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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无事献殷勤,恐怕非奸即盗。

容兰还真和季晓桐约了时间,就在这个周末。

常笑觉得自己有必要学习下容姑娘的交际能力,倩倩也颠颠儿地说要参与,说还没正面见过计算机系传说中最珍贵的兰花草。她见那两人兴致高亢,再一想对方也是来求和的,觉得再去会会那家伙也无妨。

出门前常笑还隐约惦记着一件事,但被两人催了催,她就什么都忘记了。

走在路上,倩倩突然有了疑问,说:“无事献殷勤,会不会非奸即盗?”

容兰说:“没事,今儿个我不喝酒。”

倩倩点头:“那我也不喝。”

常笑心想反正也不会有人对她起色心,无所谓地耸肩:“我喝!”

三人进了约定的包厅,季晓桐正坐在台前的单脚高椅上,悠悠地唱着情歌。那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她听过,却又叫不出名字,一进门就被吸引了,很仔细地听。

而倩倩和容兰直接醉了,倩倩还毫不矜持地小叫了一声,觉得歌声甚为惊艳。容兰则望着他的侧脸一副兴奋陶醉的样子,眸子都是亮晶晶的。

季晓桐唱得很认真,柔和的男中音,偶尔会有些低哑的音色,让人觉得奇怪,明明就是那么一点点哑,却扯得听歌的人心都是痛的。直到最后的伴奏结束,他才放下麦克风,轻轻睨向她们。

常笑大致酝酿了一下,突然啪啪啪地拍手,大喊:“好!”她一向是个很实在的人,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

罢了,她又点点头,还颇为严肃地又强调了一遍:“很好!”

见她如此,倩倩和容兰都有些窘……

而原本坐在沙发上的另外三个家伙也都站了起来,一个理着平头、挺帅气的人直接凑了上来,目光先停留在容兰和倩倩身上,随后再看了常笑一眼,道:“我叫陈华,大帅的室友,他们分别是阿标和老虎,你们好。”

容兰率先回应,笑了笑,道:“你们好,我叫容兰,她叫倩倩,跟笑笑一起过来凑热闹的。”

年轻人嘛,相互笑了笑,都没提今晚的重点,事实上是小心地躲开重点。

一旁的老虎弄了一下点歌机,然后抬头问了句:“谁要点歌?”

“我!”常笑突然有种迫不及待想表现的冲动。

倩倩和容兰立马黑了脸,倩倩还赶紧在常笑身后偷偷冲老虎摆了摆手,示意老虎兄弟不要冲动,先忽悠过去。可他还是傻愣愣地问了一句:“什么歌?”

常笑笑了笑,说:“《青藏高原》!”

容兰和倩倩不死心,继续摆手。

可老虎也瞥见常笑期待的笑容,他脸色窘了窘,还是手贱地点了歌,尽管他很想说没找到。

“插播。”常笑又建议。

然后,她在音乐前奏中接过麦克风,恭恭谨谨地说了句谢谢,顺着音乐张嘴就来:“是谁带来远古的呼唤……”

于是乎,除了常笑的两位室友,在场的人全部被她惊到了:她长着男性化的脸,出口却是标准的女子美声……唱得确实挺有水平……

众人再望过去时,估计想起先前那首柔情英文歌,无一不是干笑着。

“那就是青!藏……大家一起来!”常笑平白冒出这一句,季晓桐还坐在高脚椅子上,刚想下去,动作不由得一顿。

“高哦嗷嗷……”声音高亢,可高音还没亮两下,她没把持住,一不小心破了音。几人顿了一下——都拼命憋笑,毕竟还不是太熟。

倩倩和容兰十分尴尬,她也没理,倒是回头瞄了一眼季晓桐,表情并未显尴尬,说:“我今天没开嗓,下次切磋吧。”

季晓桐望着她顿了一下,两人又僵持了一会儿,他突然扬了扬嘴角,说:“下次就免了吧。”难得不再针锋相对,他从椅子上帅气地跳下来,想了想,伸出手:“季晓桐。”

她没理会那手,点点头:“我知道。”

倩倩立刻从一旁跳过来,从后边偷捏了她一把,咬耳朵:“这个时候,你应该先握手,再自我介绍。”

她纳闷:“没必要,他知道我的名字。”

闻言,众人皆沉默。

“喀,坐吧。”陈华又出来圆场。

桌上摆了一打罐装啤酒,他突然开了两罐,一只手一罐,分别递给常笑和季晓桐:“来来,大帅,你是爷们儿,主动敬一杯,大家以后交个朋友。”

季晓桐看了看陈华的脸,像是在斟酌着什么事,然后接了过来,没吭声,举起了酒杯。

常笑也接了过来,想了想,开门见山道:“对了,我的电脑是不是你下的毒?”

季晓桐突然眯了眯眼,轻嗤了一声,举啤酒的手也收了回去。

一旁的阿标突然坐不住了,开口道:“常同学,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应该是你找了个高手先黑的大帅吧!之后连电脑也不开,还不是做贼心虚?”

倩倩也是个火暴脾气,平时人挺爽快,而且护短。闻言,她很是不服,直接顶了回去:“什么呀!是你们最先动的手,笑笑整部电脑都瘫痪了,重要文件也弄没了。四万字啊!你知道四万字是什么概念吗?用你的鸡爪子一个字一个字敲,不知道要敲到什么时候,还恶人先告状!就是这样,才有人看不过眼,拔刀相助。”

“电脑瘫痪了,不能是她自个儿去哪个乱七八糟的网站弄回来的病毒?”阿标猛地和她杠上了,“她那会儿在论坛上叫嚣,我们大帅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没跟你们一般见识,结果第二天她还踩上门来要求道歉,你这才是恶人先告状!当初在酒吧,我们见你们那桌也玩得疯,才挑的你们,没想到被记恨到现在,女人啊,果然心眼儿小。”

倩倩迟疑了一下,说:“你们现在当然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黄的说成蓝的!你们要不是做贼心虚,他怎么会跑那两万米,还跑到一半就开溜?丢人!”

“那是他要跑一跑,我们说他傻乎乎的,别跟着瞎折腾!”明知输了还跑完,明明没做错还得道歉,就更没必要,阿标望着季晓桐突然感慨,“我们大帅真是个单纯的家伙啊,当初叫他亲就跑去亲了,回来脸都红彤彤的。”

季晓桐突然脸一僵,微微泛窘,蹙眉道:“你闭嘴!”

阿标扬唇一笑,睨着曾倩倩说:“白痴也看得出吃亏的是我们家大帅!”

“屁!”

两人还欲争执,常笑突然迸出一声:“等等。”她理了一下思绪,望着当事人轻轻蹙眉:“这么说,黑我家小电的不是你?”

