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羽被劫走的第一日。
早朝上,京兆尹当堂奏报定国公府被烧一事,声情并茂,引得几位老臣老泪纵横,年轻的臣子义愤填膺。
又有一谏官出列道:“定国公府忠肝义胆,却人丁单薄,只余老幼,如今北疆安定,请陛下召定国公回都述职。”
一众文武将感同身受,纷纷出列:
“忠烈祠堂被烧,唐国奇耻大辱!”
“末将愿代定国公戍守北疆。”
“国公独女生死不明啊!陛下!”
……
皇帝一双精明的眼睛扫过台下众人,只见臣子们一个个义正言辞,往日相互看不惯的都难得地统一了意见。今日是中了什么邪?
思虑了片刻,就下旨道:
“召定国公回京述职……封定国公独女为定安县主……寻回定安县主者赏千金……贼犯处以极刑。”
“陛下英明。”
当日,随着悬赏告示贴满长安城,百姓都在传颂圣恩浩荡,为定国公府其主持公道。
一时民心大盛,皇帝也是喜闻乐见,被迫召回定国公的烦闷也烟消云散。
圣心愉悦,官员也只能更加卖力了,用不了两日,告示就会贴出长安城的千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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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无数的人忙碌着无法安歇。
“废物!”皇宫的某处宫殿里传来一声爆喝,听那声色,必属美人,然而此时美人的面色着实不算美。
“姑母饶命!这不是淑儿干的。”一个少女,身着浅色宫装,跪在下面,连声音都忍不住颤抖。
美人气急了,却不敢闹出大动静,只翻出身旁站着的吴嬷嬷的手臂咬,咬得一嘴的血,鲜红的颜色顺着嘴角流出,让美人的颜色更添了一丝妖冶。
那吴嬷嬷显然是美人的心腹,熟知她的习惯,一声也不吭,被咬痛了,身子抖都不抖一下,只微微皱起眉头。
台下的少女,浑身抖得像筛子,咬住嘴唇不发出一点响动。
偌大的宫殿,灯火通明,却只听得见美人错牙齿的声音。
好一会儿,美人终于放松下来,放开了吴嬷嬷,慵懒地歪在座椅上,“奶妈先下去涂药吧!”
手边的座位上放着一碗茶,吴嬷嬷伺候着美人漱完口,净完面,才退下去擦药。
吴嬷嬷端着新茶再进来时,美人撩起她的袖子看了一眼,血已经止住了,伤口也结了痂,周围的皮肤只有些许红肿,“奶妈的药快要用完了吧!过几日家里配好的新药就能送进来了。”
“多谢贵妃娘娘赏赐。”吴嬷嬷闻言赶紧跪下。
“都起来吧!”美人的心情也像那牙印一样,恢复了些。
“你说没让人烧了上官府上的祠堂,本宫相信你也没有这个胆子。”
台下少女才敢抬起一点眉毛,看上座人的脸色,“都是下人办事不利,请的都是些废物。姑母,你不要生柔儿的气啊!”
“只要你做本宫的好侄女忠诚,听本宫的话,你想要什么,本宫都能给你。”美人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接下来还能用上这个侄女,也不能将她吓破了胆,“前些日子皇上赏了好些东西,随吴嬷嬷下去挑吧!”
少女听到这里,知道姑妈的气也消了大半,又得了赏赐,心情也雀跃了起来。
“行了,陪本宫好几日了,明日就回家去吧!明日吴嬷嬷也送送吧!本宫乏了,退下吧!”美人抬了抬手。
“那后面的事情,还按计划来吗?”
“后面不必你管了,退下。”
少女便知趣地行礼退下了,步伐比来时轻快许多。
等少女走出宫殿,吴嬷嬷才上前扶着美人往内室走。
“没想到,上官家一个主子都不在长安,还就着我的手,从北疆召回了人。想来这个棋子是废了,就丢了吧!”美人摆弄着自己精细保养的指甲,取下护甲,随意地丢在一边,口中丢掉一个人也好似这般轻松。
“那找谁来办呢?”吴嬷嬷神色有些为难。
“你也是个蠢的,”美人轻笑了一声,“我那哥哥那么精明的人,生的女儿却如此蠢笨,你别忘了,这事儿从头到尾都是她办的。你只需把这前前后后说与我哥哥听,他自会料理的。”
吴嬷嬷到这时才恍然大悟,激动得想鼓掌,“是了,娘娘只说了定国公若是没有了孩子,定要娶继室传承香火的。”
定国公一定不会想到,自己一个丧偶又带着孩子的粗野汉子,居然还被人惦记着,想做他的继室。
想到这一层,吴嬷嬷又补充道:“那得给侄小姐多准备些赏赐才好。”
美人哈哈笑了起来,“我这侄女虽然蠢笨,却好用得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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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羽被劫走的第二日。
北疆,定国公上官义勇接到了家里来的急信,巍叔简单地说明了情况,也说了自己的安排。
定国公拍碎了案几,只看到信上的最后一句话:
“我上官家的孩子,怎的这点苦也吃不得?”
