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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生

一百年前,美国的一座废弃工厂里一群披着黑袍的人围在四周,留下了中间一块空地。红色的月光穿过房顶上的窟窿,照在那片空地中央。

“铛,铛,铛……”远处的钟楼响了十二下,一个黑衣人走到月光下,身后还跟着头戴血红色王冠的黑衣人。带着王冠的黑衣人用沧桑但有力的声音说到:“在这血月之下,我们迎来了新的种族!他以向我证明了这个种族的强大,我们的新星注定会成为血族的骄傲!”又来了几个黑衣人,手上拿着用黄金制成的杯子,里面盛着鲜血,为站在正中央的人沐浴,把黑袍染成了红袍。月光和血光在其他血族的眼中闪来闪去。红王冠黑衣人从袍子下拿出来一个金色王冠,红衣人单膝跪下,红王冠双手将金色王冠戴在了红衣人头上,围在一边的黑衣人有的欢呼,有的冷笑。

红衣人缓缓站起,红王冠退下。红衣人举起双手,发出了青年人的声音:“敬新生!”几个黑衣人把一个大笼子拉了进来,其他的黑衣人为他们让开了一条路,笼子里面是一群人类,尽管打扮的很干净得体,眼里缺充满了恐惧,有的失声,有的哭号。“请尽情享用,这些都是佳肴。”红衣人打开笼子的门。有个人类迅速跑了出来,但是没跑几步就被黑衣人压倒,剩下的黑衣人涌进笼子里。瞬间血光掩盖了月光,只有一个黑衣人发出了不满的声音,准备离开。

“卡米拉女……小姐,这些人对不上你的口味吗?”红衣人叫住了她。卡米拉脱掉黑袍,露出了洁白的皮肤,身上穿着红色的贵妇服装,深红的秀发披在肩上,不耐烦地说道:“我不喜欢这么野蛮的进食方式。”“那我们可以单独喝一杯吗?”……

“你好,这是您点的草莓慕斯和樱桃味可乐。”“谢谢。”服务员把慕斯和可乐放在这位青年面前,青年旁边立着一个吉他箱,青年则穿着一身休闲装。青年一边刷手机一边吃着慕斯,吃到一半的时候,外面的商业大厦的三楼飞出来一个男人,还有大量的碎玻璃,飞出来的那个人穿着黑色军装,和他一起飞出来的枪掉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男人艰难的爬起来,想去把枪夺回来,三楼又一个身影却快人一步,从三楼一跃而下,踩在枪上,顺手打飞了想捡枪的男人。男人再次飞了出去,他倒在地上,对周围的群众喊道:“大家快离开这里!”但只有三成的人离开了,剩下的七成在三十米外的地方围观或者拍照。

甜品店店员也闻声而来,但是她发现那个点樱桃可乐的青年不见了,蛋糕只吃了一半,餐盘下面还压着一百元现金。

从三楼跳下来的人体格硕大,甚至可以说和熊一样,身高两米五左右,赤裸着上身,身上还沾着血,但很显然不是他的,嘴里的獠牙露了出来。他一脚把枪踩碎,走向倒在地上男人……

“让开!”“你干嘛啊!”人群起了点小骚动,貌似有人推开人群朝这里冲过来了,男人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那大概是援军。但是血族对此不屑一顾,他继续慢慢的走向男人。

青年冲出人群,举起自己的吉他箱,对着血族的头砸了过去。而且这一下力度不小,把这只“熊”击倒了,脸上还留下了一块被灼烧的痕迹。“银制的容器?”男人很惊讶,倒不如说是惊喜,好像买彩票中奖一样。青年把箱子扔到地上,蹲下去把箱子打开,里面赫然排满了数件银制利器,长短不一,还有一把银色手枪。青年把手枪扔给男子,男子爬起来,给手枪上了膛。“谢谢,要是没有你可就惨了。小心点,这是侯爵级别的。”血族挨了那一下重击,脑袋昏沉沉的,但是也慢慢站了起来。青年拿出一对短刀,摆好架势:“现在清剿队连侯爵级别的的搞不定了吗。”“那是意料之外的东西,本来这次就我一个老手,其他都是新人。”“少废话了。”青年冲向血族,血族迅速反应过来,挥右拳打向青年头部,青年左手刀迎着血族拳头,一刀留下了一道伤疤,但却好像打在石头上一样,发出了清脆的声音。血族拳头也被打的偏向另一边,青年抓住机会,把右手的刀刺进小臂的两个骨头中间,并借力滑向手肘,刀刃和骨骼的摩擦发出了刺耳的声音。血族疼的大叫,身体也慢了一拍,青年一个转身,血族的右臂就落地了。

男人手里拿着枪,惊讶于这流畅且残忍的战斗技巧。血族的手臂掉在地上,叫的哭天喊地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要远程压制。但是青年已经手起刀落,血族再也叫不出声了——青年将两把短刀刺进了它的喉咙,一用力,血族就身首异处,倒在地上。

