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0600000140

第140章 番外篇 三周年贺文(一)

#与妖#

日薄西山,天色渐沉。而在那片幽深的古林里,早就陷入了一片昏暗。一只蝙蝠扑打着墨黑的蝠翼穿行于这古老丛林中,他找了一棵可以暂时栖身的古树,准备在枝头美美地享用今天的收获时,却忽而听见自树底下传来的呼唤声。

他疑惑着低头看去,然后意外地见到了一个浑身冒着幽幽蓝色火光的蒙面黑衣人。当然,他认出了这是百鬼。

这家伙平日里没什么事的话就会跑来这里陪他唠嗑几句,不过近来却都没怎么出现了,所以他才会对来者今天突然的拜访感到意外。

“嘿!”他纵身跃下,并幻化成人形,“老鬼,好久不见了啊!话说你最近是干什么去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见着你了。今天怎么又突然过来了呢?”

“我去干什么你就别管了,千夜。”百鬼并不打算告诉他。

“行吧行吧。”千夜有些不悦地撇了撇嘴,“那你来找本大爷是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下,你都上千岁了,还不找个对象?”

“???你来该不会就只是问我这种问题的吧……?其实我觉得要个对象也没什么用,一天到晚事那么多,倒不如自己一个,快活自在。”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打算孤独终老?现在哪一个不是成双成对的呢?你这样,要是给其他妖知道了,怕是要被笑话。”

“不就是处个对象么,多大点事啊有那么难办?!”千夜不爽了,“本大爷保证一天之内就搞到手一个给你们看看,我看谁还敢笑话!”说罢,他赌气似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百鬼望着千夜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一天之内就能处到对象……?这家伙,果真很没脑子。”

千夜变幻成了凡人的模样,去到了人间。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呢?是因为他觉得与妖谈恋爱没什么意思,倒是很好奇跟人类一起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他也曾听说过无数的妖与人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至今不懂为何有些妖会为了那点可笑的爱情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是生命。所以这一次,他也想亲身感受一下。

只是这一路下来,他始终都没有发现心仪的小姑娘。说来,像他这样不把婚配当一生中的大事而仅当成儿戏的,即使真能遇见了,能是真爱吗?最终,小姑娘不知道有没有见到,不过他却是有了别样的发现——就在路过一巷口不经意间回眸的时候。

小巷的尽头密密麻麻的挤满一群人,黑压压的人群将靠墙的一人包围得水泄不通。这种情况,换做谁都会自然而然想到这是一件稀疏平常的强盗强抢民女事件,千夜当然也不例外。来个英雄救美也许不错?他这么想着,进入了小巷。

待走近一看,他注意到那伙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样子是强盗无误了。至于被包围者,大概是之前跟强盗有过缠斗,以致披头散发的。虽看不清面容,但总的来看,倒颇有几分风姿。不过有个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矮了点。

千夜冷冷扫了这群人一眼,随意拍了拍一个离他较近的人的背。

“谁啊?”那人疑惑着。

不曾想,这刚回过头,双目便被人戳中。“老子是你爹!”

“啊我的眼睛!!!”那人惨叫一声,而后恶狠狠地喊道,“什么人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给我打!”

然后,千夜用实力告诉他们,到底是谁活得不耐烦。原本那群人还气势汹汹的呢,眨眼间就被打得满地找牙。人群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并伴有鲜血四溅。千夜抽出镰刀,一刀穿透脚下之人的胸膛。“呃啊!——”那人哀嚎一声,没了动静。

“大爷饶命!”众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纷纷跪地求饶,“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孩,求大爷开恩啊!……”

