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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飞月银梭

什么也没有。

苍茫沙漠,空无一物。

只有落日凄凉地挂在天边,俯视这片了无生机的大地。

哥舒唱望着这无垠的沙漠,偶尔有红荆斜刺出沙层,它们挣扎着生存。

“难怪月氏总是扰我大晏边疆,被击败过多少次都不思悔改,原来这就是他们的家园。”军师上官策感慨,“这样的土地,什么都种不出来,不去掠夺别人,他们怎么生存?”

“那要看他们掠夺谁。”哥舒唱淡淡地说,“想掠夺大晏的东西,那便是自取灭亡——传令下去,今夜在阳背山下扎营。”

将令在军中传开,个个安下营寨,伙头军已经开灶煮饭,夜幕也已降临,白天还热得像三伏天的沙漠,到了夜间居然一下子从盛夏进入寒冬。

“多亏齐叔提醒,不然光是应付月氏的天气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哥舒唱说着,替坐在躺椅中的一位老者盛了一碗热汤,“齐叔暖暖身子。”

齐叔全名上官齐,是哥舒唱的父亲哥舒翎的随行军师。哥舒上官,一武一文,曾经是大晏边疆筑界的金字招牌。数十年过去,哥舒翎告老返乡,哥舒唱世袭护国将军位,老将军不放心自己的儿子,嘱托上官齐随军前行。

这不是哥舒唱的第一仗,自十六岁起,他就跟着父亲南征北战,然而这却是他第一次统帅三军——这一次,他不再是先锋或者副将,而是元帅。

世袭了爵位以后的第一场大仗,每个人都对这位少年英雄抱以许胜不许败的期望。也正是为此,年近六旬的上官齐亲自随军提点少帅,同时历练自己的儿子上官策。

“月氏的气候变化无常,不在这里住上十年,恐怕难以预知沙漠的变化。十二年前,我随同老将军来过这里一次,第一仗就中了明月阿隆的诡计,大堆人马,差点全埋进了沙漠。”说罢有点感叹,“明月阿隆,真是个可怕的敌手。”

上官策道:“明月阿隆已经死在老将军刀下,月氏为此元气大伤,十二年来不敢有所动静。想来,国中再无良将吧?”

“他们敢挑衅大晏边城,便是有备而来。”哥舒唱道,“眼下是我们深入敌腹地,他们占尽天时地利,尽管我们在兵力上有优势,仍不可轻敌。”

上官齐目中有赞叹之意,“我当初就说,将军的几个儿子里,唯有少帅最像将军。”

哥舒唱有片刻默然,道:“哥哥们都是英雄。”

“生为将士,死得其所,岂有憾哉!”上官齐道,“若是我这把老骨头死在这里,老将军也会替我高兴咧。”

“父亲!”上官策有些恻然,“您不要说这样的话。”

“策儿,你真是一点都不像我。”上官齐道,“这样的妇人之仁,怎么能辅佐少帅成为一代名将?”

说得上官策低下头去。他面色白皙,斯文瘦弱,的确不适合军旅生涯。但上官齐就这么一个儿子,“玉笔军师”的御赐名号,还想让他继承下去。因此明知儿子偏懦弱,还是把他带了出来,希望战争可以令他变得刚强一些。

三人再商议了一会儿军务,便各自回到营帐。

帐外的风声很响,带着奇异的尖啸,来自大晏的年轻将士们都没有听过这种风声,长途跋涉的劳累很快涌上来,再怪的异声也不能将他们从梦中惊醒。

风沙就是在这个时候来的,许多人半夜醒来,发现帐篷在动。

兵士跳了起来,奔到门口,外面的情景叫他瞪大了眼睛,口里只道:“啊,啊啊,看,看,那——”

是的,风沙来了。它狂怒地发着脾气,卷走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所有的,被子、衣服、一些小帐篷……火堆被吹得漫天飞舞,落在地上,沾上什么烧什么。

风沙遮住了天空,遮住了星光,一切都在灰蒙混沌的世界里浮荡,风、沙、火、血、惨叫、尖叫,大晏军营被地狱般的惨相淹没。

足有小半个时辰,这风沙才由南往北席卷而去,远远仍有啸声传来,初到月氏的大晏将士人挨了结结实实的迎头一棒,能站起来的人已经不多。

每个人都颤抖起来。

副将报告所剩的人数,那数目让上官策的脸色白极了,颤声向哥舒唱道:“元、元帅,我们,我们折损了七成人马……眼下……只剩三成,还、还有伤残,万一月氏人来袭营,可、可怎么是好?”

