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杜霞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湖边,她记得大学时候自己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快乐女孩,想爱就爱,想玩就玩,没有人能够干涉她。
她是独身主义,在她认为,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该无所顾忌的享受,享受爱情的欢愉,享受异性的追捧,享受别人的照顾,而不该让那一纸婚姻证书把自己套在某一个男人身上。爱情很美好,而婚姻太恐怖。
她真后悔五年前嫁给赵智。她不后悔被那公子哥欺骗搞大了肚子,但后悔搞大肚子之后大脑发热干出结婚这种事。早知到婚姻就这么一回事,当初不如冒着生命危险把孩子打掉--反正自己也不是第一次打胎,或者把孩子生下来,一个人拉扯他也比今天活得畅快。
赵智是爱她的。这杜霞心里明白,但是赵智的爱给她的并不是温暖,而是一种束缚,要命的是赵智对此一无所知,还以为她的要求太高。
其实她的要求并不高,她只需要有一个人在她烦恼时安慰她,在她忧愁时温暖她,在她孤单时陪着她,在她寂寞时,那个人请走开。寂寞是生命不可消除的,她不希望有一个通过法律承认的男人来干涉她消除寂寞的方式。因为,她是一个喜欢新鲜的独身主义者。
大学时候她和赵智谈恋爱时觉得他是一个棱角突出的大男孩,深交之后却发现这人实在平庸,优柔寡断在他身上得到完美的诠释,所以她感到了失望--他甚至不如那些满口甜言蜜语满脑子盘算着如何把你弄上床的公子哥来得潇洒。
杜霞对什么身体啊贞节啊的并不十分在意,但她对心理的满足就很挑剔了,赵智能够用春风化雨般的呵护打动她的心,但这种打动并不持久,所以,在她的心理出现更大需求时赵智煞有介事的关心就变成儿戏了,就像一头发情的公骆驼,你只知道给它吃给它喝它能满足吗?
关于发情的公骆驼有这么一说:一只处在发情期的雄性骆驼在得不到满足的情形下会追逐它所见到的任何活物,然后持续几天几夜坐在"猎物"身上扭摆自己笨拙的躯体。杜霞虽然没有公骆驼那么疯狂,但她的确很狂躁。
婚姻的新鲜感只持续了三个月,结婚后的杜霞对生活感到了失望,她渴求得到新鲜的刺激,她就像是在沙漠中长途跋涉濒临死亡的旅人,只要有一杯美酒她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不在乎酒里有没有毒。
中国古代流传下来那句话"宁作太平狗,不作乱世人"简直就是胡扯,在杜霞认为,一个人非要像狗那样死皮赖脸地活上几十年不如痛痛快快潇洒走一回,生命的价值不该在于长度,而在于活得是否自我,是否开心,是否快活。
她渐渐感觉和赵智失去了共同语言,赵智公司里那些琐事她懒得过问。虽然她所有开销都是通过赵智打里这些琐事挣来的,但她实在没有兴趣,她能够做到不去干涉就不错了,赵智还想怎么样?因为是老公就可以强迫她去关心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不可能!
杜霞不想工作,她对现下所有职业都不感兴趣,她认为人活着是要享受而不是为了几斗米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但她知道没有工作就没有收入的道理,于是她决定自己创造一种新型职业,能够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赚钱的职业。
可惜,她一直找不到最好的灵感,她想过教师、画家、作家、音乐人、艺术家等等方案,最终都被否决,她终于知道在当今社会是不存在那种理想化的职业的。
其实,关于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赚钱的职业,笔者倒是想到一个,一个在现今各大城市乡镇都像瘟疫一般广泛流行,不需创业资本,不需学历文凭,不需管理经营就能够赚到大钱的职业,不过杜霞还没那么下贱。
杜霞后来发现自己闲赋家中冥思苦想不是办法,给自己在市图书馆找了份差事。在图书馆里,她可以通过阅读打发时间,让自己不去想那些蝇营狗苟的杂事。但是书里难免会营造一些撩人心弦的画面,令她这种寂寞少妇蠢蠢欲动。
一经打听才知道自己的女同事们大都在外面找了情人,杜霞很快跟随同事的步伐物色了一个情人,那是个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同事们都劝杜霞三思,找个成熟一点的比较好。但杜霞拒绝了。
她一不为钱二不为名,找情人并不是想踹开老公改嫁,她压根就不想结婚,既然已犯了一次错,怎么会犯第二次呢?她找情人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刺激。越刺激越好,越冷门越好,她巴不得找个小学生,但考虑到还要跟小学生反复解释情人的定义才打消想法。
