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清晨,清脆的鸟鸣声把我俩从昏睡中喊醒。随之而来的是悠扬的手风琴声。这琴声是单纯的也是丰富的,它烈如咆哮的深海,沁人肺腑,撼人心魄。它柔如冬日阳光,盈盈亮亮,温暖平静。它深如暗夜,有声若无声,仿佛有无底的力量漫向天际。
美好的一天开始了!
“有些人能清楚地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并以此行事,这样的人不是疯了,就是成了传说。”电影《燃情岁月》这样说。
我相信,能听到自己内心声音的人,一定是有非凡的能力,就像,我最初学英语时,画线部分的读音不同的,老师说,发音体会口型,就能很快选出来。同桌很块就能选出来,他甚至不用自己发音,只听老师读一遍就能很快选对。我就不行,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得慢慢体会,慢慢感觉,勉强地能找对一些。我觉得,这就是能力的差别。
我也相信,历经岁月的洗礼,我们慢慢地也能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对刚刚参加工作的我和思雨来说,我们那会是听不到内心的声音的。内心的声音得用心听,我们只听得到世界上的声音,那些实实在在的声音。
被手风琴声音盖住的,是音调低一些,响度更大些的嘈杂的人声。孩子们的叫喊,欢笑,交织其中,在每一个清晨如同一首交响乐上演。
我拉开宿舍的窗帘,总能看到操场上氤氤氲氲的空气里高朗的背影——挺拔如战士!他在和孩子们训练,或跑或跳,或是柔韧性练习,和着手风琴悠扬悦耳的调子,竟有说不出的动感美。
每天早上的晨曲在春末夏初时,迎来它的高潮部分。
随着天气变暖,参与活动的孩子更多了,活动项目也更多了,民乐练习组的同学练习他们的乐器,体育队的同学早早地参与训练,锻炼的老师……,这些不同人的声音交汇在一起,俨然如不同高低、嘈杂的音符在开会,原来的小节都是四分音符,平地里冒出来的音符挤进来,只能变成八分、十六分音符,使得韵律变快了超多。
组织孩子们训练的是高朗,组织民乐训练的是另一个年轻的男老师广仔,他也是手风琴声音的始作俑者。我和其他的年轻老师,放学后还会留下一些孩子辅导作业,我们把闲出来的精力一点都没浪费!正是因为我们这些年轻人,这所乡下小学校如喷薄东升的旭日,孕育着无穷无尽地成长的力量,连风雨锤打的花坛,花墙,甚至假山喷泉都焕发勃勃生机。
很多事情都是不知不觉中,一种自发的行为,隔三差五的周末,我们会小聚一下。聚会的花费完全AA,没有成文的规定,就像是自发演变而来的,一种高度的自觉让我们这样做。
聚在一起时,胖姐会讲她们班学生里发生的、无穷无尽的欢乐事儿:上课时喊她“妈”的事儿;开学第一天哭着喊着想奶奶的事儿;课没上完,等不到放学就喊“老师我饿。”,拿起她早上没吃的面包,大吃特尺的事儿;更不肖说头不梳脸不洗的事儿了。
胖姐极具表演能力,那会儿没有现在综艺这么火,不然,她应该是笑星一枚。
思雨和广仔比赛唱歌,直唱到我们笑的不行,才停下来。
老大也偶尔参与我们的活动,他也很年轻啊,他是我们这些青年人中的年轻人,他自己自嘲。他给我们讲他人生经历多了的见地。这些见地里有诸多的经验,说到这些的时候,我们都聚精会神地听,就像听本家哥哥的话一样认真,还带着膜拜的心情。
他说到思雨那事儿,我记得,他这样说,当你行走在社会上时,会遇到很多不合常理的事情,不是所有的事情必须把青红皂白分得一清二楚,只要符合正常的顺序就可以了。上下级关系是一种关系,我得维持这样的关系正常运行,不然,这个学校的秩序何在?思雨,你认定的理儿,必须让路。如果维护你,以下犯上,秩序何在?
思雨呵呵一笑,我当时没想那么多,还以为这老大也是不讲理的呢!