季晓桐哼了声:“你们家那玩意儿我没什么兴趣。”模样看起来像被弄得没什么兴致。

“你早说嘛。”常笑突然扬扬嘴角笑了,笑自个儿白跑了五十圈。下一刻,她就举起了手中的啤酒,比了个“干杯”的手势,笑道:“那就干了吧!”她歪头回忆了下刚才一行人叫他的外号,唤道:“嗯,大蒜!”

季晓桐静静地瞄了眼常笑,在众人还未笑出声之前,冷着脸纠正道:“是大帅。”

她嘿嘿一笑,说:“干杯。”然后就仰头一口干了,转眼手中只握着一个空罐。

老虎突然在旁边嚷了句:“牛!”随即也拿起一罐啤酒啪的一声打开喝了一口,说:“敬青藏平原!”

“是高原。”她认认真真地纠正,又笑了笑。

倩倩原本还沉浸在刚刚和阿标争闹的气氛中,僵了一下,深吸一口气,猛地往常笑后脑勺用力一拍,暗暗吼道:“有你这么当姐妹的吗?临阵倒戈!”

常笑摸摸头,傻笑。容兰连忙跑出来打哈哈,绕过在场之人,冲到台上唱起了《恋爱ing》,调节了气氛。

常笑已是乐在其中,一只手搭上倩倩的肩膀,笑道:“小兰这歌还唱得不错哈。”接着无比认真地接话:“就唱得比我差一点。”

倩倩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猪。”

季晓桐望着态度突然逆转的常笑,面容有一点点抽搐。

他不懂,不懂这个之前和他那么针锋相对的家伙,为什么可以在一瞬间态度改变得……这么亲切……真是不可思议。

其实,他们根本不熟吧……他晃了晃手中那罐啤酒,瞥了眼随着歌曲摇头晃脑的常笑,回头发现陈华在位置上给了他一个眼神,提醒他们之间还有赌注。于是,他轻轻眯眼,拿着那罐啤酒迎上去了。

常笑轻哼了两句之后,心想今天容兰、倩倩不喝酒,自个儿也无须当护花使者,所以必须喝得很豪迈。啤酒一打毕又一打至,陈华索性又点了一瓶白兰地和几瓶绿茶,摇一摇,晃一晃,混饮。

常笑终于喝得面红耳赤了。

席间,倩倩临时接了个电话先走了一步,容兰心想常笑能喝,没多加阻拦,也没往心上去,和陈华、老虎侃上了。

孰料常笑突然愣愣地瞅着季晓桐,傻愣愣地一笑,猛地动作极具豪气地一把揽住他的肩膀,用力将他揽向自己。季晓桐整个人都蒙了……

而常笑近距离望了望他后,竟无端用手大力捏了捏他的脸蛋,笑眯眯地吼道:“小样!模样生得真水灵啊!”

季晓桐心里直冒黑线,脸竟倏地涨得通红,一边挣脱,一边大吼:“放开!”

一旁几人愣了愣,扑哧大笑。

这头容兰终于意识到事情不对,心想常笑八成喝醉了,再一想自己绝对没本事将她搬回寝室,赶紧窘窘地迎了上去,想趁她还有一丝意识,先扶回去。

不料常笑还有意识,良知却所剩无几,丝毫不予搭理,几番拉扯,容兰根本奈何不了她——这家伙喝醉了,性子还是倔得很。

季晓桐尚未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脸也不知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被她捏那一下,抑或是因为她说的那番话,依旧余红未褪,颇有种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奇妙韵味。他瞪了一眼常笑,咬牙切齿地说:“这怪胎究竟从哪个石头蹦出来的!”

常笑嘿嘿一笑,说:“我知道,大蒜是地里长的。”

“是大帅!”他没好气地纠正。

“好吧,大帅。”她从善如流,又是一笑,“来,我们来对唱情歌。”

这番调侃把几人乐得兴致大起,完全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模样。

容兰只得忙着给倩倩打电话,她根本搞不定发酒疯的常笑。她平时喝醉顶多倒头就睡,哪像常笑有如一匹脱缰的野马,豪情奔放,还有心思调戏男人……写小说写多了吧,关在笼子里太久了吧。

“啊,电话……”常笑突然歪了脑袋,从牛仔裤口袋里摸出振个不停的手机。

她刚要接,容兰已经抢过手机,说:“行了,你歇着。”便走至门口稍微安静的地方,堵着一边耳朵,“喂?你好,喂?”

对面一片沉默。

容兰意识到对方已在听,又说:“我是常笑的室友,她现在不方便接电话,如果不着急,我待会儿再让她打回去吧。”免得常笑又胡言乱语。

“喂?”毕竟是找常笑的,容兰虽然着急,但还是等对方回应。

“哦,是容兰。”对方应了句,那声音不紧不慢,和她的着急形成鲜明对比,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疏离。

容兰顿了一下……嘿,是余非!

老实说,她不大喜欢他。其实,说不喜欢吧,不如说有点怕,这个男人,一双眼眸看似无害,实则看穿百物,关键是你永远不知道他心里在打什么主意。有时会觉得他自己就是一个世界,就应该那么一个人悠悠到老。可是,他身边偏偏有常笑。

容兰还是不喜欢他,明明看到他还笑着和她们打招呼,只是偶尔转身,会不小心瞥见他眼底的淡漠和疏离。其实他一向能成功地捏造其人温润易处的假象,无奈她和倩倩都是直觉太敏锐、脑袋很精明的女人……

对那个家伙来说,唯有常笑不同吧。容兰不禁白了自己一眼,居然会觉得他看着常笑时的笑容,是明媚的,竟也会让人有种春花绚烂的错觉。也只有常笑那种少一根筋的女人才受得了他……

“那……有事吗?”说罢,容兰突然不知如何是好——在常笑喝醉的情况之下。

老实说,她和倩倩都怀疑过他们之间的关系,但常笑说得太坦然,落落大方,无一丝暧昧,直率得甚至让人怀疑不起来……

“嗯,没什么。”余非语调依旧彬彬有礼,随后淡淡道,“请告诉她,我在老地方等她。”

“呃……”

“她忙完了,让她直接过来吧。请问,”他轻轻一笑,听着从电话那边传来的奏乐,以万事好商量的语调问,“方便吗?”

容兰沉默了三秒,镇定万分地开了口:“我还是让常笑接电话吧。”

2.他好像,从未被忽略得这般彻底。

容兰说完就迁怒于常笑,瞪了眼她,随即像扔烫手山芋般把手机递了过去。

常笑问:“谁啊?”

容兰语气有点冲,说:“你们家那位。”

她“哦”了一声,接过手机就问:“你是我们家哪位啊?”

余非顿了一下,仿佛能嗅到她语气里的酒味,反问:“你们家有几位?”

