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其位,各司其职。
洪捕头和一众捕快负责把瘦高个、赵捕头押回府衙审问。
知县大人负责找来村里的民壮清理现场,收拾尸体。
王老负责把我们仨带回县衙门落证词。
回衙门,要是走陆路的话,估计要到天亮才能赶到。和王老商议后,我们几个决定穿过陈氏宗祠和那一片可怖的甘蔗地,找回停在那儿的小船,走水路回县衙。
劫后余生总是令人兴奋的,雅慧和文敏一路上嬉嬉笑笑,没有丝毫倦意。
“爹!”雅慧喊了一声爹,然后飞奔过去扑到陈叔的怀里。
“爹!”文敏喊了一声爹,然后飞奔过去扑到陈大伯的怀里。
唯一有不同的是,雅慧哭了,文敏没有哭。
原来,吃完饭以后,陈叔和陈大伯两口子就发现我们不见了。一开始以为我们只是淘气,去了附近玩耍而已,可是等着等着,一个时辰过去了,却发现我们还没有回来。这时他们都慌了,他们倒是不担心我们失足掉下水淹死了,而是担心我们被人拐走了。毕竟在那个年代,女孩子被拐跑了卖到妓院或者山区是常有的事。
兵分三路。陈叔负责找上游,陈大伯负责往找下游,大娘负责回家候着。
打听了很久,陈叔终于打听到了,有一条小船,船上坐着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好像是往官洲岛的北面驶去了。
打听了很久,陈大伯终于打听到了,有一条小船,船上坐着两个女孩和一个男孩的,好像是往官洲岛的北面驶去了。
于是他俩几乎在同一时间找到了我们仨停着的小船。
他俩正决定上岸去寻找,就发现自家的闺女朝自己扑了过来。
陈大伯没有随我们去县衙门,因为他要赶紧回家把这个喜讯告诉大娘。
在路上,王老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陈叔。看的出来,王老很自责,因为如果没有我的那个奇特的心愿,雅慧可能也难以逃离魔爪。作为结拜兄弟,没能保护好自己的侄女,对于重情义的他来说是很难接受的。以王老的性格,如果亲眼目睹雅慧被凌辱却只能在后面袖手旁边,估计他事后也会选择以死“谢罪”。
陈叔当然也是没有怪罪王老。其实上了年纪的人都清楚,人生路上,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的。凡事做到尽力而为,就足以问心无愧了。
回到县衙落证词。
在县丞的耐心提示下,我们终于回忆清楚了事情的原貌。
事情的原貌大致和我们刚开始时构想的场景差不多。唯一有出入的地方就是,站在围墙上的强盗们为了制服四名毒贩,不停地向他们射箭。有一些箭没长眼睛,射到了那九个“骷髅”上,把他们射死了,因此九个“骷髅”的死与捕快们一点关系也没有。
县丞宣读以后,我们仨签字画押,事情总算是告一段落了。
后来王老告诉我们,瘦高个在他们的鸦片团伙那里并不是头号人物,他在团伙里也只能坐第三把交椅。只是无论用何种酷刑,瘦高个也不肯告诉他们一丝一毫的信息,无奈之下只能作罢。而赵捕头却是个欺软怕硬的家伙,还没用刑就把自己知道的全招了。后来顺着赵捕头提供的线索,终于把这个番禺县数一数二的鸦片团伙给一网打尽。当然了,无论是招还是不招,等待瘦高个和赵捕头的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人头落地。
打掉鸦片团伙的功劳全部归了知府大人,知县大人半分油水也没有捞到。不过知县大人却不敢有怨言,毕竟县里出现了“反贼”,自己的乌纱帽能保住就算不错了。
至于那五个强盗,都是一条村子里的人。即使是强盗头子,在吸上鸦片烟以前也是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后来沾上了毒瘾,倾家荡产也不够解馋,于是就聚在一起当起了强盗。那个失手误杀了“骷髅”的强盗娃子还没满十六岁,是出事前几天才入伙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命给搭上了。这个强盗娃子也挺可怜的,从小爹娘早亡,是被他外婆拉扯大的。村里的人都不敢告诉他外婆这个噩耗,怕老人家受不了打击。
水月宫里死去的毒贩、捕快,基本上都有家人给他们收尸。而那九具“骷髅”,却是没有人来认领。
王老告诉我,这再正常不过。他认识的所有吸毒的人,无一例外到了最后都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果有人念在往日的旧情,给他们添置一口薄棺材,那就算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