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家村,位于阿泰山山脚下的一个小平原,隶属唐国最西部的通云州临川郡的过水县,临近连通李唐二国的天罗河,是一个甚至在大唐的山海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地方。
据说越家村的先祖是为了躲避当年的五国战乱,所以才找到了这么个地方定居了下来。当时越家村的一位先主越天明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曾经名动天下。
不过究竟是否如此,几百年前的事,后人自然无法去辩证。
经过几百年时间的繁衍生息,越家村也由传说中的几十口人增加到了如今的近两百户人。
因为临近阿泰山,而阿泰山又是闻名天下生产魔兽之地,每年慕名而来打猎的人自然有许多。所以小村虽小,但酒肆旅店也是一应俱全。
唐国兴文,但却不抑武,所以民间习武之人也有许多。曾经有位名动天下的强者说过:身体是战斗的本钱。如果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你拿什么来战斗?
武练好了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上山打猎。这是越家村的老村长说的。
越家村演武场,擂台上,此时正上演着一场史上最激烈的一场战斗。这场战斗的过程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看的观战的众人惊心动魄提心吊胆。
据说,这是这是由于一只母鸡而引发的战斗。
事情要从今天早上开始说起。
今早,天色依旧还是迷茫。越家村不是唯一的外姓梵叶像以往一样,熟练的翻进了老村长家的院墙。紧接着,便传来了一阵鸡飞狗叫的声音。
千防万防,村贼难防,千算万算,也会失算。本以为万无一失的梵叶没料到手法已经练到翻墙圣手落地无声境界的自己竟然失手了。
他轻轻的来了,也轻轻地走了,只带走了一只母鸡。致命的是,他留下了一块布条。
那块布条明显是张进口货,由上等丝绸制成。既光滑又有美感,但没有弹性。
至此,此块布条便成了他的罪证。
中午时分,老村长的孙子,年少气盛的越一飞满脸怒气,领着一群村里的少年,带着自己的铁证,来到了村尾的一处茅屋。也就是梵叶的美宅。
茅屋一共三间,还有一个有木板围成的散热通风的便携式小茅房。茅屋的正前方是一块平地,平地上站着越一飞和他带来的那群少年,以及闻讯而来看热闹的村民,还有一地的鸡毛和满堆的骨头以及一滩明显尚未凝固的鸡血。
从案发现场来看,很明显,这只鸡还未死去太长时间,
越家村人向来都是光明磊落,不争不抢,自给有余但输出就明显不够了。所以,越家村的人是没有多少银钱的,自然只穿得起粗布麻衣。而丝质绸缎的布匹在越家村根本就找不到。穿绸缎衣物的,举村之下就只有三年前被成老从天罗河里捞起来的梵叶了。
越一飞双拳紧握,恨不得将手里的小布条当成梵叶一样捏碎。而越一飞手里的小布条正是从自家小院墙角的一颗梨树枝上拾得,这张小布条与梵叶常穿的一件衣服的颜色和材料都一模一样,并且,那滩鸡毛的颜色明显和自己家失踪那只一样。如此,这一切的一切都非常的明显了。
“梵叶!你给我出来!装什么孙子!我让你看看这是什么!”看到此情此景,越一飞简直怒不可遏。再回想这两年来发生的种种,张婶家丢的鹅,吴婶家少的鸭,麻叔家跑的兔,越一飞简直差点就要怒火攻心了。真想不明白张婶吴婶麻叔他们为什么都吃这小子的哑巴亏却还纵容这小子。
叔叔忍了,我认了,婶婶忍了,我也认了,叔叔婶婶可忍,我不能忍!不能让他继续这么猖狂下去了!
“怎么?你们有事?这两天咱家茅屋刚好漏雨,你们不会是来帮我修屋顶的吧?那谢谢了,你们也太盛情了,来了这么多人。”听到那么大的响动声,梵叶从屋内走出。看到越一飞手里的布条,梵叶哪里还不明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行事如此光明磊落的自己怎么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自己做过偷鸡摸狗的事呢?那岂不是有损我在越家村的三年英名?
“装,你装!你装啊!这件事你不会不知道吧?”越一飞拿起手中布条晃了晃讽刺的笑道。
“原来是来问罪来的,说吧,你想怎样?要鸡没有,要命一条。”哎,看来价钱高也买不到好货啊!这件长衫我才穿了五年,怎么说坏就坏了呢?梵叶轻拂过身上几乎已经褪色殆尽,几乎快与粗麻一样了的衣服十分的无奈。
“我也不要你做什么,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就行。”见梵叶这么快就承认偷鸡的事,越一飞也没有了开始的那般愤怒。
虽说只是一只鸡的问题,但如若让他继续这么肆无忌惮下去,这就成了关乎全村所有牲口的大事。为了全村的牲口在以后的日子免遭荼毒,自己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打击一下他的嚣张气焰吗?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不损害道义,我自然会答应。”
“我要向你挑战,代表全部越家村武场的学员。不过不是我一个人,是所有的学徒,怎么样?我想,只要你带种的话,就不会拒绝吧?”
“你确定想清楚了?”
你干啥都可以,但怎么可以挑战自己呢?咱是生撕过虎豹的人,这件事已经传遍了全村,难道他不知道?哎,孤陋寡闻是一种罪啊!
“午时三刻,我在擂台上等你!你可不要因为害怕而不敢来。”
听到梵叶答应,越一飞心中仿佛落下一块大石般。想到父亲已陪众人上山打猎,爷爷又刚好不在。越一飞脸上早已没有了怒容,甚至还有了一丝笑意。便洋洋而去。
你生撕过虎豹?这不过是村里张猎户的讹传,有谁见过?我还猎杀过两百斤大的野猪呢!虽然那只野猪当时不在全盛状态,只是瘸了一只腿而已,虽然自己用了陷阱。
但最后还是自己一箭将它射死的,不是吗?
况且,自己还是武徒巅峰的武者。他连武场都没有来过一次,他打得过我吗?想到这里,越一飞便更开心了,仿佛自己已经将梵叶打败了一样。
不得不说,年轻人总是那么爱出风头的。
离午时三刻已经过去了近一个小时,夏日的阳光依旧是如此的毒辣,这里的战斗却已经逐渐进入了尾声。
这里没有想象中的鲜血遍地,只有满地打滚呻吟和满脸青肿的少年,还剩下能勉强站立的几个,也是勉强在咬牙苦撑。当然,包括梵叶在内。
梵叶手捂这蛋疼不已的蛋蛋心中愤怒不已!我本来已经原谅你们三十二个单挑我一个人了,甚至连小胖揪我的腰大鹏抓我的脸我都可以不计较。打人可以,打脸也可以,但白脸儿,你干嘛踢我蛋!
梵叶已经决定了,自己一定不能放过白脸儿!事后,自己也要踢白脸儿一脚,踢在他的蛋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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