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电影里演的,还是现实中,警察总是在最后一刻到来,黑帮与黑帮之间的械斗,他们总是等我们打到半死不活了才姗姗来迟的来收拾善后,也是,没人会在意眼中钉的生死。”这次他没有苦笑,而是扯动两边的嘴角,露出很无奈的表情。
“你那时受伤了吗?”她最在意的还是这个,虽说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却还是想听他说,在那样的激战中,没有人能够全身而退的;现在他完好的在她的身边,已经是上天的赐予的了。
“受伤?那是小事而已,只要能动,没有丢掉小命的,其他什么中枪的、挨刀子的都是小儿科,警察来到的时候,我还在追着孟家帮的老大砍,尽管身上的弹孔已经有好几个了,刀伤上的血也像瀑布似的直喷,神智已经不太清晰了,可是那时我唯一的信念就是要为替我死的兄弟报仇,是于痕……”
“于痕?”蔚秋席的脑中好像对这个人有点印象,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个斯文男子,有着很浓的书卷味,举手投足间有种优雅的贵族气质。
“对,就是你心里想的那一个,他的父亲是英国贵族,还有爵位,他的母亲是中国人,他身上流着的是贵族的血液,所以他举手投足间都充满了优雅,但是他是私生子。”两人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大概才十来岁吧,他们是在美国贫民窟认识的,那天于痕抢了一家面包店的面包,被发现了,一群大汉围着他拳打脚踢,那天他刚好路过,本不想多管闲事的,可是那被打的人的黄皮肤引来了他的注意,于是他上前制止了那群大汉,带走了于痕,刚开始那些大汉不肯就这样算了,可是在他三两下就揍倒一名大汉后,他们同意了,因为谁也不想成为被揍倒的下一个。
“私生子?”一个流着贵族血液的私生子?天啊!实在有点令人不敢相信。
“是的,是私生子,他的母亲已经很去世,他的父亲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所以,他注定是个没有父亲的孩子。”虽然他也很想改变这个事实,可是当事人都不在乎,他这个外人又有什么话好说呢?由他去吧。
“哦!”蔚秋席点头,然后问道:“然后呢?警察来了之后?”
“我被于痕一拳揍昏了,醒来的时已经是三天以后了,是在帮里的医疗室,是谁将我从警察的眼皮底下带回来的,我一点也不知道,那场战争的结果,我也不知道;身上受了太重的伤,醒来没几分钟又昏过去了,等我真正的醒过来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了,那时我才从手下的口中得知所发生的事情……”
他叹了口气,才继续说:“于痕是和我一起长大的,我们十三岁就认识了,他是个私生子,也是个孤儿,他说是我让他有了家,这辈子要誓死保护我;我一直把他当好兄弟,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可是这却是他一生的誓言。
我们一起长大,一起读书,一起跟在殷叔身边学习,可以说,于痕是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了,所以,他知道我心里想的是什么,甚至比我还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他知道我不想坐那个位子,他知道我坐在那个位子上有多痛苦,他知道我厌倦了那样的生活,所以,在孟家帮开始找我们麻烦的时候,他就开始计划了,他找上一名在扫黑组工作的警察,和他达成协议,他可以帮那名警察除去孟家帮,可是唯一的条件就是要放走我。
孟家帮在那个地区已经兴风作浪许多年了,贩卖毒品、逼良为娼……无恶不作,警察早就想办他们了,可是却苦于没办法治他们的罪,孟家帮有强硬的后台,不是小小扫黑组可以应付的,所以,当于痕提出这样的条件时,那名警察答应了。
所以,在那一天,于痕将我打晕,拖到约好的地方,然后,他承担了我的罪名,因为他接手了我所要做的事——杀死了孟家帮的老大,这时警察冲了进来,将所有人一网打尽,于痕也不例外,他入狱了,要不是有那名警察的帮忙,他可能要坐牢坐到死,甚至是死刑,后来,那名警察洗脱了他的一些罪名,并且说于痕是他的线民,将功补过,到最后,于痕坐了五年的牢,前几个月才出来的。”这一生有兄弟如此,夫复何求啊!
“他是好兄弟。”虽然不是太过明白男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可是若一个人可以为了另外一个人牺牲生命,那他们之间的情义是很多血浓于水的亲情比不上的。很多人,为了利益,什么都可以不要,甚至不惜牺牲掉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种六亲不认的冷血,在利益面前就会显露无遗了。
“是啊!他是好兄弟,我以有他这名兄弟为荣。”他附和说道,眼光抽离,思绪已飘得老远,仿佛回到了兄弟俩初相识的时候,他们一起上学,一起经过殷叔的残酷训练,甚至一起到咖啡厅打工;那时候的时间过得虽辛苦,可是却很充足。
“你,那时候伤得很重吗?”听说他整整昏迷了半个月,她的心像是被针刺,表面不见伤口,可是却痛极了。
他深深的看着她,像是在探视她的接受程度,怕自己吓到她了,在看到她无畏的眼神后,他笑了,回答说:“中了五颗子弹,身上大大小小的刀伤无数。”他说得尽量轻描淡写,就怕她会吓到了。
“五颗子弹?”她几乎大叫起来。天啊!这男人未免太轻描淡写了吧,中了枪,却被他说成好像只是被人拿棍子打了几棒。她吞了吞口水,问:“分别是哪里中了枪呢?”五枪,也就是说,他的身上被打穿了五个孔。
“大腿中了两枪,左边肩膀中了一枪,腹部中了一枪,最危险的是胸口的那枪,差一点就伤到了心脏,医生说还好抢救及时,不然,就算是华佗再世也捡不回我这条小命,还好我的命硬,死不了。”他很轻松的说着,像是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可是,蔚秋席却不是那么想,她的心在颤抖,闭上眼睛,不敢想象当时的那个画面:他身上有大大小小的伤口,全身是血的任人摆布,黑白无常就站在他的身边,随时都想将他的魂魄带走,放子弹头的盘子里,医生从他身上取出一颗又一颗,沾满血肉的放在那个盘子里,沾血棉花用了一包又一包,而被血湿透的棉花一团一团的放在另外一个盘子里……
轻解开他胸前的扣子,拉开他的衣服,入眼的是他胸口处的一道疤痕,不是刀伤,就算她没有亲眼看过除了刀伤以外其他的伤痕,也知道这不是刀伤,伤口呈不规则圆形,肤色比其他地方的要显得淡,并且带着点粉红的色泽,圆形里又有一些琐碎的小伤疤,可能是当时医生开刀取出弹头所留下的,整个疤痕看起来,就像一朵残缺的粉红色小花。
莹白小手轻抚疤痕,轻轻的,像是怕弄痛他了,哑着声音问:“还疼吗?”
