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歌是在孟黎生日的头一天才从国外回来,刚落地就拉着姐姐秦书急吼吼去了晏园。
彼时温酒正在家里吊水,前几日精神不好,说起来是没睡好,但其实分明就是感冒的前兆。果不其然大半夜里发起了高烧,如果不是林清晏心血来潮夜里去看她是否睡得安好,大概烧一夜也没人发现。
温酒的身体不大好,每次一点点的小感冒都能让她半夜发高烧。从前一个人住在曲白镇,半夜发起烧来,还知道自己找点药吃,可偏巧那夜,刚点了安神香,昏昏沉沉睡过去,温度起来了,自己却一点知觉都没有,陷在重重障障的梦境里醒不来。
林清晏原本在她房间门口徘徊了许久,好不容易说服了自己进去看一眼,就一眼就好,一进门就听见温酒粗粗的喘息声,连带着喉咙里都发出了沙哑的“嗬嗬”声,好似被人掐住了脖子一般呼吸困难。
借着门口走廊的光,他一眼就看见温酒那已经烧得酡红的脸。
林清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一刻的情绪,好像心跳骤然停止后又奋然狂跳,大脑来不及思考是否妥当合适,一把就将温酒从被子里捞出来,体温连测都不用测,贴在她皮肤上的手掌都快被那高温灼痛了。
那一夜,晏园人仰马翻,灯火通明,陶医生大半夜开了车一路飙到晏园,第一次把车开到了小花园前门,而不是在银杏树路口就停下。
好不容易扎上了针,挂了点滴,厨房里又忙活了起来,熬药熬粥,连康伯都不禁感慨,这真是晏园自建起至今,最热闹的一个晚上。
而温酒却一点都不知,只迷迷糊糊觉得身边有人,熟悉的暖香,带着一点点雪松味。那人没有丝毫的敌意,温酒不知哪里来的心安,竟又茫茫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至第二天晌午,甫一睁眼,就看见一个人靠在自己床头,一手握着自己的手,一手横搭在被子上,在身边睡着,眉心皱出一道细细的痕迹,下巴上还有青青的一层胡茬,即便是睡着都能觉出疲惫。
她眨了眨眼睛,只觉得两眼发酸发涨,眼皮好像肿了起来,想伸手出来揉揉眼睛,却发现自己像个蚕蛹一样被裹在被子里,捂出了一身的汗。刚动了动身子,身边的人倏地睁开了眼睛,他眼底来不及收起来的惊慌就那样大喇喇的暴露在了温酒眼前。
四目相对,一个淡定,一个惊喜。
“醒了,觉得怎么样,难不难受?”林清晏一咕噜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就往温酒额头上覆,总算不烧了,这才长舒了一口气,“终于退烧了,都反复一夜了。”
温酒想坐起身,奈何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挣扎了两下还是失败。
林清晏俯身去抱她,连着被子一块抱起来,摆了个抱枕在她身后,让她稳当当地靠着。
“要不要洗个澡,或者先吃点东西?”说话间,他的眼睛始终直视温酒的眼睛,转都不转一下,生怕她意识还不清醒。
温酒被瞧得有些尴尬,拨了拨汗湿黏在鬓边的头发:“好多了,我想先洗个澡,身上都汗湿了。”
说着就要起身,却被林清晏按住:“我去给你放水,你先靠会儿。”
他身上的睡衣有些发皱,一边往外走一边揉自己的脖子。
温酒有些恍惚。
这些年,她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找药吃,一个人给自己做物理降温,一个人在深夜里去医院。
曲白镇通往镇医院的那条青石板路并不平坦,她曾经无数次在高烧的夜里,在那条路上摔倒过。那条路的路灯早已经老旧了,漆黑一片的深夜,只有她撑着虚弱的身体,跌跌撞撞地往前走。
温唯走后,她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人,她甚至不止一次的觉得,是否连健康地活下去都变成了一种困难。