人群寂静了几秒,然后开始议论纷纷:“猎人不都是高尚的人吗,怎么会这么残忍?”“这个人以前肯定杀过人吧,不然怎么会这么熟练。”“不管怎么说人家都保护了我们,这样不好吧”“那不过是他们的工作而已。”青年没理这些闲话,刀上的血液在阳光的照射下逐渐蒸发。他走回吉他箱旁边,把刀放回原位,然后从男人手里把枪抢了回来,卸掉子弹,也放了回去。“你好厉害啊,有这么多武器。”青年关上箱子,把它背上。“你叫白礼对吧,谢谢你。我在你的枪上看到的你的名字。”“没工夫开枪却有工夫看枪上面的名字是吗?”白礼背着吉他箱转入了一个路口,很快就响起了警笛,是来善后的警察。三楼还有不少受伤的新人,他们都是猎人,就是专门在城市里捕杀血族的武装组织。进入组织的条件非常严苛,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品德高尚,至于究竟怎样才算品德高尚,就要由政府说了算了,但是猎人组织从刚成立到现在十年,从未出现过猎人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如此,民众还是对猎人人品还是保持怀疑。

白礼回到家,他家在一个老旧的别墅区里,院子里堆满了杂草和野花,还有几株因为被抢了养分所以开的不旺的观赏花。小区物业也曾想帮他清理一下院子,但他拒绝了,他貌似就喜欢这样。这么大的一个别墅,当然不是只有他一个住,他还有一只名叫艾琳的三花猫,两只守宫,还有十来只甲虫,以及数十个昆虫标本,稍微认真一点的话,还要算上用来喂养守宫的面包虫。不过这些标本都放在单独的房间里,每天都会进行清扫。白礼喜欢在傍晚回家后,打开皇后乐队的歌,一边照料他的宠物们,然后躺在床上,或者是沙发上睡觉,艾琳就睡在他身边。早上起来,洗脸刷牙,喂养宠物,然后背上吉他箱,出去做他的工作:巡逻。

然后在路上随便找一家餐厅吃早餐,但是今天他遇到了昨天的那个男人:他差不多二十几岁,穿着军装风格的衣服,他看到了白礼,招呼着他和他坐在一桌。白礼本不想和他一起坐,但是店里也没空位了,只好和他坐在一起。男人:“白礼你好啊,昨天谢谢你了,这顿饭我请好了。”“你的命就值一顿饭钱吗。小笼包和牛肉粉,我付钱。”“算在我的账上,谢谢——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温杰,24岁,目前在清剿队,虽然论时间我是你的前辈但你比我更强,所以直接叫我温杰就好。”

“我也没打算叫你前辈,不过你还有点自知之明。”白礼的小笼包和牛肉粉上来了,白礼自顾自的埋头吃了起来。

温杰感觉十分尴尬,生硬的转着话题:“我的生煎好慢啊,对了,你多少岁了。”白礼继续吃着他的早餐。

“你看起来很年轻啊,这么小就来做猎人,家里没有意见吗。”“没有。”这两个字虽然和平常的语气一样,但不知为何,温杰从这两个字中间感受到了复杂的情感,说不上来是愤怒还是悲伤。他第一次感受到这种情感,所以他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了。

白礼吃的很快,温杰的生煎刚上来,白礼就已经吃完走人了,并在碗下面压了五十块钱。老板娘来收拾碗筷,把钱塞进自己兜里,说道:“这客人每次都给这么多,店里这么忙他也不要我们找钱。对了客人,您和那位客人是朋友吧。”

“没有,只是同事而已。”

“没关系,既然你们认识,那就当他帮你付钱了。”

“那……谢谢了。”

刚走出饭店没多久,白礼的手机就响了。电话那头传来了他熟悉的声音——王警官:“小白,上级指名想让你进清剿队执行特殊任务,不强求,你什么意向。”……

区政府中心,猎人部部长办公室,白礼端坐在部长对面的沙发椅上,他右边还有两个空位。白礼知道,中间那个位置才是主宾坐的。而主宾,是那个在社会上都拥有巨大影响力的猎人。

“埃德蒙先生,就是这里了,部长早就恭候大驾了,请进。”

门被一个接待小姐打开,被称为埃德蒙的人站在门前。他身材高大,需要低下头才能进门,身上充满了结实的肌肉,手上提着一个又长又大的大金属箱,脸上留着络腮胡,和一些皱纹组合在一起,看上去有四五十岁的年龄。部长和白礼都站起来敬礼,埃德蒙也回了个礼:“‘力’种族专业清剿猎人,埃德蒙报到。”

政府规定,任何新闻媒体和政府人员,不得将猎人成员的情报曝光出去,否则会对猎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但埃德蒙是例外,他是那种走在街上都能被认出来是猎人的人而且战绩可管,特别喜欢和最擅长格斗的血族种族“力”进行一对一的格斗,而且从未有过败绩。就连血族对他的也趋之若鹜。

就是这样一个强大的人,他就是本篇的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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