哥舒唱遍身戎装,手握长剑,眉毛压得极低,淡淡道:“没有万一,他们已经来了。”

上官策脸上的血色消失得干干净净。

“我军兵荒马乱,对他们来说,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何况月氏人久居大漠,对这里的风沙一定熟悉得很。风沙一过,他们立刻便会来袭营。”哥舒唱的声音低沉却坚毅,仿佛每字落下都有千斤,“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纠集残部,背水一战。”

长年在刀口上磨砺的人,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勇气与杀气,身上的伤痛和处境的绝望反而更能激发他们的斗志,军中顿时有人振臂高呼——

“背水一战!”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哥舒唱一挥手,沸腾的军士们安静下来。

冷月森森,高高挂在天边。

西边隐隐传来滚雷般的声响,大地似乎在轻轻颤抖。

那是,月氏的铁骑。

哥舒唱握紧了剑。

他的剑,不同于平常的三尺青锋,剑身长达五尺,剑身也比寻常的剑厚重许多。

单纯是剑太轻薄,不适合这样的铁血杀伐,枪的攻击能力又只有枪头——而这把剑,在拥有剑的双刃及锋利的同时,又具备了枪的重量和力道,这是哥舒唱在几年的征战生涯里悟出的、适合自己的最佳兵器。

专门求娑定城铸剑大师百里无双铸成,名唤“重罗”。

这是重罗剑第一次出鞘,剑身黑沉沉,仿佛遮蔽了月光。

哥舒唱握着它,手掌坚定稳固,充满了力量。

冷月下,月氏铁骑已然出现,遥遥看见大晏的残兵剩将,他们兴奋地呼喝起来,来势更加凶猛。

哥舒唱深深吸了一口气——

去吧!重罗!用名扬天下的月氏铁骑之血为你开锋,为你千秋万世的名将之刃留下第一笔战绩!

霎时仿佛天地无光,月氏骑兵一刻也没有停顿,甚至也没有像惯常的战争那样两将通名。他们踩着风沙的尾声而来,迅猛的速度仿佛是另一卷风沙。他们挥着刀冲进大晏的阵营,两股军队立刻交缠在一起。

死神与杀戮共同降临,厮杀是伴着鲜血一起的。新入伍的战士第一次看到身边有人倒下,恐惧几乎令他握不住手中的刀。然而如果不握紧自己的刀,如果不砍倒面前的敌人,下一个倒下的,将会是他自己。

这是每个战士在鲜血与死亡中得来的真理:一上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重罗剑上已染上了斑斑血迹,哥舒唱挥舞着它,夺取无数月氏骑兵的性命。混乱的杀戮中,有一双眼睛锁定了他和他的剑,一匹快马穿过人群向他冲出来。

鲜血染红了冰冷的沙漠,这人穿过厮杀的人群,就像穿过院子里的小径。他手中有一抹银光,倏忽脱手而出,每一次收回,都带起一串血珠,没有人可以阻挡他的道路。

哥舒唱注意到他身后有两名将士紧紧跟随,助他排众前来。

——这样的仗势,必定是月氏的首要将领!

重罗剑发出雾沉沉的光芒。

来人刹那已到面前,月光冷淡瞧不清面目,只有一双眼睛乌碧沉沉,正是月氏贵族才有的碧眸,他问:“你可是哥舒翎的儿子哥舒唱?”声音有几分慵懒,仿佛漫不经心。

“正是。”

来人低低一笑,“很好。”

一个“好”字尚未落地,他手中的银光忽地飞来。原来是一杆银枪,枪尖五寸处有抹新月状的飞刃,比寻常长枪稍细稍短,枪尾连着细链。

哥舒唱硬接他这一枪,重罗剑光芒大盛,银枪与之轻轻一碰即被弹开,在空中不可思议地转了个弯,链子仿佛可以伸长,银枪已绕到哥舒唱的肩后。

哥舒唱用剑去削却已来不及,侧身避开了要害,那银枪自上而下划了一道斜弧,枪口上的月弧形飞刃在哥舒唱身上拉了一道口子——若不是避得快,一整条胳膊就要被这出奇不意的一招卸下来。

这兵器当真诡异至极!