看见林清晏转身出去的那一刻,温酒猛地闭上了眼,压抑住那股泪意,却控住不住颤抖不停的嘴唇和下巴。
接下来的几天,她就像是一个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的人,林清晏就差没有把她直接放在手里抱着走了。陶医生干脆住在了晏园,一天十几次的给她检查身体,帮她熬药。
林清晏连书房都不去了,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贴身伺候。
这日,秦歌拉着姐姐来了晏园。
正巧遇上温酒闹脾气,她在屋里闷了好几天,烧也退了,精神也好了许多,吃过饭想到花园里走走。可林清晏少有的固执,不肯让她出去,嘴里念叨着山里潮湿,她想出去除非穿上披肩。
七八月的天气,正值盛夏,穿件短袖都觉得热的慌,更何况还要穿件披肩在花园里太阳下面走。
两个人僵持不下,竟也都没深想,温酒竟然开始对他耍起了性子。
秦歌一进屋就是这么一副情形。
秦书来不及拉住她,她就朝温酒扑了过去,吓了温酒一大跳。
“师母,让我好好瞧瞧你。”她扒拉住温酒的裤腿,一双铜铃大眼看着温酒滴溜溜直转。
温酒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精怪似的小丫头,扎着哪吒头,圆圆的脸颊像年画娃娃一样讨喜,不过她对称呼很是意外,疑惑地看着林清晏。
林清晏凑过去耳语了几句:“她的字是我教的。”
言语里有一些小小的得意。
相比之下,老老实实站在一边的秦书显然安静内敛得多。
“秦歌,不要闹她。”
林清晏起身坐到温酒身边,硬生生插进了温酒和秦歌中间。
“林老师,我就是崇拜崇拜,霍恺说师母把你吃得死死的,我好奇死了。”秦歌说话摇头晃脑,俏皮的不得了,末了还冲温酒挤眉弄眼。
温酒被她的样子逗得眉开眼笑。
“啊,对了,我带了衣服来。”说着又风风火火到屋外,正看见程庄搬着一个大箱子进来,笑嘻嘻地冲他道声谢,指挥他把箱子放下,“都是我的最新作品,我还把这次时装周压轴的那件也带回来了。”
这都是给温酒选的,全部都已经根据之前秦书量的尺寸修改过了,现下端看上身效果是不是和理想中一样。
温酒一瞧见一大箱子的衣服,就觉得脑仁疼。
佣人有条不紊地把衣服挂起来,一件一件熨好挂起来,一溜儿排在温酒跟前。
“都要试吗?看着就很累。”她看着那成排的衣服,头皮一阵发麻。
林清晏笑了笑不做声,给了她一个安抚的眼神,起身仔仔细细拿起衣服,一件一件看过去,没有一丝不耐烦。他只点了几件素净的裙子,其他的都让人收起来又叠好搁进了箱子里。
“选件衣服而已,弄得这么麻烦。”她揉揉额角,这样拿出来看一眼又放回去,着实是麻烦。
林清晏难得给女人选衣服,竟然还觉得有几分趣味:“总要找一件配得上你的才好。”
“就是就是。”秦歌跟着起哄,“但是,林老师,你选的是不是太素了些啊!咱们师母第一次隆重登场,总不能输了阵势。”
最最不能输给周宁绾,秦歌顺便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
林清晏摇摇头:“白瞎了你那双大眼睛,还服装设计师呢。”
林清晏和旁人说话鲜少这样轻松,甚至还会开些玩笑,想来这个叫秦歌的小丫头当真是个宝气,木头到了她那都能说出话来。
他不理秦歌,拿着衣服递给温酒,让她换上试试。
她也不多啰嗦,拿着衣服进了更衣室去换。秦歌从包里拿出针线摆在一边,然后像模像样的端坐在沙发上,冲秦书招手:“姐,过来坐。”
秦书摇头,依旧恭敬地站在一边,低眉顺眼不说话。
秦歌撇撇嘴,暗道了声自家姐姐真是古板无趣得很,自个熟门熟道地倒了杯茶喝,然后凑到林清晏身边,对着他扬眉毛:“林老师,师母真的是太好看了,气质可真好,搁现下一水儿大眼高鼻网红脸里,可真是一股清流。”
