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点眼力见啊,连我都不认识呢?我昆少啊。”余坤一下来了气,推开门童就要闯进去。
“昆少是谁?你不是驻唱歌手?”门童上下打量着余坤,破洞牛仔裤、黑色t恤、项链手链耳钉一应俱全,一看就是酒吧驻唱歌手的装扮,还是唱摇滚的那种。
“我什么时候成了驻唱歌手,你们是新来的吧?连你们的老板都不认识呢?”余坤没好气地说着,对方听得一头雾水。
“哟,原来是余总啊,您这一趟远门可真够远的,怎么还想着你的工作室呢?”一个清爽的女声从餐厅里传了出来,一个靓丽的长腿小姐姐出现在余坤面前。
“兰总好。”门童朝那少女深深鞠了一躬。
“淡黄的长裙,蓬松的头发……”余坤不自觉唱了起来,因为眼前的这个小姐姐完全符合这句歌词。
“这就有点尴尬呢,敢情她才是这间餐厅的老板?这里分明就是雨棠路1号啊,那我的工作室又在哪?”在美女面前出了个大糗,余坤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
“你一个人在那叽里呱啦说些什么呢?”那名叫兰月儿的少女静静地看着余坤,脸上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笑容。
“这都是误会、误会,我以为这间餐厅是我的呢?我是来找工作室的,对不起,打扰了。”余坤脚底抹油就要溜之大吉。
“余坤,你出去闯了这么久一个电话都不打回来,现在又给本姑娘来了出失忆的戏码,你是去北都电影学院进修去了吗?”兰月儿一手就钳住了余坤的耳朵,扯着他就往餐厅里走。
“你给我进来,你还想往哪里跑,先把这六个月的房租给我交了!”
“啊,疼!轻点啊,我的姑奶奶,兰总、老板娘、包租小姐姐,我给还不行吗!”余坤感觉自己的耳朵都快被揪掉了,瞬间所有的记忆都清晰浮现。
原来眼前这个兰月儿就是这家餐厅的女主人,也是他的房东,而他的工作室也确实在这里,只不过是在这家餐厅的地下室……
推开地下室的门,一股潮湿发霉的气味扑面而来,余坤皱了皱眉头,一脸嫌弃的表情。
映入眼前的是:一张长满霉斑的工作台,一台落满灰尘的台式电脑,墙上挂着一张《我要成名》的电影海报,一张简易的床上被子还没来得及铺,床头放着一把老掉牙的吉他。
这就是他的工作室!这就是他所有的家当!那平头哥是被猪油蒙了良心,怎么会看上自己这破烂地方,难道这地下音乐工作室通着神秘北极圈的阿拉斯加圣殿,埋着上古宝藏不成?
余坤一脸凌乱地看着兰月儿,对方仍旧是那冷冷的笑容:“你自己说好的三天之日交房租,交不出就卷铺盖走人。还有,把地下室给我搞干净了,要是厨房进了老鼠蟑螂,我就要拿你是问!”
兰月儿重重地关上了房门,只留下余坤尴尬地待在原地。不是说好的豪华音乐工作室,顶级录音棚、500W声卡、百万级金钻麦克风、8核CPU吗?
怎么就一个破破烂烂的地下室、一把破破烂烂的木吉他?
难道自己这副身体的原主人竟如此水货?连一首像样的歌都写不出来,让别人无奈之下不得不选择这工作室呢?
余坤只觉大脑一团乱麻,显然刚穿越到这个世界还没过新手保护期,一时适应不了。他也只好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撸起袖子就着手清理起房间来。
整个下午只听见地下室中不时传来叮叮当当、砰砰哐哐的声响,兰月儿不时路过大喊道:“拆家啊,给老娘安静点,别吵着店里的客人了!”
大约过了两三个小时,地下室终于清理干净了,望着焕然一新的桌椅床榻,余坤如释重负地推开了窗户,呼吸窗外的新鲜空气。地下室的窗户只比地面高出十公分左右,但也能勉强照到阳光,下午的暖阳打在身上,让余坤只觉无比舒畅,顿时泛起了睡意。
“哐当!”
突然,一个水盆重重地砸在了窗前的地上,溅起的水花有如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余坤顿时睡意全无,心中又泛起一股想打人的冲动。
“特么,谁啊!有本事给老子出来!”
余坤话音刚落,重重的敲门声就响了起来,开门一看,正是兰月儿那张万年不变的冷脸,眼神中还带着一阵想要杀人的怒意。
“我就站在你面前,怎么你还想打我是不?”
“原来是老板娘,误会,都是误会,打扫了一下午累得满头大汗,来点凉水降降温也好,只是这味道还真有点酸爽……”余坤拿鼻子嗅了一嗅,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
“不好意思,刚才正在搞科学研究,不小心把水盆弄掉了,你放心吧,这些水是用来洗容器的,没毒,只是有点臭……”兰月儿将一块干毛巾递给了余坤:“喏,给你的,免得别人说我这个当房东的欺负你了。”
望着对方离去的背影,余坤撇了撇嘴:“这恶婆娘虽然冷艳高傲,心肠倒不坏。”他拿着毛巾擦起脸来,心里竟浮现出一股莫名的暖意。
终于收拾完毕,他打开了电脑,开始搜索这个世界的相关信息。
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全民娱乐的世界?这个世界流行什么?有哪些方法可以积攒人气?还有那娱乐竞技场到底是怎么回事?有许许多多的问题还等着他去解决。
凭着原本的记忆,他输入密码顺利打开了电脑,发现桌面上空空如也,只有一个浏览器、一个战鱼直播客户端和一个名称叫做“原创歌曲”的文档。
余坤点进文档,发现里面只有三首歌,而且都是那种忧郁地要死的丧歌,随随便便听了几句,他就关上了播放器。
“我说这小子怎么火不了的,一点都不阳光啊。生活多美好,我们爱耍宝,给爷爷我躁起来吧。”
既然生活有点苦,那我来给它加点糖。唱最开心的歌、跳最酷炫的舞,一给我里giaogiao。在这个世界里,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吗?
余坤首先想到了张歌神、陈天王、周天王这些生活在他那个世界的歌坛巨星,一上来就整个最猛的,那平头哥会不会就此对我无法自拔呢?这不太好吧……
要不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不不不,这个对年龄有要求,他装不了这个嫩。
或者爱就像蓝蓝的天空这种某音神曲?nonono,这个世界的人可能get不到点。
余坤开始纠结起来,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该用那首歌好。
时间流逝,夜幕降临。音乐餐厅开始热闹起来,突然,驻唱歌手一句欢快悦耳的歌声传到了余坤的耳朵中,他突然灵机一动,脑海中亮起了灯!
“就是你了,皮卡乒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