来人手肘一收,银月枪回到他手中,碧绿眼眸中有丝冷笑。

就在这时,蓦地有一道尖利的哨声划破长空,阳背山后出现大队人马,将混战中的月氏团团包围。

这大批人马,旌旗猎猎,胄甲闪着寒光,分明是早该葬身在风沙中的大晏另七成人马。

碧眼将领一怔,旋即明白过来,大喝一声:“撤!”

他见机极快,有些月氏骑兵还没有反应过来——心道正杀得起兴,胜利就在眼前——这片刻的犹豫,大晏军队的包围圈已经涌了上来,彻底堵住了他们的去路。

回到营帐,哥舒唱眉头微皱,“齐叔为什么这么早吹哨?我还没有把他们带到山背。”

——这是一早就制定的计划。从向导口中得知晚上可能会有风沙的时候,哥舒唱便和上官齐想出这引蛇出洞之计,先装着被风沙所袭,再佯败逃入山背。而山背,已经布好伏兵,就等月氏人追来,好一网打尽。

可上官齐却过早地吹响了长哨,令伏兵赶出山背围攻月氏。

在包围圈没有集成之前,碧眼将领已经见机逃走。

明明已经到手一半的猎物居然失手,哥舒唱的恼怒即使门外的小卒也感觉得到。

上官齐不说话,只是揭开哥舒唱的胄甲,察看那道伤口,只见鲜血将内袍染红一片,他松了一口气,“还好没有毒。”随即吩咐人包扎少帅的伤口,一面道:“少帅息怒。我在后方看到少帅受伤,以为那人也同明月阿隆一样,在兵器上抹毒药。从前老将军着过这样的道儿,右腿的伤口至今仍时常发作,痛苦难当。”

哥舒唱没有答话,静了静,平息内心的恼怒,方开口道:“就算是中了毒,我也不至于立刻毙命,仍有时间把他引入埋伏。”

“要是少帅真中了毒,能从飞月银梭下逃开吗?”

哥舒唱一怔,不错,那可怕的、诡异的兵器,即使他没有受伤也应付得艰难,“他的枪,叫飞月银梭?”

“那是明月阿隆的兵器……”说到这位死去的敌人上官齐的神情仍然十分郑重,“这兵器精妙,近可当枪,远可当箭,收发自如,最可怕的是它的锁链可长可短,银梭飞刃能以不同斜弧伤人……明月阿隆和他的儿子都在十二年前那一战中死去,真没想到月氏还有人会使这种兵器……”

“他劈面便问我是不是哥舒翎的儿子……”哥舒唱道,“我想,他应当是明月阿隆的后人,找我为明月阿隆报仇。”

上官齐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他既然要报仇,无论是公是私,都非要置少帅于死地不可。让他逃脱固然是损失,可三军不或无帅,我以为,保住少帅便是保住了大晏,所以才擅自做主,提前召出人马,趁他下杀手前包围他们。”

哥舒唱轻轻一叹:“我错怪齐叔了。”

“是我没有想到明月阿隆还有后人在世上,没有告诉少帅飞月银梭的厉害,至令少帅受伤……”

说着,上官齐抱拳施礼,哥舒唱连忙托起他,“齐叔要折煞我吗?”

营帐里最委屈的却是上官策,见两人说完了正事,终于忍不住问道:“有这样的战策,为什么不先告诉我?好歹我也是军师啊,害我白担心一场。”

哥舒唱没有说话,上官齐已道:“告诉了你,你便不怕了吗?你不想自己为何想不出这样的计策,反而埋怨别人没有告诉你——我问你,就算告诉了你,除了让你安了心之外,能有什么用处?沙场本就腥风血雨,脑袋本来就是提在手里的,无论发生任何事情,最最无能的莫过于只知道害怕的人。”

哥舒唱知道上官齐是见到自己儿子在风沙来临时面无人色的模样,对儿子伤心失望,所以话说得极重。然而上官策分明是个文弱书生,只知舞文弄墨,兵书虽然读了几本,却没有半点军事才干。让他当军师,完全是冲上官齐的面子——半个多月的行军下来,几乎人人都知道真正的军师其实是上官齐。

上官策听到这些话,脑袋低下去,血气却涌上来,蓦地,他跪下来,道:“上官策请令去追月氏逃兵,请少帅恩准!”

