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洲历一八七四年,进入十月的第二个星期五,距离特埃顿城只有几十公里的罗塞小镇整个陷入了骚动之中,像是滚烫的油锅里扔进了面粉而沸腾起来。
起先是妇女和孩子们嘻嘻哈哈地奔向大街。男人们看到了也都放下了手中的活,好奇地跟着过来。最后那些在酒馆里娱乐场所里的预备佣兵也被吸引了过来,那是些立志于加入那些顶级或者大贵族组建的佣兵团的青年,正是青春躁动的年纪。
人越聚越多,桑哈利面包店前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人们叫嚷着,个个都急于想弄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是一个历史上罕见的和平年代。每一天都过着一成不变的平淡如水的生活。自五十多年前法罗威尔并入里蒙帝国,成为里蒙北方最大的行省之后,北面萨维利王国的军队开始收敛起来,再也不敢偷偷地伪装成马贼或者强盗来袭扰百姓。
十五年前,被誉为“帝国之星”的勃兰特·威廉·罗素侯爵入主特埃顿城。在他的治理下,之前领主间的争斗,贵族与主教的互相倾轧,还有来自强盗、流氓恶棍抑或是乞丐的骚扰和袭击,逐渐地变得稀少起来,至少在特埃顿的明面上是这样的。
在此情况下,居民们都形成了习惯。星期一到星期五劳作,星期六星期天休息,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当然星期六早上的礼拜必不可少。年纪大的人十分享受这样的生活,并真诚地感激帝国皇帝和侯爵大人,“那就是特埃顿的日与月啊”他们时常这样教诲自己的晚辈。
但是年轻人却不甘心就这样安安稳稳的活着,吟游诗人口中的那些热血刺激的故事才是他们所向往的生活。于是他们效仿起贵族佣兵团那样组建了自己的佣兵队,叫做“狂风”,然后自称为预备佣兵队员。
达里安就是这样的一位年轻人,他的父亲和兄长都是特埃顿城主麾下的佣兵团成员,很自然的他就成了“狂风”的队长。这些年轻人除了给镇上治安所带来大量的工作以及给医馆的送去不菲的医药费外,似乎对罗塞没有什么贡献。
不过居民们对这群到处惹事生非的年轻人抱有出奇的宽容,或许是因为在这平淡的日子里,偶尔出现的争斗和鲜血才能给生活带来一点不一样的色彩。
“让开,好狗不挡路。”狂风的成员在达里安的带领下,推开了人群,站到了最前面。几个被推开的男子刚要破口大骂,回头发现是达里安一伙记忆他们身上挂着的长剑,加上凶神恶煞的眼神,不得不脏话憋回去,只剩下酱紫色的脸。
“狂风”的队员对于这一幕很是得意。这些长剑是他们用自己鲜血和痛苦换来的。在佣兵队成立的晚上,激动不已的他们在酒馆里发泄着自己的精力。不想就被一伙来自邻镇的同样的热血青年当头棒喝,他们的棍棒在对方的长剑下看起来就像暴风雨中的鹌鹑一样,毫无招架之力。
他们被狠狠地修理一顿,虽然对方的长剑只是一些花式剑,剑锋是钝的,但那挥舞长剑的姿态深深地烙印在他们脑海中。他们意识到作为一名佣兵没有武器何等得重要,于是还躺在床上养伤的他们就哀求着各自的家中的长辈。最终他们如愿以偿的挂上了梦寐以求的花式长剑,与那邻镇青年们之间开始漫长的艰苦斗争。
此时达里安他们站在人群的最前面,终于看清楚了引发骚动的原因。
原来这里出现了一个陌生人。
达里安看过去他头戴一顶黑色宽沿帽,穿着一件深色棉质夹克和浅蓝色帆布裤,里面是一件深蓝色毛织衬衣,脖子上围着一块灰色大方巾,人们一眼就看出这是弗利奥众合国特有的服饰。那是西洲西边,距里蒙好几千公里外的一个新兴国家,领主、贵族、教派、财阀还有那些不入流的恶棍强盗们在那片土地上争斗、倾轧。既是遍地黄金,同样也布满尸骸。
陌生人个子很高,足足比达里安高半个头,肩膀宽大腰身却不粗,看后面看去像个倒置的三角形。他故意将帽沿压低,又把方巾向上拉,低着头走路,以至于看不清他的面容。引人注意的是他身后斜背着一根用厚厚的帆布包裹着的物体,大概两米长左右。如果人们没有猜错的话,那里面绝对是一柄长矛。
他右手牵着一匹马。这匹马十分引人注目,它是一匹栗色的特雷克纳混血马,正值壮年,身材高大,眼睛里透着精神的光,肌腱轮廓分明,四条腿强壮且完美。像这样的骏马,拥有着出色的耐力,能够创造出惊人的速度,在战场上快速的奔驰甚至好不费力的腾挪跳跃。
在一刻钟之前,当这匹混血马载着他的主人出现在罗塞镇的时候,它便引起了轰动。而此时他的主人,那位陌生人在桑哈利面包前摘下了帽子,扯下了方巾,露出了他的真容。