聚会就是这样轻松,我们可以把曾经不敢说的,不想说的,完全不必忌讳地说出来。那些萦绕心头的麻团,也可慢慢开解。
有一次,老大没有参加,我们就改了路数。去了一个能吃饭能K歌的餐厅,每人唱一首歌,提前通知好的。
我只记得高朗唱了《偏偏喜欢你》,陈百强的一首粤语歌。那首情歌我第一次听,旋律舒缓悦耳,虽听不太懂歌词,但高朗唱的深情至极,像是淡淡道来一个故事,和平时酷酷的他,有天大的反差,那是高朗第一次让我吃惊。
不是因为吃惊才开始关注他的。有一些人,他自身带着某种电磁场,而恰好你也在这段磁场范围内,你会莫名地被吸引,你的心知道。
我的心知道,我被高朗吸引了。这是逐渐加强的心底的声音,那段时间里,我能清晰地听到这声音,同时另一个声音也告诉我:你们不合适。
高朗的性格和他的名字一点不搭配,是一种鲜明的对比,他平时话很少,不苟言笑的,他的笑虽不多,但他笑起来露出小白牙的时候,是可爱的笑容,是带着阳光的笑容,更是能融化一切的笑容。
他骑单车,赛车版,喜欢穿运动鞋,休闲装喜欢黑色或者蓝黑色,T恤喜欢白色,对吃的东西不挑剔,不是特别喜欢肉,不喜欢吃水果。喜欢听流行音乐,喜欢运动,搞体育的么,擅长打篮球,虽然个头不是特高。平时最经常和他相伴的朋友是一发光的水杯和一副耳机。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到他这些的,我也很奇怪,就是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攒到一块儿,加上我的观察,就这些了。对了,思雨也是喜欢他的,我的直觉告诉我,不然,她也不会总是每隔三分钟就提到他一次。
那会儿,我对高朗就是默默的关注。我总觉得自己配不上高朗,他长得那么耐看!还有,就是我这人其实不太会和人相处,就是坐在一起不知道聊些什么,3句话后基本就把天聊没了,和丝丝、思雨一块相处,那是她俩培养的好。而且,越是见到喜欢的异性,脑子里更是大面积空白,就剩紧张兴奋激动了。
我也试着努力过,和伙伴们一同打完篮球,我和高朗回去送篮球,送的路程是我俩单独相处的时间,这个时候我就是安静地跟着他,就像我找不到路似的。
送到器材室,我说:“这球放哪啊?”他回一句“上边。”我又说“真干净啊,你自己收拾的?”他回一句“不是。”下边我就没话了,只有一次,我问:“这球要现在打气吗?”他挑着眉毛应了我一句“啊?”从他上扬的语气里,我知道这句话问得有多白痴了。
因为太在意,搞得自己跟个白痴一样。
我和思雨对高朗的态度,从没交流过,这不是因为我俩遇见了同一个喜欢的人变得自私了,也不是,因为这个人会影响我们的关系,而是,没机会说!没等我俩好好说说这事儿,思雨家就出事了!
思雨爸爸是孟庆和,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经营了多少产业,我不清楚,估计那会思雨都不完全清楚。孟爸年富力强,很有商业头脑,他的商业帝国,他一个人说了算,独立行使领导权,他有他的思路和方式。
思雨回去了一趟,很快就回来了。
起初我以为问题不大,不然,她怎么那么快就回了。后来,思雨哭红了眼睛跟我说,她家有可能破产。她说,家里的所有企业都归银行,还得欠好多债。
我俩开始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帮上孟爸。
晚上我俩就去了厂子的会计那里。会计告诉思雨,因为账面上的资金周转不开才产生了这次危机,其实厂子是盈利的,因为好大一笔外销的水泥款,钢材款都在罗刚那里,罗刚拖欠了几年都不还,加上罗刚在各个厂子赊购的各种物资,还银行的贷款早就够了。
没有往常的义愤填膺,思雨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罗刚个王八蛋!”
第二天上午,我和思雨请假去了罗刚的厂子,罗刚不在,财务那里只说没钱。下午我们又去了一趟,财务那里给了思雨一个电话号码,说是罗刚的,让思雨打电话。
思雨当即就给他打了电话,罗刚在电话里说,钱可以还,如果想要钱,思雨自己来,而且这事儿不能和任何人声张,不然,就当他什么都没说。
我就在旁边听着,听筒里传出的声音,我把罗刚的话一个字儿都不差的记在了耳朵里。
我说:“思雨,他的话,你不能信,我看他就是个地痞无赖!”
思雨似乎有点绝望地说:“何止是地痞,是吸血鬼!他的家族一直都是靠接血活着的。”
我听了更害怕:“思雨,你更不能去,吸血鬼的窝,我是不会让你去冒险的。我们再想别的办法,一定有办法的。”
思雨淡淡地说:“其实也没那么可怕,接血就是瓜分利益的一种,是心机手段的一种。”
“你还是想去?如果去,我陪你去。”
“银行给我们的时间有限,不去,有什么办法等我俩想?你不能去,没听他说吗?你在厂子外面的巷子里等着接应我吧。”
晚上,我俩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都想了一遍,最大的危险就是罗刚……。那是最危险的,没人能帮得了思雨。
思雨却斩钉截铁地说,就是火坑,也得跳,顾不了那么多了!
思雨是一个人走进那厂子的,那会儿太阳不高不低的斜吊在半空,我远远地看着思雨单薄的影子,总有一种地下党进渣滓洞的悲凉。
她走出那厂子大门的时候,太阳正当头,毒辣辣地晒暴地皮。
我跑上去,她眼神疲惫,一副没精打采的样!不管我问她什么她都不回答。
晚上我用宿舍里的锅给她熬了粥,让她至少填一填一天滴水未进的肚子。
她哽咽着告诉我:她被罗刚那混蛋祸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