她迟疑了一下,掰了掰手指,认真道:“爸妈加三个哥哥,五个。”她还残留着一丝理智,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下来电显示,看到“余非”两个字就笑了,回头又对着话筒说,“没你的份。”

“喝酒了?”他微微挑眉,算是明白了容兰的苦心。

“不多。”她笑,然后想了想又说,“我要唱情歌,没空接电话。”

“然后呢?”

“然后也没你的份。”她笑笑,因为他不在现场。

他显然沉默了一下,又问:“今天周几?”

“周六。”

“那我就没记错了,”他淡淡地说,“在老地方等你。”

“老地方?”

“嗯,那……”他的语调意味深长,“拜。”

常笑听着耳边的嘟嘟声愣了愣,又蹙了蹙眉,问容兰:“老地方是哪里?”随后耸耸肩说:“没事,咱们先唱歌。”

季晓桐自然不肯陪她唱,模样有点赌气。

容兰管不住常笑,索性由她去。陈华说没事,至少会帮忙把人送回去。

容兰这才略有所思地偷偷打量了一番季晓桐。尽管相处时间不长,但这个男生把什么都写在脸上,倒也让她认定他是个心思简单的家伙。还有那张脸,上帝又一次发挥了他的创造能力和想象能力,真是成功的作品啊!想到这儿,她又是啧啧称赞。

这头常笑唱了几曲,突然拍了拍脑袋,说:“不对啊,我有地方要去。”

容兰挑眉问:“你还能去哪儿?”

她说:“老地方!我去找找看。”常笑眯眯眼,笑得欢心,像是想起了好些个老地方,脸依旧是白里透红,竟有几分憨态可掬。

容兰白她一眼,继续劝说:“你行吗?都醉成这样了,就别去了。咱们先回寝室,你给他打个电话。”

常笑哼哼了一声:“我可以!”

容兰瞪她:“臭小子,你今天真是活得不耐烦了!要去你自己去!”

“好!”常笑轻嗤一声,表示不屑,猛地拍拍平平的胸脯,“自己去就自己去!”

容兰无语,突然意识到电视里的人为什么会说那句“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今天,她真是把什么都还给常笑了。

陈华突然开口:“没事,让我们大帅陪着去。”

季晓桐直接嗤了声:“关我鬼事!”

陈华挑了挑眉,又使了个眼色……不懂?又使了眼色……

季晓桐终于看明白了,才咬了咬牙道:“你记得到时别后悔!”他有些不耐烦地望向常笑,嚷嚷着:“你要去哪儿?”

让季晓桐陪常笑去找老地方……容兰本是不放心,然而常笑使了蛮力横冲直撞,凭她一己之力根本无能为力,只能暂且托付,就这么办了……

不知道为什么,她多望了季晓桐几眼,所有的疑虑居然也消失得差不多了,觉得他可以信赖,或许她真的太依赖自个儿的直觉。

容兰留了个手机号码,又抄了份寝室地址,心想大白天的,人家季晓桐也不会饥渴到这种地步,对一个醉酒的男人婆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加上他也给了她保证,她这才放心。

可她回头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陈华已凑上来咬了一番耳朵,望向两人离去的背影……乐了。

“你到底要去哪里?”

季晓桐无奈又抓狂地看着常笑。她蹦蹦跳跳,一路踩着人行道上的绿色格子前进,她那身高那身板那动作,他怎么看都觉得很别扭……一个头两个大。

眼前突然出现一大片红色地砖,下一刻常笑已不受控制地退后,他还未反应过来,她居然就助跑加速,然后起跳,一跃而过。

落地后她有几分踉跄,季晓桐想起势在必得的那个赌注,咬咬牙迎了上去,扶住她的手臂。

“我头晕!”明明撒娇的话,听起来偏有几分豪爽。

“真巧,”季晓桐假假地一笑,顺便偷偷掐了她的手臂一下,“我也头晕。”

常笑不痛不痒,摸了摸后颈,突然说:“去东沙街23号店。”

“干吗?”

“余非很喜欢那里的蛋糕。”她突然笑了笑,“育南路35号店,余非喜欢吃那里的雪球……春风大道2号,那里的蒸米粉很出名,余非也喜欢……”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露出一些不安的表情:“我感觉余非在生气。”而且她突然想起出门的时候忽略什么了,她因为余非帮她修电脑那事,答应他今天把时间空出来……

“余非是谁?”他抱胸站在她面前,居高临下。

“兄弟,”她说,然后按了按太阳穴,补充道,“最铁的兄弟……”

手机铃声又突然响了,她再次摸出手机,望着闪烁着的那个名字愣了愣,才按下接听键。

电话那头的声音温润如昔,他问:“在哪儿?”

常笑愣了愣,脑袋有些空,便抬头问季晓桐:“在哪儿?”

“延边路。”

“延边路。”她答,而后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点了点头,重复说着“我头好晕”。

同样的话,在季晓桐听起来,终归多了些撒娇的味道。

电话那头不知回应了些什么,常笑嘟囔了一句:“哪里活该了……”她抿起嘴,大致是觉得窝心,反而笑了,随后乖乖地补了一句:“好,等你。”

季晓桐有些不习惯眼前的常笑,她和之前气势逼人的模样截然不同。而后自讽般笑了笑,他又凭什么“不习惯”?

如今,他只想赶紧脱手这烫手山芋,走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部的士在面前停下,车上走下一个眉宇间透着几分舒适闲淡的男子,他朝他们慢慢走来。

那个女人瞄到他,隔着老远就抱怨了起来:“你好慢。”

男生没应话,一双朗目始终看着她。终于走近了,他一声不吭地在她面前侧身蹲下。

见状,常笑顿了一下,大大咧咧地趴上他的肩膀,嘴角扬着笑容,居然有几分小鸟依人。

接着,她便在他耳边絮絮叨叨着什么,他起身,双手紧紧反扣在身后,稳住她的身子,细细地听着。说着说着,她又把头枕在他肩头,安心地合上了眼睛。

季晓桐想,他好像,从未被忽略得这般彻底。

余非的背很宽,居然比她的宽,她心里迷迷糊糊地想。的士行驶在马路上,两边车来车往的呼啸声吵得她不得安宁。

像是到了目的地,感觉他扶她下的士,接着又自觉地躬身,简单明了地示意她趴上他的背。她这才稍微清醒过来。

刚才她喝过了头,像打了鸡血般,整个人很亢奋,而今酒劲过后,头晕乎乎的,很是难受。但她好像还有几分意识,也懒得管自己的嘴巴,说:“余非,这好像是第一次,你第一次背我。”

“嗯。”

她看不到他的脸,皱了皱眉头,接着絮叨:“我重不重?我应该可以自己走……你怎么走得慢吞吞的……”她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堆,瞅着他,心想他或许在生气才没应话,突而又有点烦躁,猛地冲他的肩膀拍了一下,凶他:“走快点!”

