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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歌液池

杨培艺是同昌公主身边一个二等太监。

那年,同昌公主还未到出宫开衙的年纪,仍住在太液池边一个小小的公主殿里。皇帝有八个儿子,五个女儿,同昌是第四个。她不知自己的生母是哪一位,总归位分不太高,难产死了,她自小被抱到贤妃座下养着,贤妃娘娘自己的小皇子早年夭折,自己无法再生育,因而不喜欢小孩子,也不喜她。

无人记得她生母,也无人在意她,皇帝便把她连同那位出身低微的生母一同忘在了太液池边小小的宫殿里。

同昌第一次见到陆宴,是在太液池边的亭子里。那年的春天来得格外的迟,池水仍然结着薄冰,柳条最先开始冒出了些翠色。一切都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午后悄悄发生着。陆宴从亭子里走出来,成了那个初春里最亮丽的色彩。

回忆久了,记忆便失了真。

人间四月,山河染色,江南院子里棵棵古树开始抽芽。

那年到底该是个什么模样,她记不太清了。只是那匆匆一眼,深深烙印在她的记忆里,成了她简短晦涩人生里最不寻常的一笔。

一群中年男人簇拥着的陆宴,身着一袭大红锦袍,挺拔俊美的不像话,许是因着周围人的衬托,有了几分鹤立鸡群的出尘气质。

少年人的骄傲全写在脸上,更何况骄傲如他。

“公主,那是今年新进的进士,中间那位便是新科状元陆学士。”杨培艺望着她的脸色,适时地说道。

同昌像是被人窥见了心事一般,飞快的红了脸。躲到了柳树下,透过并不茂密的柳条悄悄望着。

芝兰玉树,灼灼耀目。

同昌毕竟是个公主,她故作骄矜端正了颈项,攥着的掌心里生了汗。她故意将头转向另一方,装作赏花的样子,两只眼睛拼了命向余光处斜去。

教习嬷嬷交过千百遍的的步子乱了,往日里抬脚纹丝不动的裙裾如今飞舞着。该是先迈哪只脚来着?哪只手搭在上面?

她几乎是逃走了。

杨培艺望着傻笑的小公主,那是他记忆里最不同的一天。这一天后许多事情都在一夜之间变了味。他从未见过那样的同昌,那个胆小怯懦的小公主,在太液池边变得那般灵动娇憨。

也对,她只不过十四岁。那年陆宴十六岁,隋珠十三岁。那年是杨培艺进宫的第二年。

他有些想念那些记忆里的浅淡时光,在那个偏安一隅的小小公主殿里,住了一个天真的小公主,被遗忘在深宫的小小角落里,安静单纯的长大,幻想着自己的意中人也能欢喜她,山高水长地过一辈子。

那个时候同昌还活着,他还叫杨培艺,叫杨公公。是同昌公主身边的二等太监。

可同昌死啦。

那她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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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到地下便是十年。

地府最近人手不够,阎王便只好派我去人间找回几个游荡的野鬼。

我却耽搁了些时日,因着我遇到了一位小友。

作为地府里资历最老的鬼,我在地府里混了三千年。黑白无常牛头马面,一众官职皆是换了一轮又一轮,阎王也拿我没办法,说我少了点什么,不能直接送走我。我说我只是等个人,等到了便走,阎王便同意我留在了地府,命我做了一个小官,让我掌管鬼心。

人死之后要过鬼门关,经黄泉路,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由忘川河划之为分界。忘川河水呈血黄色,里面尽是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河上有奈何桥,河畔是生长着的鬼心。新死的鬼,皆先由鬼门关的判官审了,罪大恶极者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无罪的又看其执念深浅,若是执念浅,便从奈何桥上走;若是执念深,便要从桥下的水里游去彼岸。

“杳杳黄泉路,难逢日月光”

阎王让我喝完汤药忘记了生前,便把那汤药配方给了我,按道理我该不停做汤给过路人,上任几

天就把我累了个半死,后来我便想了个法子,直接将汤药浇进地里浇灌鬼心,竟有奇效当真是省

时又省力,我于是由一个汤贩子变成菜农。

我喜滋滋向阎王邀功,阎王显然怔了一下,有些迟疑地点了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日我正收拾着行李,一个小童敲了我的门。是一个灰头土脸的女娃娃,梳着两个发髻,堪堪到我腰际。

“---见过大人”她说

我领她进了屋,洗了脸,重梳了头发。

瞧清了她的脸,方才惊讶。

“怎的仍是上回来的模样?”