“都给我滚!”千夜对这等人嗤之以鼻。

“是是是!谢谢大爷网开一面,我等马上滚……!”强盗们为其头目收了尸,随后连滚带爬地跑了。

“呵,一群欺善怕恶的蝼蚁……”他心满意足地舔了舔刀尖上未干的血渍。诚然,强盗杀人放火、为非作歹,本就死有余辜。哦忘记说了,在妖界他可是专职收割灵魂的死神。今日他不过要了一条人命,剩下的人不过是手脚被废,严重的也就缺胳膊少腿。与他原来的作风相较,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了,姑娘,你没事吧?”他突的想起了什么,走向墙角。

“???”那人抬起头,眼底有轻微的奇怪神色。但出于礼貌,还是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并稍稍欠身作揖,“无碍,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之于那伙强人,我认为给个教训足矣,如此……是不是太过了?”

“会么?我可不这么觉得。他们作恶多端、草菅人命,死不足惜。我这么做,可是在为民除害!”千夜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在某一瞬间,他对上了对方清澈的瞳眸,心跳忽而加速,仿佛整颗心都不是自己的了。“好清秀的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他呆呆地盯着对方的脸,视线很难再移开。这种感觉,难不成……他是真动了凡心?!

“大侠,其实在下是……”话未了,却被人扣住手腕,不知是要拉往何方,就只闻得一句“跟我来,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这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给带到了这片幽深古林,夜晚的林中升腾起一层朦朦胧胧的雾气,沿途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中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真叫人不寒而栗。

“夜晚时分危机四伏,切莫独自一人进入深林里。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回。”千夜叮嘱了几句之后便走远了。

???所以你带我来到这里后就弃之不顾是几个意思……?说了这么多究竟想表达什么?就很无奈了。

“哟,千夜这是骗来了哪家的黄花闺女啊。”幽幽的声音自背后传出。

回首,见是百鬼。无言,后退几步,正视来者。

“咦,这哪是小姑娘呢?明明就是一俊俏小公子嘛。千夜这眼神,还真是……”百鬼笑了笑,没了后话。

“原来他叫千夜嘛?”

“小子,你可知你踏入了万妖林。而且,见到我竟无一丝一毫的恐惧之心,可见并非常人。你该不会是……”说话间,百鬼已无踪影。

他预感有什么事即将发生,下意识再退了几步,接着180°转身并疾奔起来。他看到周遭有若有若无的鬼影出现,皎月被阴云所遮掩,整片林子变得更加昏暗无光,气氛愈发显得诡异无比。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前方是一片沼泽地。那就……他心念一动,纵身一跃,跳到了树上。

只是,他没有料到,百鬼早在那里做好了万全准备,就等着他自投罗网。刹那间,一道强光射入了他的眼中,刺目得一时间难以睁开。他的一席黑色长发骤然变作银白,漆黑羽翼自背后生长出来。是的,他现出了原形。这个是……照妖镜。

“果然是你。羽族王子,凡尔斯。”百鬼又一次现身,正视着对方,幽幽开口。

“呐,鬼王好本事。”

“少跟我来这一套。”百鬼淡漠地说,“相传几日前你不是失踪了么,如今为何却又再次出现。说,你待在他身边的目的是什么。”

“诶?说得我好像心怀不轨似的。”凡尔斯从树上跳下,振翼悬飞于半空,“这个嘛……是千夜他主动找上我的呢,我可什么都没做。信与否,随你便。……嗯?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他回来了。”所谓登高望远,他这会正远远看见千夜往这边赶来。

凡尔斯缓缓落地,靠树而坐:“他叮嘱过我待在原地等候的。可是呢,是你将我引到了这。所以嘛……”他停顿了下,继而说道,“待会还得烦请你帮忙圆个场,谢咯。不然,我说是被你绑来的也不过分吧?事实也差不多是这样。”

“……你还真是狡猾。”

“妖的天性嘛。还有,这叫心机。”说完,他再度变成凡人的模样,假作昏迷了过去。

这时,千夜恰好赶到,看到这一幕的他暴跳如雷:“我就说好端端的人怎么一回来就不见了……原来,还真是百鬼你干的!我靠,枉我还把你当做……”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是你自己没看好,反倒怪我头上了?还有件事不得不说,你到底什么眼神,居然连他是公的都看不出来么,莫不是雌雄不分……?”

