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数秒时间,却又显得漫长,好像过了几个世纪。我都感觉自己快要窒息,林若涵才从我的脸上移开目光若有其事给出了一个评价:“长的确实不怎么样!”
我…
这是什么话,什么叫确实不怎么样,明明很帅好吗,怪不得这身打扮,真是人如其装。
对于她的评价,我虽然有些不满,但是表面上却是若无其事的当没听见,露出一个略微尴尬的表情。当然这一切都逃不过苏奶奶的眼睛,只见她笑骂道:“你这孩子,怎么能这么说人家江淮呢?我看着就挺帅的。”
这话我听着像是安慰我一样,毫无肯定之意,如同善意的谎言一般,而且我还不能反驳,只得承受住苏奶奶的夸奖。见我面露难堪,苏奶奶又道:“话说回来,你比江淮大,好歹也是个姐姐,怎么能说弟弟丑呢?”
这话是对林若涵说的,但是怎么听都不对劲啊!这不是承认我长的丑吗?我欲哭无泪,只能默默承受这无声无息的伤害,我这般脆弱的心灵真的是太难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又多了个姐姐啦?
而林若涵听她奶奶这么一说,眼睛一亮,然后若有所思的瞟了我一眼:“哎呀奶奶,我开玩笑呢,其实他长的还行。”
噗……
我的心告诉我快要吐血,这都是些什么评价啊!我的颜值就那么飘忽不定,难以确定吗?还有刚才林若涵看我的眼神怎么感觉透露着一丝不怀好意。
正当我琢磨她眼神所带的意思的时候,林若涵突然凑到我面前,把我下了一跳,顿时就往后一仰坐在了我身后的椅子上。她被我这突如其来的滑稽动作逗得直乐:“呵呵…你躲什么,来让姐姐仔细瞧瞧。”
她弯着腰,身子向我靠近,然后眼睛再次在我脸上打量,她这动作说实话显得我相当被动,我一时紧张的不知该如何是好。我原以为她的穿着打扮与她的长相不符,但是从她现在的举动来看,除了穿着,她的性格也与长相也截然不同。
俗话说:相由心生,可在林若涵身上这就是扯淡。
不过也对,俗话还说:人不可貌相呢!
简直有违常理,到底该信那句,不得而知,在现在看来,这他喵的纯粹是胡言乱语,无中生有,可有可无,奇耻大辱。
辱?乳?
我的眼睛不由自主的瞟向林若涵,唉…罪过罪过啊!
当然我也不是有意为之,由于她弯着腰,所以我的视角正好对着她那啥,不过还好,看她的眼神,似乎并没有发现,我暗自松了口气。
这时林若涵突然用手摸了摸我的脸,然后一脸疑问:“看你这长相应该年龄比我大才对啊?”
噗…
神啊救救我吧!再这样下去我就得死于非命,英年早逝了。
“好啦,逗你玩的。”似乎是察觉到我面露难色,林若涵拍拍我的肩膀,变得一脸严肃,然后一字一句说道:“来,叫声姐姐我听听。”
我当然没叫她姐姐,因为我当时听她这话已经愣住,脑子里在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这女人脑子里到底装的啥?
对于林若涵的话我是置之不理的,按道理我和苏奶奶的关系很亲,叫她一声姐姐也是情理之中,但是我看到她说完话那满脸得意的笑容后,我当即决定打死不叫。
见我一脸囧相,林若涵也只道我不会平白无故叫她姐姐,于是便转头向苏奶奶道:“奶奶你说江淮是孤儿,那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苏奶奶闻言则是满脸笑意,然后走到林若涵的身边拉着她的手坐到一旁开始讲述怎么认识我的事情。
其实我认识苏奶奶的的那天说不清是缘分还是巧合,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记得那是去年端午节,我被当时的房东给赶了出来,原因是交不起房租。
孤儿院在决定被拆后,院长就开始安置孤儿院的孤儿,年纪小的就让别的孤儿院接收,年纪大一点的,比如像我这样的就自己决定去留,留下就去别的孤儿院,不留也不强求,还给了些钱。
从孤儿院出来,我就在三区孤儿院旁边找了一个房子住着,但是由于长期没工作,没有收入来源,很快院长给的钱就被我花光,于是就被赶了出来。
安华三区就几条街,距离四区不过半小时的路程,可偏偏那天我却遇到了去三区办事的苏奶奶。
那天我收拾完行李出来,蹲在路边我正犹豫何去何从的时候,只听见一声:“抓小偷啊!”
