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时候,一些该死的缘分总是让人想口吐芬芳,吐完之后,你依旧没有拒绝的可能。
十九年前,邓云横乃是大乾帝国驻扎在四象界的黑蛟骑的一名副将,林弘烈是他手下的一名普通士兵。在征讨离宫部落的战斗中,林弘烈杀死了战友赵二,被邓云横发现,林弘烈被迫逃出黑蛟骑。邓云横对林弘烈紧追不舍,并以高额赏金悬赏林弘烈的人头,逼得林弘烈在四象界北境逃亡。
一年之后,黑蛟骑中的一个名叫赵翼城的军官在匆穷山找到了林弘烈。当时林弘烈已经与尹月一起生活了半年,林思尹也仅仅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一番搏斗下来,林弘烈杀光了赵翼城和他的手下,尹月却为救林弘烈而死,这也成了林弘烈的一生之痛。
没想到十八年后,邓云横竟然阴魂不散,又来堵住了他的逃生之路,看来冤家路窄这四个字,真他妈非常有道理。
面对曾经是现在也是的梦魇邓云横,林弘烈深吸了一口气,勉勉强强平复了震惊的情绪,目光如刀锋般盯住了他,心里仍是忍不住在问:“为什么邓云横会出现在这里?难不成他已经随张雍煜离开了黑蛟骑?难道说今夜屠杀王家村的人都是张雍煜的手下?”
当然,林弘烈绝不会开口问邓云横的,即便是问了,邓云横也没有必要回答他。
不过曾经的黑蛟骑大将军张雍煜确实不在这里,而且邓云横也早与张雍煜断了联系。
大约在十六年前,邓云横发现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张雍煜一回到两仪界,忽然就变成了一个蠢货——放着高高在上的帝国三军大元帅不当,而是去了偏僻凄寒的东部边境守关,岂不是世上最大的蠢货?
既然张雍煜变成了世上最大的蠢货,抱紧蠢货大腿的人,岂不是蠢货中的蠢货?
邓云横绝不愿意去当一个蠢货中的蠢货。
所以他赶紧给自己找了一条新的大腿——北落师门南军门大将军战雄。
今夜战雄只是调兵遣将,抓人主要是由邓云横负责。方才林思尹杀死的军官正是邓云横的亲信,邓云横来此本是为了寻他,没想到有了意外收获。
将近三十年的沙场征战,消磨了邓云横的青春,他的脸苍老得像一张又硬又黑的树皮,眼神却愈发锐利。
“十九年前失去你的行踪后,我几乎翻遍了整个四象北境都没有找到你,后唯一的一次就是听说一个叫赵翼城的人,可能发现过你的行踪,可惜那人后来也失踪了,十九年过去了,没想到你居然已经逃回了两仪界。”他语气淡然地说着,就像是一个耄耋之年的老人在述说一件往事。
可是林弘烈一点都没办法让自己淡然起来,尤其是在听到赵翼城三个字的时候,顿时有种想杀死邓云横的冲动!
若不是邓云横死追着他不放,赵翼城又怎么会来找他们,尹月又怎么会死在匆穷山?
林弘烈不知不觉已将拳头握着咯咯作响,一双眼睛也似乎能够随时喷射出复仇的火焰。
“爹,你和这个人有过节吗?”
林思尹察觉到了气氛中的微微异样,他甚至能感觉到林弘烈的愤怒。
“不错,等会儿你一定要带着小兰跟紧我,我带你们冲出去。”
一听到林思尹说话,林弘烈立刻平静下来了,比起跟邓云横算老账,显然是先把儿子和未来儿媳妇带出去更加划算。
林思尹点点头,低声道:“嗯,爹,我一定会跟紧你的。”
想要突破精锐的百战营的包围,也不是不可能。
林弘烈只要使出最擅长三板斧——“迷踪刀影”、“落花刀舞”、“万象归一”,就有机会突围。
可是他的手里没有刀,光凭赤手空拳可使不出杀人的绝技。
好在一眨眼间,一个百战营小兵就为林弘烈雪中送炭。
邓云横一招手,这个小兵一马当先想要抢个人头,结果被林弘烈顺手一抓,三下五除二扭断了他的脖子,刀也落入了林弘烈的手中。
百战营的佩刀均是用最好的军刀材质与最好的军刀工艺打造,是当之无愧的好刀——一把好刀遇到了一个用刀的好手,岂不是天作之合?
果然,刀一入林弘烈之手,积聚已久的元能便迅速覆盖在了刀刃之上。
“跟紧我!”
林弘烈一声喊叫,手中刀转眼间已使出了七八个变化,七八道寒光如脱缰野马,呼啸而出,冲进了蜂拥而上的人群之中。
这一招正是林弘烈的看家本领之一——“落花刀舞”。
所有的百战营士兵,包括战雄,甚至阳元祁在内,都以为王家村里只有些毫无还手之力的农夫和妇孺,谁能想到会有一个曾经血战沙场的老兵在呢?
冲上来的十几个百战营士兵也是如此,当第一个小兵被扭断脖子的时候,这伙人全部都愣了一下,可惜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能一冲到底,结果结结实实地吞下了落花刀舞的伤害,七零八落地四散飞开。
因为时间太仓促,这一记落花刀舞未能使出林弘烈往日的全力,中招的士兵顶多衣甲俱裂,受点皮外伤,可是足够引发一场骚乱。百战营士兵们倒的倒,退的退,或惨叫,或惊呼,连邓云横的战马都受了惊,哪里还有人顾得上林弘烈三人?