“东陆人!”人群发出惊呼。
是的,这是一名东路人。他很年轻,看上去二十岁上下,顶多不超过二十五岁。他有着一头乌黑的短发,面庞白皙而透着麦色,中庭饱满,鼻梁高挺,尤其是那双明澈的大眼睛,黑色眼眸散发着流星般的光芒。
人们对这东路人充满了好奇,开始审视这名年轻人。尽管东路人出现在西洲已经一百多年了,在里蒙帝国也有很多东路陆人活动,甚至在里蒙第一大港口城市拉拉尔斯建立了东陆人的小镇。但是在罗赛镇还是很少有东陆人在这附近活动,更何况还是一名穿着弗利奥服饰的东陆人,不得不让人怀疑。
大家都议论纷纷,猜测他的来历、身份和去处。
年轻人叫林洛,他的确是一名来自弗利奥的东陆人。这种审视,眼前的这名年轻人已经清晰地感受到,他却没有感到不自然。大半年来,他横穿整个西洲大陆,在众多的国家和城市之间穿行,与无数不同种族的人们打过交道。作为一名绝对的外来者,每天都会有充满敌意的目光和行动来针对他。
所以现在这个时候,罗赛镇的居民们的目光,在这位年轻人看来没有什么敌意,只是单纯的好奇。年轻人还是手牵着马绳,看了下面包店橱窗里的食物,对着面包店店主用西洲通用语道:“老板,麻烦给拿些全麦面包,那些饼干也要。。嘿,老板,听到了吗?”他声音洪亮,就像特埃顿城里的敲钟声,却又充满磁性,让人百听不厌。
店主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不太会用西洲语,磕磕绊绊地,加上手势问道:“是...这个吗?还有...这个?”
“对的,就那些,多一点没事。还有麻烦帮我水壶里加点水,谢谢!”
店主接过水壶,让老板娘去打水,自己开始打包那些面包和饼干,还是用不太熟练地西洲语道:“水就不收你钱了,一共十个蒙里。”
“年轻人,第一次见你,你是要去特埃顿城吗?”店主实在忍不住好奇道。周围的人们的议论声小了些,都侧耳过来听年轻人和店主对话。
“是的,那里是我行程的目的地之一。”林洛不以为意道。
“那你可能要在这镇上住一晚了,马上就要天黑了,晚上的路可不好走哩!你沿着大街在第二个路口向右拐,就能看见一家旅店。那里的老板不错,喂马的草料也足,是个不错的选择。”店主说完话感觉快要断气了,他一辈子没有说过这么多的西洲语。
水打来了,店主把食物和水递给年轻人道;“水就不收你钱了,一共十个蒙里。”
林洛拿出一个布袋塞给店主,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道“不用找了。”又使了个眼色,示意店主不要出声。
店主不明所以,小心翼翼地打开布袋看了一眼,立马又合上。他手上使了使劲,暗叹道:好家伙,居然是一枚迪纳斯银币,起码可以兑换五十个蒙里了。
林洛挥挥手,阻止了店主接下来的话,将食物和水壶放在马肚子旁的框子里,带上帽子和方巾,按住马脖子轻轻一跳,就坐到了马背上。那马微微抬起前蹄,嘶鸣了一声,在林洛的驾驭下,开始往镇外走去。就这一个动作,顿时引得人们的一阵叫好。
人群纷纷散开,给马让开道路,又在马匹两边和后面聚拢,远远看去就像是簇拥着年轻人缓缓前行。人们的议论声更大了,甚至有姑娘家喊着要年轻人到她家中留宿,引来家中长辈的笑骂声。整条大街就像提前过上了克斯节,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马蹄嘚嘚敲击着地面,也敲击在达里安的心脏上面,他呼吸有点急促,那年轻人让他觉得异常危险,那是在父亲和兄长的身上也从未有过的体验。于是他拦下准备给予林洛一点小小教训的伙伴们,示意对那年轻人动手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有朝一日,我一定会成为比他还要厉害的人,达里安心想。
突然马背上的年轻人转过身回头,往达里安这边方向随意地看了一眼。只一眼,达里安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威压传来,仿佛一直巨龙盯上了他,他后背升起一阵刺骨的寒意。那目光给了他极大的压力,他使出全身的力气勉强保持着自己的向前步伐。达里安很想大声吼叫,但喉咙沙哑发不出声音来。他只觉得头晕目眩,周围的一切都开始模糊。
林洛没有注意到身后正在竭尽全力保持身形不让自己倒下的少年,轻踢马腹,继续向着特埃顿城进发。
真是个安宁祥和而有趣的小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