我的住处正好在三区菜市场旁边,因为人群密集,人来人往,小偷的确很多,稍不注意自己口袋里的钱包或者手机便到了别人口袋。而且菜市场是比较混乱的地方,辖区也没什么人管,只是偶尔来几个人巡视一番做做样子。
像这种喊抓小偷的事情经常发生,可是也没几个人站出来管,谁都知道这是吃力不讨好的事,要是再被小偷划上一刀,轻则纱布包扎,重则白布蒙头,所以没人会自讨没趣,我也一样。
从小到大我就知道少管闲事才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哪怕是见义勇为的好事我也是避而远之。
小偷在嘈杂的人群中穿梭冲撞,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大叫着闪开,每个人都躲得远远的,不愿去招惹。他逃跑方向正是我这边,我偷偷瞥了一眼,这小偷身穿黑色短袖,蓝色的破洞牛仔裤,红色杀马特发型,鼻子上还套着个闭环,贼眉鼠眼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不过我也打算置之不理,所以也就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蹲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在马路边蹲着,本以为能躲过他的路线,可好巧不巧这小偷简直蠢到头了,在慌乱之中脚就踢到我放在旁边的背包上,摔了个狗吃屎。我的背包里虽然没有值钱的东西,但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家当,要是他爬起来就走还好,可让我愤怒不已的是,他爬起来后竟然对着我的背包又踢上几脚,还大骂了一句操。
只见我的背包在地上滚了几圈,还多了几个脚印。
当时我就想,他喵的自己蠢不长眼还拿老子背包出气,本来还想放过你,这嚣张的气焰是该灭灭了。于是我“噌”的一声就站起来,飞过去就是一脚,在他黑色的短袖胸口处留下一个灰色脚印。
我这突如其来的一脚,让这小偷措不及防,只见他重重的倒在地上,然后揉着胸口一脸诧异的看着我。虽然这小偷蠢,但是反应却不慢,瞬间他就从地上爬起来,用手中的匕首对着我恶狠狠道:“小子,别多管闲事。”
当小偷的匕首冲着我的时候,我有一些犹豫和后悔,毕竟那是刀还闪着一道道寒光,就凭我这血肉之躯怎么搏斗。可转念一想,我是怕死,但绝对不孬,就凭他刚才的举动,简直是对我的一种侮辱,再说了这也算是第一次见义勇为做好事,可不能退缩,就算交代在这儿了,那也能落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的称号。
而且看这小偷也是那种刚干这行没多久的新手,这一点从他拿刀的姿势和微微颤抖的双手就能看出来,因为常年干这行的老手一般拿刀都只会用一只手对人,眼神中的凶狠绝对很辣,而他则是两只手,眼神左右飘忽不定,这说明他及其不自信和害怕。
看出这点后,我不再由犹豫,称他不注意立刻出手一把抓住了他拿匕首还在颤抖的手,速度之快,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抓住他的手后我又冲他的胸口来上一脚,这给他带来剧烈的疼痛感,他想挣脱我的束缚,可是那有那么容易,更何况我也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我死死的抓住他的双手,想往我身前拉,再给他一脚,可是怎么都拉不动。
正当我一筹莫展,毫无办法的时候,这小偷却弯着身子用头向我的肚子来了个冲撞。顿时我就不得已松开了抓住他的手,捂着肚子连连后退。见此举有效,小偷当即拿着匕首向我刺来,逼得我再次后腿,几经闪躲,他还是不依不挠,再我看来这是死也要拉上个垫背的无奈之举。
因为不知何时,周围的吃瓜群众早已把我们俩紧紧包围住,虽然还是没人站出来与我争夺这见义勇为的称号,但是这让小偷以为自己无路可走,只能拉我垫背。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别说人了,其实他现在放任我不管,独自离去,也不会有人拦住他,现在我俩只能分出个胜负,要么他胜多一条持刀伤人或者杀人的罪名,要么我胜获得一个见义勇为的称号,当然这是最好的结果,如若不然还得去医院缝上几针。
匕首再次挥动,距离我的脖子差之毫厘,可见这人是真急了想要我的命,我向后躲避,发现他挥刀似有规律,纯粹是为了冲我致命处而来,于是利用这一点,我再次抓住他的手,然后借力一拉,只见他往前一仰,而我则一个侧身,用另一只手掐住他后颈处往下一按,他就摔倒在地,紧接着我便重重的用膝盖把他压在地上,使他动弹不得。
本想从他手中夺过匕首,可是他又怎会轻易束手就擒,反复挣扎,我的手被他用匕首划了一道口子被他挣脱,见状我来不及管手上的伤,另一只脚赶紧踩住了他我匕首的手。
最后这场搏斗以我胜结束,在看到我捉住小偷后,周围的群众也终于有人站出来帮忙,从我身下抓起小偷,从他的身上搜出几个个钱包,然后又是一阵欢呼和掌声。
看着这一切我不禁捂着受伤的手感叹:当好人真的是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