甩周宁绾一百条街,顺便又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
说着还举了举大拇指,一脸惊艳。
“她性子静,你不要闹她。”
林清晏不知道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是怎么样的表情,只觉得说起温酒,自己心尖上便软了一截。
秦歌瞅着林清晏的表情,一向嘻嘻哈哈的包子脸也难得正经了起来,甚至有几分动容。她那么心疼、那么崇拜的林老师,曾经一直被辜负,难得终于可以放下过去。
如果说知道温酒的存在是一种兴奋和好奇,而此刻,秦歌便多了几分感激。
温酒最后选了一件霜色的旗袍长裙,上半身是旗袍盘扣小立领,包肩设计,手工刺绣的紫藤花,细细碎碎绕在腰间,显得纤细柔软,仿佛盈盈一握。顺着裙摆往下,大片的素净霜色,只有两摆开叉处顺着边线绣着紫藤花。
这是秦歌爷爷的手笔,精致得连一小片叶子的纹路都细致逼真。
温酒肤色白皙如凝脂,身材娇小玲珑,浑身充满着古典气质,跟在温唯身边长大的她,举手投足都像极了大家出身的闺秀,旗袍上身,活像是民国照片里的潺潺美人。
她的腰比裙子的腰身更纤细,秦歌拿着针线收了收腰线,退出几步,上下看了看:“还是我爷爷的眼光独到,就凭着一张照片,竟然能做出这么契合的旗袍。不过师母当真是顶顶的美人。”
林清晏从她出来的时候就站了起来,插在兜里的手有些潮湿,看着温酒这般模样,竟然不由得有些紧张。
送走秦家两姐妹,已经是下午快四五点了。
温酒躺在落地窗前的一张榻上晒太阳,屋里开着恒温的空调。正逢夏日的夕照,燃着红光,夕阳照在身上暖极了,舒服得让人昏昏欲睡。
林清晏不过是上楼接了个电话,下来就看见夕阳把榻上的美人染得朦朦胧胧,勾出了个暖色的边,从她的发顶到睫毛,到鼻尖,到唇瓣。
饶是他见过不少美人,也被这景色迷了眼。
原来喧嚣过后,当一切都安静下来,还能有人相伴的感觉,是这样的让人温暖幸福。
他想要的,也不过就是如此。
坐到温酒身边,他伸出食指在她清淡的眉毛上轻轻抚过,心中一片宁静,一片欢喜,就像是被羽毛撩过,温温柔柔,舒舒服服,酥软的不像话。
起初,他没想过两个人可以相处得这样和谐,至少他以为温酒会讨厌他,会记恨他,不会有好脸色对他。
如今这样的相处,竟然像是突如其来的惊喜,砸得他头晕眼花,恍如梦中。
孟黎的家十分夸张,就像是电视剧里那样的豪宅,洋房,加大花园,还有一个十分有土豪格调的小喷泉。
温酒坐在车里看着,半晌转头冲着林清晏说了句话:“你的朋友,都很……神奇。”
他们每一个都看上去和林清晏十分不搭。如果说林清晏是如玉公子,饱读诗书,芝兰玉树,那他的朋友们就像是一群地主一般,一个个财大气粗,张扬热烈。
林清晏听了,居然朝温酒挑了个眉毛:“我当年也是鲜衣怒马,张扬潇洒,只不过这几年敛了性子而已。”
车到门口,林清晏牵着温酒下车,顺手搭了条墨色披肩在她肩头:“病刚好,要注意保暖。”
温酒几乎想要翻白眼,七八月的天气,“保暖”两个字听上去着实太奇怪。
但她拿他也是实在没法子,自病后,他竟然越发有些霸道起来。
大理石的地面被打磨清洁得光滑透亮,温酒脚上穿了一双软底布鞋,走在上面直打滑,林清晏眼疾手快把她半揽进怀里,慢慢地带着她往前走。
“一会儿我让孟黎给你拿双鞋换上。”林清晏说着。
温酒应了声,只见一团红毛从远处飞奔过来,远远一个急刹,在大理石地面上滑行了好长一段距离,晃晃悠悠停在他们面前。
“老林,你来了。”语气谄媚,笑容猥琐。
孟黎搓搓手,冲林清晏讨好地笑笑,露出一嘴大白牙。
“不是你非让我来的?”林清晏似笑非笑看着孟黎,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我就那么随口一说,都是霍恺那厮诬陷我。”他挠了挠那一头极为扎眼的红毛,转头冲着温酒笑,“这是嫂子吧,久仰久仰。”
