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思语第二天下午才起了床,她又梦到他们两个十年后的第一次重逢了。
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天气很燥热,她那个神经病舅舅又找上了门。
她父母死的早,在她十三岁的时候出车祸没了的,生前家里有一家小公司,全都留给了她,后来在自己外婆的帮助下,从舅舅手里抢了回来,卖了些钱,也算一笔大钱了,因此被舅舅记恨在心,这个舅舅和他那个认钱不认人的媳妇是一副德行,二十岁以前有外婆护着,可是二十一岁那年外婆就死了,这七年里高思语也有了些势力,不过都分布在国外,那个神经病舅舅仗着她外婆的离开,以为没人护着她了,就天天上门找茬,想趁机赚赚这位大明星亲戚的钱。
一开始高思语还无所谓,就把他当成一只无头苍蝇,反正他也威胁不到自己,不过时间久了,便越来越烦了。
说不难过绝不是真的,父母生前因为自己是个女孩便爱答不理的,在学校里的时候也没什么朋友,性子冷的吓人,没有人喜欢,唯有一张脸还像个样,却让自己饱受了更多的苦恼。
那时候自己的唯一心理寄托就是倾南竹了,她对他是一见钟情的,那个大男孩笑起来整个天地都亮了,那是她的月亮,是她愿意打破自己划分的那一方黑暗去拥抱的太阳。可她觉得自己不配。况且那时他们已经接近十年不见了,自己的那一份感情也深深地埋在了心里,不愿拿出来,一份阳光都接收不到,深入骨髓,独自疼痛。
那个人又找上了门,一开口就是一百万,高思语心里冷笑不止,这种人不给他点教训,就愈发不知收敛,于是她叫保镖把人扔出了别墅,把那个所谓的舅舅扔出去之后,高思语莫名的更浮躁了,她从小就希望有和其他人一样的亲情,可是老天爷本身就是不公的,她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真正的亲情,就连自己的外婆,也是将自己的对死去的女儿的寄托。
心情越来越浮躁,于是这位娱乐圈的新起之星把自己好好的伪装了一下,就去了夜迟卖醉。
作为京城最有名的酒吧,夜迟里人群拥挤,男女老少,白领,学生,只有啤酒肚的油腻男,搔首弄姿的女人,就是个社会的大熔炉,什么人都可以见到。
她喝了一杯又一杯,看着眼前的肮脏的各种交易,心里越来越烦,喝的也越来越多,不知不觉的就有点上头了,她酿酿苍苍的走出了酒吧,喝得伶仃烂醉的她走在凌晨三点的大街上,高跟鞋太硌脚了,她把高跟鞋踩了下来,几千块的高跟鞋随手丢进了垃圾桶,路灯照在了街道上,照的她的身影格外凄凉。
前面有一个人啊,那个人好像他啊,都那么的高,高不可攀。
不过面前这个人多了几分精干,他朝着她挑了挑眉,似是惊讶她为何会在这。
许是酒精作用,高思语一把抱住了眼前的男人,光着脚走了这么久,脚上早已有被细石划破的伤口了,痒痒的疼疼的麻麻地,怀里的人胸膛炽热,暖的她心都化了,眼泪不知怎么的就留了出来。
男人愣了一下:“高思语?”笔直修长的手附上了她的背,带着浓浓的安抚作用。
按理说照高思语要强的性格,一定不会让自己哭出声来,也不知是这个熟悉的声音,熟悉的月光照进了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还是那一直温暖修长的手太有安抚力了,让她丢盔卸甲,放弃全部武装,从逐渐的哽咽,到嚎啕大哭,鼻涕眼泪全都抹到了倾南竹的身上。
那天的月亮很圆,又很亮,照的地上相拥的两个人更加的耀眼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