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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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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间,胡府下面掩藏的冰城彻底消失。谁也不知道狐妖究竟去了哪里,冰城里的冰棺材不见了,胡家的墓地里多了一座亡父胡志高的墓碑。

而虎彪彪和胡隶京的麻烦并没有因为狐妖的消失而结束,头疼的麻烦还多着呢!

首当其冲就是幽灵小鬼,也不知他究竟哪里中了邪,坚持让虎彪彪嫁给光光那个小鬼头。

“我不管,你们俩跟我打赌都输了,你们俩都欠我一个必须完成的诺言,我的要求就是虎彪彪嫁给光光,光光娶虎彪彪为妻,谁不履行诺言就是失信——再怎么说我也帮虎彪彪你找到了胡隶京他爹的魂魄,你不能这么快就忘恩负义吧!”

摸摸头顶那对尖耳朵,胡隶京承认,幽灵小鬼所言不假,可没道理让光光那个小毛孩子娶他的老婆吧!

自从娘吸走了他身上一部分的妖气,他的利牙和利爪已经不见,不过这对尖耳朵和银白色的眸子还是证明他身上依旧存在的妖精血液。

他又恢复成了半妖,和虎彪彪一样的半妖。兜了一个大圈子,到头来他没有变成人,她也没有变成强大的妖精,他们还是和原先一样过着半妖的生活。不同的是,他们在各自的世界里找到了对方。

什么才是变强?

凡人、妖精、神或魔能力有高低,却皆有脆弱的一面。可是老天是公平的,世间万物皆有一颗心,心强于是无畏。

两个半妖结成一颗心,强者无敌。

可是面对一个头发还没长全的小鬼头就不那么简单了——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还要受幽灵小鬼的摆布?!

抬起脚来,胡隶京凭着身高腿长直接将幽灵小鬼踹到一边,“彪彪已经是我夫人,怎么能再嫁给光光呢?”

“我也不会娶个半妖回去,太丢身份了!”光光个子小,心眼可鬼着呢!绝对不会背一件麻烦回苍岛。

两边都无法求得同意,这正是幽灵小鬼需要的,“想要我收回要求也行,除非光光答应从此以后我可以自由来往于苍岛之间,任何时候都可以调戏……不!我是说看望……看望我的小新娘茫茫。”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茫茫!光光早就料到他有这一手,他也多有准备,“好吧!”他无奈地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就答应你,我娶……虎彪彪为妻。”

“我还不嫁呢!”要她跟一个小鬼头待在一起几百年,她不疯才怪。

胡隶京则是闭上嘴巴,伸出手想直接将光光掐死了事。

半神半魔的光光可不想死得那么不光彩,化作光的速度逃脱胡隶京的半妖之手,他的算盘还没打完呢,“幽灵小鬼,你给我听着,既然虎彪彪将要成为我的妻,我知道的秘密就理当跟她分享。你也知道就算身为半妖,女子的嘴巴还是很大的,她要是把我知道的秘密在六界之中宣扬,你可别怪我。”

牵起虎彪彪的手,光光这就要与她分享秘密。

“我撤回我说的话!”幽灵小鬼急得犄角都在颤抖,他迅速窜到虎彪彪和光光之间,将他们隔开,“光光,我警告你,你要是把我的秘密说出去,我上天入地,穿梭于六界之间也不会放过你。”

他越是如此紧张,虎彪彪越想知道。追在光光身后,她将女子的鸡婆本性发挥无遗,“究竟是什么秘密啊?说出来听听!”

“不准说!”

幽灵小鬼的阻挡和虎彪彪的好奇僵持不下,光光再度掌握了主动权。拨弄着他的金发,他异常得意,“这个秘密就是……”

“光光!”

“其实幽灵小鬼也是一半一半啦!”

“啊?”胡隶京和虎彪彪显然不懂光光的意思。

让他来详细解说一下吧!“幽灵小鬼的爹不用说了,自然是冥界的王,也就是魔。至于他娘嘛!那可是地地道道的凡人,而且还是从二十一世纪进入冥界的凡人。所以说幽灵小鬼是半魔半人的小鬼头哦!”