这个大学生显然对爱情也不擅长,对偷情更是一窍不通,他本以为图书馆里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才慕名而来,来了之后才知道图书馆确实是个乐不思蜀的好地方,只是精妙在那个漂亮的图书管理员身上。
因为见到杜霞那一天他就开始心神不宁、坐立难安。
那是一个炙热的夏天,杜霞穿着低矮的吊带衫,半透明那种,近距离就能发现她的红色乳罩,她还穿了一条很性感的超短裙,同样近距离接触就有机会发现她的粉色内裤。
杜霞捡了本《茶余饭后》坐到大学生的对面,每过三分钟都要把左腿从右腿上放下来,再把右腿放到左腿上。可是大学生并没有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杜霞只好耐着性子继续之前的动作,并且在换腿的同时还故意把自己那双亮晶晶的塑料凉鞋踩得咔咔作响。
大学生终于注意到了她。这下,杜霞和他之间只存在如下三个事实:一,杜霞在大学里是远近闻名的校花,长相自无挑剔,如今成为少妇更增添了不少成熟的风韵;二,她纵横情场多年,阅人无数,蓄积了很多经验,熟知哪个动作对哪种男人更具杀伤力;三,这个大学生是个男人,严格意义上说是一个没有性经历的男孩。
所以,杜霞只花了两天时间就把大学生收入裙下。对于这种速度,作者认为,杜霞的魅力自然不可忽视,但当今大学生也太缺乏定力了吧。这种事放在大柱当年,至少也得三天。
当天杜霞把大学生顺利拿下是在更衣室里,她原本打算在办公室里进行,但大学生很不习惯当着几个已婚妇女的面践行自己的第一次,杜霞执拗不过他,放弃了这个最刺激的方案,拧着大学生的耳朵钻进了更衣室。
完事之后,他们躺在狭窄的沙发上轻抚着对方。大学生突然惊诧地说:"哇,你怎么--你不是处女了吗?"
"傻瓜,我都结婚了,还能是处女吗?"杜霞刮了他鼻子一下。
"哦?"大学生若有所思地说,"那我岂不是还没结婚就不是处男了?"
"这有什么稀奇的?处女还能值几文钱,处男一文不值。"
"我的第一次奉献给你了,你难道就没有什么想法?"
"我的想法就是要夺取你的第二次。现在就要。"
......
嘀嘀。杜霞收到一条短信。
他说:我想你。
杜霞回复:想我怎么不来陪我?
现在不是时候。
什么才是时候?
再等一段时间。
你知道我今年几岁了吗?
对方一直没有回答,杜霞在瑟瑟的晚风中紧紧抱住自己,任思绪像落叶一样飘飞,不知不觉中,自己都快三十的人了,已经没有几年青春可玩了,她最害怕的就是老去,所以才紧紧抓住年轻的时节放纵自己的性子,她认为自己是不应该变老的,可是时光的巨轮没有放过她。
她突然想起婚后的第一个情人,那个言语羞涩但床上狂野的大学生,真羡慕他那么年轻,可以把大把的青春像风筝一样放开。
后来她在大学生身上得不到刺激感,然后认识了他。第一次见面他并没有给她留下特殊印象,后来他花心思制造了几次巧妙的邂逅并且卖弄了口舌,才引起她的注意。
像他这种男人,外表平庸,没有自己的事业,赚钱也不多,应该算是最普通的一种了,但她却疯狂恋上他。大概他懂女人的心思吧。
他知道什么时候要甜言蜜语哄女人,什么时候该适度地耍一耍大男子主义,甚至在床上,她也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他给她的新鲜感觉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阳光,源源不断。
她跟他交往已经将近两年了,她惊愕地发觉自己居然爱上了他,为了他,她不再想认识其他男人;为了他,她居然可以整夜整夜坐在床上体验思念的滋味;但她仍然不打算和他结婚,他也没有和老婆离婚的意思。
他们就这样偷偷摸摸的相爱着,每月一次或两三次幽会,说些甜言蜜语,做些偷情者该做的事,她感觉这样挺好,如果让她和他光明正大的交往,她反倒觉得不习惯了。
是的,她不希望这个男人娶她,但她却渴望这个男人像中世纪的强盗闯进她家中一拳打倒她的丈夫,然后和她在床上尽情驰骋;或者在下着细雨的夜里当着她丈夫的面把她带走,第二天早上再骑着黑骏马送她回来,临别时,还要很绅士地亲吻她的脸颊。她一直认为这才是最刺激最浪漫的场面。
但这个男人一直没有这样做。她因此认为这个男人不够爱她,而此刻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年龄,终于找到男人不够爱她的根本原因,不禁黯然神伤,看着湖面上一片随波逐流的落叶潸然泪下。
一片枯黄的落叶挣脱树枝的怀抱,悄无声息地滑落,正好落在杜霞怀里,杜霞把它放在手心,在金黄的夕阳里把它举到眼前,这片落叶虽然已经干瘪泛黄,但还保留着生前的形状--接近完美的心型。
杜霞抬头看着树梢上残留的叶子,大都是残缺不全的挂在枝头,心想它在生前也应该是受尽荣耀吧,只是一旦年华逝去,连枝头的挽留都得不到,它这一生又得到什么呢?
想到这里,她再不能自抑,伏在膝盖上失声痛哭。
湖面上有几只晚归的野鸭呀呀叫着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