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明婧睡醒的时候,已经早上十点多了,想到昨天疯狂的不像自己的她,脸上一阵阵绯红。
只觉得自己在那种药物的催情下,像荡妇一般。
她要,程殷不给。
她求着,厚着脸皮,求他给她,可程殷始终是若即脱离。
程殷四处点火,偏偏不愿意救火。
她不由得又有些佩服书里电视上那些中了媚药还能苦苦坚持撑着的主人公。
程殷的这个教训,果真是印象深刻啊。
明婧看着身旁空空的被窝,不由得埋怨自己起晚了误了事情,程殷已经去上班了。
本来按照她的计划,她是要起床给程殷做个早餐的,但明婧转念一想,就算她今天起来给程殷做早餐了,也不见得她就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因为从昨天晚上那个男人开始,一切计划就被捣乱了。
按照明婧最开始的设想,是程殷带她去酒会,然后回来这边,明婧给两人准备一顿烛光晚餐,为此她还特意去学了煎牛排,再然后两人共度良宵。
当然最重头戏的是第二天早上,明婧会为他准备爱心早餐,还会去贴心的叫他起床,给他穿衣服打领结,然后在饭桌上程殷开开心心,明婧再提自己的要求。
只是程殷最近一段时间很忙,好像是在准备收购一个公司,已经快半个月没来这边了,这场酒会还是因为必须带女伴,所以程殷才接了她来。
所以明婧也不确定酒会过后程殷会不会来这边,所以她得想个法子让程殷一定会过来。
所以当程殷在酒会上丢下她去和那些个老板谈事情的时候,那个男人来邀请她跳舞她故意就答应了,以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肯定会直接推掉,因为程殷又或者说是个男人就会占有欲很强很容易就吃醋,而这次她就是故意让他吃醋。
在这方面明婧还算是了解一点程殷,程殷就是一个很直接的人,对女人吃醋了或者生气了就在床上讨回来,因为曾经经历过嘛。记得那次也是在酒会,她看到了一个日前正盛传被包养的男明星,明婧当时正追他的电视剧,看见他激动坏了又是签名又是合照,而且她事先还是先问了程殷,只因为合照的时候她主动跨住了男明星的胳膊,贴的近一点点.....
所以她才会在跳舞的时候对那个男人表现的暧昧了一点,只是没想到那个男人竟然这么过分,在那麽多人面前敢舔了她的耳朵。
这何止是让程殷吃醋啊,简直是火药,再加上她之前和那个男人有说有笑,或许程殷还会觉得自己头上有一片青青草原。
其实她这么费心思的捣鼓那么一大堆事情,不过是因为她想出去工作了,她想有一份工作,并不是说她有多么努力上进,她就是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现在算算正是大四学生离校找工作的季节,她不知道该怎么向父母交代,也不知道当同学问起的时候,该怎么回答,特别是自己曾经宿舍的那群人,肯定不是草草几句谎言就能搪塞的。明婧觉得自己说到底就是矫情而已。
明明自己被包养了,却不想被别人知道自己是个情妇,明明当了婊子,却还想给自己立个贞洁牌坊。
明婧打开手机翻翻消息,发现自己的室友陈薇薇昨天晚上给她发了一条消息,说是后天晚上同学聚会的时候,宿舍准备中午大家一起聚个餐,问她要不要来,群里就她还没有回应,是不是遇上什么事情了。
明婧这才想起来自从从宿舍搬出不久她把她们宿舍的群消息屏蔽了,因为最近她们就是在群里聊找工作的事情,有背景的炫耀,没背景的叫苦,她根本插不上话。
或许她屏蔽这个群消息的最根本原因是因为她觉得现在的她是真的很彻底的和她们格格不入了,她们身上还有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向未来拼搏的那股精神劲,她觉得很是扎眼。
“去啊,当然去,好久没聚了。对了,你和大家说说我请她们吃饭,因为最近有点忙,没能及时回复大家,还害大家担心一场。我请大家吃饭就当是赔罪了。”明婧打下这些字,按下发送键。
她现在可不差钱,除去那三百万之外,程殷每个月还会给她不少的生活费。
