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复生病了。
寒风中狂奔近三百里,对于元斌来说,并非难事,甚至他的伤势还好转了一些。但他肩头上的陈复却受不了了,他只是一个身体更强健的普通人而已。
此时,雪已经融化,地上泥泞不堪,元斌让陈复下来,两个人做出并肩赶路的样子,一起走近了野外一座孤零零的房子。房子占地面积很大,但从外表看来只是普通的农家院子,隔着篱笆的院子内,有牛棚和鸡圈,院子外则是被田地包围着,除了几块菜地里,种着一些低矮的,模糊不清的蔬菜,剩下的大片土地种的全是小麦,冬季暗淡的世界里,只有这间房子周围是绿色的,所以非常引人瞩目。
这种人家是陈复从未见过的,在他以往的生活经验中,以耕种为生的农户们必须聚住在一起,把所有房子围成一圈堡垒,这样才能抵御野兽,让善于操控人心的鬼灵无机可乘。
“你不觉得有问题吗?”
走在前头的元斌猜出陈复心中所想,用略微低沉的声音向陈复解释,“康盛是个伪君子,鼓吹什么净土安民,他让军队定期清理河阳城三十里以内的范围,把鬼灵和野兽都被捕杀的差不多了,所以农户们敢出庄子耕种。”
陈复看着元斌愤愤不平地样子,心里有点不舒服,他知道有多余的土地耕种,对于农户来说意味着什么,偏远的农户只能在村镇四周耕种,土地太少,一年所得,交纳供奉后,连饭都吃不饱,他忍不住反驳,“这不是好事吗?“
元斌回头看着愤愤不平的陈复,”好事?神国认为贱民应该用苦难换取后世幸福,维持好神域之内神民的安稳就是一切,康盛偏离神国道路,这样的政令能维持多久都是问题,一旦政令改变,黑夜卷土重来,这些故土难离的农民怎么办?“
鬼灵们畏惧代表五神的太阳,一般只在黑夜中活动,所以,黑夜代表着恐惧。
陈复并非因此对康盛改观,如果那个王八蛋真要杀死自己,就算是个天下第一大好人,陈复也巴不得他去死。但是,陈复更不认同神国的想法。他没有说话,,而是看向农舍,农舍的篱笆门开了,门里出来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子。
”两位客人从哪里来,要吃饭吗?“
河阳城的朝圣者从不间断,其中不光有各地来进献供奉的善徒,也有极为心诚的普通贱民,他们进不了河阳城,但永恩神殿会接纳他们,而这些朝圣者的衣食住行,则通常向着河阳城周边的居民购买,这对河阳周边的居民来说,算是一笔额外收入。
元斌回头,嗯了一声,便往院子里去,陈复只好紧跟上去,还冲男子不好意思的笑笑。
皮肤黝黑的男主人做惯了留宿生意,立刻看出了这两人,尤其是那名黑衣成年男性气宇不凡,不敢再多问,赶忙跟上,“您二位要什么,小人马上准备,就是条件简陋····”
元斌指向陈复,此时的陈复脸色惨白,但仍在强装镇定。
”他在路上受了风寒,把他照顾好,我去河阳城中抓点药,马上就回来。“
陈复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更知道元斌看出来了,所以没有坚持跟着去,他分的清轻重缓急。
男主人看向陈复,惊呼一声,”我这里有些草药,不如先让少爷喝了吧。“
元斌点头答应,又要了一个房间。对于常留宿客人的农舍来说,客房是常备的,就是不大干净,但陈复毫不介意,当他看到床的瞬间,便自己坐了上去。
待农人出去煎药的时候,元斌走到陈复面前,抬手放在陈复额头。
”你很能忍,但是我希望下次你能提前告诉我。“
陈复感觉一股暖流从头顶直达心底,然后他眼前一黑,晕了过去。他感觉很舒服,受寒发烧带来的不适全全部消失了,全身都是暖洋洋的。
这时,一种奇怪的声音响起,陈复的心底一颤,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自己开始做梦了,做那个儿时重复过无数次的梦。他努力想要醒来,但很快放弃了,因为这种尝试,在儿时他已经做过无数次,从没有成功过。
周五儿是个很平凡的人,平凡到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实在太普通,要不是出生在神域周围,他感觉自己应该像偏远地区的农人一样,挤在狭窄的村镇中,做着连糊口都难的农事,然后在某次朝圣的路途中跌下悬崖,尸骨无存。
