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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计中计

“堂哥,这个人和我们也算是有渊源,放了他吧。”曾忆安换掉了那身花里胡哨的衣服,身着一身曼陀沙华色的长裙对着一个眉目舒朗的青年苦苦哀求。

“忆安,你就确定他跟你说的是真的,他不是那个人派来的探子?”青年目光冷峻清冷,声音没有丝毫起伏。

“堂哥,你信我,这个小子看着聪明,其实一个草包,我越装得傻蠢,越能让这种人一点防备没有,如果你不放心,咱们给他上点迷魂香,丢去林子里,保管他什么也想不起来就是了。”曾忆安泪眼婆娑。

“你呀,就是妇人之仁!丢到林子,怎么想的,而且谁能保证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如果他确实被派来的,咱们这些人怎么办,老老少少全都是死!”青年道

“堂哥,求求你了。”

小北在迷迷糊糊之中听到一男一女的对话,男的分明是这里一个有些身份的,而那女的分明就是曾忆安,那副软软糯糯的声音,小北决不会听错,而且两人还有些沾亲带故!小北突然觉得有些莫名的妒火中烧,特别想睁开眼,但理智告诉他自己千万不能睁开,如果想死快点,那就睁开。

曾忆安和那个青年还在争执,青年倒真是个将帅之才,只谈利弊,不讲情面,任凭曾忆安如何哭诉得梨花带雨,青年就是不松口。而且非但不松口,还苦口婆心得劝曾忆安不要妇人之仁,也幸亏是小北没有睁眼,也幸亏这青年非得要人打心底里服气非要把曾忆安劝得心服口服,也亏得曾忆安有些一根筋,这才让小北听到斯里城的当年。

果然!老头子猜的不错,小北想得也不错。瘟疫确实有隐情,这隐情关于权利和猜疑。

自古以来,权利的获取就是用无数的白骨和血肉垒起来的,权利的稳固依然需要血肉。斯里城的富饶和地理位置就成了原罪。

因为斯里城三面环水,一面靠山,山路崎岖,水路也难行,天然就是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天公对斯里城又格外开恩,雨水给得足,阳光布得也好,田地收成足,人们自给自足,日子是过得相当富足。曾家的曾仕梵正是此处的刺史。曾仕梵虽说精干过人,诗书上又通,但其实为人还相当入世,每年给各个京官的礼物也颇为丰厚,当然其实也只是图一个朝中有人好说话。

常言道树大招风,不知怎么的就被圣上知道了有这个一个刺史,圣上生性多疑,看了看地图,便跑去斯里城微服了一次。

微服这一次不要紧,斯里城的富饶让圣上也惊叹了一番,然后惊叹过后就开始犯愁,斯里城,刺史得民心,地处位置特殊、而且还都很有钱,全城三百多户,光养的家丁统共加一块就近两千人,最要命的是旁边的那座山,不光能挡住外面的人,还生产铁矿!。万一这些人生出些二心,万一斯里城闹成个城中城,那真是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对统治者来说,废一处土地,死个把人又算得上什么,最重要是自己的子子孙孙能长治久安。

随后,圣上安排自己身边一个看似忠厚老实的人进去斯里城摸底,此外另派直属护卫轻骑十三队暗中下毒,故意派御史前去探查,然后在他随身的艾草中也下了同样的毒……

毕竟没有叛乱自立的实证,如此处理难免落人口实。世间的阳谋一向抵不过阴谋,落水狗光打不算晚,当连皮带骨都给烧干净也算利落。

不就是一处弃城,不就是一城的人么?在权利前只是浮云。

曾家是棋子,丁家也是棋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终有百密一疏。

曾忆安的堂哥也是曾家的一个后裔,当年他爹和他娘的亲事阖族不认,二人便跑去山里独自生活。在他爹发现有问题时,想去通知曾仕梵已经晚了,曾仕梵那时已经中了毒,毒是下在水里和那些必须要死的人的艾草里,圣上安排的人早就暗中渗透到城中的医馆了。而现在能做的,只能是暗中帮助一些没有中毒的百姓逃去山里。