虎彪彪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长舒一口气,她像个大姐姐拍拍幽灵小鬼的肩膀,“不用这么紧张嘛!你那么喜欢光光的妹妹,原来是因为你也是一半对一半啊!其实半魔半人也没什么不好啊!我虽然是半妖,但我依然能找到这世上属于我的另一半,相信你也一定会幸福的。”

幽灵小鬼背地里对着光光偷偷做了一个鬼脸,幸亏他反应及时,找了一个秘密替他搪塞住另一个大秘密,否则他这辈子都不会放过他。

那他幽灵小鬼可要赖上光光一辈子了!

秦嫂早就知道胡隶京会有离开她的一天,只是没想到这天会来得那么早。

“你们……这就要走啊?”

胡隶京含笑地点了点头,“我和彪彪商量了一下,决定先回她老家一段时间,等过些日子再回来看你们。”

虎老伯一声不吭就走了,虎彪彪决定去找他,起码向他道声谢。要不是他,她已归于冥界。更何况,她身上这些妖气来源自他,等于说他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另一方面,她还有个问题要向他求证。是该回去一趟了!

倒是胡隶京,他这个样子要是走出胡府,怕是会吓到阳朔镇的百姓吧!“隶京,不如你留下来帮秦嫂他们打理生意吧!我去去就回。”

“我不会再跟你分开。”银白色的眸子写着深情款款,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俩是一体的,谁也离不开谁。

至于她的担心,他早有准备,“我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我的。”只要爱他的人别嫌弃就好。

将秦嫂拉到一边,静默地待了一会儿,胡隶京在她的耳畔看见了几根白发。人的生命真脆弱,衰老来得真快啊!

“秦嫂,这辈子你会嫁人吗?”

这孩子怎么好端端地问这个?秦嫂佯怒,“你尽拿你秦嫂开玩笑。”

老天何尝不是跟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呢!爹原本爱的是秦嫂,却因抵挡不过母亲的狐媚,而娶母亲舍秦嫂。到头来精气耗尽归于冥界,连转世投胎仍不忘守在秦嫂的身边。母亲守了爹十三年,不过是守着一个被她吸尽精元的躯壳。

要不是母亲的贪恋,爹不会死得这样早,也不会急急地奔赴到他的真爱身边。

就当是个玩笑吧!胡隶京以儿子的身份拥住了秦嫂,这份亲昵让她感觉志高就在他身边。

“要嫁谁也别嫁,就嫁给小林师傅吧!”

松开怀抱,胡隶京得意地看向小林师傅,“怎么样?我能这样抱她,你能吗?要是你娶秦嫂为妻就可以喽!”

“我能不能把它当成一种诱惑?”小林师傅也难得耍笑起来。

女大男小,他们之间有着十几年的差距。他可以不在意镇里百姓的看法,他却不得不在意秦嫂的想法。他不愿他的爱成为她的负担,于是他选择守侯。

守在她身边就好,只当是上辈子欠她的。

胡隶京牵着虎彪彪向大门口走去,临出门前不忘叮嘱小林师傅:“别忘了你的承诺哦!这辈子都得守着秦嫂。”

就欠一辈子吧!这是你应付的代价,爹。

走出胡府的大门,正是艳阳高照。感觉真好,连天都是透蓝透蓝的。胡隶京好想牵着虎彪彪的手在大街上散会儿步,可惜——

“鬼啊!”

那对尖耳朵、那双银白色的眸子,这些刻入人们眼中的画面开始蠢蠢欲动,被虎老伯封存在人们潜意识里的记忆全都苏醒过来,街上的人全都丢掉手里的东西没命地狂奔。片刻之后,大街上空无一人,虎彪彪使用妖法都未必能逃得如此之快。

胡隶京反倒得意起来,“从前我站在街上,多少人上前围观,抢着跟我打招呼。那时候我嫌烦,总想躲开人群,寻个清净。现在倒好了,这么一会儿的工夫彻底清净了。看来,做个半妖也没什么不好。”

实在看不得他的自鸣得意,虎彪彪泼上一盆冷水,“你以为这些凡人是被你的美貌吸引?他们那是被你散发出来的狐媚妖性在不自觉中控制了。”跟中蛊差不多,“而且我就不信,每个人都被你的美貌吸引不可自拔,这世上总有一两个例外吧!”

“有,当然有。”这更是胡隶京得意之所,“就是你啊!”于是在见到她的第一眼,他决定选她为妻。

回忆起初见时的种种好似很久以前的事,可绕了这么长时间,他们却依旧是半妖,没有丝毫的改变。

上天注定的!上天注定的呀……

“咱们还是快点消失吧!别吓了这些百姓。”虎彪彪不想引起无端的争执,更不想与凡人为敌,毕竟他们俩的身上都流着凡人的血液。

正好胡隶京也想试试自己的法力如何,是否能日行千里,弹指之间进出任意时空。

“那就遵夫人之命吧!”