坏人,为什么不理她!

等了等,他还是毫无反应……哼,算了,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蓦地想起了从前,将手垂直往下一比,“我第一次背你的时候……”她把手压得低低的,神情无比骄傲,“就这么一丁点高!”

余非将她的身子扶正,大概是怕她掉下去。然后,他随意瞄了一眼那高度,淡淡地回了她一句:“你记错了。”哪这么矮?嘴角却含着笑意。

“哼!哼!”她哼了两声,“我记忆力比你的好多了!”关于他的事,她好多都记得!

他沉默,依旧背着她前进,然后轻描淡写道:“好汉不提当年勇。”

“嗯……”常笑沉默了下,耸耸肩,口吻无比妥协,“那好吧。”因为……他已经长得比她高了呢。

常笑眯了眯眼,想起那该是一次郊游吧,他是怎么把脚扭到的,她忘了,只记得当时和老师走散了,只记得他一甩平时生疏有礼的模样拼命挣扎,只记得她拼了小命将他从山顶背下来,只记得背下来后口干舌燥,热汗淋漓……

只记得,后来她就和他很熟了。

现在想想,那真是一件相当痛苦的事情,若现在让她再背着他走一次原路……那她还是先跑下山求助吧……

常笑放心地把头枕在他的肩膀上,笑道:“我记得当时我还很热血地想,你要是残疾了,我就干脆拜托我妈多照顾你一个,嘿嘿……”顺带摸了摸他的头发,突然又产生一丝委屈:“你以前的样子小小的,多可爱,可是你一转眼就这么高了!”又将手倏地往上一举:“这么高!”

他又淡淡地睨了一眼,说:“你看错了。”他又不是姚明。

“余非……”

“嗯?”

“没事了。”她就想问问他是不是在笑。不知怎的,她仿佛看到他嘴角越发加深的弧度,还想问他的声音怎么会变得这么温柔……

过了一会儿,他平淡地开口:“我以为你问我要不要以身相许。”

“嗯?”她顿了一下,声音轻了下来,“才不是……”她不敢……

好累啊……她轻轻地打了个哈欠,闭上眼睛,逐渐陷入对往事的追溯。

上高中之后,男女关系好像在瞬间变得扑朔迷离,神秘无比。某人和某人开始暧昧,某人对某人若即若离,某人与某人亲密无比……偷偷拖小手的情况也多了,几个女同学聚在一块儿就是聊聊哪个男生。

她其实很奇怪容兰和倩倩为何对他敬而远之,因为那个时候,他……好像总是被提起的那个。

连带着老师也敏感了起来,那时他和隔壁班的班花不知因为什么事,在走廊上单独站了几分钟,就被老班请进办公室品茶,反观她……

其实老师是觉得他和女生单独站在一起比较危险吧。哼,她现在想想隐隐觉得不服气,她那会儿明明天天和他勾肩搭背,老师居然一直不闻不问,全然相信她是品学兼优,不懂情事,不食人间烟火的——二愣子。

事实上,她桌子里常常偷放着几本言情小说,有空就细细品味,可面对爱情,她依旧是一无所知。

她隐约听见有人唤她:“常笑,常笑……”

“嗯……”她模糊地应了一声,随之困意来袭,渐渐失去了意识。

她又隐约听见他在轻声问“要不要我……以身相许?”

哼……她闭着眼睛轻轻呼吸,不可能!

自己是什么时候被送回寝室的,常笑全然不知,但她爬起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阳台照进来,金灿灿的。

睡着之前的事,她倒也记得清楚。先是喝醉了酒,然后不理容兰的拉扯,放声高歌,后来余非背着她,她又胡言乱语……没了。

这也没什么丢脸的,她又不是唱得不好听。至于余非,和他太熟了,小打小闹一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就是嗓子不知怎的痛得厉害,声音嘶哑,说话发音都困难,只得躺在床上给大哥打个电话,问问要吃些什么药。

电话好不容易通了,那家伙第一句话就是:“怎么,怀孕了?”

呸!她从心理到身体,全部很保守好不好?

她就想不通了,大哥是位妇产科医生,平日里谦和有礼,总是谈笑风生,怎么对她总说不出几句好话?不过,他们家的人大凡伤风感冒的,还是习惯给他打电话,尽管他在妇产科。

她撇了撇嘴,道:“嗓子疼……”

“哦。”他像是在忙着什么,心不在焉,过了一会儿才说,“除了怀孕以外的事,你都去找余非哈,乖,哥忙去了,拜。”

没良心。她瞪了一眼挂断的手机,一瞅寝室里,大白天的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真委屈啊。

可是嗓子疼是一回事,肚子饿又是另一回事。昨天她三更半夜蹲在厕所里排泄肥料,现在想起来脚还在发麻……

于是,她简单洗漱了下,顶着乱糟糟的头发下楼买白粥和枇杷膏。

3.难道这就是缘分?

C大的地盘其实很大,各类店铺林林总总,从饮食店、精品店到报刊亭,甚至是服装店,但凡说得出的是应有尽有。可常笑没想到,这么大的学校,这么多的店,她居然会在药店又遇上了——季晓桐。

老天爷就是这样,有这么一个人,不认识之前,你和他永远擦肩而过,可认识了之后,他就好像无处不在了。难道这就是缘分?

常笑盯着他慢慢走进药铺,等他发现自己。

终于四目交接,她友好地扬了扬眉,不料他脸色当即沉了下来,也没和她打招呼,就直接越过她,走近柜台,哑着嗓子对药店老板说:“枇杷膏。”

哑着嗓子……她注意到了重点。

常笑莫名地乐了,掂了掂手里那瓶老板刚递给她的枇杷膏,直接递过去,说:“给。”然后笑了笑,宛若鸭叫般主动开口,“你也哑了啊,真巧啊。”

他愣了愣,没忍住,脸色应该是窘了。

老板这时拿出第二瓶枇杷膏来,她接过来,然后越发觉得相见是缘,于是笑眯眯地说:“要不要一起去喝粥?我请。”

常笑一句“我请”说得热情洋溢,然而季晓桐仅回望了她一眼,情绪似乎不大好,总之没理她就对了。然后,他出其不意地一把夺过她手里那瓶枇杷膏,压根不接她先前递给他的,掏出皮夹,准备付钱。

她一瞅那皮夹又乐了,赶紧摸出自个儿的,两个皮夹一对比,还真的一模一样。于是,她觉得应该表达一下自己的兴奋,哑着嗓子乐道:“真的好巧啊。”

他自始至终黑着脸,像是死忍着,铁了心不搭理她,直接问了老板一句:“多少钱?”