“呦,这么豪气是不是找了个不错的工作啊?”陈薇薇那边立马发来了消息,明婧并没有回复,只是在想着那天要带她们去哪个高档点的餐厅吃饭,毕竟这次她终于也有机会显摆了。
明婧觉得,从某些不道义的方面来讲,自己之所以能堕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有很大有一部分要归功于她们现在的这个宿舍。
她,明婧,来自一个五线小城市的城镇。父母亲都是初中文化,父亲职工母亲全职煮妇,她有一个弟弟上小学。
从小镇的小学,到市里高中,再到现在大城市的大学,她越往外走越觉得自卑。
后来见了她们宿舍这群人才忽然发现,她只是没有被从小捧着长大,没有那种富养长大的女孩子该有的天真和任性,她缺少那份发自内心的自信。
她们宿舍最有钱的当属薛凝一和凌语,而且她们俩关系不错。薛凝一的性格很强势,爱显摆,为人傲慢,而且嘴巴比较毒。大一刚进宿舍那会,一群女生叽叽喳喳讨论自己用的护肤品和化妆品,薛凝一直接嘲笑过明婧的化妆品垃圾,看不上她的化妆品。
当时明婧被气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只觉得这个女孩子情商好低,后来才发现她只是家庭条件好,在她眼里自己的化妆品的确很廉价。
凌语性格则刚好和薛凝一性格相反,因为薛凝一从小父母离异,小三上位,家庭关系很是复杂,所以张牙舞爪的保护自己。
而凌语这个人,性格软绵绵的,有些稍微的公主病其实也就是娇气一点,但也很是知书达理,一看就是幸福家庭走出来的大家闺秀,单纯无忧。
凌语觉得薛凝一很有主见有那种大姐风范,所以和她走的很近,而且两人家境差不多,平时吃喝玩乐的也都挺相同。
明婧和陈薇薇也不经常同她们一起,她们俩久而久之关系越发的好。
明婧是通过她们知道了权杖纪梵希杨树林,知道了Hermes 、Prada、Gucci,原来一瓶护肤水可以几千块,一件简单的衬衣也可以几千块,而那时她给自己买双几百块的鞋子都感觉好奢侈。
陈薇薇家境相比较则是要稍微普通一点,但是父母是老师,从小生活环境就很好。
她是学生会副会长很忙,所以平时吃喝玩乐什么的她很少有时间参与,即使出去玩也是和她学生会那边比较铁的几个人出去玩。
当然,陈薇薇也并不是不和宿舍里的人处,宿舍如果有什么大的集体活动她还是会积极参加,和宿舍里的每个人关系都很好。
明婧记得大一那会她还羡慕陈薇薇的好人缘,觉得她情商好高,但慢慢的后来明婧觉得陈薇薇并不是那种很单纯的人,她很圆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永远是个老好人。
她觉得这样的人很复杂,虽然她和薛凝一处不来,但至少薛凝一直性子,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明婧有一段时间还曾经觉得陈薇薇这样的人很可怕,但是想想陈薇薇也没对她做过什么坏事,也就慢慢没有淡了对她的小隔阂,而且陈薇薇有时候在宿舍其实挺照顾她的,不至于让她觉得这么孤立无援。
总的来说,其实她对这个宿舍没多少感情,和她们在一起,只会越发的让明婧自卑。
明婧摇摇头理了理自己的思绪,然后准备起床,她忽然想起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吃事后药,因为昨天晚上他们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什么安全措施。虽说或许不能这么巧,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协议里虽然没有明确的说不能要孩子,但是她和程殷的关系,怎么可能要孩子。说难听点某种意义上她算是程殷的一个解决生理需求的‘工具’,怀孕了还怎么发挥作用?
野狼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