哥舒唱道:“程将军已经追去了。”

上官策直挺挺跪在地上,起不是,跪下去又不是。他是独子,在家里受尽祖母和母亲的宠爱,人人都夸他才华横溢,文采风流,哪知到了军中,做什么都不对,说什么都要挨训。心里又羞又怒,到了今天终于忍耐不住,他大声向上官齐道:“既然我这么没用,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带我出来!我一点也不想打仗,什么军师,你以为我愿意当——”

“啪!”

一记耳光落在上官策的脸上,将他的脸打得偏到一旁,嘴角渗出血丝。

上官齐已气得脸色发白,出手打人的是哥舒唱。

“征战沙场是男儿的骄傲,畏惧战争的都是懦夫。”哥舒唱的声音低沉,眼神也沉沉的,“你要是别人,要做懦夫我也由你。可你是玉笔军师上官齐的儿子,你身上流着上官齐的血!你应该听说过护国将军哥舒翎与玉笔军师上官齐的沙场神话,要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要以有这样的父亲为荣!我已决定用一身哥舒氏的血肉去将哥舒翎踏出来的路走下去,而你——你也要走下去!”

上官策抚着脸,呆呆地看着浑身散发着强烈气势的少帅,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既然已经出来,不打胜仗就不能回去!你要是这样回去,就是逃兵。历来对付逃兵的手段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无赦。”哥舒唱沉沉地望着他,“要么胜,要么死,这是战士的天命。”

说着,他伸手把上官策从地上拉起来,叹了口气,声音已经柔和了许多,道:“我要成为我父亲那样的人,你也应该成为你父亲那样的人。作为男人,就是要像他们一样建功立业,千秋万代被后人赞颂。默默无闻或许能保平安一生,但那样庸碌的一生又有什么用?上官兄弟,我们一起努力。”

上官策仍旧怔怔地,听到最后一句,忽然眼眶一热,“哇”的一声哭出来。

上官齐长长叹息。老将军,您的儿子智勇双全,已经胜过了当年的您,而我的儿子,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天亮以后,检点行装,晏军折损五十名兵卒、两名百夫长、一名将领,另有两百多人带伤。

哥舒唱仔细查看死者的伤口,那位阵亡将军和两名千夫长都伤在胸膛,利刃透胸而入,血肉模糊。

飞月银梭。

只有那样可怕的兵器才能造成这样可怕的伤口。

哥舒唱沉默地合上他们圆睁的眼睛,良久起身,吩咐拔营前行。

昨夜追击月氏的程将军无功而返,这在哥舒唱与上官齐的意料之中。月氏人熟悉大漠,加上铁骑脚速名扬天下,想在沙漠里追上他们,比登天还难。

月氏是游牧民族,大部分居民都是住帐篷,并且随四季迁移,居无定所,这样漂泊的生活方式很难形成城镇,全国能形成规模的城市不过三五处。

而昌都城,就是其中最繁华的一座。

没有到昌都城之前,谁也没办法想象荒凉的沙漠居然可以有城镇,然而城镇就耸立在他们面前,城廓高耸,月氏的弓箭手在城头上严阵以待。

两国和平相处的时候,昌都城是一处兴旺的商市,大晏人在这里出售大米、茶叶、瓷器和丝绸,换取月氏的宝石和马匹。

但是自从哈克王登上单于宝座后,月氏人不再满足于这样的交换,他们想要更多。更多。

月氏人骁勇,男女皆善骑猎,在单于的许可下,部分民众开始抢夺大晏人的财物,甚至侵扰大晏边境的几座城池。

他们总是如一阵风沙般来袭,卷走一切可以卷走的东西,然后烧掉一切卷不走的东西。守城军士不是对手,当大队人马赶到时他们又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凤晏为当今大国,天下小国无不臣服依附,唯有月氏时附时反,反复多年,到了此事一起,朝廷终于被激怒,派十万大军前来讨伐。

历经四天的行军,剿灭几个小批部落的反击,大晏三军在昌都城外安营扎寨,月氏人马闭门不出,坚守城池。

哥舒唱与上官齐在商议攻城战略,上官策在一旁认真地倾听——自从挨了哥舒唱一耳光后,他比从前认真许多。虽然还不见有什么进步,但这态度令上官齐十分安慰。

攻城之前,照例要发一封劝降书上去。上官策自动请缨撰写劝降书,果然有几分文采,挥毫落笔,片刻而就。

哥舒唱一看,微微笑。上官齐命人抄好绑在箭上射到城墙上去。

上官策很高兴自己能做了点事,正要说话,忽听帐外一阵喧哗,有人大叫道:“哥舒唱,给我出来!”

