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那年,我遇见了他。
人们说:十六岁那年,遇见的那个人,会喜欢很久。是啊,好像真的挺久的。
初遇你时,我们都还太年轻,那时候的喜欢,好像都熬不过时间。
大概就是这样,你始终低估了我对你的喜欢,也许在你看来,觉得我只是一时新鲜,过段时间就腻了,只是你也没想到吧,这一新鲜便是到毕业。
那时候……
我对你说:“我会一直喜欢你到高中毕业,三年内,你想找女朋友了都可以找我”。
你说:“还有保质期啊”。
……
是啊,有保质期,而且你大概不知道的是,我是认真的。
你知道吗?从我沦陷那一刻开始,心里就一直有个感觉,我会喜欢你好多年。那时候的我,并不相信自己会喜欢谁多久,因为遇见你之前,我从不真心喜欢谁。
直到逐渐沦陷于你的温柔,我反应过来,却好像真的走不出去了。我明白,我走不出去了,时间和新欢都不行。这一喜欢,便是许久。
我想很久以后都不喜欢你,等你喜欢我了,我们都毕业了。
阳光、操场、背影、侧脸、排队、黄昏、偷看、汗水、偶遇、擦肩而过都是我溢于言表的喜欢。
想了许久,依然想留下这本书,我还是贪心的想要留下与你的回忆。
关于你,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