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学什么?学百晓生骨子里、血液里的邪恶吗?
封爵以觉得这个难度太大了,除非是投胎重新来一次才有可能。前提还是投胎以后他改名叫千晓生!
但有人不这么觉得。
墙根下,聿百里和百晓生并排蹲着。
听了边红杏的话,百晓生对聿百里跳跳眉毛,意思是:听到没有?跟我学习!
聿百里挤挤眼,然后摇摇头:大嫂说过,不能好的不学学坏的。
两人眉来眼去了好一会儿,还是僵持不下。
最后,聿百里忘了自己是来听壁脚的,索性站了起来,朗声问道:“大嫂,百晓生身上哪里有什么优点可以让我们学习啊?”
封爵以频频点头。对嘛!百晓生的存在就是为了突显其他人类有多美好嘛。
“学习怎么做一个大骗子,这样才可以骗着欧阳东风一辈子。”做个小骗子啊,只能骗欧阳东风一阵子,如果最后他还是要知道真相,那她费这么多心思将这个真相藏着掖着算什么?
百晓生蹲得脚忙,刚扶着墙站起来,听了这句话,立刻顺着墙又滑到了地上。
这还不算,边红杏瞪着聿百里,“小绿啊,我和你说过什么?”
“很多。”大嫂,你给点提示啊,不然,我很难回答啊。
“你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可取之处了,如今还跟着百晓生学会了听壁脚,你这是打算破罐破摔吗?”
聿百里摇头,急忙为自己辩白,“大嫂,就算我是朽木,我也是一块可以雕琢的朽木,怎么可以把我和百晓生这只破罐子混为一谈呢?我时刻谨记大嫂的训导,立志做一个活泼可爱积极向上热情奔放识文断字能屈能伸的超级龟公!如果客人虐我千百遍,我将客人揍疯癫——哦,不、不、不,应该是即使客人虐我千百遍,我待客人依然如初恋!”
看着聿百里一脸贱贱笑的模样,封爵以算是明白当日众杀手心中那种“家门不幸”的痛楚了。
边红杏问道,“小绿啊,你知道初恋是什么吗?”
初恋啊,那就是——聿百里闭上眼,一脸向往,一副沉醉其中的模样,片刻后,睁开眼问边红杏,“大嫂,我的表情到位了吗?”
“你比百晓生邪恶。”
回答他的是封爵以。
怎么可能?
百晓生和聿百里脸上不约而同出现了不置信的神情。
前者自认江湖再大,邪恶这事儿他认了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后者觉得就自己刚才彻底是在模仿欧阳东风爱恨入骨的神情,和百晓生一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初恋,就是你人生喜欢的第一个人。”边红杏好心释疑。
聿百里想了一会儿,道:“那是我娘,小时候她经常给我做好吃的。”
“爹娘不在此列。”那是亲情。
“嗯?”聿百里又想了一下,道,“我哥,聿千里,小时候谁敢欺负我,他就揍谁。”
“兄弟姐妹也不在此列。”那还是亲情。
聿百里一咂嘴,一拍大腿,“那就是老大!”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你对牛弹琴,而是一头牛对着你弹琴。边红杏暗暗平复自己十分想对聿百里进行人道毁灭以此提高人类的整体智商的行为。
没想,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我的初恋也是老大。”
“我也是耶。好巧啊!”
“好像是老大吧?”
比一头牛对着你弹琴更可怕的事情就是——一群牛对着你弹琴。
边红杏看着四下探出来的脑袋,无力了,对封爵以说道,“清场。”
刚刚意识到自己好像是大众恋人万人迷的封爵以觉得这么对待那些喜欢自己的人是不厚道的,忍不住说道:“这样,不太好吧?”
边红杏看着封爵以脸上那突如其来的可疑的红晕,有些诧异地问道:“你……害羞了?”
“有一点。”没想到喜欢他的人这么多,这真是太突然了!他都没有心理准备。
噢!边红杏在心理哀嚎一声,打消了去纠正那群没有脑袋又喜欢半路认亲戚的杀手对初恋的认识的方向性错误了,只是目露凶光地看着那些多余的脑袋,“说说你们喜欢他的理由吧。”
“老大武功好。”
嗯,封爵以确实有这个优点。边红杏点头表示赞同。
“老大武功那么好,如果说不喜欢他应该会被揍得很惨吧?”
你这么说,肯定会被揍得很惨!封爵以用力地记住此人的模样,打算一会儿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修理了他。
“这不是杀手界的潜规则吗?”
潜规则就是要喜欢封爵以?百晓生算是明白了,他之所以只能编编八卦造造谣、写写野史说说书,而不是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杀手,那就是因为他没有喜欢封爵以。
说到最后,居然有人喊了一句——“干掉老大,我就是武林盟主!”