她抢先回答:“十九块八。”

“你闭嘴。”他回头瞪了她一眼,声音果真沙哑得厉害。

她并不在意他的语气,反倒因为轮番巧合而一脸兴致勃勃。

季晓桐睨她一眼,掏出一张二十元的纸币,哑着嗓子说:“不用找了。”

常笑也迅速摸出一张二十元的,往玻璃柜台上一拍,颇具豪情地吼道:“我的也不用找了!”接着无视老板窘窘的脸色,回头看他,说,“走吧,请你吃早餐,我是说真的。”

季晓桐无语。

“走啊!”

“不用了,谢谢!”他假假地一笑,转身就走。

发现他“谢谢”两个字说得很重,常笑笑眯眯地点点头,往他肩头上重重一拍:“哈哈哈,不客气!”然后乐呵呵地跟在他后面。

“我不去!”季晓桐停下脚步,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记得女生寝室在那边。”明摆着一脸的不高兴。

她撇撇嘴,接话:“也没事,不去就不去。我要去荣记喝白粥。”

季晓桐没话说了。

“你寝室不是在那边?”她又指了另一个方向,随后想起什么,哑哑地接着道,“所以说,你也是要去荣记喝白粥?”

“好巧啊!”

这下,季晓桐整张脸都黑了。

见他一脸憋气的模样,常笑也没放在心上,一脸了然地拍了拍他:“没关系,白粥就一元钱一碗,我请得起!和我斗气饿肚子就不好了,我记得昨天你陪我走了一段路,而且你还请我们唱卡拉OK……”

“你嗓子不痛吗?”他突然打断她,语气有些冲,言语中分明夹带着讽刺。看来他是不想因为她而刻意改变行程,而且情绪不佳,不愿有人惹他。

“痛啊。”她眨眨眼,耸肩,“难道你嗓子不痛?”

“痛!”他吼,“跟你说话,我嗓子更痛!所以,你不能闭嘴吗?”

“啊?”季晓桐的意思显然未能传达清楚,常笑一脸疑惑,“可是这点小痛我还忍得住啊。”

季晓桐那模样像是被气得七窍生烟,努了半天嘴没憋出一个字来。

走了两步,他蓦地停住脚步,又似是不服道:“那个是男性皮夹吧。”

“是啊,不过我觉得好看。”她不喜欢那些花花绿绿的,又问,“你买的多少钱?”

他沉默了一会儿,脱口而出:“一千二。”

果然!她得意地笑了笑,说:“我买的四十二!”然后又把皮夹掏出来,横竖摆弄了下。

“你现在的声音真难听。”

她呵呵一笑,又拍了拍他:“彼此彼此啦!”说完抬头看看他气闷不已的模样,这个叫什么来着?报复?

“老板,来两碗白粥!”除了上洗手间,她还是提倡男女无差别对待,请客当然不是男生的特权,她理所当然地在他选的位置旁坐下,扬手一吆喝,又想到什么,回头教育他,“我们现在嗓子不好,要多吃点清淡的东西,好好保养喉咙。白粥就最符合我们现在的需求。”

季晓桐沉默。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觉得面对她,自己全身都处于一种乏力的状态。

常笑看着他问:“怎么,还有哪里不舒服?”他怎么把拳头握得铁紧?而且从坐下开始,他面部就不停地抽搐。

他突然道:“你智商这么高,怎么会屈就在我们学校?”

嗯,常笑想了想,C大怎么说也是本省综合排名最高的大学之一,不屈就。而且仙姑和老德不想她离家太远,毕竟是唯一的闺女。

于是,她望了望他,轻而易举地转移话题:“啊?我突然发现你眼睫毛很长!”

“过奖。”他咬牙道。

“没过奖。对了,你有没有试过在上面放铅笔?”

哦哦,他脸色又变了。这男人怎么这么善变?相比之下,余非EQ明显高些,泰山崩于顶而面不改色。

白粥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因为肚子饿了,她马上闭上嘴,舀了一调羹,吹了吹送进口里。

常笑用余光瞥了季晓桐一眼,抬头看着他略显惊讶地问:“咦?你吃葱?”

他大概是觉得她大惊小怪,没搭理她。她就笑了笑,说:“余非不吃葱。”

“余非?”他突然挑眉,应该是对这个名字有印象,紧接着,他又嗤了声,像是想了起来,“昨天那个。那你不去陪他吃?”

她坦率地笑了笑:“我现在嗓子哑,余非会担心。”况且她也不能一有什么事就给他打电话,兄弟不是这么当的,便又舀了羹白粥送进口。

他终于将注意力从白粥移到她的脸上,突然不以为意地哼了一声:“你倒是挺为他着想。”停顿了一下,想起她昨天说的余非喜欢这个啊,喜欢那个啊,便说:“挺了解他啊。”

常笑顿时得意地说:“那当然。”

季晓桐就忍不住想泼她冷水:“你确定那些是他喜欢的,而不是‘你认为他喜欢’的?”说罢哼了一声:“就像这些葱,我吃它们,你就以为我喜欢吃它们。”

那个男人,看起来,哪是那么好琢磨的男人?

常笑听完埋头想了想,突然抬起头望着他那张精致的脸庞,暗暗咬牙,说:“最毒妇人心。”她决定否认他的这番话微微打击到了她,哼了一声,接着又想了想,坚定地点点头:“我就确定是他喜欢。他又没否认过。”

“听你这么说,他也没承认过。”

常笑想反驳什么,可是……这白粥黏稠软绵,入口香滑,若不是周末大清早的,没到用餐高峰期,一般还买不到。但每次叫余非一起来,他确实从未表示过喜欢,大概只是不反对?

她突然吐了口气,看着他,转移话题:“我觉得你说话有点冲。”“本来如此。”

嗯,那是她在论坛上形容过他的话。她这才意识到这个人或许真的不喜欢她,不过也没关系,有些人刚开始就是不喜欢她,譬如倩倩和容兰。于是,她给自己打气,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切皆是注定的。

埋头吃了几口,常笑又没忍住,问:“你是不是不想和我交朋友?”

“恭喜你,终于觉悟了。”他搅拌了两下,故意没看她,又吃了一口粥。

常笑耸耸肩,两三下扒完碗里的粥,然后从皮夹里掏出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慢条斯理地站起来,道:“那行吧,不打搅你了。”

“告辞!”见他没啥反应,她抱拳行礼,然后从碗的边沿弄了点煮烂的米饭,出其不意地抹在他鼻子上,然后就跑了。

她边跑边哑着嗓子扔下一句话:“有缘再会啦!”

季晓桐愣了愣,才伸手去抹鼻子上的白粥。他不由得有种眩晕的错觉,这女人的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

昨天下午那人接走她之后,他也不知是不是闲出毛病来,居然又回去和陈华那行人继续高歌,接着估计还是吃饱撑着了,竟不自量力地点了首《青藏高原》……结果显而易见——太过用力导致伤了嗓子。

带伤高歌的直接后果是,今天一早起来,他的喉咙就火辣辣地痛……想想,这一切都是拜她所赐呀,思量之下决定不再与她亲近,他宁可让那狗屁赌注见鬼去!