说着伸出手去要跟温酒拥抱握手,半路被林清晏截断:“说话就说话,别动手动脚。”
孟黎心里的小人差点没惊得跳起来,面上却还是一副涎笑:“行行行,不动手不动手,嫂子好,我是孟黎。”
温酒轻笑,笑意一如既往的和善,“你好,我是温酒,生日快乐。”
随即递上礼物,是温酒亲手挑的一盏碧玉屏风。
孟黎面色大喜,果然还是小嫂子可爱多了。
“来来来,快进来快进来,哥儿几个都到了。”孟黎蹦跶着就领着两个人往里走。
林清晏依然半搂着温酒,对孟黎道:“先带温酒去伯母那换双鞋吧,你家的大理石地砖擦得太干净了,差点没让她滑个倒栽葱。”
“行,我让我妈带你们去啊!”说着就往屋里跑,一点都没听出林清晏的揶揄,一边跑一边嚷嚷着“妈”。
孟妈妈是个十分丰腴的女人,十分的,丰腴富态。
一笑起来叠了一层肉乎乎的双下巴。
她极其热情地招呼着温酒去楼上换鞋,林清晏被几个朋友缠住了,一时脱不了身,只能放温酒跟着孟妈妈走。
孟妈妈人生唯一的喜好就是收藏鞋子,各种尺码、各种款式,摆了满满一屋子。
换了双小猫跟尖头皮鞋,细细的带子缠在她的脚踝上,线条纤细悠长。
刚随孟妈妈下楼,温酒就对上了一个穿鹅黄色短裙的小姑娘的视线,那视线带着一点点的敌意,她委实有些莫名其妙。
“下来了。”林清晏看着温酒下楼,就从人群里脱身出来接她,“怎么穿了高跟鞋?”
虽然只有矮矮的四五厘米,但他知道温酒一向都不喜带跟的鞋。
“嗯,这是最低的了,还好,没有很不舒服,只是有些不习惯。”她常年穿惯了软底布鞋,一双又小又软的脚掌连一点瑕疵都没有,更何况是高跟鞋穿出来的茧,刚走几步,前脚掌就觉得有些难受。
“我们过去打个招呼,和他们说说话。”他伸手依然半搂着温酒,给她当拐杖使。
“清晏哥哥……”
女孩的声音带着朝气和清脆,站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是之前去林家老宅相给林清晏看的赵昕,穿着鹅黄色的短裙。
他们一进门,她就瞧见了,站在林清晏身边的女人,个子小小巧巧,长相的确上乘,但就如今的审美来看,不免有些寡淡,最能拿得出手的大约就是那一身书卷气,跟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一样。
林清晏回眸,笑得温和有礼却冷淡疏离:“赵小姐。”
“这是赵昕。”他低头对温酒介绍道。
温酒望着赵昕,冲她点点头。
“这位是我的未婚妻,温酒。”林清晏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角落里的这一拨人看着他们,下巴都要惊掉了。
“老林……快过来。”孟黎站在大厅里冲他们吆喝一嗓子。
林清晏顺了顺温酒颊边的碎发,“我们过去,嗯?”
温酒不太适应这样的场合,也不太适应突然肉麻起来的林清晏,拉了拉他的衣摆:“走吧。”
转身离开,温酒对着林清晏低语:“小姑娘好像对我有敌意。”
林清晏低低笑了出来,没了那疏离客套,握在温酒腰间的手掌紧了紧,凑近了她的耳朵,“她是之前家里人给我安排的相亲对象。”
温酒不可置信,那小姑娘看上去似乎才20岁左右。
他无奈地点点头,故作懊恼:“我这么抢手,你可要看紧了。”
话一出口,温酒的脊背就是一阵僵硬,她差点忘记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个开始,她原本不过只是妥协和认命,而现在……
她有些茫然。
孟黎是个热闹性子,加上那个不着调的霍恺,还没走近,就听见一阵哄闹声。
霍恺眼睛尖,一瞧见他们走过来,呲溜从人群里蹿过来,端着一杯果汁递给温酒:“嫂子好,老林最近对你好不好?不好咱就不和他玩了。”
说完不等温酒回话,又听见他冲着扎堆的一水儿年轻男人招呼:“诶诶,介绍一下,林清晏的未婚妻,咱小嫂子,漂亮吧,有气质吧!”