曾仕梵在最后寄给安素素的信里,其实藏头已经告诉了安素素实情,安素素自然也都告诉了曾忆安。曾忆安在母亲去世后,带着信跑到斯里城,说不管如何要去到曾家的祠堂去拜一拜,没想到遇到了堂兄。

也幸亏她堂哥搜出了那些信,才知道面前这个溜达到祠堂的不是什么探子而是他的堂妹。

既然那么怕斯里城反,那就反给你看。欠了斯里城的,一定要向你讨的,一辈子不够,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堂哥堂哥,求求你了,我从来没求过你什么,就把他放了吧。我们,我们不都一样么。”曾忆安不依不饶的苦苦哀求。

青年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既然我劝不动你,你就陪着他演戏吧,看他要些什么,查些什么,给他一个他能接受的真相,你就跟在他身边来圆谎吧,你一个姑娘家还是好好嫁人的好。如果他是个探子,你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曾忆安点了点头,擦了眼泪。

朝阳透过窗子洒在桌子上,小北假装自己刚刚醒来。只见依然穿着像只大蝴蝶的曾忆安端了一碗稀粥,软软糯糯的说:“你说你,昨天下棋居然能睡着,真不够意思,也不怕唐突我。这个粥你尝尝看,我在缸里找到些米,好不容易挑出些能吃的。”

小北揉揉眼睛,笑了笑:“那姑娘一定不介意,介意的话,在下也就没有福气享受姑娘的厨艺了。”

“那你快用吧,我们待会还得去驿站和曾府。”

“好。”

小北低头吃了一口粥,甜甜黏黏的很好吃,心下觉得面前这个姑娘很特别——找到的米,还挑了挑,小北憋着笑低头吃粥。

“不过,待会应该找到的都是普通艾草了吧。想要知道的其实已经知道了,既然戏需要两个人一块演,那我便陪你吧。”

“老头子在等我。估计他如果能在闭眼前看到我娶个娘子也会开心吧。”

“有的事情,来日方长。”

小北看了看窗外,笑了一下。

不知道老头子怎么样了,他是不是跟以前一样斜靠着竹榻晒太阳呢?

想到老头子,小北嘴角不觉得就露出微笑。小北的印象中,小时候自己的玩伴其实就只有老头子一人。虽说未晞后面也来了家中,但她总是跟着母亲,学习什么女工,琴棋书画、调制香料,并不爱同自己讲话。

小北记得那个时候他们一家在乡下,守着些田地和银子过活。老头子的疯癫虽然是装的,不过却瞒住了全家,谁也不曾透露一点。小北他娘上下打理阖府,虽说圣上给置办了田地,家中也算是世家,可毕竟不能同之前相比,处处节省自然是必要的。

如果按照世家子弟般,三岁便需要请先生启蒙了,而小北和未晞两个是由小北他娘启蒙,不得不说世家也有世家的好处,必要的时候可以省掉一份给夫子的学费。万幸中,老头子也不是时时刻刻都疯癫,不疯的时候也教导小北他们几句。不过大多数是后,都是疯的。

其实,疯癫状态的老头子倒也不是很难伺候,他不哭不闹不打不吵,只是会对着一根竹子或者一朵花发呆,一呆便能呆上很久。虽说发病不是很固定,但几乎每天都会发。现在想想,八成是老头子在默记地图呢……

“真是人生如戏啊,老头子演了大半辈子,现在轮到自己了……”小北暗暗自嘲了下,不过么,这个戏,小北觉得自己还是乐意演的。

用完早饭,小北拉着曾忆安去驿站,曾忆安犹豫了下点了点头。小北虽然知道曾忆安一定派人早已把驿站和曾府的艾草做过手脚,不过,但凡有人的地方,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有痕迹,就能去分析。真相就是这样,越靠近它就越会被迷雾遮住眼睛。

小北料想的一点不错,曾忆安的同伴办事也确实仔细。倘若一点艾草的痕迹都没有,几乎是反常理的,这个东西既然在当年被当做防瘟疫的东西,何况斯里城富饶,艾草也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因此随处可见才是正常。只见曾忆安走进驿站,假装找了几间屋子,然后又假装在床榻的缝隙里发现一小节艾草,然后只听得曾忆安软软糯糯的声音:“丁公子,你看,在这呢。”

小北虽然觉得有些好笑,仍然端着平时的样子:“曾姑娘,你眼真尖。”然后从怀里摸出一个帕子将艾草包了放在袖袋中。

“那我们现在去曾府看看如何?”小北看着曾忆安的眼睛说道。本想着看看这个丫头会不会眼神躲闪,谁知道曾忆安完全是一副坦坦荡荡的样子,看来曾府也已经被处理完了。

“好,那我们现在就走。”曾忆安说完便转身出了驿站大门。

小北乐了,有戏!

