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不是回来了啊?”我刚刚准备和邓欢欢出门的时候就收到了李明钟的消息。
“啊?没有啊。”记得邓欢欢跟我说过不太喜欢这孩子的,而且我也不太喜欢这个人。然后发给他一张在学校的照片,说还在学校。
“可是我看邓欢欢的朋友圈像是回家了啊。”
“额,”有时候就是这样把,撒谎没什么可怕的,就是这个谎言一秒都不能成立。
“你们下来吧,我请你们喝奶茶。”
“我们还没有回来啊,等我们回去了再说吧。”邓欢欢磨磨蹭蹭了好一会才出来,对我说:“走吧,我们下去玩吧,李鸣钟请我们喝奶茶。”
“额,我刚刚还跟他说我们还没回来。”
“哈哈哈哈,没事的,走吧,不喝白不喝。”
“嗯,有道理,走吧。”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自己是一个电灯泡的时候,我有,而且就是那种不需要任何人说,和他们走在一起就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
本来以为是我们三个人,这样还好,我的灯泡气质不算突出,可是接下来又出现了一对所谓的朋友,虽然身高身材我都不占优势,但是,发光是发的一点也不差啊,你只需要做里面唯一的一个单身狗就可以完美发光了。虽然上不是天堂,但是下绝对是地狱。
我们一起走着,可是走着走着,你就会发现,那两个人悄无声息的靠近,就说明双方都相互喜欢,至少不是讨厌,但是如果一方一直靠近而另一方一直保持着距离,就只能证明对方对你还有心理戒备,两个人的亲密无间,真的就是相互放心才没有距离了的。
前方的四个人两两靠近,我就只能默默的一个人走在后面,而邓欢欢也极快的发现了我在后面,于是就赶紧来拉住我,和我一起走,又小心翼翼的保持着和李鸣钟的距离。
走着走着,我们在路边看见了一只小狗,邓欢欢好像很喜欢,其实我也喜欢小狗,但是现在被他们团团围住,我也觉得没必要往前挤,我便静静的等待着,因为我知道,他们对它的喜欢,不是长情,而是断爱。
又是给它买吃的,又是逗它玩,或许这个小狗现在感觉很幸福吧,虽然它或许并不觉得之前的自己可怜,临了,我们准备回去了,邓欢欢看着小狗依依不舍,李鸣钟说:“我把它带回去养着吧,下次你就还可以来看它了啊。”
看吧,不要问女生为什么喜欢渣男,因为他们总是会看见你们细枝末节的东西,对你好。让你觉得他很在意你,哪怕是你的一个细小的动作,一句简单的话。可能这就是老话里面的打蛇打七寸的道理吧。
“真的嘛?”
“嗯。”
后来我也不知道这条狗到底去了哪,反正再也没见过他。
在回去的路上,我们一起看邓欢欢之前读过书的学校,以前最爱去吃东西的饭店,最喜欢的东西,最大众的校园鬼故事......
再后来,原来并不远的路程走了好远好远,走到半路,忍不住问:“还有多久才到家啊?”
“快了快了,马上就到了,我们现在差不多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
“不会吧,我们走了这么久才走完一半?”
