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喝酒是因为我同桌。
初二的一天中午,我在教室滥竽充数上自习,书摆在面前多久了,我全然不记得,只知道摊开后就不曾翻过一页。阿君的出现,把飞出窗外的另一个我拽回来按到课桌前,和那个对着课本发呆的木雕合二为一。
阿君小脸儿红扑扑的,坐下后,她右手覆着左手把胳膊架在课桌上,侧脸枕上手背,抿嘴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她抽出右手,掌心向上,对我蜷了蜷手指,我愣头愣脑的把头靠过去,她冲着我“哈”了一下,问道:“有酒味么?”
“有。”
“大么?”
“大。”
她笑着把脸埋进臂弯。
“喝啦?”我问。
“嗯。”
“跟谁啊?”
“自己家里人。”
“喝多少啊?”
“半瓶。”
阿君身形柔弱,基本不参加体育运动,而我,从小就被称做是追猫撵狗抢兔子胡萝卜、有墙不走地的“活驴”。她这杨柳细腰尚且能装下半瓶,我估摸着,自己两瓶应该没问题吧?
放学后,径直奔爷爷奶奶家去,爷爷没下班,奶奶在外面干活,屋里只有老姑的儿子小凡自己在玩。他过门槛子卡裤裆,我抬腿就上树,半代人的年龄差距让我跟他玩不到一块去。但他不这样认为,他觉得所有人都像他一样分不清??和黄色橡皮泥的区别。见我锁好自行车,他随即化身为一只跟屁虫,而且是带吸盘的那种。
我懒得理他,我今天有个里程碑级别的任务。
打开冰箱,拿出两瓶啤酒,望着墨绿色瓶子外面渐渐蒙上来的水珠,我心怀忐忑,要不,先做了作业再试?不行,比《九阴真经》还难的练习册,大人们都下班也做不完,等他们回来,就试不成了。眼见着水珠浸湿了商标,我寻思,先喝吧,喝完再做作业。不行,喝完醉倒怎么办?应该不会吧?阿君那风中柳絮般的弱女子喝了半瓶,下午尚且能上课,我难道还不如她?先喝半瓶,肯定没问题!不行,一堆啤酒少一瓶不容易被发现,但是少半瓶,一眼就瞧出来。
那就先来一瓶。
水珠的附着力已支持不住它自身的重量,一滴一滴沿着瓶身滑向瓶底,而我,还在运气。终于,我抹了把瓶壁上的水,用参差的槽牙代替了开瓶器,掀翻裹在瓶口的锯齿花边的铁帽子。
倒上一杯,抿了一小口,我靠,怪不得有人管它叫“马尿”,真难喝,第一个喝啤酒的人肯定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还勇敢。我有点想放弃,但转念一想,阿君都能喝半瓶,我差啥呀,牛皮吹得“嗡嗡”响,结果一小口就完蛋了,简直岂有此理。
我屏住呼吸干了一杯,然后用舌尖卷干净嘴角的泡沫。析出的二氧化碳随着“嗝”的一声,一半走嘴一半走了鼻子。旁边的小凡懵懂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药效”发作。
这东西放在肚子里果然不如放在瓶子里老实,十分钟不到,就开始摧三山拿五岳,给蜡黄的一张脸涂上了精神焕发的颜色。我想就此止住,不再继续,但犯罪现场不能不处理。
半瓶啤酒塞回冰箱就成了铁证,扔了败家,不扔又喝不下。我看了看眼前带吸盘的跟屁虫,就是你了!你如果能帮忙消化掉一半,剩下的,我咬咬牙,不至于浪费。
“小凡,过来,哥给你个好东东。”
我找了个二钱的酒盅,倒满,递给他,他一口就给喝光了,居然还好高兴的样子。
“还要吗?”我问。
“要。”小凡说。
我又倒满,他又喝了,然后平平稳稳地把酒盅递还给我。哟呵!真是自古英雄出幼年。一连七八盅,他越来越兴奋,我越来越不淡定,不能再给他喝了。
剩下半瓶,实在没处安置,只好连瓶带酒扔到后院的草丛里。
老姑下班回来,直奔小凡,她发现小凡日渐熟练的用两条腿走路的步伐,以飞流直下的速度在退步:“哎呀妈呀,咋了这是?这孩子咋栽愣了?”刚说完,“咣当”一声,小凡四脚朝天把自己扔到地上,结果可想而知,他用脑袋上的大包,我用脸上的檩子为那瓶啤酒埋了单。
高二的时候也喝过一次。我一哥们儿大白,埋藏了很久的心事,刚出手便铩羽而归。一个人两只脚,压平了操场仍然难解心结,晚自习前带着流年不利的悲催表情来找我:“走。”
“去哪?”我问。
“跟我走就知道了。”看得出来,大白只想身边有个人,但暂时还不想让这个人品评他的失败。
那好吧,做为哥们儿,扮演有耳朵没嘴巴的聆听者也是义不容辞。
走到学校对面的小卖部,他零零散散地拼出两块钱:“两瓶啤酒。”
老板从柜台下的凉水桶里拎出两个同品牌却不同规格的瓶子,大白塞到我手里一瓶:“喝!”