想到这儿,季晓桐又琢磨了下常笑远去的背影,嗯……着实一点女人样也没有……

其实他从早上开始就想让嗓子休养下,今天如非必要,不开口说话,结果竟和她扯淡,现在喉咙都还是刺刺地痛。

真是想起来就憋气,不过这个女人也够自以为是的,一直嚷嚷着余非喜欢这个,喜欢那个。啧,他就不喜欢别人插手他的事,讨厌什么,喜欢什么,他自己心里清楚,该添置的,该进食的,他也能自行打理。

却每每有人揣测他心中所想,为他准备这个,准备那个,磨磨叽叽的,将种种妄想强压在他身上。他厌恶这样。

余光瞥见她搁在桌子上的两元钱和落下的枇杷膏,还有手指上的白粥,想起她与外表极端矛盾的行为,他愣了愣,突然嗤了声:“疯子。”

紧接着,他不由得笑了。啧,眼睫毛上真能放铅笔?

“哟,你嗓子泡过镪水?”

直到中午,倩倩和容兰才回来,顺便给她打包了一份饺子。常笑这才想起容兰友情出演了倩倩的话剧,本来她也说要去帮忙当后勤,大概是因为她昨天喝了酒,今早睡得香,两人才没叫醒她。

她嘿嘿一笑,接过饺子,哑哑地说:“会好起来的。”

“不知情者还以为你是怎么折腾的。”

“啧,流氓!”她抿嘴,知道容兰是记恨昨天她冥顽不灵,死不肯走,“余非什么时候送我回来的?”

“晚上八点多吧,你睡得迷迷糊糊的,怎么叫都叫不醒,把宿管阿姨郁闷得……我们又抬不起你,只得让余非把你背上来了。”

倩倩插嘴:“你牛,那小子居然挺任劳任怨,还不让我们插手。”

那是,余非可是她拜把兄弟!常笑脸都没红一下。

不过,下午到晚上八点那段时间,他们干吗去了?她窘窘地想……嗯,没印象,回头问问余非吧。接着,她就端着饺子开了电脑。

重装之后,系统运行比以前快,桌面黑色系,仅右上角一轮蓝月,幽幽发着光晕,左下角一个回收站,简洁大方,居然真营造出了静谧感,她很喜欢。常笑不禁感叹余非居然还藏了一手。

“那条鱼救回你的存稿没有?”倩倩问,顺便捏了个饺子扔进口里。

“没。”

“哼,我还以为他多有本事。”

她瞄了眼倩倩,难得有些不高兴:“人要是懂得太多就不真实了,人家小非已经很不真实了,非得把他弄得跟外星人似的。”想了想,气死人不偿命地补了一句:“你这样老老实实当个人不挺好?”

“呸!你去死!”倩倩鄙视她,不知道想起什么,突然乐了,“来来,跟你说个事,昨天余非把你背上来,先把你放在凳子上,结果你东倒西歪的。我上去扶你,结果没扶好,让你脑袋撞桌子上了,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她摸摸脑袋,刚才不觉得,现在倒觉得有些刺痛了。

“你的那条鱼,他居然瞪了我一眼!”

她并没有看明白倩倩不明所以的兴奋,问:“所以呢?”

“他瞪我啊,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新奇的事吗?那种敢恨不敢言的表情……啧,兰兰你说是不是!”

容兰呸了一声:“你看常笑写的小说看太多了吧。”

4.她听着一半一半,觉得这场景怎么这么狗血。

常笑撇撇嘴,哼了哼,她才没这么写过。她写的小说很直接,对男主角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描写,顶多就是“虎躯一震,心头一惊”而已。

容兰突然又接话:“对了,之前不是说季晓桐找你有预谋吗?”

她送了个饺子入口,嚼了嚼,回头问:“什么预谋?”

“陈华说他们兄弟几个打赌,说是想象不到你穿裙子穿网袜的样子,看季晓桐有没有本事哄骗你成功,都下重注了,限量珍藏版汽车模型。那家伙昨天和我聊得挺愉快,让我也搅和一份。”说完,容兰就嗤了声,手臂搭上她的肩膀,“拿咱们姐妹打赌,脑袋不好使。我是间谍。”

常笑尚未想明白,回头瞄了眼一脸坏笑的容兰,倩倩已抢先发话:“我觉得你在打什么鬼主意。”

“嘿嘿……”容兰卖了个关子,“反客为主!笑笑,你出马,去哄骗季晓桐穿裙子!”她整个人压在常笑背上,“然后你未来人生的所有联谊我都包了,一直包到你找到命中注定的男人为止!”

常笑耸耸肩,说:“没空。”

她咬了口饺子,突然诡异地笑了笑,啊……她比较想看到余非穿网袜。她还要拍照留念,拍的时候,还要比个“Yeah”,嘿嘿……

“哇,常笑你又偷出绝招!”容兰揉了揉双臂,每次看到常笑这笑容就全身发毛,接着重重地一嗤,“我不管,要是不答应,你一年不准写小说!”

“为什么?”常笑不解,她岂不是很无辜?

“我好奇呗,我蛮横无理呗。最关键的是,你脸皮厚呗。”

“我……”常笑刚想说些什么,突然手机铃声大作。

一瞥是余非的名字,她迟疑了一下……毕竟她现在是鸭公嗓,昨天她去唱卡拉OK,他就好像有点不高兴,这下他一定又要说她活该,要不,当听不见好了。

倩倩估计嫌吵,嚷嚷了一句:“接电话。”

常笑握着手机瞎看着。直到手机趋于平静,又再次吵闹不已,她才觉得事情不对劲,接起来“喂”了一声。

余非开口就来,柔柔地唤了声:“宝贝……”

要死咯!她听此一言,全身鸡皮疙瘩纷纷举旗抗议。

无奈常笑刚想抗议,余非却不给她“澄清”的机会,再接再厉道:“小心肝,你家的第六位被人觊觎了。”

小心肝……她抖了一下。

第六位……她又抖了一下,她家就五位,爸妈加三个哥哥。

她当即听出余非在电话那边引起一番骚动,闹哄哄的,嘈杂不堪。第一感觉就是那边应该有很多人,如今更是因为他一句“小心肝”炸开了锅。只是,这三个字从余非嘴里说出来,听起来不猥琐,反而有几分暧昧。

她想了想,突然弱弱地开口:“我们家加上我,刚好六位,没别的位置了……”

晕……

“听听你那嗓子。”余非先是顿了一下,大概因为他今天情绪不错,并未介意,然后,他直接切入主题,透过电话的声音虽然平稳,她却还是听出了当中藏着的兴致,“位置什么的,挤一挤就有了。在我寝室楼旁的篮球场等你,等你来。”

“我还没吃完!”她赶紧插话。

他笑了笑,说:“你不来……”语气虽轻,却言带威胁,“我就背叛你。”紧接着,他又叮嘱了一句:“乖,该换鞋了。”

常笑拿着手机发傻:“背叛谁?”接着就开始换鞋了……

容兰说,现在出去就代表常笑答应了那个事。结果常笑还是出去了,窘……

估计容兰坏毛病又犯了,那女人大概自个儿和人家赌上了,赌注又是她……常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容兰嗑着瓜子,看她和季晓桐穿网袜打架的场景。然后,她就开始想象季晓桐穿裙子的样子……

呃……晕,她怎么就这么配合?