一只大手握住那只莹白小手,放到唇边轻吻,答道:“不疼。”
“当时很疼吧?”平常人就算是被刀轻轻划了一道口子,也觉得疼痛,何况他伤的这么严重,子弹一定很深,不然不会这么多年后,伤口还是粉红色的;而他身上却有五个这样的伤痕,他要忍受的是五倍这样的疼痛。
“当时全身都痛,就不显得这里特别的疼了,而且当时我一直处在昏昏沉沉的状态,实在没有多少感官去感受这些。”他如实的回答,看到她沉重的神色后,轻笑了下,说:“当时我正忙着和黑白无常对抗呢。”
“对抗?然后呢?”她果然被他扯开了思绪,神色已无刚才的沉重,好奇的问。
“当然是我赢了,他们被我一脚加一拳揍得远远的,并且被勒令今生都不可以来取我的命。”说完,看到她张口结舌的,加了句:“至少五十年内不可以。”
蔚秋席被逗有点哭笑不得,这男人看不得她难过呢,一见她神色不对,就用尽方法逗她,什么事情都拿来说,一点也不理会是不是禁忌,可不可以说,真是的,可是她的心却这样被他逗得轻松起来了,刚才的沉重已经消失,现在只剩下满满想笑的冲动。
噢,这个人,真是……人家刚才是在为他心痛着呢?他怎么能,怎么能这样轻易的让她忘记刚才的心痛呢?
“后来呢?你是怎么开了现在这家保全公司的?”不理会他的耍宝,继续问她想要知道的。
唱了一出独角戏,但是他一点也不懊恼,佳人的脸色已经不复沉重,他的目的就已经达到了,只要佳人开心,就算让他学小狗叫,他也会去做的。
“我刚才不是说过吗?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我不想再这样下去,而且还害我的好兄弟进了监狱,于是我趁这次机会一举结束我的黑帮生涯。本来,我的身份就让警方一直很留意,孟家帮的战役结束后,于痕一手揽下了我的所有罪名,警察不是笨蛋,他们当然不相信,可是却苦于没有任何证据,所以,那时候我藏起来是最好的安排。
于痕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他安排我在帮里养伤,可是这件事情没几个人知道,很多人都以为我在孟家帮里已经死了,等我的伤好一点的时候,我让手下放出风声,说我确实已经死了,阎罗帮就此解散。
我在养伤的这段时间里想了很多,我知道我不可以这么不负责任,说离开就离开,起码要安排好兄弟们的去路,于是,在我的伤痊愈了之后,那时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于痕已经被判了刑,一些兄弟也已经离开。
经过我和于痕的商量之后,我们决定开一间保全公司,留下来的兄弟都可以参股,开公司所需的资金全数由我来出,然后按分红结数,在公司里没有薪水,只有按照个人的能力分红,一些文化不高,但是有心学习的,我也出资金让他们去各个培训班,一些不愿意参与的兄弟,我也给了一笔遣散费,让他们离开,然后,保全公司就这样开起来了,我只是名义上的老板,其实注册人是于痕,而全部的员工是股东。”
天啊!他好伟大!在最后都没有抛下手下,还一个个的安排好他们的去路,这可不是任何老大可以做到的;这男人,在粗犷的外表下有一颗金子般的义气之心。蔚秋席不禁眼眶湿润,挪动嘴角,久久才蹦出一句:“你好帅!”
说他伟大有点夸张,可是又不知道用什么言语来夸奖他,而心中唯一浮现的话语就是好帅,于是,她便说了。
他的长相称不上帅气,五官只能说是很端正,脸型菱角分明,理了一个简单的平头,身材是粗犷的,但是由于很高,显得不是很壮硕,身上穿的不是什么名牌,只是简单的开领T恤,在人群中,他也许不是太过显眼,但是此时此刻,她忽然觉得他好帅,帅呆了!
言御辙愣住了,脸色咋白咋红,不止如何是好,他知道自己称不上帅气,也从来没有人称赞过他帅气或英俊什么的,第一次被人这么说,他忘记要怎么反应了,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你知道好帅在黑道中是什么意思吗?”
“什么意思?”蔚秋席呆了一下。不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吗,难不成这也被列为黑话?
“在黑道中是讽刺的话语。”他回答道,看她的反应,她肯定会道歉吧。
可是出乎意料的,她俏皮的说:“可是你现在已经不是黑道中人了。”
言御辙哑然失笑,对这不在预料中的答案有点傻眼,可是,她难得的俏皮却让他心荡神驰,心中涨满了柔情眷宠,专为她的一颦一笑而牵动,爱她,好爱她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