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懦弱的人,所以平生干得最惊天动地的事情就是坦白地承认喜欢一个人。这种喜欢,在那个禁锢情感的年代应该是一种罪过,任何美好的回忆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褪去最初明丽的色彩。
就像你问我的内心到底藏着谁?其实,我觉得更多的是一份当时有关那个人的回忆吧!人啊,总喜欢回忆和最初的萌动,又问喜欢谁有何意义呢?可惜人的年龄越大,30岁的我在经历是是非非后,早已经没有那份萌动了。
时光总是不等人,怀揣着那份纯纯的感情,记得在高考后最后一个漫长的盛夏,总算可以释放,以为的对的感觉其实是错的,因为我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知道的答案。
又是一通几乎颤抖的电话:“你知道吗?见了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我能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这是第一次鼓起勇气地赤裸裸地表达,竟没有一丝装饰。电话那头,一阵沉默,急迫的我接着说道:“难道!难道之前的种种,你对我的关心都是假的吗?”此刻,我望着天,天空有些灰蒙蒙的,好像快要飘下小雨了。“对不起,我……我不确定是否真的喜欢你。我认为那样对你也不公平。”不确定?还是这句话。我突然满目清凉,感到一点小雨飘落在我手背上,凉丝丝的,真要下雨了吧!但听电话那头继续说道:“我想,我们还是做朋友吧!”他继续说道。“不必了,”我轻轻说,有点哽咽,“有个人已经追了我很久了,我先前一直在考虑要不要接受他,现在既然你并不接受我,请收起你的好人卡吧!”我恨恨地说道。之后,只听电话那头有一段嘈杂的声音,似乎家里人正喊他吃饭:“那……祝你幸福,我先挂了!”“好!”我礼貌地回应了一句。
小雨终归还是没有下,老天爷装模作样灰了灰脸,算是对这段单相思感情的最好回应。而我执拗地要增加悲伤地气氛,我流泪了,高中三年了,我一直默默地喜欢着他––那个为我擦黑板,让我坐上自行车后座,害怕时安慰我的男人。如今,在我放弃尊严义无反顾地告白过后,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假如,我在长高十公分,你看我的眼神会不会不一样呢?还好,电话的最后,我维护了仅存的尊严。
我笑了,我哭了,我让泪肆意地流下来,流下来,最后,我崩溃了,在学校空无人烟的大操场,放声大哭,感受那般久未有过的心痛。多久了?从秋水以后,多久了?泪水已经模糊了过去的记忆。
我失魂落魄地回家,好像丢了魂。我很痛苦,我在酒柜里面慌乱地找出了一瓶红酒,拔出酒塞,满满地倒上一杯,一饮而尽。要知道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沾过酒。呵!酒可真是个好东西,它让我满脸通红,头晕目眩,更重要的事,我居然可以把之前压抑许久的痛苦一下子倾泻出来,体验了一把真正的酒鬼。我倒在床上,除了胀痛,头脑却很清醒,我知道我无可救药,酒精也麻醉不了自己的意识,我竟然傻傻地想着,我这辈子到底做错了什么?让我如此自卑,如此低声下气?难道就是因为这个长不高的个子?受尽了世俗的歧视的目光,要知道走在马路上,他们就差把我看成个三级残废。是啊!如果还有来世,我要再做一个女人,一个漂亮的高个子女人,用蔑视地眼光顶回去!
这么想着,竟然也睡着了。在醒过来的时候,是我妈把我摇醒的,她一骂我抽什么疯怎么把家里珍藏的红酒喝光了,一边询问我原因,不会是高考没考好吧?我倒是希望高考没考好,换它个爱情如意呢!结果,事实上,我那年高考确实没考好。成绩出来的时候,我拿着电话的手都是抖三抖的。总分291分,低的连本省的三本线都够不着,只能在填志愿的时候远嫁他乡,随便填了个湖北省。本来也就没报希望,准备上个大专了,没想到录取成功,以高一分的成绩进入武汉某某三流大学英文系,真是讽刺,当年高考英文失手,都没有考及格,否则好歹也能留在本省,居然哪壶不提开哪壶,进入了女生们本该最喜欢的英文系。
呵呵!我真的要笑死,还是要悲伤死?真让我哭笑不得,这辈子,还能不能正经的跟我开一开玩笑?暂且让我先告别高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