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林忧以前的穿衣风格都是偏向甜美系的软妹,基本上都是以粉色为主,可是三年过去她更加喜欢清爽干净的衣服,或许在这改变上也能发现林忧的沉稳和过去吧。
约翰说的没错,这里的环境的确不错,到处都是树木丛生,绿茵茵的一片仿佛置身于人间仙境,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闻一口,一股馥郁之气弥漫在胸腔,他们几个同学围了一圈,中间是篝火,那暖洋洋的火光映照在每个人的脸上,是林忧所向往的大学生活。
林忧曾经想过,若是一开始就是这样,那么现在的她是不是会过着不一样的人生呢?
“妈咪……妈咪!”
团子叫了好几声,林忧才怔怔地反应过来,“不好意思团子,我刚刚走神了,你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今日的团子有些怪怪的。
“妈咪,我还是之前的那个问题!”
团子托腮,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打转,“你真的对约翰叔叔没有半点感觉吗,我觉得他真的挺好的欸,妈咪你稍微考虑一下啦,我没记错的话,约翰叔叔都喜欢你三年了吧?”
团子的年纪虽然小,可也不是不谙世事,不懂世间情爱,他能清楚的感受到约翰对林忧的喜欢,那种小心翼翼的喜欢,带着少年的懵懂和稚气,虽然笨,可却真诚。
团子都明白的道理,林忧怎么可能会不明白呢?
“不是我说啊……你最近怎么老问我这个问题!”
林忧对着团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难道你就这么希望将你的妈咪嫁出去吗,看我不顺眼了啊?”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团子见状,连忙摆手解释的说道,一张小脸竟是憋的通红,“我是觉得这三年来妈咪过得太辛苦了,一个人啊,又是个女人,总会遇到一些悲伤难过的事情吧,妈咪难道不希望找个男人保护自己吗?”
团子人小鬼大,这句话语在团子的口中说出来竟是有些不一样的感受,充满了无尽的心酸和无奈,团子说的没错,这三年来在洛杉矶的生活,即便有费迪无条件提供任何帮助,可依旧免不了邻里邻居的闲言碎语,说的无非就是林忧一个单身女性,怎么带着孩子呢,一个人,洛杉矶,读书。
任何的名词都足以成为街头谈论的笑柄和话题,团子也是真的心疼林忧才会这么说的。
“团子,你知道吗?”
林忧抬眸望向天边渐渐落下去的太阳,声音轻柔,若是走神可能就会听不见,“从我三年前将你一起带来洛杉矶,我就没有怕过什么,任何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过来了,怎么会怕呢?”
天边的太阳红的像火一般,所有人都觉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只有林忧不这么觉得,日月交替,黑夜就算来临,新的一天依旧会开始,而那新一轮的太阳就是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林忧话锋一转,“再说了,我不是还有你吗,我们家团子这么厉害,就不能保护我吗?”
这本是很伤感的话题和氛围,然而下一秒团子所说的话语就几乎让林忧汗颜。
“可是……费迪叔叔说我不是男人欸!”
林忧,“……”
“琳,就是现在这个时间了,你有空和我去山上看看吗,我跟你说的很美丽的景色,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林忧的耳边传来了一阵熟悉的嗓音,抬头望去,正对上了一双褐色的瞳眸。
“好啊,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林忧拍了拍手,优雅起身,走之前还不放心的看了团子一眼,然而团子却对着林忧露出了标准型的笑容。
林忧走得很慢,约翰在前面带路,约翰事先已经踩过点,确定山上的景色真的很美,所以才敢带林忧上去,反正……林忧喜欢看景色,他也正好表白,一举两得!
“约翰啊……”
林忧环顾四周,这里的景色显得越来越陌生了,“你确定是这条路吗,可是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呢?”
“应该没错,就是这里的呀。”
约翰也觉得无比纳闷,明明之前走的就是这条路,现在怎么就不一样了呢,但是碍于林忧所在,所以约翰也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内个琳啊,我们再走看看吧,说不定前面就是了呢。”
林忧带着疑虑的点了点头,将自己的手链留下来,放在这个位置上做了标记,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转眼的时间,林忧再次在草地上看见了自己的手链。
此时的林忧已经十分劳累,天渐渐的黑下去,她的体力也已经渐渐的撑不住了,头顶上冒着的是细密的汗珠,嘴唇也是毫无血色的样子,“约翰,我们应该迷路了。”
尽管林忧特别不想承认,但事实的确如此。
“啊……那……”
约翰慌张的拿出手机,手机早就已经处于无信号的状态,他一狠心便对着林忧说,“要不这样吧琳,我们在这里呆下去不是办法,越晚只会对我们越不利,我按照原有的记忆原路返回,我在前面给你探路,你在后面帮我打个手电筒吧。”
约翰指了指林忧的手机,意思不言而喻。
林忧并未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便按照约翰刚刚的计划开始行动,晚上湿气重,本来容易走上来的山路此刻都显得不那么的好走,林忧走路缓慢,突然不小心踩空了,只听见“砰——”的一声,手机滚落,四面八方席卷而来的黑暗和晕眩让林忧绝望的闭上了双眼,然而下一秒的时间,林忧却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之中。
熟悉的味道,湛蓝的眼眸,是费迪!
“我不是说了吗,这周末要在家里等我回来,你怎么不听话?”
费迪一双蓝眸死死的盯着眼前的林忧,眉眼微挑,带着愠怒,天知道他当时回到家中看到空空如也的房间是什么样的感受!而当听到团子说林忧和约翰上山,那种无力感让费迪手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