“鬼啊!”

柴大嫂不过是去镇上买了一棵白菜,回来就大喊有鬼,柴大哥就不信了,“这大白天哪有鬼?”

且听柴大嫂道来,“那胡府的少爷,他……他……他长着一对尖耳朵,眼睛还是银白色的,你说他那个样子还不是鬼吗?就算不是鬼也是妖怪啊!”

“妖怪?”

柴大哥立刻提起家里能充当凶器的家伙招呼起街坊四邻:“胡府的少爷胡隶京长着尖耳朵,还有一双异样的眼睛,他是妖怪,大家赶快行动起来杀妖怪哦!”

有那胆小怕事的第一个躲起来,“我们怎么能杀妖怪呢?还是赶紧躲起来吧!”

也有那胆大的不光想杀妖怪更想见识一下平日里阳朔镇第一大美人到底变成了什么妖怪,“我们不团结起来杀妖怪,妖怪会逐个把我们吃掉的。”

先是几个邻居带着家伙行动了起来,一路上若遇见有人询问,便告诉他:“你还不知道呢?胡府的少爷胡隶京变成了尖耳、银眸的妖怪,快去打啊!”

“什么?胡府的胡隶京变成了尖耳、尖牙,还长着四只眼睛的妖怪?我跟你们去打死他。”

“什么什么?胡府的人全都变成了像狗一样尖耳、尖牙,还有无数双眼睛的妖怪?那我一定得去把他们打死,省得祸害人间。”

“什么什么什么?胡府的人全都变成了狗精?那还了得,我跟你们去看看?”

“什么什么什么什么?胡府的人全都变成了狗?那好玩啊!我得去看看!”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镇上什么样的话都传开了,人们也跟着这些稀奇古怪的言论一齐涌向了胡府的大门。

不知谁喊了一句:“胡府的人都是妖怪!妖怪怕火,我们烧死他们!”

不知谁点燃了第一根火把,也不知谁将第一根火把投入胡府的宅院。随之而来的是无数根火把一根接一根扔了进去,胡府迅速成了一片火海。不断地有丫鬟、小厮从浓烟中跑出来,求救、哀号的声音连绵不绝。

此时的虎彪彪和胡隶京已身在距阳朔镇百里之外,到底只是半妖,法力不足以强到转瞬之间移形移位。

伸了个懒腰,舒张舒张筋骨。胡隶京忽然想到秦嫂和小林师傅,“彪彪,你说他们会在一起吗?”

她懂他的心,也懂他对秦嫂和他爹的那份祝愿,“会的!你爹既然能穿越生死,投胎转世仍不忘履行对秦嫂的誓言。我相信,这辈子无论上天入地,即使死,他们都会待在一起。”

疯狂的人们冲进被火海刨尽的胡府,他们没有找到任何妖怪出没的迹象,只看见坍塌的瓦砾中有对焦黑的尸骨紧紧相倚。

“这就是妖怪!瞧见了吧!死都不知羞耻的妖怪。”于是,人们给自己找到了心安的借口。

杀死人的不是妖怪,却是凡人。

上次前来树屋不过才月余,再回到这里虎彪彪却恍若隔世。

树屋还是树屋,却少了结境。她和胡隶京可以凭借法力直接飞进悬在半空中的屋子。

一团昼夜不灭的篝火跳动着,火光背后是虎老伯历经沧桑却十多年不变的容颜。

“你们回来了。”虎老伯向他们打着招呼,好似什么也没发生,不过是久别的儿女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虎彪彪却兴师问罪起来:“为什么不跟我解释?”

他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一个劲地往火中加柴,他希望树屋永远温暖如春,这样才不会冻坏身体虚弱的凡人,一如他爱的那个女人。

“你说啊!你跟我解释啊!你干吗要让我误会你那么久?”

虎老伯虽然沉默着,却似乎明白虎彪彪的问题,倒是胡隶京听得一头雾水,半天没弄明白,“彪彪,你别急躁,跟虎老伯好好说。”

“说什么说?”虎彪彪冲到虎老伯跟前,居高临下她俯视他的头顶,“这么多年了,你宁可让我误会是你吃了娘,你害死了她,让我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力好有一日可以杀死你,可你却什么也不做解释。你还要我说什么?”他当她是女儿吗?