“这丫头答应的如此干脆,应该是那边一点都不怕我看,因为早就弄妥当了。可在这,她却特主动去查查看看,分明是想让我不要在这里多呆,也就是说其实这里还有漏洞。”小北心里窃喜,面上装着无动于衷跟着曾忆安出了驿站。

既然做戏,那得做个全套。

曾府,除了小库房看到一包艾草外,其余的地方连艾草渣滓都没见到,而小北在库房的那包艾草中发现其中一条的下面有个“易”字,如果没错,小北记得在城北有个医馆就叫做“易安堂”。

小北见状,心里又一阵子窃喜。看来驿站果然是没来得及处理妥当啊,这么一来,曾忆安起初的犹豫,驿站里面的表现全都能解释得通了。看来今晚不能好睡了,白天他们没法下手,但晚上一定会去处理那些来不及处理的艾草。不过如何骗到曾忆安这个丫头,甩掉眼线却需要好好想一想。

全套的戏,还有一些没做。有艾草的地方——医馆——还没有去查。小北认为,那些地方的艾草肯定也同曾府一样,除了药柜和库房,住所处应该也是连个渣滓都剩不下来的。不过,不去医馆也说不过去,曾忆安看着粗枝大叶,但其实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好骗,假如有些不对,便很容易被发觉了。

“就是不知道曾忆安的同伙处理这些艾草是个什么顺序,或许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还会有人会跑来调查斯里城的事,如果还有医馆和驿站来不及处理,那晚上一定还会有人去,跟着他们就能找到他们把处理掉的艾草弄到哪里去了。”小北心里盘算着,面上跟着曾忆安挨家医馆去找。

为了确认哪些医馆在目前可能还没被处理,小北便决定带路,指明要去的医馆。如果曾忆安略有迟疑,他便在心中暗暗记下,在医馆里假装自己没找到什么,任凭曾忆安说些有的没的。

“这个丫头,其实也不是那么聪明嘛。”

全城医馆全部查下来,天色都已经渐暗了,虽然医馆里面的艾草一事正如所预料一般一无所获,不过,小北却发现了几坛子药酒。放了二十余年,入喉甘醇,着实是难得的好东西。

二人忙了一天,早已经饿到前胸贴后背了,小北提议说去河里弄几尾活鱼烤来吃,正好今天得了几坛子好酒,好酒配烤鱼,简直不要太快活了。

曾忆安听完也拍手叫好,说那边河里不只有鱼,河边还有些田鸡和一片果树,树上看着还有些果子,不过她不认识,怕有毒,待会让小北瞧瞧是不是可以食用。

二人这一商议愈发觉得饥饿难耐,小北提议趁着天还没暗,赶快去河边,由他来捉鱼,曾忆安捉田鸡和采果子。小北说那些果树既然是成片生长着,那多半是以前种的果林,所以那果子应该是能吃的。二人分头劳作不作多叙。

待吃食都准备好,天色已经全暗了。除了果子刚刚成熟,略略有些涩之外,鱼酒具美,二人吃得甚欢。

小北同曾忆安东拉西扯谈些江湖趣事,小北着意晚上夜访医馆和驿站,在于曾忆安举杯换盏之际,趁着她不注意,将酒偷偷倒在帕子上藏在袖子里。也亏得陈年药酒劲大,但入口甚绵,喝时只觉得不错,小北又有意想把曾忆安快些灌倒,不多时曾忆安便推说头晕要歇息,正中小北下怀。

夜探医馆和驿站,如果要万无一失,还需要小小准备一下。灌醉曾忆安除了不让她察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小北打算“借”一下曾忆安那身花里胡哨的衣服。

万一还有眼线没有甩掉,夜黑风高,除非面对面,想来也看不清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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