“啊?他……?”千夜尚未反应过来。良久,他才想到要凑近去仔细观察。这一看,还真是……他顿时老脸一红。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他强行辩解道,并且十分理直气壮,“其实他长得还挺好看,不是么?而且,有谁规定找个伴一定要是个母的而不能是公的?反正我也没那个传宗接代的打算!所以……他,本大爷就是看上了,也要定了!”

这下百鬼是彻底搞不懂千夜神奇的脑回路了,然后他余光瞥见,凡尔斯的嘴角似乎微微勾起?再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是眼花了还是什么……?算了,他不想搞懂了,毕竟这些又跟他没什么关系。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吧……他现在只想忘掉今晚的事,忘掉这一切。

再后来,千夜说自己要带着凡尔斯到凡间过活。对此,百鬼没做什么表态,他不想管了,他也管不了。因为啊,千夜一旦有自己的主张,是任谁都劝不回的。百鬼没有挽留,只是道了句“一切小心”。他目送着千夜背着凡尔斯渐行渐远,默默祝福着他们,祝他们能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

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近百年过去了。

时至今日,凡尔斯已陪伴千夜走过了几十个春夏秋冬,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千夜觉得凡尔斯真的是十分温柔,这些年来也一直对他超好的。千夜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化形变老一点,想着陪对方过完这一生,同时也在担心着,哪一天凡尔斯真的走了,他又该如何去面对。

可是后来,这种担忧似乎变得有些多余,并且逐渐被疑虑所取代。为什么区区凡人的寿命会这么长?按理说,能活到六七十岁者就算长寿的了,可他……?这种疑虑像阴霾一般萦绕在千夜的心头,经久不散。直到有一天——

他发现寝室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黑色羽毛。凡尔斯平日里没什么事喜欢养鸟,这他知道。但他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不允许那些小鸟踏入屋门半步。如果是发生什么不可控情况的话,这他也能理解。可,羽毛闪耀着银光又是怎么一回事?!他感受到了欺瞒,气得提起镰刀就径直往院子里去。

是时,凡尔斯正给地上的一群云雀喂食稻谷。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惊飞了一地鸟雀。凡尔斯闻声欣喜转过头来:“千夜!……?”没想到,千夜一来却是面无表情地将镰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凡!尔!斯!你这家伙……到底瞒了我多少事?!”

听完,凡尔斯先是稍稍错愕。片刻,他明白了过来,直接变回原形:“这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你……你居然是妖?!”虽然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结果还是令他感到吃惊。只不过,原因不是这个罢了。

“那你呢?你不也是。在下也想一睹你的真面目呢,我亲爱的千夜。”凡尔斯说着,突然出现在千夜的身畔,而后将头轻枕于其肩膀上。他的声线极具蛊惑性,口中呼出的热气让对方的耳根瞬间红透。

千夜的心砰砰乱跳,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接着,他鬼使神差般的照对方说的做了。他一开始认为自己这是着了道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凝望着对方近在咫尺的俊脸还有那模糊记忆中的漆黑羽翼,他的思绪飘回了千百年前。

彼时的他,还只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妖。由于修为不高的缘故,常常受到其他小妖欺负。本以为往后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可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他。那天他一如既往地遭到群妖的围堵,倍感绝望之际,是那只自称小凡的妖精出现并帮他解了围。

事后,小凡对千夜说等将来长大了,就会来寻他并且迎娶其做王妃,这样将没有谁能再欺负他了。当时千夜并不知道所谓的王妃究竟是什么,但他不想当一个只会依赖强者的妖,他想要的是独当一面。从此,他开始刻苦修炼,修为日益提高。每每进入梦乡前,他都在幻想着承诺实现的那一天的到来。