话说回来,余非这么急,到底所为何事?

去余非的寝室要经过季晓桐的寝室楼,之前常笑来这里大闹过一番,因而以往走在路上,还会有人投以异样的目光。

不过容兰说得对,她要对自己有自信,她的照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很英气的!

只是今天情况不同,路上隐约听到好些人在大声议论,说是计算机系十年来最艳丽的一朵花,直接踩上门跟人表白了,又说什么可惜名草有主了,方才人家还打电话给女朋友呢,现在正在等女朋友出场。她听着一半一半,觉得这场景怎么这么狗血,然后热血澎湃地琢磨要不要去现场观摩一下,写进小说里,但又有余非的皇命在身……她只得认命地往前走。

好不容易到了操场,除了正中间围了一大堆人,她根本没瞥见余非的影子。

手机又折腾了起来,她一接,余非笑道:“亲爱的,人到了没?”

不对劲,真不对劲,常笑想了想,决定忽略他的称呼,再度左右张望了一下,说:“看不见你。”

“乖,往人群的最中间走。”

人群最中间……啊,好多人!好难挤……还好她够苗条。

不过,这么多人,这种阵仗,不会是要打群架吧?学校的保安还没有恐慌吗?

常笑艰难万分地挤开一条血路,终于瞥见目标人物,摇摇头,叹了口气,迎了上去。

余非也瞥见了她,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

孰料,下一刻,耳边又响起沙哑却具有穿透力的声音:“让让。”

接着,季晓桐也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模样却没有半点狼狈。紧接着,他依旧带着不耐烦的神色看着她,伸出右手,递给她一瓶枇杷膏,说:“你的。”

今儿个他也是把余非忽略得一干二净,旁若无人的样子。而他的左手里,分明还握着另外一瓶一模一样的枇杷膏。

常笑自然而然地接了过来,哑哑地说了声“谢谢”,目光就落在周遭的若干闲杂人等身上。

见此架势,不晓得是不是心理作用,她竟又觉得喉咙刺痛得厉害。如果她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是众人视线的……焦点。

焦点?!她心里一惊,种种目光,大多是不以为然,也有难以置信的,甚至不屑一顾的,多少让她不安。

当下,她也懒得再理会季晓桐,自然而然用目光去寻找余非。

余非恰好从“无关人士”季晓桐那儿抽回视线,望着她轻轻一笑,便轻易地安抚了她此刻的焦躁。接着,他迈步朝她走来,轻轻睨了一眼她手中的枇杷膏,不着痕迹地将其转移到自己手中,另一只手突然交握住她的手,往上一举,恣意展示在众人面前,目光轻轻扫过某人,道了句:“就是她。”

轰隆——宛若晴空霹雳,整个场子先是空气一窒,随即炸开了锅。

常笑有些茫然……什么“就是她”?她怎么了?

她被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下一刻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被他握着……被他这般厚实的手掌有力地握着……心跳猛地扑腾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种惴惴不安——

她脚上的帆布鞋已经大半年没洗了,穿的T恤也已经被洗得发白,沙滩裤用倩倩的话来说是像咸菜干一样。还有,头发是两周前才理的,如今依旧像潮湿的墙上铺着的一层青苔,太短了,要拔出来还没个施力点……她那久未相逢的女性自觉,竟在众人的目光之中逐渐苏醒。

余非像是清楚她的不安,突然紧了紧握住她的手,然后嘴角含笑,那般轻柔地唤了她一句:“常大笑。”

余小非……她顿了一下,随即也是不自觉地扬了扬嘴角,余光瞥见季晓桐似是毫无留恋地离开,她也只是抿抿嘴,没放心上。

常笑刚想抬头问问余非事情的起因和经过,了解一下她此刻所处位置及所应扮演的角色,那粒季大蒜突然回过头来,又望了她一眼,勾勾嘴角,唤了声:“喂!”

她分了点神,他突然抛出一样东西,在阳光下亮晃晃的,一闪便至——她条件反射般刚想伸手去接,余非突然抢先一步,帅气地临空一握。

他们二人终于对上视线。这一刻,她竟无端有种错觉,情势宛若电视剧里英勇侠士和终极大Boss的相遇场景,两人眼神交汇在空中,竟是噼里啪啦,疑似一阵电流碰撞。

不过……实不相瞒,常笑怎么看都觉得余非那抹笑容更像……喀,是奸笑就对了……噢,请上天原谅她的诚实!

不过也纠缠不久,季晓桐已将视线转移到她身上,手里抛掷着的像是……硬币一样的东西,他哑声道:“这餐先记着。”

她尚未做出反应,余非未明缘由之下,已是悠悠一笑,面向常笑:“从我账上扣。”一句话已分清主与客。

回头,余非又指了指老早就站在一旁的一个女生,一副忽视季晓桐到底的模样,浅浅笑道:“喏,墙外桃花。”

常笑顺着他所指望去,心又是一扑腾,好一朵粉嫩桃花!

只见那女生星眸红唇,神采飞扬,嘴角也是含笑,自是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如今瞅着她和余非的视线也是充满着兴味。

可下一刻,常笑稍微分了点心,只见那“墙外桃花”旁边还站了一个女的,相貌也是清秀有余,就是瞪着她的目光里,充斥着怨恨的敌意……

喀……常笑被瞪得有些莫名其妙……呃,小姐哪位啊?

“你们当真是情侣关系?”

也不容常笑走神,突然听见一声莺啼,那“桃花”已走到眼前,笑意盈盈地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然后偏头直勾勾地望向余非,显然也是要忽视她。

常笑便自然而然地望向余非。他自始至终虽未再看她,但握她手的力道倒是丝毫未减,如今他沉着地浅笑着点了点头,看不出一丝假态。

“我不信。”女生笑容未减,却是笃定的样子。

围观的人群便又炸开了锅,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起来。常笑慢半拍地捕捉到个中精华,情侣……

情侣?她不由得想起方才在路上听到的议论,贯串前后再一深思,想起那随手拈来的小说情节,最后扫过围观一众……难不成她成了余非的挡箭牌?