胡隶京忽然想起虎彪彪曾经说过,她要变强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可以亲手杀了她爹。虎老伯也问过他,是否相信他杀了虎彪彪的娘,这么说来这个问题就是这对父女之间的纠结喽!

说起来这本不该由胡隶京插嘴,可在他看来,“你娘一定不是老伯杀的,虽然我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到老伯很爱你娘。”

虎彪彪也是追了这么多年才在无意中知道真相,“光光曾经说过,凡人和妖精在一起,精气会不自觉地被妖精吸走。隶京的爹真正死因是精元耗尽,这样推算,娘也应该是这样早逝的。为了搞清楚这一点,我去冥界的时候,特地拜托幽灵小鬼帮我寻找娘的魂魄,可惜她的魂魄正在清泉中净化,无法开口说话。于是我偷偷翻看了生死录,根据上面记载娘的阳寿早就注定归于当年——可她为什么在临终前说是你把她的心吃掉,她才会死?你又为什么都不跟我解释?”

胡隶京坐在虎老伯的对面,隔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他凝望着虎老伯的面,两块虎斑似乎在火光着跳得正欢,“也许我能解释。”

“你能解释?”虎彪彪不相信自己苦思多年的答案胡隶京竟能一眼看穿。

这恐怕就是旁观者清吧!“你生活在山林里,随时都有妖精、魔怪出没,以一个半妖的资质来说,你根本无力抵抗任何攻击。想要你变强,必须给你一个动力,而老伯就是顺水推舟让你将杀死他当作变强的动力。”

女儿强过爹,便不再需要爹的保护,即使身为妖精,也有一颗慈爱的父母心。

是这样吗?当真如此?虎彪彪想从虎老伯的眼中得到肯定的答案,寻来寻去,却寻不着她想要的结果。

“不是这样。”虎老伯一开口便破了她的愿望,“的确是我害了你娘,你是应该为她报仇杀了我——这才是事实。”

他的欲望驱使他将一个不属于妖精世界里的女人强留了下来,是他以为爱能留下她,他令她生下彪彪,却也使得她丧尽精元,害得她早逝。

狐妖修行上浅,不懂人与妖之间的障碍,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却仍是一意孤行。以为片刻的相守就能满足,到头来却越贪越多,令她丧命。

他喝了第一口海水,却杀死了他挚爱的女人。

他不该死吗?

阖上眼,他拒绝再回答虎彪彪的任何问题,在火光中开始一天的修行。

身为虎妖,本是怕火的,他却早忘了对火的恐惧,因为他爱上了一个贪恋火之温暖的人。所以就算被火烧死,他也不记得自己怕火。

“爹……”

虎彪彪脱口而出的呐喊却只换来虎老伯牵扯嘴角的一动,她想知道真相,她想摇醒虎老伯,却被胡隶京拦个正着。

“彪彪,够了!”

“我要知道真相。”她有权利知道自己是因爱而生还是怀着娘的恨意降临到这个世上,“为了娘的遗愿,我一直想变强,可是绕了一个大圈子却还是这副模样。我不该知道这其中的因果吗?”

她的激动只有他的唇能够堵住,吸进她体内的怨怼,他用他的气息撬开她的心扉。

这一路追随,只是为了追回与他的相遇。他们是幸运的,世间少有的两个半妖却能相依相伴。

在那个满月之夜,她以凡人之身保护他这个狐妖的时候,就注定了他们得彼此依靠对方的气息度过百年、千年……

—全书完—

番外篇——焚火

那****与往常一般在深山野林里设下结境,算起来这刚刚好是我修行的第五百年。

风动树影摇曳,我全都感受不到,却听见远处传来越来越弱的求救声。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救命啊……”

这是女人求救的声音,这五百年里我不止一次地听到树林里时不时地传来类似的求救声。他们都是跌进猎户设下的捕兽陷阱,哀号着直至死的那一刻。想想可笑,人跌进人设下的陷阱,死在人手上,却害怕妖鬼魔兽怪。

我不想多作理会,生死有命,更何况妖精和人本不是一界,我只救虎。

怪只怪日落日出,那求救声依旧不停,我的修行却慢了下来。破了结境,我打算穿过去看看。若只剩一口气,我便送她一程。

光着双脚站在陷阱边,我低头向下探去,恰巧她努力睁开眼向上望。

她的眼睛真美,比我见过的初晨的日光射在露珠上更亮更有生气。

“救……救救我!求你救……救我。”

