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怀疑人生怀疑自我的一个上午,下午宋瑜还是坚强地爬起来去加班了。
顺便约宁冰晚上一起吃小龙虾。
她现在有强烈的倾诉欲,不吐不快。宁冰原本计划晚上赶一个ppt,见她这样坚决,便将晚上的时间挪了出来。
宁冰下班得晚,宋瑜索性带了手提电脑过去找她,在餐厅里继续改图。
到晚上八点半,宁冰才姗姗来迟。
“不好意思宝贝,我们临时开会……”宁冰已经饿得前心贴后背,一坐下来先点了一堆小菜,“快点上,先做着,后面的我们一会再点。”
服务员很懂的先下单了。
宋瑜把只剩了个底的蝴蝶酥递过去:“先垫垫。”
“我跟你说,我真的不行了,我要辞职!”宁冰悲愤地啃着蝴蝶酥,“你有没有认识的靠谱的猎头?这工作再做下去我真的要折寿,也许哪天郭医生都能在手术室里见到我。”
“你家郭医生是骨科的。”宋瑜提醒。
“反正我真的不行了,今年效益没有去年好,几个老总都不高兴。今天会议上你是不知道,剑拔弩张的,我真不行了,银行不批款我们能怎么样,抢银行吗?哎这蝴蝶酥蛮好吃的,哪家的?”
“……”
宋瑜无奈地报了店名,是一家新开的店,就在宁冰公司附近。
“下次我去试试。”宁冰咽下去,又觉得干,急吼吼地倒水。
这么折腾了一轮,宁冰总算记起正题,坐正了笑眯眯地看向好友:“今天怎么了,有情况啊?”
宋瑜:“……”
姐妹,可不可以不这么笑?
“你觉得……”她低下头,看着餐巾纸上金色的logo,“你说,我要是现在去追穆唯瑾,有可能吗?”
“那当然有可能了!”宁冰一拍桌子,“男未婚女未嫁,怎么不可能,那太可能了!”
她简直感天动地,仿佛自己磕了多年的cp终于成真:“姐妹,你终于想通了!”
宋瑜那点忐忑被好友狗腿的表情冲得荡然无存,甚至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可是我都二十八……”
“二十八怎么了!怎么了!我不许你这么说我们二十八的人!”宁冰猛然打断她,“而且你觉得他会在乎这个?”
宋瑜觉得他应该不会。但以她这么多年的经验,男人嘛,总是会更喜欢活泼可爱的年轻女性。
年轻可爱的女孩子,谁不喜欢呢。
“可是……”宋瑜皱眉,“我总觉得,他一回国,我就追他,会不会有点……”
“有点?”
“就,看着很像嫌贫爱富啊?”
“……”宁冰沉思半分钟,“像吗?”
宋瑜严肃地点头:“好像啊。”
宁冰又沉思了半分钟:“可是,他贫过吗?”
并没有。宋瑜放下心来。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等等,他以前也不知道我喜欢他啊?”
……好像是这样没错。
宁冰顿时也动摇了:“好麻烦啊,他干嘛要那么有钱,要是他是个普通公务员那你随便追啊。”
宋瑜不想说话。这年头,普通公务员也不好追啊。
“而且他这个行业,应酬又特别多,那些老板有的很油腻的,局子里肯定有女人,唉……好烦。”宁冰越说眉皱得越紧,“现在经济也不景气,万一破产了呢?穆唯瑾也二十九了吧,他家是不是就他一个,会不会催生啊。你们经济差距那么大……他妈妈好不好相处,你见过吗?”
全是些现实问题。
宋瑜心里也打鼓:“生孩子的事先不说。你就先说,你觉得我们适合吗?”
宁冰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你喜欢他那么多年,你现在问我你们适合不适合?你自己才知道啊!”
宋瑜捂脸:“我觉得适合,我不知道他怎么想。”
“所以你才要追啊!”宁冰看上去恨不得打爆她的头,“渎神啊,多带感,想想就热血沸腾!”
