,扣上了腰间的安全带。

此刻机舱内的乘务人员从莫特身边走过,莫特头顶的小盒子传出的年轻女孩声音戛然而止。细心莫特发现每一个空姐都拿着一本小册子,他们在机舱尽头集合,所有人好像在谈论着什么。

这时,一个看上去仅有二十岁的年轻女人站了出来,从衣着可以看出她是这次的乘务员。她掏出蓝色的小本本,“尊敬的旅客朋友,请各位系好安全带,安静一下,听我说……”

接下来的几分钟,机舱里人都在静静地听这位空姐为我们介绍飞机的历史,手里的《航空手册》,还有飞机上的服务制度,基本上和刚才小盒子里说的一样,莫特挺直身子,衣服垫的他腰背很直,最近他经常腰背酸痛,原因他自己也清楚,街边的长椅太凉了。

莫特定制她手里的本子,眼神一动不动,脑子里却想起了其他的事情,他想到之前苏刚给他的介绍信,表达的意思他猜的八九不离十。可是苏刚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把内容写的像通俗小说一样,这让他很反感。只看了一点,莫特就把信丢在一边了。

想到这,莫特突然发觉空姐已经离开了,褐色的信件也不知什么时候被他拿了出来。

鬼使神差下,莫特灵光一闪。他轻轻捏住信的折页,慢慢地取出里面的信纸。莫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就好像是自己被街上宣扬异教的人洗脑了一样,这就像是身体的本能反应,莫特想到,也许,这就是神的授意……后来,莫特发现,自己想多了,可能就是没事干无聊罢了。

亲爱的莫特先生:

您好,很高兴我能找到阁下。不过说简单也不难,因为据说,阁下经常出入酒馆,而本地的酒馆就那么几个,除了酒馆,慕斯先生告诉鄙人,街区和公园的长椅也是您休闲的场所。

在下想问您一个问题,阁下是否想过出国呢,如果可以,这可能是阁下一次大好的机会。接下来,鄙人会具体给您讲讲事情的来龙去脉,以一种特别的“玩法”。

过去,犬子格外喜欢听故事,不知阁下喜欢听故事吗,那这样,鄙人给阁下讲个故事吧,信封里夹着机票,等听完在下的故事,阁下再好好考虑一下吧。

18.

街上车水马龙,一个个暗青色的方块拼凑出百年老街独特的风韵。人们常说老街也如男人一样越老越有韵味,嗯,着实不假。街上的男女来来往往,花花绿绿。小店、当铺都是百年老店,几百年该黄的也就都黄了。人多手杂,老店就只剩那么几个,激烈的商业竞争让店老板们绞尽了脑汁。

有这么一家银器店,其他店铺恨不得敲锣打鼓做宣传时,唯独它恪守本分。“咱这东西做的好,自然就有人买,那个虚头巴脑的,没用!”店老板是个三十多的中年人,为人朴实,有他的带动,不仅员工诚实肯干,客人也络绎不绝。

除了几个帮工打杂,店里的主心骨也就只有两个了,一个是珍妮,一个年轻的外国混血女孩,二十出头,冰肌玉骨。另一个则是暗恋珍妮的托特,他是店里学制银器的学徒。

托特的舅舅是这家店的投资人,也算是这家店真正的老板。他的银器店遍及全世界,可以说是企业成功人士。老街的店位于北京,是百年老店。门前的银壶雕像镌刻着几百年的历史。

店里的经营情况不错,但和托特舅舅比起来终究是小本生意。每年店里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都要上交给公司。不仅如此友善的刘老板每年都会请公司高层吃饭,每次都喝的酩酊大醉,被车送回家。刘老板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刚上幼儿园。每次爸爸出去喝酒,他就和母亲玩藏猫猫,钻进衣柜里。他很好奇母亲会以何种方式揪住他,就透过门缝偷偷的看。母亲没有急着找他,而是一个人坐在桌边,低声的啜泣。

当然这些托特是不知道的,他只知道舅舅过去帮扶了这家快倒闭的小店。在他眼里,舅舅是英雄,别人问起时,他曾自豪的说舅舅是他的英雄,是他的钢铁侠。

说起托特,我在这家店里见过他几次。我听老板说,每次他都第一个到,第一个开门,但是就是这么一个风光大好的年轻人,却被命运无情的嘲弄,践踏。

托特是一名学徒,在这也有个七八年了。但他一直没有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艺人,直到那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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