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一时疑怪,曰:“如何不好?”
白丁叹曰:“此土娟者,恐为缉拿我而来!如落于她手,则难矣。”
炮大笑:“我是炮!届时此人如有发现,则氯翻即罢!”
屈奇曰:“不可,氯翻洋大使,恐君难脱身。不妨令白丁躲藏一二。”
复思虑何处可藏,定计曰:“夷人来,虽放行自由以示礼数周全,然宫闱禁地必不得入。今幸托于姚氏,令白丁假作太监,且往一避风头。”
此事既毕,复平静数日。
榛贵人方得势,自有狗腿伺候,知白丁为欧先门客,不令做工,日日捧布料一堆,曰为裁衣,实则皆为成衣,枯坐发呆耳。
某日,萱雷霆大怒,曰有大案命案,令一众嫔妃聚首。继而传御膳房总管瞿变。
瞿变来,拜而曰:“昨日丑时,下官于草丛间闻得血腥味,故往检视,见其血尚温热,料想人犯尚未走远。恐惧之下,未敢细究,惟保护现场,俟天明方报案。”
萱闻言而作厉色,曰:“宫内太监数目繁多、调动混乱,真有某可怜之人为歹徒所杀,则必难以发现。然宫禁甚严,歹人必是受指使而来。今诸位姐妹俱在,宜据实以告,究竟是何人所为!”
一时嫔妃面面相觑,皆不作声。
萱益怒,曰:“今早日承认,则以天子家规,逼奴致死者,冷宫三月耳。不然,依天朝律法,杀人者死罪!”
见仍无人应答,乃令一人出,曰:“此锦衣卫同知,夏倩也。办案神妙无比,今令其彻查此事,必扑杀凶犯!”
或曰:“宫闱禁地,男女大防……”
萱直指其首,曰:“夏倩乃女官也!妹妹如此阻挠,岂非杀人凶犯乎?!”
稍定,乃曰:“今各自回宫,如无口谕,不得外出!”
榛贵人一时惊诧,食顷,夏倩来访,曰:“吾已查得凶犯在此,还请入内一叙。”
一时大骇,问曰:“如何查得!”
其笑曰:“吾以宫名作签,蒙眼取之,得为此处。”
凌出言呵斥,曰:“信是瞎签,如何作数!”
倩不多辩解,乃兜转至一屋,破门而入,见白丁手持烧鸡半只、温酒一壶,故曰:“人犯在此!”
白丁大骇,强自狡辩云:“甚么人犯?吾不识也。”
榛贵人欲言又止,倩笑谓之曰:“吾观血迹处有鸡毛数根,继而翻检垃圾,于此处寻得鸡头一个,故知是此人半夜偷鸡耳。”
白丁悔悟,伏地认罪曰:“昨夜本欲偷鸡,不料起晚。观此鸡有打鸣之意,不得已而就地杀之。奴才死罪!”
倩曰:“帝后原以为命案,今知为鸡案,必不深究。我便说,是野狗扑杀即可。”
榛乃疑怪,曰:“大人方才说是以取签而来,却又如何有此般推理?”
倩浅笑,对曰:“娘娘岂还不知?若是外头传闻说,下官靠蛛丝马迹断案,那么人犯一定会毁尸灭迹;若是说下官靠乡人指证断案,那么人犯一定会杀人灭口。只有传闻说下官全凭六感,人犯才会心生畏惧,从而不敢犯案。”
土娟既已寻人不得而走,榛贵人见白丁寂寞难耐以至于偷鸡,乃令回府。
白丁方归,乃知欧先遭遇大变故也。
盖近日有匈奴来使刘瑜,赠子弹一颗。朝官有祝喻昂者,强说此为挑衅,令遣使返还,回赠炮弹一颗。
继而念得炮名,曰此名甚佳,乃临时擢升炮为鸿胪寺卿,初授亚中大夫,为特使,出匈奴。
炮一时惊骇,托六为之打点,打点不成。
继而丁献计曰:“人曰出使匈奴同送死无异,然皇命不可违,如若抗命,立等可死。如若真去,倒也未必九死一生。”
屈奇为卜得一卦,曰“因祸得福”。炮将信将疑,不得已而整理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