光阴似箭,三四百年过去了,他已成为众多强者之一,而小凡自那一天分别后却始终没有再出现。直至真正长大后,他才明白当年的承诺不过是儿时情话,是不能当真的。而他苦苦等待多年的事,不过是自己的痴心妄想,终成黄粱一梦。也许,对方早就忘记他了吧……他为此伤心了近百年,最后心冷了,也渐渐地忘却了那个他。至于他后来为什么会成为司掌生死的死神,应是跟他儿时的遭遇有说不开的关系。

每次见到谈情说爱的伴侣,他总想着: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真是可笑至极。由此,他过了千百年也没找过伴。他不清楚自己这么做是因为无法释怀的曾经还是什么,他不明白,他也不想明白。后来,因为实在是拗不过百鬼的种种说辞,他一气之下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其实傻得无可救药。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的意识终于回笼。眼前的凡尔斯与记忆中小凡的影像重叠在了一起,看得他有些精神恍惚。“你是……小凡?”他不确定地问。

“是我。”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的他,一时间竟说不出任何话来。他只觉内心百感交集,似乎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即将溢出眼眶。原来,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原来,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这一场重逢,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千夜……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忘了你,更没有忘记那个承诺。”凡尔斯脸上带笑,眼中含泪。他紧紧拥住了千夜,“只是我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时机,很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好在上苍又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还能再见到你。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了!”

正如凡尔斯所说,当初他与千夜分别后,回到王宫里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父亲——羽族之王请示此事。最开始他天真地以为父亲是不会拒绝的,会一如往常顺着他。不过羽王接下来一开口,却将他尚未说尽的话给生生逼了回去。“住口!简直胡闹,汝岂可将婚姻大事当儿戏?!此事孤日后自有安排,汝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也就是在这时,他才明了,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小小夙愿,是有多难实现。从这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初遇这件事。而羽王对他的要求与管束也可谓是日渐严格,他不喜欢这样。倘若自己并非生在王室,那该有多好。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礼节,于他来说,就像无形的束缚,可真烦。不过再怎么想,这都是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

最后,他寻到了一个也可能是唯一的办法,那就是——逃。于是,就有了前面所提到的,羽族王子失踪了。

“还有,你现在应该很清楚我的身份了。嗯……王室成员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要我从同族的贵族中挑选一位女妖迎娶为妃,我没有答应,我的心里只有你。迫不得已,我只能潜逃出来。这种生活,不也挺不错么?……可是,我的行踪在前一段时间暴露了,他们就快找到这里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

原来,凡尔斯近来出现的奇怪行为是因为这些。现在,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近几天千夜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带转悠,想来那群家伙应该是在搜寻他们的王子。“现在走,还来得及么……?”

“……看样子是来不及了。”凡尔斯半眯了眯天蓝的眸子。话音刚落,一大群羽族的守卫军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殿下,吾等奉大王之命前来请您回去,还请不要为难。”为首的是凡尔斯的侍从弗雷尔。

“弗雷尔……我也很为难。”他的目光黯淡下来,但只消一会便又重新燃起,“不过,我选择谁都是我的自由!……所以,请回去告诉我那个冷漠无情的父王,此事……与他无关。”

“殿下,大王这是……”

“无需多言!如果你们是奉命行事,那就凭自己的本事将我抓回去吧!我不会屈服的。”话罢,凡尔斯面向了身侧的千夜,“千夜,我问你,你可愿意随我一道,浪迹天涯?”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都愿意。”千夜甚是认真地回答。

“很好。那我们……远走高飞吧!”凡尔斯迅速抱起了千夜,飞快地拍打着翅膀,接连刮出了几道疾风,扰乱了守卫军的视线。待狂风平息下来之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凡尔斯和千夜早就了无踪影。