一个穿桃红色短袖衬衣的男人,光看上去就极其骚包,一把打开霍恺的手:“去去去,你插什么嘴,要介绍也应该是老林介绍。”转头就冲着温酒笑,“是吧嫂子,我是贺齐。”
几人一阵哄笑,都冲到前面来,你一句我一句的和温酒打招呼,一时间场面有些混乱。因着他们平日里和林清晏熟悉,说起话来没什么顾忌,随意惯了。
温酒从来不会出席这样的场合,从前不会,后来更是避世隐居,不和外面的人来往。
人群多且繁杂的地方,总会让她觉得不安,烦躁。
现在越发如此,因为无法辨认人的长相,在她的眼里,所有的人,穿着不同的衣服,有着不同的声音,交织穿插在一起,在耳边闹哄哄吵成一团。目光所到之处,都只是一张一张白茫茫的人脸,她没法辨识出任何一张脸,也找不到一个熟悉的身形,不安感到达顶峰,从她的脊椎一直冲上后脑。
她心里有些发紧,脸色猛地刷白,太阳穴更是突突的疼。强忍着不适,正欲开口向他们打招呼。
突然被揽进了一个怀里,大手抚在她的脑后,她闷在林清晏的怀里,耳边就是他一声一声的心跳。她不由得抬手揪住林清晏腰间的衣服,闭着眼睛长长的舒着气。
“没事,我在这里。”
耳朵贴着他的胸口,那声音从胸腔里闷闷的发出来,低沉安稳。
林清晏在她颈后摸了一手的冷汗,一边安抚她,一边冲着好友做手势,示意他们一个一个慢慢来。
贺齐拉着霍恺到一边,皱着眉头道:“什么情况,娇娇滴滴的,怎么连哥们说几句话也能把她吓着。”
霍恺正了脸色,林清晏和温酒之间的事他最清楚,本来就是委屈了温酒,更何况她还是那么个情况,现在对贺齐的话有些不高兴:“你胡说八道什么,温酒她前两天还病着呢,这才刚见好,精神差一些也正常,更何况,温酒她……”
有些犹豫,霍恺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他们温酒的情况,贺齐在一边怂恿着:“怎么了,你别说一半憋着啊!哥几个以后还要相处的,你把话说清楚,以后免得起误会。”
也是这么个理,霍恺灌了口香槟,“温酒是老林使了手段强留下来的,而且她以前头部受过伤,认不了人脸,脸盲,你懂吗?是真真正正的脸盲,和你们平时胡乱说着玩的不一样,咱们这么哗一下上来,估计有些吓着她了。”
“什么意思,什么强留下来?”贺齐追问。
“别问那么多了,你只要晓得是老林对不住她。而且没意外的话,就她了,以后相处慢慢来,熟悉起来就好了。”霍恺道,“其实温酒人不错,以后你们就知道了,遇到她,是老林的福气。”
温酒从林清晏怀里退出来,脸色缓和了不少,额角还是有着些许冷汗,她有些抱歉,抵了抵额角。
“不好意思,失态了。”
她的心软成了一湖水,当她不安惶恐,能有一个依靠,是她从未体会过的安稳。
林清晏低声道:“没关系,他们不会计较的。”
贺齐灰溜溜凑过来:“对不起啊,嫂子,是咱们太不注意了,没礼貌。”
“这样这样,重新来重新来,排好队,一个个介绍自己。”贺齐冲后边嚷了一嗓子,“我先来。”
“我叫贺齐,今年27岁,我耳朵上有颗痣,嫂子可瞧好了。”说着把他耳廓上的一颗大痣掰过来展示给温酒看。
温酒心底一热,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一群朋友,热情如火,又善解人意,每一个都有着一颗真诚且明亮的真心。
多好。
而她,从此以后,是否也会拥有他们,不再一个人踽踽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