原来巍叔派家中护卫很快就找到了贼人的踪迹,但既然决定将事情闹大一些,就不能那么快找回大小姐,于是派了暗卫暗中跟着,顺便清理了贼人留下的踪迹,让衙门的人一时半会也追寻不到。
定国公马上点了几名亲卫,骑快马回长安城。
虽说边疆大将无召令不得回都,但既然巍叔已经有计划了,那召令也是囊中之物。
果然,定国公几人行到边疆唯一的重镇时,陛下的旨意也才刚到,两队人马在途中偶遇。
随便扯了个巡视的理由,一行人毫不耽搁,赶往长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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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贼人背着孩子骑马跑了一天一夜,到了一处深山老林,就开始弃马步行。
这贼人本就是偷东西的惯犯,做事最为小心,这次接的单子不同以往,居然是偷一个活生生的小娃娃,由不得他更加小心一些,一路上都遮盖着自己的面孔。
到了深山里面,贼人才摘下面巾透透气。
就看见贼人脖子上有一个深红色的胎记,状若游鱼。
原来这贼人就是江湖上大大有名的大盗——小鱼。
据说小鱼有一条规矩,只要钱给得多,什么都敢偷,唯一的底线就是——不杀人。
又因为他轻功了得,每每遇到凶险,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滑不溜秋的,从来没被人捉到过。
小鱼的手上确实一条人命也没有,因此江湖上也有人愿意与他结交。一个技艺高超的小偷,总比一个杀人如麻的土匪要可靠一点。
第三日,就要到约定地点交易了,越是这临门一脚,越容易翻船,他这几日左眼皮总是跳个不停。必须去探听点消息才难安心。
他走到一个到一个茶寮,喝完茶之后,将茶碗倒扣,放进去二两银子,然后顺时针转了三圈。
这是江湖上打听消息的规矩,
转一圈,叫钻土,就是在主顾和本地人间拉些伙计;
转两圈,叫雷不动,就是些监视打听的辛密事;
转三圈,叫听风,那就是和命有关了。
听风这类消息往往不用十分详实,只要略和主顾相关的,就能换取酬劳,有时几个字就值几两银子。有时候消息的提供者,还会要求另外加钱,好抛出一个更大的消息。
小鱼走到一个僻静的巷子里,才发现来的是自己的熟人——百晓生。
调侃了几句,他才只知道自己已经上了通缉,还是处以极刑的那种,顿时就觉得背上的娃娃有些烫手。
“小鱼,再给我二十两银子,换你一条命怎么样?”百晓生摸着自己的胡子,看着小鱼十分幸灾乐祸。
小鱼虽然惜命,但也爱钱,自然是要讲价的,“十两。”
百晓生拿下巴点了点,伸手接过小鱼递来的十两银子,掂量了一下揣兜里。
“你莫不是被反水了。长安城来了一队人马,全是江湖上重金雇的,有几个血刺门的人接了。他们要杀你,再过半日就能到这了。
不知道你这个光溜溜的鱼儿,这次溜不溜得了。小鱼,现在你这颗脑袋可是值好几百两啊!”
最后这句话,百晓生是咬牙切齿说出来的,仿佛眼前这个人是值好几百两的鸭子,而自己就要放走他了。
血刺门,是唐国有名的暗杀组织,只认钱,据说被他们盯上的人,一击不中,还会有后手,就像肉中扎进去一根刺,会一直疼着。
小鱼听到这句话,就觉得后颈有点发凉。
好在百晓生这个人,他是最清楚的,和自己一样,凭手艺吃饭,从不杀人。
小鱼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主顾要杀人灭口了,直觉就得逃,麻利地溜了。
百晓生在背后念念叨叨:“我百晓生卖的消息,向来是一分价钱一分货,你既然砍价,就别怪我没说全了。”
百晓生其实还知道,有人一直跟着小鱼,只是一直没出手,也不知道底细,瞒着这个,说了京城那队人马,也算是对得起交情了。
这一队,是从上官府派出来的,他们不远不近地跟着,帮小鱼扫掉了尾巴。如果自家的大小姐一天就被追回来了,后面的戏怎么演?
说完,小鱼拐了几个巷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小鱼又开始逃命,长安城的方向是危险的,交易地点此刻怕是埋伏着等他自投罗网,于是只好北上。
正好这娃娃的爹——定国公在北边,将孩子交到定国公手上,再供出主顾,兴许能得一线生机。
想到这里,小鱼也不再顾着隐匿行踪了,一切从速,寻了几匹快马,就往北奔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