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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对击剑的重视,似乎深入了众人的骨髓,接下来的多日,金斯顿庄园的所有人,都为我的学剑而忙碌。

除了亨利和得莫利,连渥里和另外四五个杂役都全部自告奋勇地来帮助我。当然,亨利是在让我从头学起,但得莫利等却只是努力地想让我这个假罗伯特记起以前忘却的技艺。

我们先绑个木桩,上面缠上枯草,做成人形模样,每天刺着草人练习。我的进步神速,才几天,就能和渥里等缠上防护服对攻了。

到十四五天,我已基本能和得莫利亨利交手了。得莫利力道大,亨利技巧高点,两人水平大致相当,和他们比,我虽然尚落于下风,但无可否认,我的剑术水平那是大大地提高了。

对我的击剑水平的提高,得莫利是大大地高兴,但亨利却总是不满意,总是忧心忡忡。

我问亨利:“我进步这么大,又这么快,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亨利说:“你的进步的确很大,但是,跟着我学,最高也就这个水平了,以后怎么办?”

我笑着说:“以后你进步,我也进步啊。”

亨利摇摇头。

我说:“只要练到不被人打伤,能自己保护自己就行了,咱也不想做那一二三名!”

亨利叹着气说:“万一以后要上战场呢?”

我很想说,咱用火枪啊,谁还用剑上战场?但想想这时代,火枪要点火,要等待,打出的子弹全是小铁丸,和我们后代的散铳差不多,还不是现如今的主要武器,便不回话。

亨利突然跳起来,说:“你的射箭水平怎么样?”

我耸耸肩。

亨利已吩咐人在远处立下箭靶,命渥里取出一张大弓。我看一下,这弓是紫杉木做成,正面上着动物胶,反面粘贴着动物的筋腱什么的,两端粘着牛角固定着弓弦,除了它的长度几乎有人的身高这么长以外,倒也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我拿根箭,比算一下箭靶:大约不到三十米。一箭射出,虽然没有正中红心,却确确实实射在了靶子上!

亨利大叫大嚷起来:“再射一根!再射一根!”

我又取一箭,退后四五步,再用力射出。他奶奶的,这次,还是射在靶子上!

亨利激动了:“你们后代,也练过箭?”

我发誓,从来没有射过一次箭。

亨利当然不信。

我只好向他解释:我们后代,打杖都是用枪了,比火枪厉害得多,只是我没有见过真正的枪,具体威力如何,也是不得而知;至于弓箭,我确实没玩过,甚至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弓,弓的基本样子,我只是偶尔在书本上看到过,还和现在的样子不大相同。

我又射了几箭,根根都直中箭靶:倒不是说我的技艺有多高,只是这弓又大又轻巧,随便一拉就扯满,用不了多少力气,所以可以将全部精力用在瞄准上。我想起来,初中时哥和我做了把弹弓,曾经比赛着打汽水瓶玩,也许,是那时练就的眼力?我们为了准头,根本都不是去捡小石子,而是将粘土搓圆,捡树枝燃火烧烤,制成弹丸。当初如此重视,也可想而知我的眼力并不是天生而就。

亨利大叫着喊来得莫利和渥里等人,看我射箭。我又射了几箭,仍是全中。我看一看,箭杆削得非常毕直,从箭尾到箭头,渐渐变粗,铁头处用黄蜡粘连,浑然一体;羽毛修剪也极为整齐,这,也应该是我百发百中的一大原因。

亨利说,一个长弓手,能在五十码处射中人形镖靶,就可算得上神射手了。我回过头,看下右边不远处,一棵树,大约有五十米远,再取一支箭,瞄一瞄,射出去,“崩”地一声,正中树干。

众人齐声鼓掌。

一个声音大叫道:“罗伯特,好本事啊!”

我回过身来,见一个三十四五的大个子正满面堆笑,向我们走来。

亨利已大叫着:“亨利叔叔!”迎上前去,和来人相抱在一起。

亨利叔叔过来,把我也搂抱一下,拿过我的弓,说:“罗伯,几时练出了这么强的眼力啦?”

