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六年,伦敦三月十五日晚 19:38分,
距离舒之华同志来到异国他乡伦敦已经有了三天的时间了,在这个以马车作为乡镇主要交通工具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人口密度如此之大的城市。舒之华边感叹伦敦与自己家乡的不同,边观察着四周,舒之华慢悠悠地拐进了一条陋巷,这里是伦敦东区,这个年代的此地刚好是移民散聚地,到了晚上四处都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低着头的扒手,滋事斗殴的恶霸,拉客的小姐嫖妓,治安是不可能太平的,警察也不行无事生非,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舒之华自然明白这里的“规则”和“秩序”。尽量绕着道快步走。
舒之华很快就来到了他的目的地,在黑暗和朦胧的雾中这个光彩夺目的地方十分惹人注意。舒之华左手轻轻摘下帽子,右手推开维奇酒吧的门。酒吧内部倒是冠冕堂皇的好地方,跟一门之隔外面街道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皇宫一般。舒之华做到了吧台中间的位置,招呼酒保要了一瓶啤酒,可能是酒保看到眼前的这个外国年轻人太过稚气,不应该来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不过看到舒之华把数目不小的钱推在了桌上后,便也不在有什么迟疑了。像舒之华这种人不是某个大人物的放浪不羁的儿子,就是初来伦敦被热血冲昏了头脑的青年,酒保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有钱为什么不赚?特别是舒之华这样阔气的笨蛋,能从他的身上捞到不少油水,有钱不赚那就是王八蛋了。
舒之华拿起装满啤酒的玻璃杯猛的灌了下去,接着就定在那里一动不动,舒之华就像失恋少年回想起狗血剧情(什么女票跟我跑了之类的)那样无助呆滞。
但他却集中注意力,努力听着周围一切对他有用的信息。不过要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听清楚每个声音可谓非常困难,夹杂着各地方言的英语听起来非常尴尬。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后,已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舒之华把6先令摆在了桌子上,在这个年代的伦敦,12先令就能凑合着过日子的城市,他给的小费很快就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从来没有见到过你啊。有点意思,呵呵。”
就在舒之华踏出酒吧的时候,一帮穿着看着就觉得高档的西装围在了他的声旁。舒之华露出一丝笑容,带上帽子:
“最近刚到伦敦,没见过我很正常。”
看起来最年轻的那个人走上前来,点了一支烟抽起来:
“外地人啊,啊,伦敦是个好地方,不过我劝你最好不要惹是生非。嘛,我已经戒掉了,一般在发生冲突之前说几句话……不过,你也可以选择,让我们成为你的保护伞。毕竟你是外人,我也不想树敌太多。”
舒之华会心一笑:“那是自然,我也不说那么多,多少?”
他把烟蒂扔掉踩在教下,用手拍了拍舒之华的肩膀:“我们一般根据个人的实力和对我们的危险考虑数目。每个月1英镑。”
(一英镑差不多等于现在2800左右的软妹币,差不多而已,选用的货币为1971年2月15日,英格兰银行实行新的货币进位制,辅币单位改为新便士。流通中的纸币有5、10、20和50面额的英镑,另有1、2、5、10、20、50新便士及1英镑、2英镑的铸币。换算如下,至少在本小说如下:
1英镑等于20先令,1先令等于12便士,1几尼=1.05英镑=21先令。)
舒之华听完没有犹豫,把带着余温的2英镑交给了他。
“很好,好孩子。我们是柯雷家族的,我的名字是埃文斯·柯雷。你最好不要在伦敦东区惹事,我们是这里的‘保护伞’听着,我不太喜欢天天发生打架斗殴,最后还要我们处理尸体所以给我听好了,不准他妈的给我惹事!好了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你可以走了。”
说完,埃文斯·柯雷便和他的手下离去,消失在了雾中。
舒之华长叹了一口气,快步走回旅馆,心里想:今天还算有点收获,柯雷家族吗?听起来就不好惹啊,还好不算严重吧。在酒吧里还是获得了我想要的东西,果然近期伦敦不太和谐呢,来得真是时候,是时候一展拳脚了,不然他们看看我的实力可不行呢。毕竟天才和天才的差别同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