……也是够了。
宋瑜揪着那张餐巾纸,把它一层一层分开,好像那就是她自己的心:“可是,我就是……我就是有点顾虑。你知道吧,宁冰。”
她扔掉了那张餐巾纸:“我就是不想他觉得,我是因为年龄到了,看着合适,所以凑巧找的他。”
宁冰一愣,顿时也沉默下来。
凑合式结婚在他们这个年龄太常见了,年纪上去了也不再追求荷尔蒙冲动,看着合适,也就差不多了。
就像她和郭孟棠,尝试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合适吗?
宁冰手指搓着筷子的外包装,皱着眉说:“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真爱和合适,感觉应该还是不一样的吧?”
她拿自己举例:“就像我和郭医生,虽然刚开始确实是因为合适没错,但是处着处着,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宋瑜苦笑:“可能是我矫情,我就是不想他因为合适和我在一起。”
她更怕她是在潜意识里觉得,他合适。
毕竟他确实是个太合适的对象,无论年龄,家世,还是其他……而她已经太久没有体验过心动的感觉,实在无法辨别自己情绪变化的缘由。
暗恋过又怎么样呢?过去时终究是过去时。那么多年了,你敢说你毫无依据地,这样执着地喜欢一个人二十年?
宋瑜不敢。
自穆唯瑾走后她就品尝到了暗恋的苦涩,从前有多甜现在就有多苦,她总是不可抑制地想起他,却又不敢和他说话。越不敢就越疏远,渐渐地连想都不敢再想。
十八岁,她终于决心将他戒掉。
而二十八岁的她又要把这份喜欢重新找回来。
“宁冰,”宋瑜看着自己的好友,苦笑着,“我们都这个年龄了,怎么可能还像十几岁一样喜欢人?偏偏我从前那样喜欢过他。现在要是喜欢淡了,我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宁冰,我就是过不去我那关。”
宁冰沉默着把她的手握在掌心。
“我知道。”
她轻轻捏了捏好友的手,声音有点干涩:
“可是你毕竟还是喜欢他,不是吗?”
*
宋瑜和宁冰大学同校不同系,宿舍楼大三以前都挨着,常常聚在一起吃饭。
大二的时候,宁冰就有了男朋友。
那是一个大一的小学弟,小学弟长得可爱,常年一身运动装闯天下,尤其钟爱一个叫安德玛的运动品牌,于是女生间给他的绰号就是“安德玛”。宋瑜那时候常陪宁冰去给安德玛买限量球鞋。
“我终于知道以前你喜欢穆唯瑾是什么感觉了,原来是这种感觉。”她们在商场里穿梭在一堆陌生的运动商店的时候宁冰这么说,“早知道这么好,我当年也该早恋啊!”
宋瑜看着她闪亮的眼睛,没有说话。
喜欢是什么感觉?
她自己都要忘记了。
那段时间太苦了。尤其是他走的那个初三。天好像都是暗的,就在那个时候她的qq号被盗了,想质问他都没办法。学业繁重,周末根本不存在。她浑浑噩噩的,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上的高中。
学习成绩居然没怎么掉,这是个神迹,或许是因为只有被习题塞满大脑的时候她才不会想起他。
宁冰开始频繁提起安德玛。安德玛代替穆唯瑾成为了姐妹间最常见的话题——安德玛这个人真的很好逗,说什么他都乐;安德玛的怪癖,比如说他居然喜欢盘腿打游戏;安德玛喜欢的球星比赛输了,安德玛这个傻子连拒绝都不懂被社团学姐坑了十杯奶茶。安德玛……
安德玛劈腿了。
话题就这么终止了。
宁冰在大三和整个系一起转到了另一个校区,安德玛还留在四平路,宁冰见不到他,可宋瑜偶尔还会看见他。
她不敢在宁冰面前提起安德玛,正如宁冰后来,也不说穆唯瑾。
“是宁冰的前男友吗?”室友苏苏在食堂偷偷给宋瑜打眼色。
宋瑜点头。
苏苏盯着看了好一会:“我觉得还是宁冰漂亮。”
食堂另一头,安德玛拿起他和新女友的餐盘,背着新女友的包,和小鸟依人的女孩子一起走出了食堂。
宋瑜和苏苏也就不说安德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