我笑笑,鞠一下躬,心里说:“他妈的,又来个同名的!”一边打量他,见他身材挺拔,相貌俊美,也不由心生好感。

亨利叔叔取支箭,拉着,瞄一下我射中的那根树,又放下来,摇头说:“这我可射不中。”

亨利说:“亨利叔叔,罗伯去年把头摔了一下,把剑术忘了,你来了正好教他练一下!”

亨利叔叔看着我,说:“怎么摔一下就忘记东西?”

我耸耸肩。

亨利叔叔也不细究,说:“这次我时间多,就教你们一下。”他带头回屋去,一边说:“我肚子饿着呢,先吃点东西。”

我们随他回屋,路上,我悄悄问亨利:“怎么他和你同名?”

亨利笑着说:“他也是叫亨利达德利,是爸爸的表弟。”

这我就不懂了:怎么表弟和表哥的姓都是一样?但这事也不好深究,只得作罢。我问:“这叔叔剑术很好吗?”

亨利点头:“亨利叔叔是大师呢,他在陆军部任职,还是那儿的剑术教官!”

亨利叔叔非常随和,和达德利家所有人都不一样,一点架子都没有,看到得莫利穿着红色的卫士服,还把他取笑了一番。我们守着他随便吃了点东西,亨利就求他点拨我,他也很爽快地同意。

我在亨利叔叔的注视下,自己对着木桩草人练习攻击,把多天的工夫都表现出来。

亨利叔叔不象亨利对我那么着急,而是一直说:“不错!不错!”一会儿,他说:“罗伯,身不如臂,臂不如腕,这是诀窍。”

我点点头:这的确和我这些天学习领悟的一致!

亨利叔叔说:“这诀窍记住了吗?”

我说:“是的,身不如臂,臂不如腕。”

亨利叔叔又说:“现在我告诉你第二个诀窍,那就是腕不如臂,臂不如身体。”

我靠!搞什么飞机?

老子英语正不好,倒过来说,不是正好听不懂?

见我停下,亨利叔叔接过我的剑,对着草人,迅猛地攻击几下,说:“这就是腕不如臂,臂不如身体。”我呆了呆,接过剑,学着他的样子击刺几下。

亨利叔叔说:“很好,脚步开始动起来了。身体不如臂,臂不如腕,说的是剑的轻灵和技巧;腕不如臂,臂不如身体,说的是力度,而身体的力要用到剑上面去,关键在脚步,一定要注意脚步与身体的协调。”

我大喜:这说的倒真他妈是个道理哇!

见我不停地击刺,亨利叔叔说:“要想练好,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这中间还有很多的基本技巧,你要是真忘记了,我就住下来,重新教你一遍。”

亨利大喜,说:“叔叔你有空住下来?”

亨利叔叔说:“我从北部回伦敦,再从伦敦赶来金斯顿,本来是想求罗伯一件事,只要他肯答应,我就逗留多些时日也无妨。”

亨利说:“罗伯会答应的,你就先教他学剑吧!”

亨利叔叔看着我,却不回话。

我看看亨利,见他点头,便答应。

亨利叔叔的剑术分成三种:一是我一直学的单体扁剑,前端有花型护腕,真正的决斗时使用,要配合有同样护腕的左手短剑一起;二是剑身仍然细长,却是圆柱形的,护腕是十字型,这种剑为西班牙贵族喜用,宫廷比赛时也少不了它;三种是阔刃剑,完全战场上使用,用于杀敌的,对我意义不大。

我和亨利私下谈了一下,那就是这个叔叔会要求我做什么事?

亨利说:“管他的,先把他留住再说!他一直在苏格兰前线,难得回来,这次可是难得的机会。”我笑笑,想不到亨利也这么鬼精灵!