竟然有人在帐前生事,哥舒唱走出帐来,只见兵士们已将一人团团围住,那人浓眉大眼,一双眼睛异常明亮,腰上拴着只大葫芦,手里握着一把长刀。这长刀十分厉害,没有一个兵士能近得他的身,好在这人并无恶意,只是用刀背拍开众人,但千军万马,人多势众,再怎么工夫高强,也不能逼到帅帐前。

哥舒唱看他好像有几分面熟,挥了挥手,兵士都让开一条路来,那人看见他,眼中闪过明亮光芒,奔到面前,抱拳道:“莫行南拜见哥舒师兄!”

他随随便便的衣摆上有一只亮翅的仙鹤,这是问武院的标志,而且口称“师兄”,自然是问武院的师弟无疑。哥舒唱微一点头,道:“莫行南……我听岑夫子提过你的名字。”

莫行南大喜,“原来你听过我的名字!那再好不过啦,来,我们来比试一场吧!”

哥舒唱以为他找到这边疆,是师门出了什么事,但问武院统领江湖,能出什么事?哪知他居然冒出这句话来,最后一个字尚未落地,他手里的刀一挥,已摆开架势,道:“师兄,亮兵器吧!”

哥舒唱皱眉道:“是谁让你来的?”

莫行南答:“我自己来的!”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知道,月氏啊!”

“这是两军对垒的战场!”哥舒唱沉沉地看着他,熟悉少帅的人们已经知道这种低沉的眼神代表着少帅已经生气了。

“我知道啊!”莫行南却像没有丝毫感觉,再自然不过地道,“但你们不是还没有开始打吗?师兄你就抽空给我比一场吧!”

“看在你我同门的分上,我不计较你的无理取闹,你走吧。”说着哥舒唱回身便走,扔下一句,“不要逼我赶你走。”

莫行南见他不肯,收了刀,从他背后扑上去,大声道:“看拳!”

拳风凌冽,武功不弱,哥舒唱接了他一拳,旋即被他缠住,两人拳脚往来,顷刻便对了几十招。哥舒唱武功略胜他一筹,可是左臂伤势未愈,伤口被不断扯动,疼痛难忍。心上腾起一股怒气,哥舒唱一把抽出架在一旁的重罗剑,这一手极快,长剑搁到莫行南颈边,怒道:“你闹够了没有?!”

“哥舒师兄果然不愧是哥舒师兄!”莫行南脸上又是兴奋又是惊异,“这剑也超帅!”

他反手去拔刀,想在兵器上跟哥舒唱较量一下,重罗剑一压,在他的脖颈上划出一线血痕,只听哥舒唱沉声道:“在问武院你我是同门,但在这疆场,我是主帅,你是闲人,你要是再捣乱,不要怪我手下无情。”

他的声音低低的,却隐含金石般的力量,莫行南终于感觉到了他的怒气,抓抓头,“我只是想跟你比试一下——夫子们说身刃状元中,只有你的功力高过我,我想试试你到底有多高,看我们之中到底哪个才是少年第一高手——反正你现在也是闲着……”

一语未了,脖颈上的伤痕又重了几分。

“来人。”哥舒唱道,“把他绑起来,扔出去。”

莫行南挣扎,然而最终还是被捆成粽子扔到了营帐外,军医关心元帅的伤口,仔细检查了一下,好在没有裂开,仍重新给哥舒唱包扎好。

入夜,准备攻城,火把将这边城照得光如白昼。

军鼓三响,正是只待主帅一声令下便要架梯攻城的时候,昌都城沉重的大门忽然慢慢打开,一队人马从里面冲了出来,月氏终于迎战。

为首的将领黑衣黑甲,火光下,肌肤雪白,眼眸碧绿,双唇如女子一般艳红,正是当日袭败走的月氏将领。

他的马极快,人未至,一道银芒已伴着奇异的尖啸声迫面而来,正是那诡异的兵器——飞月银梭。

飞月银梭带起一抹流光,从几名小卒身上划过,直指哥舒唱。

重罗剑出鞘,一剑荡开飞梭,斜刺里忽然飞出来一道人影,卷起刀光,一刀砍在飞月银梭银链处,银梭受到震荡,倒折回来,碧眼将领接住银梭,眸子里激起一片寒光,右臂贯力,飞月银梭往那人身上掷去。