救她?我的心头闪过一道亮光,“我救了你,你的命就是我的了,你得永远和我在一起。”直到她死的那一刻,她的命都属于我,因为是我救了她——天理之道也不过于此。

陷阱中的她已是奄奄一息,看见能救她性命之人,哪还肯放得?她使出最后一口气答应了,便昏厥过去。

我手指一捞,便把她从陷阱中拖了出来。只可惜还是慢了一步,几个冥界鬼差拿着鬼叉停在她的身旁,这就要叉了她的魂魄回冥界复命。

“她是我的。”

小小几个鬼差,我怎会把他们放在眼里。蹲下身,我撬开她的嘴巴,透过嘴将精气哺到她的身体里,她浑身上下灌满我的妖气,悠悠醒来。

那几个鬼差见叉不到魂魄,也只好悻悻而去,我着实得意起来。

“是你救了我?”

她想起身,脚下一软又跌进我的怀里。她的身体好软,比最好的鹿皮都软,只是身子凉了些,阴冷得很。

像……死人。

靠在我的胸前,她显得有些紧张,苍白的脸涌起红晕,她甚至不敢正视我的眼,“我……我腿上没劲?走不动路,不知你可否送我回家?我家不远,就在山脚下,我是火家的小女儿,山下村子里的人都知道。”

可我不知道,我五百年都待在深林里。无论是做虎的时候,还是现在这副如凡人无异的妖样子,我都没离开过这里。我也不想离开,所以她得跟我待在这儿。

“你答应跟我在一起,你哪儿也不能去。”我宣布了她下半生的命运,她显得很不可理解,“你救了我,我愿意以……以身相许,可你得去我家提亲啊!否则家人会以为我在山里被老虎吃了,他们会很伤心的。我知道你是好人,你……你就……”

她说不下去了,大概是我的表情很难看吧!我忽然很想变回一只老虎把她撕了吃掉,只可惜在我做老虎的时候就不知道活人的滋味,现在更是下不了口。

“我不会放你回去的。”你原本就该死,就让你的家人以为你在山中被老虎吃掉了吧!

她瞪着眼睛,怒气冲冲,“你这人怎么这样?我都答应了嫁给你,你还怕我反悔不成?你可以跟我一起回家,我可以发誓今生除你之外谁也不嫁。”她竖起手向天发誓,我却偏过脸不想听见她的誓言。

我们就这样僵持着,直到她的手抚上我的脸颊,“难怪你担心我跑掉,你是怕我嫌弃你脸上这些斑是吧?其实它们一点也不难看,就像老虎脸上的斑纹,我们村里的猎户常常上山打猎,脸上留下的伤比你这个难看多了,他们还不是照样娶老婆生孩子。村里的人都说,只有英勇的男人才会留下伤痕——我相信,你也是个英勇的男人。”

她手心的温暖慰藉着我的灵魂,五百年来第一次有双轻柔的手抚摸着我脸上的虎斑。

这个女人,我要定了。

所以,我要做个英勇的男人,我不能让她知道我是妖。

五百年来,我第一次动用我最不屑的诈术,“这样吧!等你成了我的老婆,等你为我生下孩子,我就陪你回家看你爹娘。”我就不信,到那时候她还不对我死心塌地。

凡人终究是凡人,轻易便相信了我的话。

我告诉她我叫虎,从小就生长在深林里,爹娘都已故去,只剩我一个。我没骗她,我爹死在猎人的陷阱里,我娘在大雪天冻死了,我没骗她。

也许是在陷阱里待了太长时间,她累得睡倒在我的怀中,毫无防备。趁此时机,我用法力移平深林里的一片林子,将它们倚着树搭起悬空的树屋。再用零碎的几块木板拼起楼梯,她能爬上树屋,可一旦我收起楼梯,她便困在那里下不来了。

这下子,就算她想跑,也跑不掉。

再次日出的时候,她在我的背上第一次看到了树屋。她非常高兴,笑得眼也弯了,嘴也张开了。

她笑得很美,比我见过的最美的妖精都要美丽。

当晚,她成了我的妻。

那几日,我很快活,每天我不再修行,而是忙着用法力收集野果,将它们带回去和她一起分享。我离开树屋的时候撤下楼梯,我骗她说深林里野兽众多,若不收起楼梯怕野兽会冲进树屋伤了她。