亨利叔叔很少提他的那个要求,我们也乐得装忘记,这样一直在金斯顿又呆了二十多天。

八月下旬,一天傍晚,亨利叔叔还是自己提起来了,他说:“你们知道,婶婶已经死了有两三年了,我想请罗伯你帮我去求个亲。”

我呆了呆:亨利叔叔生得很俊美,可以说,除了那个亨利格雷,他算得上我在英伦所见的最漂亮的男士了,连弟弟亨利也比不上他,这也还要用得着我去帮他找老婆么?

亨利问:“叔叔要去哪里求亲,还用得着罗伯去帮忙?”

亨利叔叔郑重地点头,说:“我要借重他的治安法官服。”

我们明白:那治安法官服穿上后,除了国王的王宫,大主教的教堂官邸,枢密院,上议院等处去不得之外,别的地方倒确实是畅通无阻。

亨利笑着问:“到底是要去哪里,难道连叔叔的爵士服和将军装都不行吗?”

亨利叔叔淡淡地说:“哈特福德宫。”

亨利耸然动容。

我不敢多问。

亨利叔叔说:“今天早点休息,明早咱们就起程回伦敦。”他的口气不容反驳。

晚上,我偷空问亨利:“哈特福德宫里住的是什么人?”

亨利叹口气,说:“国王爱德华的姐姐。”

我乐了:原来我们陆军部的少将,天下闻名的剑术大师,亨利达德利男爵先生,想去向皇姐提亲,哈哈哈哈,有趣!

第二天,我们回到伦敦,只住了一晚,我就和亨利叔叔动身到哈特福德宫去。按他的要求,我们只带了他的随从连姆,连得莫利和亨利也不许跟随。

哈特福德宫在伦敦北面,我们骑着马走了两个多小时才到。我们到的地方还不是那个宫,只是离宫很近的一个小镇,按亨利叔叔的安排,我们要在这小镇住一夜,第二天早上才正式前往。

小镇不大,只有唯一的一家旅馆,但是条件居然还不错,比我以前从伦敦到诺里奇的路上住的那个旅馆还要好一点,起码没有什么怪气味。

一大早,我们就起来洗漱,穿好衣服。亨利叔叔穿的是军服,我觉得他应该穿金黄色的爵士服更气派,不过想来年轻女子们可能更喜欢看水红色的军装,所以也便淡然。我穿的治安官服也不错,倒也明亮,不过和亨利叔叔的比起来,胁下的那两条深蓝色带子,显得不够耀眼夺目。

我们把连姆留在旅馆,骑上马,往北边偏西方前进。看亨利叔叔驾轻就熟的样子,那哈特福德宫他以前一定曾经去过。

走过两里多路,来到一道大院墙前,大门前有两个红衣卫士站岗,我知道,目的地到了。

在门前的卫兵行礼注视下,我带头昂首进入大院,正在奇怪这个宫殿的院墙并不是多么高大,前边大约四五十米远处,一座大而庄严的建筑已呈现在眼前:这是石头建筑,宽阔的门面,有六根白色的石柱,比我的切尔庄园门前那些石柱高大魁伟了许多。

按先前说好的,我留下了,目送亨利叔叔直往宫殿行去。

一会儿,有两个卫兵从左往右巡逻过去,又一会儿,又有两个卫兵从右往左巡逻过来。大约十分多钟,这四个卫兵又在我面前交错而过。看来,算上门前那两个站岗的,这不大的院子里,至少有六个卫士在守卫,这倒也算得上戒备森严。

远远的,宫殿的正门旁边,窗幄掀起,似乎有女声在笑,在向我这边观望。一个侍女装扮的年轻女子从大门出来,在草地上款款行来,走到我的面前,细声细气地说:“治安法官先生,您不进去里面吗?”

