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前厅,长眠就告辞了。只是步摇依旧没有跟她回去,呆呆的跟在我的身后。我只好转向她,“有什么要问的,就直接说吧”。
“槿哥哥,你说,你经历了那么多年,听过了这么多的故事,为什么不说说你自己的故事?”她问我,眼神中充满了疑问,除了疑问,我还看见了叫做欣喜的东西。这种“求知”的欲望却让我恐惧。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含糊的说“步摇啊,很多人愿意诉说,却不愿意倾听,我作为一个倾听者,能够缓解人心的苦闷,难道不是一件好事?”
步摇嫌弃的看了我一眼。我轻笑,果然,她不明白我在说些什么。风将虚掩的门吹开,带了了一点点的旧日的灰尘,我只得眯起双眼。我摆摆手,劝步摇回到长眠那里去。毕竟天已经快要大亮,要是步摇不回去,恐怕只能作为一只步摇待在这里一天,到时候晚上她再赖着不走,我可没办法跟长眠交代。
其实撵走步摇,不仅仅是因为长眠的原因,还因为步摇总是让我想起一个姑娘,一个很奇怪的姑娘。时间已经很久了,久到我已经忘却了是什么时间遇见的她。我只记得那是一个戏院,她是那里面的一个学徒,总是饰演一些不知名的角色,好像,她也不屑于成为一个角儿,以至于戏院的老板总是想要开除她。
我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三生三世,我们没有桃花十里,甚至连彼此的名字也不知。在戏院听戏的日子,总能看见她和老柏在谈话,她谈的风生水起,老柏却是无可奈何。
老柏就是戏院的老板,说是老板,老柏说其实自己和打杂的差不多,因为戏子本身就是低贱的,捧得人多了,渐渐有了名气。但是大部分的都是小人得志,捧得人越多,人的心就越狭隘,慢慢的就变了质。
老柏说的这句话的时候有许多的无奈,我笑笑算是一种安慰,老柏接着说:其实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终归是有意外的。老柏说这句话的时候,指了指那个我注意到的姑娘。
那个姑娘特别喜欢听爱情故事,只是她和其他人不一样,别的人听完爱情故事,不是哭哭唧唧,就是心怀向往。但是这个姑娘总是哈哈大笑,仿佛看了一出小丑戏。她的笑声爽朗的让人害怕,总是惹得其他人怨声载道,说她不近人情。
那姑娘听完这样的话,总是理直气壮的反驳说那人比较虚伪。最后双方的结果,无非就是就是杯盏尽坏,这个时候的老柏只能无奈的去道歉,我只能轻笑:好一个口齿伶俐的姑娘。
她说的那些歪理,我依稀的记得几句,每每想起,总是能够让人发笑。有时候,总是想要给她起名为“安姑娘”,就是那种安静不下来的姑娘。
我的回忆就此打住,因为我看见步摇白了我一眼,并且酸酸的说:“不知道是哪一个姑娘惹得你心花怒放”
“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姑娘”我认真的回答
“我不信。你若不知道,为何能够让你如此的牵肠挂肚”步摇气呼呼的样子。
“牵肠挂肚?”我有些吃惊,也许步摇说的是对的,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我与她的种种仿佛还在昨日。
还记得有一次见到她,她正受着业火。忘记了这是哪一世的事情了,只记得那业火烧的我心焦,可当时的我根本救不了她,其实,即使是如今,我也依旧拯救不了她。那业火焚身的原因,是因为她偷了一株仙草想要去救人。
你看,她就是这样一个姑娘,只是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就去偷仙草,原因只是因为感叹于那人的舍生取义。这样的姑娘,我不知道是该钦佩还是该惋惜,但无论是哪一种,都不能代替那业火在她身上焚烧时候的疼痛。她已经遍体鳞伤,但是她依旧是那么的硬气:“你们打死我啊,偷便是偷了,我为了救一个好人,有什么错?”