等到邓云横费了不少劲安抚完胯下马,再回过头来看林弘烈的时候,只剩下了三个冲破篱笆遁逃于夜幕之中的黑影。
堂堂大乾第一精锐居然被一个乡野村夫打得晕头转向,还被成功突围,此事若被战雄知道,岂不是要被团成皮球踢回老家去?
邓云横又急又怒,十九年前错失之后的怒火再度被点燃,他拔剑一指,厉声道:“所有人给我追,今天他们不死,你们就得给我死!”
******
其实对百战营而言,他们也不相信杀死宇文庆歌的凶手,居然是几个乡野村夫。且不论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借来的天大胆子,单凭宇文庆歌身怀三阶元能,就不是一般百姓所能杀得死的。
但是,在林弘烈使出那一记落花刀舞之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负责抓捕的百战营士兵开始相信,这个小小王家村里一定是卧虎藏龙,一定是那些隐居在草野的高手,杀死了宇文庆歌,而林弘烈便是其中一员,只要抓住他就一定能发现更多的秘密,立下更大的功劳。
一时间,整个王家村喊杀震天,数百名百战营士兵从村子四处聚拢而来,展开了疯狂的追击。
林弘烈本想带着林思尹和小兰一路向南入山躲避,却被大队人马逼得向西而逃——那里正是斩魔湾九天圣帝像所在的方向。
十八年来,尹月的死一直让林弘烈觉得万分自责,不知到多少个夜晚他都在痛恨自己的无能,没有能力保护好尹月,以至于不知有多少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他都是靠着拼命练功熬过的。年华渐老的林弘烈,由于资质平平,元能停在了三阶巅峰,再无法实现突破,而一直被他寄予厚望的林思尹居然连半呈元能都积聚不起来。
今夜之战,注定要比当日面对赵翼城时更加艰险万分。林弘烈挺刀在前,一路向着防御薄弱的西面冲杀,林思尹则紧紧握着小兰的手,躲在林弘烈的身后。几番冲杀下来,竟真的被他们杀出重围,冲到了村子的边缘地带。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脱困。
在王家村的西侧有一片村民放牛的草地,地势平坦开阔,连一棵树都没有。林弘烈三人跑进了这里,等于把后背完全让给了身后的百战营,变成了他们弓箭的活靶子。
邓云横没有丝毫犹豫,立刻让一队弓箭手一字排开,向着草地上奔跑的三人射出火箭。
接受过战争洗礼的百战营弓箭兵,个个都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即使林弘烈三人有夜幕的掩护,也难以从他们的弓下逃脱。
转眼间,黑暗的穹苍坠落的不仅仅是冰冷的春雨,还有炽热的夺命火箭。
呼啸坠地的火箭即使无法射中目标,也能在滋滋燃烧的火光中,暴露三人的位置——唯一能够掩护林弘烈三人的黑暗也没有了。
一支支力道十足的火箭,呼喊着尖锐的破风声,与他们擦肩而过,仿佛下一支火箭就会射穿他们的胸膛。
很快,拼命逃跑的林弘烈和林思尹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
——林弘烈有三阶元能,是一个躲避箭矢的高手。
——林思尹虽没有元能,但青春年少,手脚灵活,躲开箭雨也不难。
但是对于柔弱的小兰而言,便是另外一回事了。
尽管林思尹不要命地让自己拦在小兰的身后,却无法不让小兰不慌乱失位。
就在小兰不小心向右跑偏了一步,一支火箭便撕开了她的柔软的后背,从她的前胸,啖着鲜血,破体而出!
“小兰!”
林思尹失声大呼,小兰一声惨叫,双脚一软,整个人向前瘫倒了下来。
林弘烈眉头一皱,当机立断道:“抱起她,脚下不要停!”
林思尹急得满头大汗,一把抱起了小兰,更加玩命地向前奔去。
在他们的身后,邓云横见到有人中箭,立刻停止了射箭,向前一招手道:“所有人听令,马上给我追!”
“慢着!”
在所有士兵想踏出第一步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忽然传来。
“邓云横,你真是个废物,居然连两个小娃娃和一个村夫都抓不住。”
这次说话的显然是另外一个人,声音尖酸刻薄,带着一丝阴森森的感觉。
邓云横向后一看,脸色顿时阴沉下来,他的眼眸中,正有两个黑影不紧不慢地从黑暗中走了出来。
一个扛着一把大刀,体型魁梧,脸上长满了褐色的毛发,像是一只山里跑出来的野猴子,可是他却偏偏给自己取了一个不要脸的名号叫“罡狮”。
另一个高高瘦瘦,披头散发,走起路来,脚步轻得像是飘在空中似的,浑身上下都散发着阴森的鬼气。
更令人惊讶的是,他明明有两双手,却没有一根手指,只有十根锋利钢刺,好像游魂的鬼爪。
其实,他的名号也救叫做游魂。
邓云横坐下马上,眼睛向下一瞟,冷冷道:“罡狮,游魂,你们来做什么?”
游魂摩擦着右手的钢刺,盯着邓云横,眼神里满是讥诮之意,嘲笑道:“当然是来抢功啊。”
邓云横面露不悦之色,道:“那三人里有一个是我以前通缉过的逃兵,我必须亲手抓住他。”
罡狮只是冷笑不止,用游魂式的阴阳怪气的声音问道:“你算什么东西,敢跟我们抢人头?”
邓云横不敢,罡狮和游魂是战雄招揽至麾下的亲信,得罪他们等于跟战雄挑衅,所以他只能咬着牙,闭上了自己的嘴巴。
游魂冷笑一声,转头向罡狮道:“走吧,我们可不能再让邓将军丢脸咯。”
说罢,罡狮和游魂瞬间消失在了黑暗之中,只留下了一串幽幽的嘲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