她信了,待在树屋里等着我的归来。

傍晚我带着野果回到树屋的时候,她已经昏倒在地上。身子冰冷,嘴唇发青。

我忘了她是人,冬已临近,她怎奈得住寒冷。除非……

我堆起高高的木块,燃起一堆篝火,将床拖到篝火旁,让床上的她能感受到火的温暖。而我则坐在树屋的门外,背对着火光。

我怕火,因为我是虎修行而成的妖。

“虎……”

她喊着我的名字,向我伸出手。我不知道该不该靠近,可我还是过去了。

小心翼翼不去注意那团篝火,我挨近她的床边。她看起来很虚弱,却绽放着笑容。她告诉我,我要做爹了。

我也笑,背着火光告诉她,我很开心。

从那天开始我不仅摘野果回来,更多的是捕杀兔子、鸟儿。我开始慢慢靠近火,我得为她烤兔肉、炖鸟汤,那么虚弱的身体是无法生出我的孩子。

她喝了肉汤的脸渐渐红润起来,嘴上沾着用五只鸟熬成的汤渍,她对我说:“做你的妻真幸福。”

我抱着她坐在篝火边,阖着眼感觉火的蹿动,我告诉自己:我不怕火,我是人,怎么会怕火呢?

树屋温暖起来,她吃的兔子、鸟儿越来越多,可她的身体却越来越弱。

我记起,点化我成妖的仙子曾说过的话:六界区分甚严,每一界都有自己法力的顶峰。妖若和仙在一起,必定会被吸尽精元而亡。那位陪了我五十年的仙子在说完这些话之后离开了这座山,我再度形单影只地修炼着。

我不在意,只是每日修行前回忆着她的音容笑貌,直到我再也想不起她的模样。

三百年,不过眨眼瞬间。

仙吸妖气,妖是否也会吸人之气?

而她腹中,流着妖血的我的孩子也在吸她之气吧!

要眼睁睁看着她消耗精元而死吗?我不能!

趁着她熟睡,我将妖气集中到掌心放在她的腹部。

孩子,你就吸爹的精元,放过你娘吧!

这个办法起了作用,她渐渐能下床了,我的精力却消耗得厉害。日复一日,待孩子将要出世时,我已经没有多余的法力控制住我的妖性。

那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她为了生下孩子差点丧命。

我调动周身的妖力想帮她续命,她悠悠转醒的瞬间瞪大了双眼,之后我听到撕心裂肺的呼喊:“妖怪!有妖怪!你是妖怪——”

我是妖怪,我的妖性挣脱了精元的束缚纷纷跑出来作怪。长着虎头的我,怎么不会是妖怪呢?

她开始想尽一切办法逃离树屋,我毁了树屋的楼梯,让她没办法逃掉。

被困住的她更加暴戾,从此以后,每当我走进树屋的门,她都会发疯似的大喊大叫。

我不明白,之前她明明说做我的妻很幸福,只是转眼间,她为什么会拒绝我?就因为我是妖?

不!我比一般的凡人更博学,我可以背诵很多凡人的寓言故事。

不信?我背给她听。

她捂着耳朵拒绝我的靠近,甚至不怕烧伤自己,也要用那些燃着火的木棒打我。

这没什么,我每夜每夜守在树屋的门口,不进屋便是。

最可怕的是,有一次我带着兔子回来,竟看见她将我们的孩子——我的彪彪从树屋扔了出来。若不是我用法力设下结境救下彪彪,她已被她娘摔死了。

我不敢再把彪彪留在她的身边,我将她时时刻刻保护在我的怀里。

夜凉啊!

她光着脚走到树屋门口,蹲在我的身边。我感觉到她的手扶住我的肩膀,我没睁开眼,以假寐感受着肩膀温暖的碰触。

她以母亲的温柔抚摸着我怀里的彪彪,女儿舒服地转了一个身,将左脸上的虎斑露在了她的面前。

火光蹿动,她尖锐的手指摩擦着女儿柔嫩的肌肤,想将彪彪脸上的虎斑抹去。我被突然发狂的她吓住了,片刻的发愣让彪彪的左脸血肉模糊。

我当真怕了,不敢再让彪彪靠近她。

不知是不是母女连心,渐渐长大的彪彪却总是想靠近她,每夜睡在树屋门口,彪彪很想感受火带来的温暖。

我骗彪彪,说她脸上的虎斑接近火就会焚烧,连带着会把她也烧死。彪彪被我的话吓到了,原本我还有些得意。可是没过多久,山下的猎户将地盘扩张到了深山里。开始不断地有人闯入树屋附近,更有那顽皮的小孩嘲笑彪彪脸上的虎斑,朝她丢石头。

顽皮的小孩被他们的娘骂走了,彪彪转过头来问我,火旁边的那个女人是不是她的娘?