“嗯,嘻嘻,没事的,快到了。”
“我不行了,我不行了,我得找个地方坐一会,累死我了。”说着就快步走到前面那个石墩子上面,不顾形象的坐下去了。“啊,我先坐会,我觉得我们这样每天吃完饭都出来走走的话,我们肯定会瘦。”
“哈哈哈,等姐姐瘦下来,一定超好看。”
(悄悄告诉你们,我的好多朋友都这么说,然而我却从来没瘦下来过。)
“嗯,我也觉得,哈哈哈哈。”我慢慢摇着扇子,喝着柠檬水,不过有一说一,武汉都没这么热了,他们这边还是热的厉害。大晚上了走两步就还是容易汗流浃背。
“你说别人看见我两坐在这像不像门神啊。”
“哈哈哈哈,谁家这么有钱请我们俩蹲在这啊?别说人了,鬼都不敢就去。”
“哈哈哈哈,我们回去吧。”
“欧克克,走吧。”休息了一会,感觉又走得动了。
我们走到了了回家之前经过公安局旁边的小巷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其实小的时候我也很自卑的,我也好害怕陌生人的。”
小时候我不是和我爸妈一起去外地读了两年书嘛,刚刚转过去的时候,就又很多人欺负我,说我穿的土,说我一股乡巴佬的味道,说我和他们在一起学习就是对他们的侮辱,他们有时候还会扯我衣服,丢我书包,破坏我文具盒,扯我头发,我也受了很多欺负吧,小小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然后突然我就明白了,你越是怕它,它就越是强势,然后我就不怕了啊,谁欺负我我就欺负谁,然后我现在就不怕了啊。
自卑,是成功路上的拦路虎。
听她说起小时候的心事,我好像也有些感触,因为我小时候也是转校生,可是我好像却没有受到过这样的欺负,因为我从小就强势惯了,谁都欺负不了我,我也不会主动的欺负别人。
但是,我小时候,也有不可告人的痛啊。
很多人都说我好看,我漂亮,我可爱,但是没有人选择过保护我,我是很强势,但我终究也只是一个女孩子啊,女孩子,仿佛或多或少的都会受到那些伤害。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我害怕,我恐惧,我也不知道到底该对谁述说,我说:“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前男友嘛,其实在他之前,我一直就很害怕男的的,无论是男孩还是男人,我都怕极了,然后我开始选择相信他,把自己托付给他,全身心的对他敞开心扉,但是他还是伤害了我之后走了,我小时候,被别人性骚扰过......”
我怕男的啊,这也是我在胖的路上一去不复返的原因之一。
后面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我不确定她还听不听得见,我只是想倾诉,又害怕被别人听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终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她渐渐的在我身后好远,我在楼梯的转角处看见,她在低着头玩手机,突然,我都心好像解脱了,“豆花,快点来,别玩手机了。”
“嗯,好,来了。”
“嗯,快来,我等你。”这楼梯,一路走上去,都没有路灯,倒是显得悠长,随处可见的小广告到处都是,或许第一个贴广告的人还打了招呼才贴的,后面的就说不清楚了。
回到家,已经十点多了。
我们准备洗洗睡了,洗完澡,我把衣服放在旁边,就去睡觉了,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我就看见邓欢欢第一次起早床为我洗衣服,我靠着门看着她,心里有些感动,又觉得有些可爱,小小的个子来来回回的搓洗着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发现了我。
“姐姐,你起来了啊?”
“嗯,为什么不直接用洗衣机洗呢?”
“洗衣洗不干净,我先洗了第一遍再用洗衣机洗。”
“好吧,但是,我要上厕所。”
邓欢欢迷惑的看了我一眼,“嘿嘿,姐姐,臭嘛?”
“臭,臭到惨绝人寰,要不你到外面去洗?”
“好的,等一会。”说着就把水到了,拖着一大盆衣服往外挪。
“豆花,你们的衣服一直都是手洗嘛?”
“也不是啊,就是夏天的衣服材料不允许用机洗嘛,所以就只能手洗,能机洗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手洗。”
“哦哦,你妈妈每天早上都会给你们买了早餐才去上班啊?”
“对啊,反正她是去做中饭和晚饭,也没有多着急。”
“哦哦。”很多时候就是这样吧,好好的聊天,变得越来越没有话题,到最后,就一言不发了。
“嗯,姐姐,真的好臭啊,我在外面都闻到了。”
我在里面笑的即不好意思又哭笑不得,还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好啦好啦,我上完了。”
我是一个相对而言喜欢蹲厕所的人,原因嘛,大概就是灵感源源不断,以及,极其的安静,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人打扰我。
终于,在我这个饭桶存在的第三天,他们家没菜了,于是我们晚上约定一起去逛超市。算得上是长途跋涉,毕竟我并不喜欢到处出去玩,而且还是自己穿着高跟鞋的情况下。
我们一起牵着手来到超市,就看见门口做牛奶销售的,“买一送一啦,买一箱,送一箱,走过路过,机会不要错过,错过机会贵十倍,几十块钱你不用开家庭会......”
“姐姐,我们过去看看吧。”
“这种啊,一般都是快过期了,本来你能在保质期之前喝完问题还不大,但是,可惜了是酸奶,不是酸奶的话我估计喝的完,我不爱喝酸奶,你喜欢喝嘛?”
“不喜欢,算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