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这样的速度产生圣力,那岂不是三天自己就可以吊打慕容离,十天就能干翻月恒城,一年就能打出浩天帝国,十年之后自己必成圣尊一统天下?
我叶晨哪里是天才?这他娘的简直就是圣尊转世好吧!
他迫不及待加速运转功法,整张脸都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然而短短几分钟后,他就被拉回了现实。
什么天才,什么圣尊……自己简直是在想屁吃。
因为在丹田产生那稀薄的一丁点圣力之后就再也不动了,无论他怎么运行功法,完全都没有任何效果。
在仔细思考之后,他才明白,这其实跟功法没有什么关系,也跟那个黑色珠子毫不相干,问题在于自己的丹田。
当他以意识为灵体,尝试着在丹田处移动之时,才刚刚迈出去的第一脚便遇到了阻碍,他伸出手去抚摸四周才发现,原来只有自己脚下的这块方寸之地可以移动,其他任何地方都去不了。
不由得想到了之前在酒馆说书先生那里所听到的关于修炼者的小世界,而这片漆黑的地方是他丹田中的小世界。
所有修行者都有属于自己的小世界,有的大,有的小。
这个小世界普通人是看不到的,只有冲破修行者的那道门槛,踏入圣元初期的人才能内视丹田感觉到它的存在。
而这个小世界便决定了你体内所能容纳圣力的多少,小世界大的人便能比小世界小的人修炼的更快,到达的境界越高。
但这种东西却并不是死物,这只是人先天天赋的表现,如果你后天比别人努力的更多,遇到的机遇更大,那么随着你实力的增长,你的小世界也会随之变大。
在酒馆儿那些说书先生的嘴中,就曾讲出过这样一个故事。
几百年前浩天帝国曾出过一位圣空境的强者,传说那位强者在圣空境以前,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在他的前半生竟是没有一次打败同境界修炼者的记录。
原因就是他的小世界太小了,容纳的圣力过少,在跟同境界人比拼之时根本没赢过,由此人送外号打不赢。不过那人却脸皮极厚,当别人嘲讽着叫他外号时,他总是咧开大嘴笑着冲人家抱拳说客气客气。
而这个故事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当那人突破到圣空境之后,整个世界就颠倒过来了。
这个打不赢,还真的就成了打不赢,别人跟他打架再也没赢过。
因为他的丹田小世界太小,所以他从没有把小世界当成过修炼的对象,而是致力于其他部位的塑造,换句话说,同境之内除去小世界的话,他才是最强的那一个。
那为何这人突破圣空境之后就变成了同境第一?
正是因为当修炼者达到了圣空境的高度,便不再靠自身的圣力,而是源源不断的从周围空间汲取直接利用。
人体内丹田能有多大?这个世界的空间又有多大?
可想而知,圣空境就意味着修炼者实力的质变阶段,这也正应了修行界的那句老话:圣空以下,皆是蝼蚁。
不过这句话也普遍应用于修炼者的各个阶段,圣灵境的看不起圣元境,圣魂境看不起圣灵境,圣虚境看不起圣魂境……
自那以后,曾经给他起这个外号嘲讽他的那群人在见了他之后,称呼就改成了恭恭敬敬的打不赢先生。
可那位依旧是咧开大嘴,抱拳笑着回敬:客气,客气。
每次听完这个故事,叶晨都觉得这个人真的很有意思,若是那位打不赢现在还活着的话,他一定要请对方喝一壶月恒城最好的酒,看看他会不会对自己说客气客气。
既然修炼再长时间也无济于事,叶晨索性不再强求,他将功法放回原位之后,这才想起来处理背后的伤,伤口虽然还在,但疼痛感却减轻了许多。如果换做以前,这种伤他得趴在床上疼个十来天起不来,这也是修炼者跟普通人最直观的差距之一。
等叶晨出到仓库外面时,才发现天已大亮,他急匆匆回到房间换了身干净的衣服,随后便直奔大门而去。
叶家大门对面的蔬菜摊儿,两个戴斗笠的慕容家探子一大早就来这里蹲着了,主子交代过今天不能动手,但他们必须时刻盯紧叶晨的动向。
“你说那小子能出来吗?虽说今儿是初九,可凭那账房先生的尿性他恐怕是连门都不敢出了吧。”其中一个探子对旁边的人说道。
那人皱紧着眉头,抹了抹干巴巴的嘴说道:“管他出不出来,咱盯紧了就是。今儿这天儿是真的太热了,墙角那儿有个卖酒的你看见没?去打壶酒过来,咱也解解渴。”
另一人顺着视线看过去,果然有一个卖酒的靠着墙根儿,面前还放了一坛酒。那卖酒的周围挤满了卖小玩意儿的,卖水果儿的,若不是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那有个人。
他压低斗笠,走到那人面前才发现,这个卖酒的竟是靠着墙在呼呼大睡。
他用脚踢了踢那人问道:“这酒怎么卖?”