话音刚落,就被其他人围殴了——
“丫的!你以为大嫂是摆着好看的啊?”
“虽然大嫂还不如燕如雪好看呢,但她是大嫂,你要尊敬她,知道吗?”
“敢不尊敬大嫂,我们就揍你!”
“说——以后尊不尊敬大嫂了?”
神啊!她错了!她就不该给大家这个说实话的机会。
边红杏求助地看向封爵以,封爵以早就抓狂了,只是边红杏一直微笑地听着他们七嘴八舌地说话,他想既然边红杏听着高兴,那他就忍忍吧!反正他早就习惯了边红杏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的痛苦之上了。
如今,得了边红杏的暗示,封爵以将声线压得很低,道:“都给我滚——”
瞬时,犹如一阵龙卷风侵袭而过,树影晃动、叶子飘落、灰尘卷起……然后,人都跑光了。
身上旧伤未愈的聿百里也是四肢并用,竭尽全力爬出了院子。
人一走,边红杏和封爵以都觉得世界美好了,空气清新了。
然,话题还是那个话题。
“你的初恋是谁?”封爵以对这个话题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山茶吗?”
边红杏四下看了看,找不到轻巧又生猛的冷兵器,顿时懊恼为什么今天没有带一壶酒来呢,不然,她一定要一口老白干喷死他!
“一般来言,初恋的对象会是异性。”她不近女色的!
“那是……慕容意?”
“是。”
闻言,封爵以垂下头,久久不言。
没人说话,边红杏便开始打呵欠了,无聊了就犯困啊。
“我去睡了。”
边红杏说着就起身走了。
封爵以默默地跟在边红杏身后。
“你跟着我干嘛?”边红杏不解,“我要回房睡觉了。”
封爵以脸上再现了可疑的红晕。
他到底在害羞什么啊?边红杏更加不解了。
“我的初恋好像是你。”人生喜欢的第一个人,还必须是异性,那……应该是她吧?封爵以思来想去,便忍不住害羞了。
封爵以害羞,慕容意可不害羞。接连几日都花大笔银子包下了云深处。也不干啥,就是叫上一壶酒,坐在大厅慢慢地喝,八喜哭着脸站在他身旁,手里举着一块牌子,牌子上书——娘子为重,其余靠边!
云深处的门外,慕容家各处生意的掌柜大排长龙。
“慕容当家什么时候会出来啊?”
“我这手边的事情都火烧到身般了。”
“成大业者,怎么可以在儿女私情的事情上缠绕?”
“嘘!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当家都快把娘子宠上天了。”
“这可怎么办?要不,咱们去慕容山庄找老当家的?”
“老当家都说了,不管事儿,有事儿都找慕容家现在的当家。”
慕容意在云深处待了几日,掌柜就在外头候了几日,此时,已经怨声载道。
“少爷,各处掌柜都在外面候了好几日了。”八喜看不下去了。这算什么?少爷放着大把正事不去做,天天就窝在云深处喝花酒,哦,不,喝花酒还得有姑娘陪着,少爷这是喝闷酒,一个人,一壶酒,还有一个快要暴走的书童以及一群怨念深重的掌柜。
“不愿意伺候就回姑苏去。”
慕容意丢了这么一句话给八喜,八喜立刻噤声,举着那块牌子站得笔挺。
山茶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有一趟恰好与聿百里碰上了,揪住了聿百里的衣襟就训斥道:“看看人家的精神面貌,再看看你——学着点!”
聿百里两指并拢比划了几下,最后放弃了一指戳死山茶的念头,“老子陪着欧阳冰块吃素。”
这下,山茶终于明白为什么最近云深处的菜色除了豆腐还是豆腐,连点肉沫沫都没有,原来是他们买通了大厨!在她的管治下,居然出现了结党营私、私相授受的情形,她要严惩不贷,她要杀鸡儆猴,她要——
“小姐,不好啦!有人要逆天啦——”
好吧,她承认,她就是个没多大用的小婢女,遇上麻烦一点的事情就只会找小姐。
托山茶的福,慕容意终于见到了边红杏。当然,还有那位除了睡觉上茅房沐浴更衣以外一直都随侍在侧、不务正业、常常忘了自己是名震四海的杀手而误以为自己是边红杏的私人保姆的……欧阳东风。
呃,你说封爵以?
嗯,这几日既有欧阳东风跟在边红杏身旁,他完全无需担心边红杏的人生安全,所以,这些天,他都在房里考虑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边红杏是他的初恋,边红杏又是慕容意的娘子,他应该要怎么做才能合情合理合自己的心意呢?
这个问题,他甚至去请教了鼎鼎大名的江湖百晓生,结果,百晓生表示爱莫难助,“将一件简单的事情变复杂,我很擅长。若是要将如此复杂的事情变简单——小封封,你确定你不愿意找个月黑风高夜偷偷就把慕容意给干掉?”
