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三日,唐高宗又在李绩等朝廷重臣的支持下,终于颁下诏书:以“请道士作法诅咒武媚”的莫须有罪名,将王皇后和萧淑妃废为庶人,并加囚禁,她们的父母、兄弟等也被削爵免官,流放岭南。七天以后,唐高宗再次下诏,将武则天立为皇后。与此同时,又将反对最力的宰相褚遂良贬为外州都督。
有记载,十一月初,武则天又派人将正被囚禁的废后王氏和萧淑妃各打一百棍杖,并割去手、足,投入酒瓮之中,还气愤不过地说:“让这两个泼妇的骨头醉死酒中。”王、萧二人在酒瓮中哭喊了几天几夜,才气绝而死。(真实性尚待确认。武曌当时还没有一手遮天,现在很学者认为是绞死以保留全尸,满足李治的良心。再者作为两个女子被打了一百棍杖还泡在酒里几天几夜才死,也真够厉害的)临死以前,萧淑妃大声骂道:“阿武妖精,竟惨毒至此!愿来世转生为猫,阿武为鼠,我要活活将她喉咙咬断。”据说武则天后来在宫中禁止养猫,而且常常夜梦王、萧二人披头散发,在宫中作祟。所以,她在执掌朝政以后,就常住东都洛阳,终身不归长安。
显庆四年(659)四月,武则天又捏造罪名,将长孙无忌、于志宁、韩瑗、来济等人削职免官,贬出京师。至此,反对武则天的大臣都被或贬或杀,一个不剩。
显庆五年(660),高宗患上头风之疾,头晕目眩,不能处理国家大事,遂命武则天代理朝政。但武则天生性霸道,故每当决事,高宗每每受制于武则天,高宗非常不满,于是在麟德元年(664)与宰相上官仪商议,打算废掉武则天皇后之位。但上官仪的废后诏书还未草拟好,武则天即已接到消息。她直接来到高宗面前,追问此事,唐高宗不得已,便把责任推到上官仪身上。十二月,上官仪被逮捕入狱,不久,即被满门抄斩。从此以后,唐高宗每次上朝,武则天必在帘后操纵,天下大权完全归武后掌握,甚至连生杀大事都由武后决定,天子高宗只能唯唯从命,所以,朝廷内外都称为“二圣”。
乾封二年(667)高宗因久疾,命太子李弘监国。上元元年(674年)秋八月,高宗称天皇,武后称天后,名为避先帝、先后之称,实欲自尊。十二月武后上表建议十二事:“一,劝农桑,薄赋徭。二,给复三辅地(免除长安及其附近地区之徭役)。三,息兵,以道德化天下。四,南、北中尚(政府手工工场)禁浮巧。五,省功费力役。六,广言路。七,杜谗口。八,王公以降(下)皆习《老子》。九,父在为母服齐衰(丧服)三年(过去是一年)。十,上元(年号)前勋官已给告身(委任状)者,无追核。十一,京官八品以上,益廪入(增加薪水)。十二,百官任事久,材高位下者,得进阶(提级)申滞。”高宗诏皆施行之。武则天能够重视农业生产,规定各州县境内,“田畴垦辟,家有余粮”者予以升奖;“为政苛滥,户口流移”者必加惩罚。所编《兆人本业》农书,颁行天下,影响很大。武则天当政期间,继续实行唐太宗发展农业生产、选拔贤才的上元二年(675)三月,武后召集大批文人学士,大量修书,先后撰成《古今内范》《青宫纪要》《少阳正范》《维城典训》《紫枢要录》《凤楼新诫》《孝子传》《列女传》《内范要略》《百僚新诫》《臣轨》等书。且密令这批学者参决朝廷奏议,以分宰相之权,时人谓之“北门学士”。时高宗风眩更甚,拟使武后摄政,宰相郝处俊说:“陛下奈何以高祖、太宗之天下,不传之子孙而委之天后乎!”高宗才罢摄政之意。太子弘深为高宗钟爱,高宗欲禅位于太子。武后想总揽大权,不满于太子弘,刚好太子弘见萧淑妃之女义阳公主、宣城公主因母得罪而被幽禁宫中,(《资治通鉴》称两位公主年逾三十而未嫁,《新唐书》称年逾四十而未嫁,实际两位公主的确过了二十还没有出嫁,但绝对不超过二十八岁。二公主下嫁事件发生在咸亨二年(671年),长子李忠如果活着不过二十八岁,二公主都是李忠之妹,怎么会有三、四十岁?)奏请出降,高宗许之。武后从此对太子弘的印象一落千丈。
弘道元年(683)十二月,唐高宗病逝,临终遗诏:太子李显于柩前即位,军国大事有不能裁决者,由武则天决定。四天以后,李显即位,是为唐中宗。武则天被尊为皇太后。
光宅元年(684)二月,中宗欲以韦后父韦玄贞为侍中,裴炎力谏不听,武则天遂废唐中宗为庐陵王,并迁于房州(治所在今湖北房县)。立第四子豫王李旦为帝,是为唐睿宗,武则天临朝称制,自专朝政,改国号为周。同年九月,徐敬业、徐敬猷兄弟联合唐之奇、骆宾王、杜求仁等以支持庐陵王为号召,在扬州举兵反武则天,十多天内就聚合了十万部众。武则天当即以左玉钤大将军李孝逸为扬州道大总管,率兵三十万,前往征讨。十一月,徐敬业兵败自杀。
武则天祖籍应该是山西太原府,现在的山西文水一带,幼时随做刺史的父亲到了四川广元,因此有武则天是广元人的说法,她在广元呆了大概十年,而后就被推荐选入宫中了。
你问的是老家,那么,她老家应该是山西的
女皇武则天
本名武照,称帝后改为武曌。祖籍初唐并州文水(今山西文水县),四川省广元市人(在广元皇泽寺有1955年出土的后蜀主孟昶“广政碑”(公元959年),它是考证武则天出生于广元的重要依据。)。
王硕佑对于这一切是在有不同的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