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间的集市热闹的很。今日生意并不是很好,我乔装作一个普通人家的小丫头去了临近的街市。
街上卖包子卖糖人的卖糖葫芦得看得我眼花,这些年不知为什么仙景不让我轻易溜出来,可她越拦得紧,我那扑腾不安的心就越是躁动。
浮动的人脑袋浪的我心潮澎湃,我买了一怀抱的小玩意儿,手上还捏了颜色不一的棉花糖和糖葫芦。我并不是有什么少女心,只是觉得凡间的东西有趣,比我平日里看的血肉和泪水多些颜色。
正是七夕的日子罢,许多哥儿姐儿们彼此抛红巾对词赋的,又热闹又雅致。我站在一个卖花灯的面前看他扎老虎灯,眼睛都挪不开。
根本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有辆马车冲了过来。
不晓得是哪个王公贵戚的马发了情,不要命得在大马路上狂奔,带倒了一片繁华的摊贩。
我听到声响,转头一看,第一反应居然是可惜了这一片小本生意的,摊子都被砸坏了。
等到我发现自己突然被一个坚实的臂膀一裹,脸贴到一个稳妥的怀抱里,脚离了地才发现,唔,我跟刁马擦肩而过,再抬头,唔,我被一个英俊的公子哥救了。
他裹着我差点倒在旁边的一个白菜摊上,我心疼那点菜,手一点使了些术法,叫我们二人轻巧避开了。
他没注意到我的小动作,十分君子地将我放开:“冒犯姑娘了,只是方才情况紧急,还请姑娘恕罪。”
救了人还要请求恕罪,有趣。我轻轻一笑,也学着他一样自相矛盾:“没关系,谢谢你。”
他唇角一勾,眉目温和飘逸,好看得简直不像这地上的凡人,长身玉立俊秀挺拔,就连声音都好听得不像话:“相见即是有缘,在下陈渊。敢问姑娘芳名?”
人长得好看,可是说话腔调太老旧了些。
我恹恹地摆摆手:“我叫恨离,走了。”
他说完我转身就走,留了他一个人在身后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事情。
我没敢在这里多逗留,又买了些小吃食就连忙回了仙景让我养花的木阁楼里。
木阁子里头跟往常一样阴森森的,没什么人气。我把灯点起来,坐在案前读《诗经》。
那么多年的日子都过去了,我一个人在这里看着晨昏四时,花开花落,看着有情人难成眷属,看着“噬情”绵绵不败,看着木楼阁久生蠹虫,看着庭前山高月小。
我是个很耐得住寂寞的物种。可是今日读《诗经》,我的目光却从那纸墨上流进了脑子里。从前它只有一种自然流淌的音律美,可是此刻我却凝着几句话,思考起来“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这是在说什么呢?
不甚懂,若是仙景在也许能替我说上一说,可是我也很久没有见仙景了。
我思绪一飘,就想起了今日遇到的那个公子哥,长得实在太俊,这么巧夺天工的一张脸我想起来都有几分难以置信。我低头从袖口拿出一块羊脂玉般的玉环,左右琢磨了一遭,有些犯难。
这世上总有些人没头没尾喜欢乱丢东西。我回来看到他的羊脂玉环被自己腰间的配饰钩来时,竟然失声笑起来。
这或许是些撩拨的手段呢?见我人比花娇美若天仙,他莫不是动了贼心?
玉环做工精致,我拿在手里搓揉了一会儿,就找了个盒子扔进去了。
也许仙景说得没错,我长在“噬情”边上,沾了它的死气,也是个没心没肺的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