“不!”封爵以回答地很坚决,“我要光明正大的方法,我要和他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
百晓生实在不忍心打击他,但,事实摆在眼前,容不得他撒谎啊。
“慕容意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身家清白,一门荣华。”
封爵以不服气,道:“我也不差啊!”
“你能比慕容意有财?”慕容意简直就是运财童子转世,生财有道啊!
“回家搬。”他没有,他家有!
好吧!这一条勉强打平。百晓生斜眼看封爵,还有几条呢?
“我长得可比慕容意爷们儿多了。”
那是,要是姑娘都长你这样那人类会灭亡的!百晓生继续斜眼。
“我好歹也是世家子弟,前途不可限量。”
世家子弟?百晓生不淡定了,“杀手世家?”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封家确实人才辈出,江湖上每一代数一数二的杀手都来自封家。
封爵以脸颊微红,“那也是世家。”
这样的世家……要有足够的胆量才敢嫁过去吧?百晓生暗暗思量,“其实,这些都不是关键。”
那关键是什么?
封爵以眼巴巴地看着百晓生。
百晓生也不卖关子,直言不讳,“慕容意和边红杏是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你呢?再说了,慕容意可是边红杏腹中孩儿的爹!”
那些身高年龄外貌财富家世是有用,但是,如果对方在关键位置上有人,你还能怎么办?
答曰:看着办!
封爵以在屋子里来来回回踱了无数个圈,地上都快踩出坑来了,还是毫无头绪。于是,出门问百晓生借了笔墨开始写家书。
写完家书一身轻松的封爵以突然觉得肚子饿了,便去厨房找吃的,才到厨房找到一碗剩下的凉拌豆腐,一口还没吃,聿百里就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见到他就嚷嚷开了,“老大,你居然还有心情在这里吃豆腐!那慕容意上门抢人来了。”
容不得他说话,就被聿百里拉走了。
那块已经到嘴边的豆腐就这么滚落在地上。
到了大厅,封爵以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了——之前没有任何不适的边红杏近几日是早也吐,晚也吐,慕容意为了边红杏的身子着想,想接边红杏回慕容山庄静养。
封爵以看着边红杏惨白的脸庞,点头,“是该静养了。”不能再操心这云深处的事了。
“嗯?”
这不是一个人质疑的声音,是一群人的抗议。
“你也这么认为?”边红杏有些惊讶,心下没来由积攒了许多说不出来的委屈。
她为什么觉得委屈?她有什么好委屈的?她为什么要委屈?接二连三的问题如鱼儿吐泡泡一样在边红杏一个又一个升起。
他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封爵以点点头。他以为自己很细心,却总是疏忽大意,居然总是忘记边红杏是有孕这件事。孕妇是该静养,不该劳累。
“好,”边红杏转头对慕容意说道,“我可以跟你回苏州,但是,我不愿再踏进慕容家。”
慕容意的脸色微微变了,仍是点点头,语气温柔,“红杏能有这样的决定我便高兴了,住的地方我会安排。”他在这里好话说尽劝了两个时辰,却不如那名男子寥寥数语和一个点头的动作。红杏的心里有了别人,这株红杏,终究是长到了墙外边吗?
等到边红杏随着慕容意离开了扬州一日后,封爵以才后知后觉地问道:“她……就这么走了?”
“哼!”聿百里都懒得与他说话。
“没用!”沿柳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鄙视。
“唉……”百晓生长叹一声,觉得和他多说无益,还是省点口水去说书吧。
一众杀手磨刀霍霍,恨不得冲上去将他大卸八块。
“我只是——”封爵以觉得自己很无辜,“她有了身孕,确实应该好生养着啊。”
“那也不用把她送回慕容意身边去啊!”众口一词。
“我……没有……”封爵以的声音越来越小。他还没来得及说留在他身边他会照顾好她的,慕容意能给她的他也能给……好多好多话,他还没来得及说,她就走了。
除了聿百里,其他人甚至都懒得再听他说话,全部拍拍手走人。
聿百里问封爵以,“你是不是觉得大嫂跟着慕容意会比跟着你好所以才送大嫂走的?”
一个是运财童子,一个是江湖杀手,是人都知道该选哪个了。
只是——
“我可以向天上的所有神仙发誓,我真没有这么想过。”
聿百里想了一会儿决定相信他,说道:“老大,既然你没有这么想过,那我们就去把大嫂抢回来吧!”
“……”半晌,封爵以语重心长地说道:“小绿啊,你是一个杀手,不是土匪,要有杀手的格调啊!”
看着封爵以转身离去的背影,聿百里咬牙想:老大,你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封爵以想了很多事,很多和边红杏有关的事情。
慕容意是边红杏的初恋,慕容意对边红杏一往情深,慕容意与边红杏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慕容意是边红杏腹中孩儿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