后者醒来后揉了揉眼睛,极为不爽的回道:“不卖,滚!”
他正挽起袖子想跟这卖酒的掰扯掰扯,那人却抱起酒坛子来一瘸一拐的向叶家后门走去了。
这人正是昨晚被折腾了一夜的二瘸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困得撑不住了就靠着墙根儿睡过去了。他边走边回头骂骂咧咧的嘟囔道,他们欺负我就算了,你个卖菜的也来欺负我,老子刚捡到的酒一口还没喝呢,卖给你?我卖你个鬼!
那探子憋了一肚子火,冲二瘸子吐了口口水,气呼呼的回了蔬菜摊儿。要不是有任务在身,他非把这瘸子另一条腿也给打折。
浩天帝国有个习俗,那就是每逢当月初九,在这一天里所有的商家都会出门摆摊儿。并且在当天内,任何修炼者都不允许在城内斗殴,就算是有必须的争斗和打杀,也一定会去荒郊野外。这种习俗月恒城已经遵守了数百年之久,这不单单只是约定俗成的一件事,更是一种律法和强制规定。
这是数万年以来普通人和修炼者所达成的协议,每个月的初九这一天是完全属于普通人的,所有的修炼者都应当给予普通人尊重和谦让,更不得因为修炼者的争斗而殃及普通人。
如果有任何修炼者违背了这一点,那追杀他的就不仅是当地所有的家族势力,更有皇室的律法执行者,所以自古以来就很少有人去去触这个霉头,即便是有不怕死的,那他的下场用一个惨字都难以形容。
叶晨正是算准了这一天才会大大方方的出门,虽然慕容家对自己虎视眈眈,但他有绝对的把握对方不敢对自己动手。
这和之前在酒馆是一个道理,初九这天的规矩谁都可以破,你慕容家也谁都有实力取我项上人头。可这规矩你敢破吗?
我叶晨就算亲自把脑袋放在菜市场的案板上,你敢砍吗?
用我这一介书生的草芥之命,换你慕容家全族的性命,那慕容复老家伙恐怕跟猪换了脑袋才会做出如此蠢事。
所以他手持一把梅花扇,腰佩识香玉,身着华丽之服,左手背于身后悠哉悠哉的走着,倒显得颇有一番儒雅之气。
从小到大叶晨最喜欢的日子就是这一天,这个充满人情味儿的月恒城才是他最想要的世界。
要说什么是人情味儿,也恐怕只有初九这一天才配得上人情味儿仨字。
街道两旁摆满了果摊儿,卖药糖的,卖糖葫芦儿的,争相吆喝个不停。
那胭脂铺的老板娘恨不得把铺子里东西都搬到大街上来,但凡路过个女的就要拉过去推销一番,那位古稀之年的老太太不过是出门找她家狗,被她拉着愣是唠了半个时辰,最后狗自己回了家,老太太却晕头转向的给走丢了。
街口卖猪肉的老板刚把摊儿支棱出来,城郊的刘寡妇就坐在他摊子面前是又哭又闹。叶晨被围观的人群挤在了最前头,愣是被迫着看了一场好戏。
坐在地上的刘寡妇是一边抹眼泪一边拍大腿,哭着喊着让大家给她评理,说这卖猪肉的老板黑了心,昨天晚上爬她家窗户,还逼她做了那伤天害理之事,说完事之后一定对她补偿。
结果提起裤子不认人,连两块猪肉都不愿意送给她。
那老实木讷的肉铺老板,用手指着地上的刘寡妇,气的浑身发抖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看热闹的人都知道这刘寡妇是出了名儿的无赖,专挑老实人家欺负,今儿个不是肉铺老板上了她的床就是包子铺老板爬了她家窗,反正她是想要啥了就去谁家闹,碰着硬点儿的主儿就拍拍屁股走人,可像肉铺老板这种老实木讷的就很难逃出她的手掌心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可还是笑着凑热闹,跟着起哄问那肉铺老板,猪肉和人肉哪个摸起来更舒服,肉铺老板敌不过众人的调侃,一气之下切了二斤猪肉扔在了刘寡妇面前。
那刘寡妇见状立刻从哭脸儿变成了笑脸,在捡起猪肉后还施了个万福,朝那肉铺老板抛了个媚眼儿说道:“下次来就不用爬窗户了,大大方方的进来,小女子保管伺候好大爷。”
整条街瞬间口哨声此起彼伏,嘘声不断。
这刘寡妇嘴上虽然说的好听,前些年就有几个愣头青听信了她的花言巧语,半夜偷偷跑到刘寡妇家。
本以为能快活一宿,可刚一进门那刘寡妇提了把长刀就是一顿乱砍,边砍还边喊非礼,结果是闹得满城皆知。这几个年轻伙计不但被人耻笑了好几年,还差点没把家伙事儿给留在那儿。
从那以后,这刘寡妇的院子大家都是绕着走,谁敢招惹她那才是嫌自己活得不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