我犹豫着,无意识地点了点头。

彪彪站在树屋的门口嚷着要娘,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体内流着人血的缘故,彪彪不怕火。

可她还是被火灼伤了。

彪彪背着我闯进了树屋,原本还温柔抚弄着她的娘在见到她左脸上的虎斑便疯了,她将女儿按进火里,想要用火烧掉女儿脸上的虎斑,更想让害怕火的妖怪远离女儿的血液。

可她烧不掉彪彪体内流淌的妖性,也烧不掉那块虎斑,只是烧疼了女儿稚嫩的心。

当彪彪血肉模糊地躺在她的怀里,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自责。我知道,她也不想,只是控制不了心里疯狂的魔鬼。

也许,从一开始我就不应该用妖气延长她的生命,她本不属于我。

现在该是她把命还给我的时候了,她抱着彪彪从树屋上跳了下去,血迅速地从她的周身涌了出来。

我想救她,到了这一刻我依然想救她。我想让她活着回到村子里,做她火家的小女儿。

我的掌心扬起精气,她却发疯似的对着昏迷不醒的彪彪大叫起来:“你爹要吃我!是你爹,是你爹杀了我,你要替我报仇……”

我停住了运气的手,不明白救一个人怎么变成害一个人,我最爱的女人怎么会最怕我。

我错了吗?

是我错了吧!

我抱住她的时候,从她的怀里掉出一大一小两双鞋。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做的,也不知道我和彪彪这对父女什么时候才能穿上。

她提起最后一口气摸了摸我脸上的虎斑,从此离开了我和彪彪。

她走的时候好美,比陪我五十载的仙子姐姐还要美。

我点上一把妖火将她烧成灰烬,风起时任她散落在山林里每个角落。

而后,我抱着我们的女儿彪彪进了树屋,那团篝火仍在跳动。

焚火,火不灭。

十几年来从未灭过,就好像她一直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

我撤下树屋旁的结境,因为感觉到女儿的气息。她回来了,还带着另一个半妖。

彪彪,这世上有很多人,也有很多妖,可是他们却难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也许六界之间只有两个半妖,你们的血却交融在了一起。

你比爹幸运,你找到了这世间属于你的另一半。

而爹,将终其一生伴火修行,爹……并不孤单。

后记——谁是你的那一半

这本书的前言是一个朋友写在博客上的,原文洋洋洒洒怕是有一万来字,我精简到几百字挂在了前言里。

仔细读来故事很简单,爱她的人死了,她满腹愧疚,这一愧疚便是大半年。终于她的BF察觉到不能再任由她将这份心继续下去,因为他可以打败活着的情敌,却无法和一个死人战斗。

他申请出国进行业务学习,让她的心沉淀下来,决定未来他们俩的路该如何走下去。

于是,提拉米苏的博客上多了另一篇文章,哀悼她那远方的男人,只是这一次哀悼的不是天堂的那一位,而是挪威的那一个。

喜欢连岳的文章,准确说是喜欢连岳的尖酸刻薄。一语道破人心暗藏的污垢和无止境的欲望,不矫揉,不造作,不给人留有余地。

有时候,人的确需要不留余地的逼迫,像提拉米苏,像这篇文里的胡隶京。

想要什么就直接明了地去说、去做,顶着半妖的身份却偏要装得像个人,明明爱上了半妖,却秉持着我该娶凡人为妻。幸好胡隶京是半妖,拥有比人长的寿命,他可以经历生死重新来过,否则我便文不能自圆了。

可是,我们——这些凡人不行。

提拉米苏,看在朋友一场的分上,我大声地警告你:那个冒着风雨给你买蛋糕,不在乎你吃得像只肥猪,在你生病时会守在你床边说“提拉米苏,一口药一口蛋糕,给我吃下去”的男人已经快被挪威的氧气美人勾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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