我按照亨利叔叔的事先教导,说:“我很愿意在这里观赏风景。”

那侍女抿嘴一笑,下蹲行礼,便回去。

站了好一会儿,我无聊起来,便顺着院墙来回慢慢走动。这里没什么景致,一直到屋前面,都是草地,连树都没栽几根,唯一的消缱,就是偶尔巡逻而过的卫兵向我施礼,我对他们鞠一下躬。

我顺着院墙往右边踱步,越走越远,渐渐接近宫殿的最左侧,这边的屋子应该不属于房子的主体,因为有两间低而平顶的房间,看起来普通至极,大约是伙房还是储物室什么的。

前面有个大土堆,我慢慢走上去,这里,挨着院墙,可以看到一点外面的景色。我回过身来,赫然发现那平顶的房子上面,一个黑衣的女子直直地跪在那里。

第一时间,我就想快快溜下土堆,但看一下,那黑衣女子望着东方,口里似乎念念有辞,原来是在做祷告,我便停下来,偷偷观察。反正英国佬做起祷告来,都专心得很,从亨利那里我是深有领教,也不怕被人家发现。

侧面看去,黑衣女子的肤色很苍白,年纪大约已不年轻,单从服饰上,倒也看不出她的地位。她虔诚地跪着,偶尔还望着东方拜几拜,好象在搞什么仪式。这和亨利以前的大不相同,倒有点象得莫利老兄那次我救他时的那个样子。也不知这女子会不会说出“我的恺撒”这样的词句,我不由得笑了一笑。

突然,黑衣女子“霍”地站起,我还没反应过来,她已回身看见了我,眼中稍现吃惊。

我连忙鞠一下躬,这一急,感觉完全没有了平时的那种优雅。

黑衣女子眼中诧异更甚,她快速地蹲了一下,算是行了一个礼,然后,抬起头来,又看我一眼,一转身,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就下去了。

我连忙从土堆上下来,慢慢蹑到大门边上去,这下子,再也不敢到处走动。

亨利叔叔几乎呆到了正午,才从宫殿里出来,看他那高兴的样子,似乎事情大有希望。他扬手带路,说:“咱们走!”

我笑着说:“来了老半天,人家也不管午饭?”

亨利叔叔说:“回去吧,明天早点来。”

我晕了:“明天还来?”

“当然。”

“那还需不需要我来?”

亨利叔叔笑了:“你不来卫兵不让我进门。”

我日!我靠!我泄特!

老子还是读初一时被老师罚站,才站了一节课,这都什么的什么呀!今天站了三四个钟头了,明天还要来?!

唉,看在这家伙教了我二十多天剑的份上,明天只得再走一遭了。

回到旅馆,我命令连姆给我捶腿:你家主人害老子腿疼,不找你算帐我他妈找谁去?说实话,我觉得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所以一般不支使别人做有辱人格的事,但今天一来腿实在酸痛,二来看连姆老兄屁颠屁颠地深不以为耻,这道德问题,也便放他奶奶的一放!

第二天,我们八点钟左右,就又来到哈特福德宫。

还是和先一天一样,亨利叔叔扔下我,自己进宫里去逍遥。我便在宫殿外面,院墙内侧,艰难困苦地踱我的步。

我又来到那个高高的土堆:昨天那个黑衣女子吓了我一跳,不过想一下,似乎也没什么的,今天再去看看也无妨!

那女子今天没来。

我无聊地下来,鬼混了一下。

大约九点多钟,我又爬上土堆,那黑衣女子赫然已是跪在那里!她今天穿的是深紫色衣服,和昨天的黑衣服比起来,也明亮不了多少。这女子三十七八岁的样子,削瘦,苍白,颧骨高,两腮凹,所以显得很是凄苦,看样子,不是什么上等人。但她做起仪式,祷告起来,显得忘我忘物,神情坚定无比,却也另有一种动人心魄之处。

女子又开始向东方拜起来,我知道,她的仪式差不多快要结束了。果然,一会儿,女子猛然站了起来,这次我没有慌乱,趁她扭身看见我时,很自然地鞠了一躬。

哈哈,这次的鞠躬,应该有约翰老哥的风范了吧?

老子还不是很快捡回了面子?

女子当然不知我所思所想,她深蹲行礼,快速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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