所以,周五儿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他觉得自己一直以来的运气都不错,刚分家独立过活,就遇到主爵净土安民的命令,有了足够的土地耕种,还时不时可以通过接待朝圣者获得额外的收入,甚至他前年还娶到了一个跛子老婆,现在,他的老婆已经怀孕六个月,很快就会给周家生个后代。周五儿已经为孩子攒好了六个名字,男孩三个,女孩三个,他不想孩子也跟自己一样,顶着个随口胡取的贱名。
周吾儿的名字就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老头子想不出来,又不愿意花钱找人帮忙,所以按排序叫的。他少年时,经常被同龄人追着叫吾儿,好像所有人都是他的父亲。曾经,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改名叫狗剩或铁蛋,但是周围没人愿意改口,他只能委屈接受,现在,他的孩子们有机会叫更好听的名字,因为他会请求寄宿在家里的有文化的善徒帮忙取名字,随着老婆的肚子越来越大,他甚至愿意免除食宿钱来换好名字。
但是现在,周五儿觉得自己前半生的运气好像用完了。
周五儿用手捂住老婆的耳朵,他怕那时断时续的可怕叫声把怀孕中的妻子吓坏了。
用手捂耳朵是捂不严的,跛子老婆仍然吓得浑身颤抖,让周五儿出去看看是怎么回事。周五儿心里害怕,但是面对怀孕中的妻子,他只能站出来,而且,灶台上还煮着药,灶火没人看,一旦引发火灾,他也放心不下。
周五儿趁着叫声停下的时候,出了屋子,他看看篱笆上斑驳的阳光,在心里默念五神的尊号,给自己壮胆打气,所幸,少年的怪叫声没有再响起,否则,他不确定自己会不会被吓得逃回里屋,当站到客房的窗户边时,他屏住呼吸,往窗子里看去,然后惨叫起来。
脑海中的声音渐渐消失,陈复再度恢复意识,是被一阵脚步声吵醒的,他睁开眼睛,翻身从床上坐起来,从小在荒野生活,母亲的锻炼,让他在睡觉时很敏感。
看向脚步声的方向,陈复正看到一张小心翼翼的脸,他认出来那是农家的男主人,放下心来,展颜一笑,却见到男主人张嘴发出一声惊叫,然后脸庞便消失了,还伴随着噗通一声。
待到陈复跑出去的时候,正看到男主人扶着墙从地上站起来。
周五儿为自己的胆小感到羞愧,不过他还是抱怨道,”少爷,您这做噩梦的动静也太大了吧。“
陈复只能讪笑,他刚才在梦中竟然无意识地撕破了床单,足以见周五儿所言非虚。
“不过,少爷,您的身体够好啊,睡一觉气色就好了不少,我剪的要还没来的及给您端来呢。”
陈复确实感觉身体轻便,这是得病之后好转的感觉,他觉得自己此时需要的是饭菜,而不是药。
生死神裔,掌控生与死。
这一刻,陈复非常渴望成为神裔。如果他能成为一个神裔,就能尝试许多想要尝试的事情。
但是,神裔只会在神民中选拔,抛去虚假的康氏之子这一身份不谈,生长在荒野中的他,毫无疑问属于贱民。
暂时放下不切实际的想法,陈复向周五儿要来食物,不算美味,就是几个杂面馒头,不算美味,但他的胃口很好,很快就吃完了。
周五儿一直站在旁边吃惊地看着,等到桌上只剩下一个筐子,陈复却依然是意犹未尽的样子。周五儿咽了咽口水,问道,”小少爷,我多嘴问一句,跟您一块来的是什么人?“
陈复一愣,余光扫过窗户,现在已经是薄暮时分了,他想了想,道,”叔叔。“
说完,陈复想了想,从腰间拔出母亲留下的银色飞刀,”飞刀上缠的丝线是银线,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把飞刀压在这里。“
银刀是母亲用来找人的信物,但那个人已经死了很多年,这把飞刀也就没用了。当然,陈复并不愿意真的舍弃飞刀,即使压下,他也肯动会来赎回去的,如果母亲遭遇不测,这把银刀就成了母亲唯一留给他的东西。
”银刀团?“
见到银刀,周五儿不由得惊叫一声,随即,叫声戛然而止,他一边往后退,一边警惕地看着陈复。
陈复歪头看了一眼,门外竖着一柄木锹,他急忙开口,”银刀团是什么?“
周五儿停顿一下,回道,”听说只有银刀团才用飞刀。“
陈复想明白了周五儿的意思。飞刀并不是很好用的武器,打造价格昂贵,杀伤力一般,操作更是麻烦,需要大量练习才能熟练使用,所以,用飞刀的人其实很少。他在东崖镇时,想教无敌团少年用飞刀,但是根本凑不齐,最后围攻赵元胡的家,主要用的是竹枪,简单地把竹子一头削尖就能使用,面对没什么经验的敌人,杀伤力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