或许今后的日子会很艰难困苦,但有你在的地方,便是天堂。

同类推荐
  • 我的金手指能进化

    我的金手指能进化

    自我介绍:我叫白高兴,万万没想到在即将步入人生高峰的时候我穿越了作品介绍:一个逗比主角获得金手指被投入异界升级打怪做宅男的故事
  • 英雄联盟之青春飞扬

    英雄联盟之青春飞扬

    一群在校大学生,在这个青春飞扬的年纪,怀揣着电竞梦,忍受着他人的轻视与家庭的压力,一次次的跌倒,一次次的爬起,只为实现自己的电竞梦想。
  • 去他娘的超级英雄

    去他娘的超级英雄

    一款名为《Balance/正与邪》的VR体感游戏在2055年火爆全球。在这款游戏中你可以自由选择扮演英雄或是反派,加入两个截然对立的阵营,并在互相的斗争之中保护世界的文明,亦或是摧毁掉它,而游戏里的佼佼者更是有机会成为各种ACG作品中的超级英雄或超级反派!于是英雄们争先恐后的想要成为超级英雄,而反派们也绞尽脑汁的夺取超级反派的变身权。但是有那么一批玩家,他们对这些低端趣味早已感到厌倦,他们是游戏中真正最顶尖者,而他们的目标,是成为游戏中的“神”。在一年一度的“圣都争夺战”中,能够最终取得胜利的那一名玩家,将会拥有一次“神之笔”的使用权——ta将能够改写游戏中的一条规则!而就在今年,夺得了“神之笔”的玩家所做出的决定,却是把“正派角色不可对都市及同阵营玩家造成伤害”这条游戏里的基础规则给取消了!在这一刻,英雄们失去了唯一的束缚,维持游戏纪律的最大枷锁已然打开。在这一刻,行走在这世界上的只剩下最真实的人性。
  • 娱乐全异界

    娱乐全异界

    西元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年,历时一百零八年的万物战争终于落下帷幕。这一年,漫长的白银纪元终于成为历史,希罗大陆迎来了一个高度秩序的全新纪元。二十八年后,一个来自地球的穿越者,自极北冰原而出,一路南下来到北方圣都洛特蒂安,带着图谋异界的决心,开始了他娱乐异界的百年大计。“哈哈哈哈哈,老子天下无敌啦!!等老子屠神灭魔登上至高神之位,必将分封天下……”“诶,又是个玩网游上瘾的家伙。喂,杨永信教授吗?这里有人需要治疗……”☆据说投票满7张可以召唤神龙许愿,14张可以许两个!☆
  • 网游:我有诸神赐福

    网游:我有诸神赐福

    在网游《完美神域》开服的最后几小时,贫困生李霄幸运的抽中了一枚仿生戒指,原本只想在游戏里赚点小钱的他,却被系统告知,他有提前登陆游戏的特权,并且系统为他准备了一份诸神赐福大礼包。叮!奖励极品灵宠一只叮!奖励初级洗髓丹一枚叮!奖励新手拜访卡一张…………跟我抢怪?不存在的,我有黄昏圣殿加持,所有野怪统统一刀秒……带我组队刷BOSS?不需要,BOSS我只习惯单挑……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穿越之娱乐圈女王