啸声尖利,无论准头与气势,都是必杀的一击。

那人浓眉大眼,赫然竟是被扔出帐外的莫行南,他避无可避,唯有硬接,刀面封住枪尖,蹬蹬倒退数步,跌在地上,旁边立刻有月氏人的砍上来。

“谁也不许打扰我杀哥舒翎的儿子。”碧眸将领说道,飞月银梭已经收回,梭尖指向哥舒唱,“——把你的人头交给我。”

飞月银梭飞向那人的一刹,是哥舒唱极好的机会,重罗剑已经挥出,却见莫行南倒地,这千军万马,不被杀死也要被踏死,哥舒唱一咬牙,身无他物,唯有摘下头盔,掷过去撞开那把刀,莫行南已跃了起来。

这一下牵动左臂伤势,更兼分了右手的攻势,重罗剑挥到碧眼将领面前的时候,碧眼将领已经收回了飞月银梭。这一剑含着巨大内力,劲气扑面而来,碧眼将领不敢硬接,身子往后一折,飞月银梭已然出手,在空中划了一道诡异的半弧,枪尖绕到哥舒唱后脑,尖啸着落下来!

哥舒唱唯有回身自救,两人各自退开一步,哥舒唱问道:“你的父亲是明月阿隆?”

“不错!”碧眼将领傲然答,雪肤碧眼,这个月氏男子有着奇异的美貌,他道,“我就是鬼将军明月阿隆的儿子,明月苍!”

明月苍和哥舒唱一过招,莫行南已经知道是自己的失手给哥舒唱添了麻烦。哥舒唱挥出去的那一招,是须夫子最得意的剑招,名叫“日月生寒”,若不是因为掷盔给自己,那一剑早已削下了明月苍的头颅。

莫行南怎么能当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他一声大吼,砍倒一名月氏骑兵,夺过马匹,挥刀向明月苍冲去,大声道:“哥舒师兄,你去攻城,把这家伙交给我!”

早些打完这场仗,哥舒唱就没有理由拒绝跟他比武!

明月苍就是仗着兵器诡异,招式上其实没有多少内劲,功力显然不强,莫行南满怀信心地冲上去就是一刀。

这是他最得意的一招,凌空破月,挡者披靡。

飞月银梭在空中带起一抹银光,避过了他的刀锋,袭向他的后背。莫行南凌空跃起,再落回马背上,大吃一惊。

这兵器可真不容易对付。

莫行南这一跃,哥舒唱才看出这位师弟的轻功胜过自己许多,而轻功,正是克制这神出鬼没飞月银梭的唯一途径。

只要身法比银梭快,明月苍就没有办法伤他。

哥舒唱放心地把明月苍留给他,重罗剑凌空一指,带领大军冲杀进去。

昌都城的攻克,是不出意料的事。

只是攻下城池后,才发现莫行南跟着明月苍一起失去了踪迹。

“莫少侠被月氏人捉走了。”兵士还交上来半幅衣袖,颜色质地,明显是莫行南的,只见上面蘸血写了几个大字:临都明月将军府。

临都,已经是月氏的京都。

这几个字的目的,是让哥舒唱去明月将军府?

上官策见哥舒唱的神色竟有几分郑重,忍不住道:“少帅不是真想去明月将军府吧?”

哥舒唱没有说话。

上官齐道:“只身去明月将军府,那无疑自寻死路。我们唯有先攻下临都城,再进将军府救人。”

哥舒唱皱眉,“如果攻城,莫行南便会死在明月苍手里。”

“要夺取城池,总是有死伤的。”这道理连上官策都懂得。

“将士们为战争献出性命,那是死得其所。可莫行南只是普通百姓,不能让他送死。”哥舒唱吐出一口长气,“再说,若不是他缠住明月苍,我们要拿下昌都城,恐怕还要费许多工夫。”

是的,不能让这位同门师弟死在明月苍手里,可是,怎么救人?

大军到达临都已是十天后。这十天的行军速度非常缓慢,补充军需,将伤员留下养伤,然而最重要的原因只有上官齐和几位心腹将领知道,那就是主帅暂时离开了军中。

哥舒唱去了临都。

他穿着月氏男子最普通的衣衫,戴着月氏男子必戴的钟形帽子,带了一名向导,悄悄潜入了临都城。

临都城的繁华丰茂非昌都可比,月氏的帝都,有种富丽的丰娆。各式的店铺货摊把长街排得热闹非凡,除去城墙上密集的箭羽和城内突然增多的士兵,这座城市仿佛不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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