我越来越心疼,只能去求行刑的人,如果没有机会放过她,不如给她个痛快。但是,得到的确是一个否定的答案,毕竟行刑的事情也不是一个小官吏可以决定的。更何况,谁也不能轻易更改人世间的规则。
“可她,毕竟偷的是我院子里的木槿,既然没有什么大碍,何必这样不放过她”我问那个行刑的官吏。
“可是,这木槿毕竟曾经是天地所养,是九重天的帝王才可以拥有”
“但它是去救人”
“救人也不能无视法度”官吏的声音冷若冰霜
“法度是为了保全天地间的秩序,人间不公,她愿意施以援手,又有什么错误的呢”我终究没有办法做到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样子。
“只可惜,她是一个凡人”
是的,官吏说的对,只因为她是一个凡人,这三界中的仙草她就没有使用的权利,而我,只不过是一个滋养百树的小仙,更没有权利决定她的生死。
业火终于是彻底吞噬了她,这一次连肉身都无法保全,两魂七魄灰飞烟灭,只剩下了一魂,这一魂是要去冥界经历轮回之苦的,因为没有肉身,她不能再转世为人,只能成为三界中最渺小的事物,经历着痛苦和欺凌。我无奈,却也无计可施。这一次她终于离开了,我又忘记了询问她的姓名,但其实问不问,都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眼泪已经在眼眶中个打转,我对步摇的调侃充耳不闻世间万事,很多滋味是讲不出来的。更何况我是一个倾听者,而不是故事的传播者,哪怕这个故事是因为我。
铜铃走到我的身边奉上茶,我看向她,我们都经历过那种痛不敢语的时光,时至今日,估计没有人比铜铃更了解我心里的感受。铜铃冲我笑笑,对我说到:“槿先生,我们去听戏吧”
“有什么值得听的”
“今日请来了名旦,唱的是一出感天动地的《白娘娘》”铜铃没等我反驳,已经系上了披风,显然早就有准备,我放下手中的茶,随她而去。
路上,铜铃问我:“槿先生,当初你要把步摇留在身边,除了因为她有神恩以外,是不是因为她很像安姑娘”
“刚见到步摇的时候,觉得很像,但是时间久了就明白了,步摇不是她”我无奈笑笑。
“是呢,纵使步摇经历过十位持有者的生死,但因为所持者都是乡绅贵眷,或者是豪门公主,平日里大都是单纯无趣,可能因为太无趣,生的步摇万分的大胆”铜铃说
“步摇啊,也许吧”我明白,步摇的大胆和安姑娘的直率不一样。说罢我抬头,看了一眼眼前的店铺,问铜铃:“我不记得一品轩什么时候从一间茶舍变成了戏院。”
同龄笑笑,我知道她今日不是为了听戏,我不怪她,反而觉得她善解人意。她此举不过是让我能够逃离步摇的喋喋不休。看到茶舍,我又想起了安姑娘,记得她曾经说过:“喝茶的人都是自讨没趣,明明人生百味,非要喝茶的苦味,想来不就是自讨苦吃么”
的确,人生百味,已经是自有苦痛,非要在口中品那一抹苦涩,想来不是生的太闲,就是装的太辛劳,想要借此来证明自己历经艰险,早已不在乎苦茶的滋味。想到这里,面前的枫露茶变得难以下咽,我只好唤来小二,要求他加上一盘桃花酥。
铜铃看看我:“槿先生不是总说这桃花酥甜腻吗”
“甜腻才能解了这苦涩”
“看来,喜欢一个人真的是很奇怪”铜铃难掩笑意“喜欢竟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口味。不过想来口味又如何,若是真心的喜欢一个人,哪怕是命格都能因此更改”铜铃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是长长的沉默,她喝了一口苦丁茶,眼睛飘忽到窗外,丝毫没有被茶的味道所影响。她应该是想念风奚了。原来这想见却不能相见的滋味,比这浓茶苦涩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