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过指缝洒在脸上,李正与毛毛躺在松软干燥的谷草上,享受着大雨过后的骄阳暖空。
“不知道卓不凡死了没有。”李正自言自语道。
“你以为你能干掉一派掌门?不大可能,他最多就是损耗一些修为。”
“小天,卓不凡和你上代主人宴采子相比,哪个更厉害一点?”李正问道。
“那还用说,自然是宴采子厉害,自三品开始,每一品的修为都分新元、中盛、巅峰三个层次,那卓不凡是七品新元。”
天问剑顿了顿,又继续说道:
“宴采子可是七品巅峰,放眼整个北境,也罕逢敌手,况且到了七品,新元和巅峰之间的差距也相当大,没有几百年的时间是无法超越的。”
“宴采子这样的人物,当年面对的,就是这种怪物吧。”李正感慨万分。
自己的右手臂此刻变成了妖兽形态,很像狮子的前肢,强健有力,长长的黄色毛发随微风摆动。
毛毛对这种能力好奇无比,竟然不害怕,一路上搂着胳膊摸个不停。
离开天问山庄后,李正逐渐掌握了狻猊内丹的使用技巧,如今可以做到局部妖兽化,以及控制妖兽化程度和体态大小。
妖兽化之后,如果保持正常人类大小,则速度极快,敏捷度极高。
如果是巨兽形态,则力大无穷,但比较笨拙,很容易成为活靶子。
夜间赶路时,有一些不长眼的野生妖怪袭击马车,都被李正用妖兽化形态轻松利落地解决了。
但他也打定主意,不到生死时刻,绝不启用完全妖兽形态,狻猊妖王一定就在他的神识某处,时刻准备夺取他的身体。
还有不足两个月的时间,手腕上的黑线长了十厘米左右,离开了天问剑派,以后要靠自己的力量去打败冷千君了。
三月六日。
经过三天慢慢悠悠地赶路,李正和毛毛终于到达了千叶城,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商贩,熟悉的流浪乞丐。
但李正不准备过流浪的日子了,他把狩猎来的野生妖怪卖到了炼丹坊,赚了183枚金元。
用这些钱在通达酒楼短租了一个小小的房间,位置自然算不上好。
好消息是,天问剑派和猪八哥没有对他发出悬赏通缉,李正估计,前者是元气大伤还无暇顾及他,后者是认为碰上了硬茬子,不敢造次。
还余下一些钱,李正给毛毛买了一把匕首防身,又给自己置办了一身体面干净的衣裳,这天中午,他吃过饭,就来到了千叶城的“劳务市场”。
在奔流大会到来之前,除了勤加修炼,还要自力更生活下去。
说是劳务市场,其实更像是散工聚集地,人和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大牌坊下聊天。
故意把自己的法宝利器亮出来彰显实力,好让来雇人的管家注意到。
李正等了一个时辰,也不见人来雇他,正纳闷的时候,终于有个好心的修士告诉他:
“你的模样很不错,又穿的体面干净,看起来不像是来干活的,你看看那边的妖族。”
李正顺着视线看过去,一个熊脸人身妖和一个叫不出名字的鸟类妖怪厮混在一起。
身上脏兮兮的,但恰到好处地,把他们壮硕的肌肉和宽大的羽翼展示了出来。
果然,没过多久,就有一个穿着锦缎棉服,戴着黑色宽檐帽的人过来把他们领走了。
李正无奈,合着长的帅竟然是一种劣势了。
没办法,他找来泥灰把衣服弄的脏脏的,把袖口挽上去露出肌肉,又装作一副神情坚毅的样子。
再把天问剑大大方方地抱在胸前,象牙白的剑身的确吸引了不少目光。
“老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天问剑的声音变得自闭起来。
“嘿嘿,小天,忍忍吧,填饱肚子比较重要。”李正打了个哈哈。
功夫不负穷苦人,又过了半个时辰,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虎头妖怪和一个身背宝剑的人类修士。
“小兄弟可是在找活干?”管家朝着李正说道。
李正赶忙回道:“正是,您有什么吩咐?”
