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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一大早就没影子了

“还说呢,一大清早就跑个没影儿,干什么去了?”看着洛云枫满头大汗的,洛云夕从袖子里扯出一张手帕,递给他,“来擦擦,一脑门子汗。”

“谢谢姐。”洛云枫接过手帕,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回道:“让白大哥带着我去林子里打猎了,白大哥可厉害了!我们打了四只野鸡、三只野兔还有一头野猪呢!”

“你不知道,那野猪可凶可凶了,但还是白大哥厉害,三两下就把野猪打倒了。”洛云枫兴高采烈,拉着洛云夕另一只手,摇了摇,“姐,我带你去看,都在院子里呢。”他一边说着一边隐秘地瞪了拉着洛云夕的左手不放的野男人,微不可查地轻哼了一声。

“好,我们去看看。”洛云夕也很高兴,连连答应,对白墨轩点点头,道:“辛苦你了。”

她说的辛苦倒不是觉得白墨轩打猎辛苦,反倒是要在森林里照顾好洛云枫更加辛苦一些。要知道这古代的山林可不像现代大多数森林那样安全,危险指数堪比现代人迹罕至的那些原始森林。

不说各种毒虫猛兽,就是随便的走路都万分辛苦,可以说是是寸步难行。

“娘子。”被冷落在一边的男人看到洛云夕要出去,一样有样学样的学着洛云枫那样,摇了摇自己抓住的洛云夕的那只手,更加可怜了。

一边的洛云枫和白墨轩看到脸黑得都快滴出墨汁了。

洛云夕也觉得有些尴尬,干咳了几声,才对面上非常不高兴的洛云枫和白墨轩解释道:“他今天刚醒过来就这样了,失忆了,跟个傻子一样,只会胡乱叫人。”

“我才不傻,你就是我的娘子!”听到洛云夕的话,男人很不高兴,又生气又伤心,一脸快哭出来的表情。

“哦?傻了?”白墨轩眯着眼,审视地看着他,明显不相信这人是真的傻了。他更愿意相信这人心怀不轨别有所图。

因为过去的经历的缘故,白墨轩习惯的把人往阴暗面去想,这样的思维模式让他免去了很多灾劫,但也让他很难从心底接纳相信某个人。

洛云夕点点头,道:“等他身上的伤好一点,我就送他去城里的医馆瞧瞧,你之前跟我说过他的头受了撞击嘛,很可能是因为这样,才失忆了。”

“嗯。”白墨轩点头,没有反对洛云夕的话,他也希望这人早点好,最好是治好了病马上滚蛋!真是怎么看怎么碍眼。

一屋子人都没有太过理会男人的傻言傻语,洛云夕挣脱了对方拉着自己的手,和大家一起出去了。

“娘子!”床上的男人委屈的叫喊被关在门后,而在他嘴里叫喊着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却完全变了,一点儿都没有刚才傻气的感觉,反倒有些冷漠和孤傲。

只是看着自己被挣脱的手掌,心里有些不舒服这种无法挽留的感觉,但很快,就被他放在了一边。

身上有几处刀伤已经包扎好,但更严重的还是内伤,尝试了一下,自己现在还没办法起身走动,只好歇了心思,重新躺下睡了。

一到院子,洛云夕就闻到一股很大的血腥气,果然,一眼看过去,关上的院门口,地上摆着一堆带着血的猎物。

细细一看,就像洛云枫说的那样有野鸡有野兔,还有一头十分显眼的野猪。

这种纯粹的野物在现代可能不容易吃到,洛云夕一想到做好了吃到嘴里的美味,马上大手一挥,吩咐冬梅去烧水,准备处理这些猎物。

他们家一共只有六口人,现在又不是冬天,古代也没有冰箱,肉不能久放,洛云夕就让洛云枫和白墨轩分别给村长家和王大婶家各送去一只野鸡和一只野兔。

正是草木生长的季节,野鸡野兔长得都十分肥,一只一家老小吃一顿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没有几分真本事,是没人愿意去山林里闯的,两只野物对村民来说也是十分难得了。

从来到白云村开始,洛云夕就有自己的布置,拉拢村长是必须的,至于只是带了下路就给了王大婶十两银子,洛云夕也不是突然兴起,她虽然不在乎金钱,但也不是四处散财的傻大款。

