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皇时期
高宗去世后,太子李显即位,是为唐中宗。因为与中宗不合,武则天不久将中宗废为庐陵王,改立四子李旦为帝,是为唐睿宗。武则天平定徐敬业的反叛后,于690年废睿宗,即皇帝位,改国号为周,即武周,定都洛阳(号称神都),改立李旦为皇嗣,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14]在武则天掌权与称帝的期间,国家较贞观时期有更大的发展。均田制的继续推行发展农业生产;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创出殿试和武举。武则天打击自北周以来的关陇集团,大力提拔科举出身的官员,时称“北门学士”,很多是来自关东与江南的士人。并且大力提拔人才,如狄仁杰、张柬之、张仁愿、姚崇等名臣将领。文化艺术亦有所进步,当时佛教大兴,武周时期的佛寺兴建频繁。但武则天执政的另一特点是强力控管,主要有严厉镇压徐敬业等反对派、屠杀唐宗室亲王与支持唐朝的大臣将领。鼓励告密,暗中监控官吏、诸侯,以及推广酷吏制度。扶持武三思、上官婉儿等党羽。这些在后世经常受到史学家的批评。
武则天晚年,听从狄仁杰的劝告,重立李显为太子,改立李旦为相王。705年武则天病重时,宰相张柬之与将领李多祚等人拥太子李显发动政变,他们杀女皇的男宠张易之兄弟,逼武则天退位。中宗李显重祚,唐朝复辟,封其弟李旦为安国相王,其妹太平公主为镇国太平公主,史称神龙革命。中宗统治经验颇为缺乏,在位时政治腐败,贪墨成风。他受到韦后、女儿安乐公主和武氏党羽武三思等人迷惑,将功臣张柬之和敬珲等人全部流放诛杀。韦后与安乐公主野心勃勃,想要成为武则天第二。他们与上官婉儿联手迫使太子李重俊发动重俊之变,重俊最后事败被杀。710年韦后和安乐公主毒死中宗,立温王李重茂为帝,即殇帝,并且打算加害相王李旦。李旦之子李隆基在姑母太平公主的协助下发动唐隆之变,诛尽韦后与武氏势力,拥立睿宗李旦复辟为帝。睿宗复位后,立其子李隆基为太子,同意其妹太平公主干预政局,双方时常发生权力斗争。712年睿宗决定禅让帝位,太子李隆基即位,即唐玄宗。但是玄宗宣称太平公主又准备用羽林军兵变。隔年,玄宗发兵杀太平公主与其党羽,唐朝自武则天以来的女主政治,至此结束。
初唐诗歌
创作取向
初唐诗坛有两大创作取向:宫廷诗人诗歌的戏乐取向和初唐四杰、陈子昂等人儒家“诗言志”的创作取向,可以把初唐诗人分为二类:一类是围绕在唐太宗和唐高宗、武则天身边的宫廷诗人;另一类是与宫廷关系较为疏远、或者是飘游在山野之中的诗人。诗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直接影响着他们诗歌创作的取向和诗歌风格的形成。
上官体
宫廷诗人诗歌的戏乐取向为内容上歌功颂德、应制唱和,形式上讲究声律对偶、雕琢辞藻。代表为“上官体”,特点主要有三:一是多写丽景艳情;二是善于缘情体物,抒写敏感细腻的心曲;三是属对精雅。宫廷诗人虽然对近体诗体式的定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在思想内容、诗歌风格上,他们的诗歌并不能将唐诗创作引上康庄的大道。
四杰
“四杰”的诗学主张集中体现在杨炯的《王勃集序》、王勃的《上吏部裴侍郎启》、卢照邻《南阳公集序》等文章中,综合起来,有如下几点:第一,批评龙朔诗坛“绮错婉媚”的“上官体”诗风,提出诗歌创作应有“骨气”,走“刚健”一路。第二,继承言志缘情的诗学传统。第三,注意南北文风的取长补短,自鸣开一代风气的志向。第四,注意诗文的社会作用。陈子昂在《修竹篇序》中提出了自己的诗学主张,归纳起来有如下五点:一是倡导“汉魏风骨”和“正始之音”来反对齐梁以来“彩丽竞繁”的诗风;二是把“汉魏风骨”与“兴寄”相联系,明确诗歌抒情言志的本质特征,既抒写社会现实内容又抒发具有时代美学深度的思想感情;三是把“风雅”与“兴寄”相联系,注重诗歌风雅美刺的教化功能;四是强调诗歌应该“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这是诗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有机统一所呈现的美学风貌。五是主张诗歌能“洗心饰视,发挥幽郁”,具有发幽思、遣郁闷,泄导人情的功能。这五点相互联系和制约,相辅相成,构成了较为完整的诗歌理论体系。这也是对先唐诗学成果所进行的较为全面的理论总结。这样,陈子昂便给唐代诗人指出了一个正确的创作方向。
初唐前期
初唐受南朝文风影响较大,隋唐之际的王绩善写陶然自乐的田园生活诗,风格清新朴素,为盛唐田园诗的先驱人物,代表作为《野望》。唐太宗及其大臣们的文学主张比较务实,反对浮华,但在创作中绮丽之风与通脱朴实并存。
宫廷诗人上官仪,其诗即所谓“上官体”风格婉媚,但声律严整。《全唐诗》现存上官仪诗20首。其中12首为应制、宴游、酬答之作,这类诗多是逢场应景,点缀升平的寻乐轻歌;4首为挽歌;只有《春日》、《入朝洛堤步月》、《咏画障》和《王昭君》为有感而作之诗。另外据宋人魏庆之《诗人玉屑》所载,上官仪在总结齐梁时期沈约的“四声八病”之说和刘勰《文心雕龙·丽辞》的“言对、事对、正对、反对”之说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六对”之说,(“八对”,其孙女上官婉儿)并把对偶的技巧运用于诗歌创作。如《酬薛舍人万年宫晚景寓直怀友》、《早春桂林殿应诏》用了多种对偶形式,对唐代近体诗格律形式的完善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从声律上看,“对时行宫庭中应制、应诏诗的优劣衡定,和以后以诗取士的评定标准,定了一个具体的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