    穿越之娱乐圈女王

    冥王星的天才少女——安林玥。因为一场飞来的横祸,意外穿越到了21世纪的地球。莫名其妙绑定了一个系统,而她的任务就是虐白莲、打渣男,成为世界明星。当然这些是以后,但是现在呢——最新热搜:某女星大肆放言要拿奥斯卡最佳女主角!!!黑粉1:哈哈哈!什么?她要是能拿到奥斯卡影后奖,母猪就能上树了,火星就能撞地球!!黑粉2:她拿影后?呵呵!异想天开、白日做梦。就他那样!黑料满天飞!评委们看都不想看!!黑粉3:……“恭喜我们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的获得者——安林玥小姐”啪!啪!最新热搜:某女星决定淡出演艺圈!!!黑粉1:哈哈哈!某人终于自觉了!知道混不下去了,赶紧滚蛋!!黑粉2:那什么影后奖也是花钱买的吧?也不知道傍上了哪个金主!!——金主沈旭哲:???金主?不,这是我未来的老婆!“恭喜我们的新一代天后——安林玥”黑粉:……年纪轻轻的影后加天后,十八般乐器样样精通,是华夏有名的才女。(众人:这不公平,这简直是开挂人生啊!)自己不仅是世界闻名的天才女王,还有一个有颜有值的男朋友,还有强大的家族做靠山。(女主:影后+天后+才女=天才男主:影帝+著名导演+总裁=天才)
  • 失去,其实是另一种拥有

    失去,其实是另一种拥有

    本书共分十二辑,内容包括:当你拥有的时候其实也是失去的开始、幻想拥有别人的生活是人生最大的冒险、浮华虚荣的背后被牺牲掉的往往是灵魂的方向等。
  • 那一眼你就注定是我的

    那一眼你就注定是我的

    她追了他三年,却都没有任何回应,当她要离开的时候,他却说“你的爱就这么廉价吗?这么快就不爱了”只是他不懂,失望不是一瞬间就有的而是一滴一点积攒的
  • 殿下我不跑

    殿下我不跑

    失忆前的云未璃是京中一霸,仗着自己与宸王有婚约,半只脚踏进天家,为所欲为。纨绔不堪,嚣张跋扈!还讨了个第一纨绔的名头来当!京中贵妇:谁家有这儿媳妇,倒霉!京中待婚男子:谁娶这媳妇,作死!终于嘚瑟过头,被人打了,还失忆了!众人心中一喜:大害已除,大吉大利!谁知失忆后的云未璃更过分了,纵火烧楼,劫财越货,还强抢良家妇女?!某少年冷下脸,恶狠狠看着众人,“我宠的!”转头对着红衣少女撒娇,“阿璃不如来抢我?”众人:殿下你尊严呢???(1v1,开坑肯定会填,打字慢啊~啵~)
  • 时光漫漫吾静待汝伴

    时光漫漫吾静待汝伴

    十年的等待,别离的伤痛。“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想拥有你。”他失声痛哭,却无奈搂不住如风一般虚幻的她悲鸣响彻天空,他和她又何去何从?“晞,别了。”玻璃心再次破碎,残缺的爱支撑着他的等待。十年又十年,无数个春秋走过时光漫漫,吾静待汝伴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我本想和总裁大人谈恋爱的

    我本想和总裁大人谈恋爱的

    本想抱住总裁大腿的,可怎么半路被他弟弟拦截了?
  • 星河舰队时代的剑神

    星河舰队时代的剑神

    此书为《重返十六岁高中时代》的番外篇从玄冰中醒来,昔日的家人,爱人,朋友早已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中,他想回故地看一看,所以答应了人类联邦超自然局的委托。回到故地,却已成了荒芜,所以他决定在这个未来世界种种地,养养虾蟹,只求一个逍遥二字,只不过……
  • 浮生恰如海棠落

    浮生恰如海棠落

    她与他初见之时,她一身白衣,衣袂飘飘,遗世独立,仿佛月中嫦娥,这尘世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他一身铠甲,目光凶狠,杀人如麻,好似地狱使者,骇人惊惧任谁也不敢直视;她与他再见之时,她羽衣霓裳,绫罗绸缎下隐匿着伤痕,眼神淡然,冷眼世间繁华;他鲜衣怒马,锦裘华服下跳动着痴心,目光如炬,许下一世诺言;她与他诀别之时,她未曾回头看他一眼,韶华空负,断不思量;他转身离去竟无一言,追忆华芳,莫能相忘;初见未相识,再见定终身,不见徒自扰;一别爱恨、两许情深,将我从前予你心,空锁心井中。--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