她初到白云村,人生地不熟,总需要一个当地人作为撕开隔膜的突破口,不然,不管以后做些什么,永远都只会被村民当做外人,被排除在集体之外。

那样的话,虽然她不太介意,但也会觉得很多事情做起来不会方便。

白墨轩因为买地的时候和洛云夕去过村长家,所以送给村长家的野鸡和野兔就是白墨轩去送的,洛云枫就送到王大婶家,两人送完礼,回来的时候正好碰到提着针线篮子往回走的冬雪,三个人就一起进了门。

一进门,就看到洛云夕和冬梅一起提着一桶热水,往地上放着的大木盆里倒。两人都憋着气使力,看得白墨轩直皱眉头。走过去,挤开两人。“我来。”

洛云夕没跟他争,有别人来做,她正好落得轻松。抬眼一看冬雪也回来了,忙对冬雪招呼道:“你回来了,冬雪。”

“是,小姐。”冬雪点了点头,看着大家都很忙,便也没多说什么,进屋去放了针线篮子,就出来帮忙了。

洛云枫回来手里还提着一大把被稻草绑好的菜,对洛云夕道:“姐,这是王大婶给我们家送的,我放厨房去了哦。”

“嗯,去吧。”

一边的白墨轩倒好水,想到洛云枫带了菜回来,而自己却空手回来,对洛云夕解释了一句,“我去村长家的时候,只有村长的娘子在。”

洛云夕了然,想到之前见过的空有外表实则贪婪尖酸没有见识的村长老婆,也没有感到意外。反正,她本来也没放在心上。

不过看到白墨轩的解释,眼睛带笑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这样在意这种事对她解释的白墨轩还挺可爱的。

几人一通忙活下来,总算把剩下的两只野鸡一只野兔弄干净了,野猪也烫了开水,刮毛处理干净,分别切开。

这头野猪着实不小,有将近两百斤重,比起家养的猪来并不轻多少。

看着眼前的一堆肉,洛云夕也不打算送人或者拿去卖,准备将多余的野猪肉风干烟熏处理。

家里有两个大男人,一个还带着伤,正是需要好好补补,还有一个半大小子,都是能吃的。洛云夕自己也吃得不少,她可不像真的千金小姐那样猫一般的饭量。

这具身体虽然出生高贵,却受了不少的磋磨,根本没有享受过太好的待遇,倒是有些亏损,何况在她来之前,这具身体已经“死了一次”,比起大多数人,都算不得健康。她的弟弟洛云枫也是一样的。

不过洛云夕很有信心,会让自己这一家人未来的日子越过越好。

午饭十分丰盛,两只鸡一只炖了一只炒了,兔子干煸,野猪肉红烧,一般人家过年都吃得没这好。桌子上,唯一的绿色,就是洛云枫带回来的王大婶家回送的一把青菜炒的一盘。

一家人都吃得十分尽心,甚至冬梅冬雪和洛云枫都吃撑了,摊在凳子上,苦兮兮地揉着肚子。

“叫你们贪吃,这下难受了吧。”洛云夕在一边数落。

“谁让姐姐你做的红烧肉实在太好吃了!姐,你什么时候会做饭了,我都不知道。”洛云枫感叹。

“你姐我这叫无师自通,突然想到就做了。”洛云夕并没有露出破绽,一脸理所当然的嘚瑟样。

红烧肉在现代是很常见的家常菜,但在这个古代却是没有的,洛云夕厨艺一般,大家只是第一次吃感到新鲜才觉得美味非常罢了。或许,也有古代的野猪肉更好吃的缘故。

白墨轩也很怀疑,他已经了解洛云夕以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虽然可能受了难,表现出来也比较坚强和强势,不像一般的闺阁女子,但突然会做饭也很可疑。

但看到洛云夕一脸坦荡的样子,也就没有更多的想法了,只是想或许对方有这个才能吧。

这边几人热热闹闹的吃着饭,另一边的房间里,男人一个人也吃得优哉游哉。

一碗软糯香甜的白米饭,一大碗营养的连汤带水的炖鸡肉,一碟青菜,这是十分适合伤患的饮食。但男人却并没有觉得美味惊喜,只是很平淡的吃着,菜就放在床边的小几上,他吃着也不觉得不方便,若是洛云夕他们看到他现在的吃相,只怕马上就能知道这个男人是在装失忆。