我问老板:“怎么这个带‘肩膀’,那个不带?”
“你管它那么多呢?”大白不耐烦。
我看了看商标,“XX山”,没听说过。我把瓶身转了一圈,瓶底内壁上,有层薄薄的水垢般的吸附物,看了让人恶心,大白手中的也一样。
或许失败的痛可以覆盖其他一切不自在,大白目不斜视一口气闷了个底朝天,我也只好舍命陪君子。
再次回到教室门口,不被衣服遮挡的部分都已经泛红,脚步散得如同咽了毒鼠强的耗子。经过心仪女生的书桌前,我刻意把头扭向另一侧,生怕这张紫青烂靛的脸会给自己减分。我经常误以为她会抬头看我。
第二节是班主任的课,我把头埋进书山题海,一秒一秒读着电子表上的数值,妈的,走得像乌龟一样慢。把它调成秒表模式,看着痛快些。四十分钟过去,本以为可以有惊无险熬到放学,哪成想大白居然举手提问,这不倒霉催的么,结果就是第二天我们俩要被开微型家长会。
我心里暗骂,你这王八蛋自杀还要拽个垫背的。
大二的时候,宿舍里最小的兄弟过生日,大家凑钱出去改善生活,并叫上了平时走得近的几位女生,十几个人喝到火候开始飚歌,正飚在兴头上,门被人一脚踢开,晃晃当当进来两个相似度极高的人,一个车轴汉子,一个车轴娘们儿。车轴娘们儿是上届的师姐,她嘴里叫那汉子做“哥”。
那汉子一个不落地指着我们臭骂,骂得有多难听,写出来会被屏蔽。中心思想是我们唱歌,打扰了他吃饭。在场的男生,好战的已经在摸索酒瓶子,怂包也仰仗人多站起来和他对峙。
关键时刻女生中的大姐压住了场子,大姐酒量超群,且深谙逢强智取之道,她笑呵呵地迎了上去,“师姐,不好意思,我们这闹得太大了,没想到吵着您,对不起了,这位是……”说着把目光转向车轴汉子。
“我哥!”车轴娘们儿中气十足地答道,似乎对他哥单挑我们一群人很有信心,所以并无退却或和解之意。
“是大哥呀,我们不是故意的,我给您赔个礼,对不起了,大哥坐下喝一杯吧。”
车轴汉子一副没见过女人的德行,居然应下了。
交手前,大姐已带了几分酒,车轴也不十分清醒。就这样,二两半、38度的白酒喝到第四杯,车轴突然起身,里倒外斜跑出大门外,卷着他的混吣,一头扎进灌木丛。
我见过很多酒桌上的高手,有怎么喝都不醉的,也有每次都喝得烂醉却还不愿放下酒杯的。有种感觉不知道对不对,一个人若喜欢并习惯把自己喝到人事不省,心中必有一曲悲歌。正所谓: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有次我和同事到外埠出差,一行六人,除我以外其他人都被专卖店老板灌了个沟满壕平。晚上回宾馆,我和部门的老大哥被安排到同一个房间,在我印象中,他每天都带着酒气,很少有完全清醒的时候。“小赵…兄弟…人呐…这一辈子…就那么回事儿!你信不…你哥我…以前滴酒不沾…结果整到今天这个样子,有些时候…不是你想不喝就能不喝,有些时候…没人逼你…你却自己去找酒…”话里没有实质内容,但我听出他的无奈,所有的力不从心或无能为力,让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煎熬着他的醉里乾坤与壶中日月。
每次酩酊,他必用只会讲普通话的嘴去嚼碎一首粤语歌:“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闯不过,闯不过柔情蜜意,乱挥刀剑无结果……无情刀,永不知错,无缘分,只叹奈何……人生几许失意,何必偏偏选中我……”
我从未在人前喝醉过,不是因为酒量好,而是惯于边喝边看风向,眼见场面HOLD不住,我便找理由逃之夭夭。事遁、尿遁都用过。
相比起觥筹交错,我更喜欢邀明月清风。
孤独的夜,持半壶残酒,走上无人的街,北地的凛冽裹着细碎的雪粒儿打到脸上,有点疼,想到一首歌,随口便唱:
寒风萧萧,飞雪飘零,
长路漫漫,踏歌而行,
回首,望星辰,
往事,如烟云……
作者:赵萍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