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307600000017

第17章 知识产权司法制度建设(6)

为防止当事人在驰名商标认定中“串通”造假,司法解释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事实,不适用民事诉讼证据的自认规则。对方当事人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可,并不免除原告的举证责任。

此外,不同的驰名商标的驰名程度是有差别的,有些“超级”驰名商标可能达到了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程度,对于这些众所周知的商标,不应再要求进行烦琐的举证,应当有限度地引入司法认知,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故司法解释第八条作出了相应规定。

记者:能否请您再介绍一下关于损害后果的相关规定?

答: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容易导致混淆,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将原被告的商品完全误认,鱼目混珠;二是认为原被告的商品来源相同,为同一经营者;三是误认为原被告之间具有商业标识许可使用、参股控股、关联企业等特定的联系。司法解释第九条第一款根据驰名的未注册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予以保护的规定,将上述三种情形界定为“容易导致混淆”的法律要件。

按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驰名的注册商标可给予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的跨类保护。其中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不应简单地从一般商标侵权的市场混淆意义上进行理解,通常都涉及因误导相关公众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或者贬损其声誉,因而第九条第二款对此进行了界定。这种界定更符合此类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实际,更利于加强驰名商标的保护。当然,这种界定直接涉及跨类保护的范围,故第九条第二款要求“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其经营者产生相当程度的联系”,而不能是程度不高的“联想”。

记者:如何确定驰名的注册商标跨类保护范围?司法解释第十条是不是规定了跨类保护范围的标准?

答:您说得对。针对不同驰名商标驰名程度差异的情况,驰名的注册商标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依法获得跨类保护的范围不是整齐划一和固定不变的,而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驰名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在使用被诉侵权商标或者企业名称的商品的相关公众中的知晓程度,以及相关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第十条作出的限定便于审判实践中准确把握跨类保护的范围,使其保护范围宽窄适度,避免使跨类保护成为“全类保护”,从而使跨类保护更符合立法意图。

记者:对于两个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2008年3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曾规定,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原告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而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对于注册商标与在先驰名商标的冲突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禁止注册商标的使用。这是否可以理解为是进一步加强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答:您的理解完全正确。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是禁止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和使用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的未注册商标;二是禁止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使用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的已注册商标。对于构成侵犯他人在先驰名商标的在后注册商标,人民法院给予驰名商标所有人禁止在后注册商标使用的民事救济,既符合商标法第十三条关于“禁止使用”的规定精神,符合驰名商标保护实际,也有利于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因此,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作出相关规定。基于同样的精神,司法解释第六条还规定,原告以被告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倘若被诉商标系被告在先使用而被原告抢注了的驰名的未注册商标,被告当然应当有权以此为由进行抗辩,并可以提出禁止原告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反诉。当然,被告应当对其在先未注册商标驰名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同时规定了两项例外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不受5年的限制”。超过该条规定的请求撤销期限的,该争议的注册商标即不可撤销。对于此种情况,人民法院不能禁止使用该注册商标,故司法解释第十条将此作为第(一)项例外情形予以规定。第(二)项的例外情形,是指给予驰名的未注册商标对抗在后注册商标的保护,必须以在后注册商标申请注册时原告的未注册商标已经驰名为必要。在被告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时,原告的商标尚未驰名,就不能获得禁止被告在后注册商标使用的特殊保护。

记者:据了解,关于涉及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的管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于今年初专门下发了一个通知,此次公布的司法解释未再明确此类案件的管辖,该通知是否继续执行?

答:鉴于当前社会生活中驰名商标认定被“异化”的现象较为严重,而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又不可能非常具体,在具体把握上具有较大的弹性,容易导致执行尺度不一,为尽量统一司法尺度和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我院已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法[2009]1号,2009年1月6日印发)中要求“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鉴于管辖问题已通过上述通知专门明确,司法解释对此不再涉及,仍按该通知执行。

记者:感谢您全面、客观的介绍。我相信,这个司法解释的公布和实施一定会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对品牌战略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答:这也是我们制定这个司法解释的目的所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9〕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4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同类推荐
  • 企业职工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企业职工学法用法读本(以案释法版)

    本套普法教材系列丛书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将读者群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公民、社区居民、农民和企业职工、青少年,根据不同读者群的不同法律需要精心编写而成。本套丛书再现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套丛书书用通俗的语言,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使法律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套丛书旨在帮助各位读者认识和了解法律,促使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每天学点法律常识

    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作为我国劳动保障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劳动合同法的修改有着深远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理解与适用民诉法,我们约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的专家对行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适用重点、难点。
  • 美国未成年人法译评

    美国未成年人法译评

    本书所选译的六部美国未成年人法典,是在对美国联邦及各州未成年人司法法典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发展进行比较、研判后最终确定的。本书译评之法典为美国联邦与各州现行未成年人法中较有代表性的,从译评法典中便可在一定程度上洞悉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动向,本书的出版能给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带来一些域外借鉴。
  •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

    家庭法律指南(家庭实用生活百科丛书)介绍了法律的基本知识与需注意的法律细节。
热门推荐
  • 九转天星诀

    九转天星诀

    剑光划过,血花溅起。宛若雨滴,满空洒落。血滴,将整个世界染成褐红色,犹如蔷薇绽放,红艳、凄美、肃杀、惊魂。绝世妖孽,风靡三界,九星霸体,逆天狂战,尸横遍野。倾世红颜,一舞为君,天若有情,我定胜天,天若无情,我便逆天。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云山草原的六大狮族

    云山草原的六大狮族

    狮族传说,风族、空族、林族、湖族、梦族、古族,谁将在这场生存之战中胜出?
  • 给小学生讲世界历史(下)

    给小学生讲世界历史(下)

    本书用简单易懂的通俗语言,将世界历史演变过程中的重大事件一一收入笔下,将古往今来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一呈现,帮助小读者对世界历史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 巅峰战神之重生

    巅峰战神之重生

    战神重生,新一代战神即将崛起,重生在异世的他能否重铸往日辉煌,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钟鼎

    钟鼎

    青元从微末青山中崛起,历族变,人族征战四方,列土封疆;后游妖界,临危受托;最后经宗界大战,揭开盘古、三清之谜,无奈开天,誓要找回遗失的故土。
  • 乱世凰后

    乱世凰后

    本是男身却穿越古代成为皇后。组建凰军,平灭三王,灭万机,永靖天国,五族为博她一舞甘攻城逼宫。她男人?她是女人?也许不重要了,她的功绩不言自喻。黄沙百战风飘摇!醉卧长沙迷人眼。还道江山谁人享。红颜一笑倾国城。愿博佳人百媚生,群雄并起战四方。不羡鸳鸯不羡仙,皇权富贵抛何方。
  • 有恋爱想和我谈

    有恋爱想和我谈

    【女主就一个渣,颜控。】
  • 末世之逆袭女主

    末世之逆袭女主

    末世的基本配备,一个不落全都有。末世来了,想找个不变态的优秀男人相夫教子,不是光靠金手指就够的。且看女主在末世中如何找到真命天子,有个可爱宝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