因为,太过优雅了。

执箸和端碗的姿态莫名的贵气,吃饭和吞咽的动作都有一种特殊的韵律,一般人是做不出这副姿态的。就是装,都装不出来。

姬月的确没有失忆,但从他一醒来,就决定了要装作失忆的样子。一是因为他脑袋上本就受了伤,装成失忆不会突兀;二是为了让洛云夕他们放松警惕,更便于观察洛云夕等人。

这次被追杀给他敲响了警钟,不知道何人想要他的命,在伤好之前,他也不准备联系自己的部下。

这里远离京城,地方偏僻,是个休养生息的好地方。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和洛云夕不谋而合。

?叶枝花闹了那一通不是没有效果的,至少,村子里关于洛云夕不好的各种流言,就顺着那些有心人的口,传得人尽皆知。

比如说之前洛云夕带着白墨轩出门,就被传得非常难听,说什么洛云夕不知检点,成天带这个野男人四处晃,谁不知道两人是什么腌臜关系一样之类。比如这次拒绝李毅提亲,就说她自己不清不楚,偏偏好高骛远,也不知道想嫁个什么人,还真以为自己能嫁出去之类,等等就不说了。

幸好这个时候,村里人还没人见过另一个养伤的男人

村里人甚至给洛云夕杜撰了N多版本的来历,哪家有钱人家逃出来的小妾啊、富贵人家不知检点被赶出来的小姐啊,甚至比这些不如的都有,传得绘声绘色,比真的还像真的。

不得不说,这些古代的人还是有些想象力的,甚至,还说对了一部分。

不过那是原身的经历,而且是被陷害的不怎么美好经历。

虽然不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但只要回想起,洛云夕依旧无比痛恨,她现在力量不够只能蛰伏,但并不代表她完全放下了那些事,抛之脑后了。

那些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只不过,需要慢慢来。

女子报仇,十年或许太长,但三五年还是等得起的。

这些天派冬雪在村子里各家人四处转转,绣绣花聊聊天,得回来的信息,洛云夕在脑中整理,总算彻底理清了白云村的人际关系表。

顺便,也很快接收到了叶枝花在背后推波助澜弄出来的事情。

对于叶枝花,洛云夕真不明白对方到底是脑子坏成什么样子了,莫名其妙的处处都和她作对。莫说两人以前并不认识,自己也是刚来村子,两人之前只见过一面,怎就被对方突然找起了麻烦,甚至给自己强加了一门亲事。

只能说,脑残的世界,她真的不懂呀。

对于自己的敌人,洛云夕向来奉行的就是要么不做什么,要做就得“一击必杀”,一棒子不打死,只能是后患无穷。

这种想法也和她的职业有关,特工嘛,总免不了手染鲜血,真到了以命相搏的时候,给敌人机会,就是自己找死。

叶枝花这人,她是着重了解的。

在村里人眼里,这是个不守妇道的女人,总爱和别的男人勾三搭四,但大家虽然心里都清楚叶枝花是个什么货色,但她偷人却一次都没有被人抓到现行,所以大家也是在心里不屑罢了。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叶枝花的身份是媒婆,虽然个人作风不良,但她也促成了附近几个村子很多桩亲事,其中还有不少都是良缘,心里感谢她的人也是挺多的。

可见一个人再怎么不堪,也是有所长处的。

对方在村里毁誉参半,她这样刚来村子连地皮都没踩熟的外来人勉强与之对上,实在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洛云夕细细思量,很快抓住了重点,对方这么嚣张张扬,不外乎是因为偷人的时候没有被人抓住过,外人找不到罪证,所以只能背后议论一下。

洛云夕眼珠一转,计上心头,她露出狡黠的笑容,心底冷哼:“没有罪证,我就来创造罪证!看你这只骚狐狸,还不现了原形?”

打定主意,洛云夕就找来了白墨轩,对方武艺高强,做这种事再适合不过。

白墨轩听了洛云夕的计划,虽然有点不满自己这样被大材小用,但叶枝花在背后搅风搅雨,败坏洛云夕的名声,他也很愤怒,也就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

这件事,两人都默契地没有告诉家里的其他人,只等着接下来看一出好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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