“这回样子并不好看,我也是要脸面的人,怕吓着大人”

我与她吃了些糕饼,便取了生死簿来看。

她见我盯着簿子久久不说话,便问我道:“大人可知,我的鬼心如今在何处”

我只装作看生死簿看的投入,脑门上升起薄汗,一只手飞快在袖子里算了算。上回一位仙君娶亲,我去赴宴,饶是那酒是好酒,我多喝了几杯,回来时歪歪倒倒,路过河畔的“菜地”,瞧着地里一个“萝卜”长得硕大,随手扯来啃了味汁甘美,到了后面却稍稍有些苦涩。我只是随手拔了啃了几口解了解馋便扔了。

难道……我咽了咽口水。

“真甜”

小童抬头狐疑地望了我一眼,我正了正神色装模作样咳了一声,“咳我是说刚刚我掐指一算,你这几世都做了短命鬼,大抵是撞了什么邪秽,在我这住上一段时间也好,你便等等吧。”

她仍然盯着我望,我心里有些发虚,挪开了眼。

我心里飞快盘算着,将她留在我这正好在我走之后,照料那些鬼心,替我熬汤药。我自以为是地府里头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官,可是别说下人,连个正经的副手都没有。平时任劳任怨事必躬亲,地府有了我才是福气。

我心知弄丢鬼心的事不那么容易应付,更是不明白我怎么能吃了人家的鬼心。按理一个人只有一个鬼心,过奈何桥前吃了鬼心便能将死时离散的三魂七魄聚拢。

第二日我提了包糕饼吃食,连同两壶酒,去看了我的老朋友,地府的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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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说起来,地府事实上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唯一不尽人意的是,这里没有白天黑夜,只有黄昏。要真计较起来,说是黄昏也并不准确,只是天是橘红色的。

我家就在忘川边上,风景还算秀丽。算是全地府风水最好的宝地。

地下没有太阳,我便不看天,假装有一个,日子也就过得格外珍惜。

我带着东西往鬼门关走,说来也怪叫人难为情,我在地府呆了三千年,却没几个朋友。一个是鬼门关的判官大人,一个是三途川里替我打水的老王八,还有一个,若是阎王大人本人恩准,他也能算我的朋友。

说起来也不能怪我,地府官职一百年换一次,我与他们都挺熟稔,只是那些个前几任的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等人,大都寻了机缘,飞升成仙,再不济也是个山君水君,见面时整个人仙气飘飘闪着光,再与我这不知长进冥顽不灵的老鬼混在一起,到底是有些不妥了。

也罢,千年来来回回,还在意那张面皮吗。

这一任黑无常是个俊俏的白面小生,聒噪,总爱找人讲话。他曾悄悄告诉我,他活着时是最爱穿白衣的。

“那你大可去向阎王大人请旨,去做白无常好了。”

阎王将他扔进染缸,从此全身上下都是黑的。

从那以后他也不再总是找着我聊天胡侃,见我就走。

你是摸得准阎王脾性的,他说。

不过有一人是例外,自打我来地府,判官就没有换过。作为地府里第一工作狂人,他兢兢业业干了几千年,许是阎王找遍了整个阴间也找不出向他这边的任劳任怨工作的人,无人愿意接手。鬼门关事务实在多,若是赶上了战时,那就更是可怕。

第一次见我,我还是个新死的鬼。

“孟姜氏,廿六岁,万箭穿心,身葬莩归山,一魄入大荒,卒为妖。妖名扶桑,荒无踪

第二次见我,我已在地府待了五百年,刚得到阎王的恩准,命我看管鬼心。

他问:“若是等不到,该如何?”

我说,我望不见黄泉里的船,我就坐在奈何桥上等。一年不来便等两年,一千年不来便等两千年。

此后我常去找他,他是很沉默的人,话不多,却是绝佳的倾听者,地府的万事通。

那日我拎着吃食去找他,我们都喝的烂醉。

这世间千千万万人都是如此,熙熙攘攘挤在一处,便得了安心。只是低头朝着一处走去,生怕别人晓得他朝哪去,便将自己的眼睛蒙上,作茧自缚,掩耳盗铃,仍甘之如饴。

人不知,他自己也不明白。

地上活着的人如此,死人也如此。我如此,判官如此,千千万万徘徊着的无主魂皆是如此。

如此,甚好。

阿元喝多了酒,一改往日稳重沉默地形象,吐着破碎的话,放歌纵酒。

他将酒杯指向我,与我碰了一杯一饮而尽,饮罢,将酒樽翻转了,滴下几点玉液,氤氲着泅开几点印记,在他白色锦袍上开出朵朵“梅花”。

地府的天,从不变的是黄昏,从不见的是太阳。

那天便只是天,纯粹。

我年幼时常常问我娘,天该有多深。我娘只说天是很高很高的,上头另有一个国度,住着仙人,主宰者这红尘世界。因此只要潜心祈祷,便少些磨难。我自知道天是高的、人与仙人之间隔了许多,我只是问天有多深。

死了以后才知道原来地下也有一片天。

地上三百年,地下三千年。我望着血红红的天有些作呕。

元页瞧我望着天,他也望着,却忽然笑出了声。

“那算是个什么天,活着的望天,我们这些死人望天做什么?

他望着天,像是透过那天望着什么,眼里是掩不住的悲伤。半晌,就在我以为他再不和我说话时,他忽然问我道:

“孟姜氏,你可后悔”

“悔”

“为何不走”

“佳人未至,路途遥远,不可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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