管家拢了拢袖子,指着背后的一人一妖说道:
“我家小姐前几日在城中游玩时不见了,这是我找的另外两个帮手,你们三个一块把小姐找回来就是。”
“至于价钱嘛,好说,找到我家小姐,你们三个可得3000金,你若答应,我可以先预支给你50金。”
机会难得,李正当即答应了,收下50金后,那管家又给他讲述小姐是何时失踪,在哪个地方失踪的。
一应交代完毕后,管家又说道:
“我家老爷姓柳,在这城中也算大户,你们若寻到我家小姐,送到城南柳府便是。”
管家说完便走了,那虎头妖和人族修士便上来和李正打招呼。
一番攀谈后,李正觉得那虎妖十分坦率,快言快语,那个叫做君义的人族修士却寡言少谈,颇为高冷。
妖怪们一般是没有名字的,除非修为比较高,要与人族打交道时他们才会取名字,但也较为随意。
在劳务市场,李正就听到了诸如“蛇八”“熊二”这样的名字。
虎妖自称虎头,这倒方便了李正,同行时就喊他“虎头哥”。
二人一妖来到柳家小姐走失的胭脂巷,拿出管家给的画像四下询问,却并无收获。
李正没有感到奇怪,自从罗刹天与红尘天开战,一些从罗刹天来的妖族就在千叶城附近占山为王,掳走良家妇女当做夫人小妾。
那柳家小姐失踪了五天,在城中寻找必然希望渺茫,不过,让李正纳闷的是,柳家是城南富豪,为何只出3000金来找人呢?
李正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与虎头哥和君义商量到城外的山区找找。
虎头哥极为同意,说道:
“兄弟说的对,前几日我还听说城北的铜锣山有马妖肆虐,杀了不少人呢,马妖最是喜欢女人,咱们可以去那找找看。”
君义也点头表示同意,但此刻戌时已过,他们便找了便宜的住处歇了一晚。
第二日一早,寻人大队出发前往铜锣山,李正和君义御剑飞行,虎头哥变身妖兽形态四足狂奔,竟也不落下风。
中午时分。
来到山下的一处小村落,李正看到了人间炼狱,房屋全部被烧毁,村中的男人和老妪全部被杀死,尸体堆放在一处大坑里,散发着恶臭。
君义怒骂道:“这些作孽的马妖,你们看,这尸坑中有许多村中马匹的头颅,正是那马妖的作风,他们看不起红尘天的普通马匹,就杀来取乐。”
李正觉得不寒而栗,似这种丧心病狂的妖族,罗刹天中何止千万,一旦红尘天落败,这千叶城中普通民众的下场不堪设想。
“谁?出来!”
君义突然一声大喝,长剑出鞘,身体如幻影一般直冲向尸坑旁的一个破败草屋。
草屋轰然崩塌,两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出现在屋后。
男孩们立刻下跪,哭喊着“不要杀我”。
李正和虎头哥走上前去,小男孩趴的更低了。
“不要害怕,我们不是吃人的妖怪,村里还有其他活着的人吗?”李正轻声问道。
其中一个男孩抬起头来,刚要说话,虎头哥挤开李正冲到男孩跟前,手持宣花大斧,朝男孩头顶劈落。
“啊?”李正心中震惊,不知道虎头哥发什么疯,立刻拔剑要挡住斧头,却被君义的长剑搭在剑柄上牢牢吸住,动弹不得。
男孩的脑袋像西瓜一样被开了瓢,连惨叫声都没有就一命呜呼了。
虎头哥捋了捋斧刃,笑了笑,像是干了一件好事。
剩下的那个男孩尖叫一声,立刻跑开了,李正要追,却被虎头哥和君义一起拦住。
李正一脸懵逼,站在原地傻了眼。
虎头哥看到李正的模样,哈哈大笑起来。
“李正兄弟,你应该是第一次接活吧?那就难怪了。”
虎头哥将斧头收到背后,指着地上的男孩尸体继续说道:
“马妖擅长隐匿气息,所以兄弟你没有察觉到他身上的妖气,他们也就是靠这个去泡女人,但有一样东西他们改不了,就是眼睛。”
李正蹲下来仔细观察男孩的眼睛,果然发现了异常——那根本不是人类的眼睛。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起初不敢抬头看我们。”君义补充说道。
虎头哥掏出一个布袋,将袋中的绿色粉末倒在了男孩的尸体上,不一会,男孩就变成了人头马身的形状。
君义说道:“这些马妖心狠手辣,绝对不会留下活口,也就不会有活着的村民,这两个小马妖肯定是留下放风的,如果你刚才被他们直视到,就会被蛊惑。”
李正恍然大悟,暗骂自己粗心大意。
如果有一本《北境妖族百科全书》就好了,也不至于在两位同伴面前这么丢脸。
天问剑察觉到李正的想法,在神识中懒洋洋地说道:
“我就是呀,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没有几个妖族是我不知道的。”
“那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李正问道。
“切,想看你够不够聪明呗,结果呢?年轻人,你让我很失望呀。”天问剑语气中满是失落。
李正气的牙根疼,但也无话可说,他转向虎头哥和君义说道:
“如此说来,两位大哥故意放走另外那个男孩,想必也是早有打算了。”
君义点了点头,说道:
“我在那逃走的马妖身上做了标记,咱们不急着追,到了晚上他们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