啊……她一惊,一愣,一歪头,一琢磨……乐了,嘿!她常笑居然也有成为挡箭牌的一天!

可常笑再深入思量又不免担忧,顾不得细听,突地拉扯了一下男主角,附于他耳边轻声道:“我的确欠缺了一点说服力。”今天若是倩倩或容兰,肯定更能胜任,至于她嘛……从以前到现在,相熟之人,无不将她二人以兄弟看待。

余非侧脸低头瞄了她一眼,突然点了点她的头,也凑近她的耳朵,用应该只有他们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说:“只要你一句话。”

闻言,常笑就突然热血沸腾了,倏地拍了拍胸,表示愿意义无反顾!她当即反客为主,箍住他的手臂,整个人贴上去,厚着脸皮哑着声音喊了一句:“心肝儿!”

喊完,她尴尬地想,怎么自己听起来都有几分……喀,视死如归。

然后,她抬头偷瞄了一眼余非的笑容……嗯……她顿了一下,用她写小说的词来形容,应该是……宠溺。她心一暖,轻轻柔柔的涟漪在心湖里翻开来,一圈一圈,酥麻得让人禁不住颤抖。

听她喊完那句心肝儿,余非已是无所顾忌,回头跟那标致的桃花小姐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笑容已是疏离,他拖着她的手往人群外边走。

常笑边走边抬头看了看他的侧脸,再回头匆匆瞥了眼那个告白对象,看着那女生站在原地巧笑嫣然,并未有生气的模样,她突然意识到余非拒绝其实挺暴殄天物——瞧那个笑容那个美啊。

她心中竟又涌起一股不同于方才的不安……只是不安之余又有些兴奋,还多少有点期待,不禁又感叹起“女人心,海底针”的至理名言来。哼,她早就说了吧,她是个女人!

就是……她望着余非空荡荡的左手突然纳闷了,她花了二十元买的,上一刻还被余非握在手里的那瓶枇杷膏,哪儿去了?好像连硬币也不见了……

于是,她,常大笑,自那日之后,成了某人名义上的女友。

想她这辈子扮演人男朋友的情况不少,当人女朋友还是头一遭,尽管是假的。

为了养好喉咙,时常保持温柔体贴、让人神清气爽的声音,常笑决定早睡晚起。

夏天天亮得早,常笑被手机振醒的时候,天才蒙蒙亮,看不出大概的时间。她迷迷糊糊地纳闷着自个儿好像没有调闹钟,应该是抱着“睡到自然醒”的念头躺下的。

风扇还在床上嗡嗡地转着,凉凉的,她不大清醒地拿起手机接听,听到同样嘶哑的声音自手机那边传来——

“起来!跑步。”

5.奇了,我刚刚有一瞬间终于觉得你是个女人。

常笑心里第一感觉是,啊,怎么会是季晓桐?第二感觉是,啊,跑步啊……

啊……季晓桐叫她跑步啊。常笑还没应话就不小心挂了电话,内心更是天人交战,进退失据。

打从她和这家伙历经那一役之后,仿佛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光明正大地偷懒了好些日子,掰掰指头一算,二哥恐怕会掐死她。

二哥体校毕业后就去中学当了体育老师,强健不失匀称的体格,据说是不少情窦初开少女的心头好,他却总是板起脸,一副不留情面的样子。如此,他居然依旧是她们的心头好,她真是没想明白!

手机很快又闹了起来,常笑蹙了蹙眉,突然从床上弹起来坐好,把电风扇关了,决定还是保持优良传统,为以后照顾未来老公强身健体。于是,她接起电话回应了一声好,小心地下床,免得吵到倩倩和容兰,就开始洗漱。

下楼梯的时候,她重复最初的疑惑,季晓桐为什么要找她跑步?嗯,她和他好像不是很熟。

手表显示时间为早上六点十五分,挺早。

如今开学已经一个多月,已逝去了酷暑的闷热,早晨的风多少有了点凉意。她吸了吸鼻子,刚踏出寝室楼,已瞥见穿着白色T恤,搭配着黑色篮球裤的季晓桐。那副百无聊赖中夹带着不耐烦的样子,颇具他的特色,前额的刘海微微随风飘扬,侧脸迷人,深邃的五官果真居功不小。

不巧今天她也穿的白色T恤和黑色短裤,也是意识到这点,她迎上去就冲他肩头重重一拍:“嘿,真巧。”

他回头瞄了她一眼,有几分无言地望着她的装束,说:“开始吧!”说完,他就毫无预警地迈步,跑在校道上。

她跟上,开口问:“你失恋了啊?”不然举止怎么会这般失常?

他回头瞪了她一眼,说:“来雪耻。”说完就迈开步子跑在前头,一副不与她计较的骄傲姿态。

常笑愣了愣,咬了咬牙,拨了拨头发,帅气地拔腿超过他,然后把头一甩,睥睨道:“手下败将。”

季晓桐愣了愣,加大步伐,一声不吭地追了上来,将她甩在身后,以实际行动证明他才是领先者。

常笑自然不高兴,加速追上。结果,她追上,他反超;她强行抢道,他疾速超车,你追我赶的,很快就较起真来,在无人的校道上狂奔。

两人竞相追赶了一段路,大概是男女在先天条件上有所差距,至少他腿比她长,也铁了心不会相让,她和他的距离居然越拉越大。望着他的身影,她突然自胸腔爆发出一声——

“啊——”

仿佛武林高手被醍醐灌顶,常笑脚程加快,眼看又超出了他一点。

季晓桐那浑蛋居然有样学样,也“啊”了一声,也加了速度,丝毫不体谅她不过一介柔弱女子。常笑怒了,大吼一声:“不跑了!”

接着,她一个急刹车,就冲到一旁冰凉的大理石凳上狠狠坐下,被刺激得浑身一激灵。她一抬头就看到季晓桐在旁边畅快地大笑,他一边笑还一边咳嗽,但少了平日眉宇间的讥讽,多了几分爽朗帅气,看着还蛮顺眼的。

她重重地哼了一声,喘着粗气道:“胜之不武。”毫不犹豫地决定把一切归在男生先天条件所占优势之上,毕竟输了,她不服气,哼了一声又开口:“你要是双腿绑两个沙袋还能赢我,就是你有本事。”

季晓桐望了她一眼,说:“奇了,我刚刚有一瞬间终于觉得你是个女人。”学会无理取闹了。

“不识货。”她是货真价实的女儿身,不过没必要让他验明正身就是了。

啊,好热。跑的时候还好,如今一停下来,整个身子都在冒汗。再望向季晓桐时,她心里不知怎的突然有一丝感慨,她好像……从未见过余非像他这般大笑。余非也从不会在这样一个清晨,和她发了疯似的在清冷的校道上狂奔……余非总是太冷静。

突然,她又想起昨天那件事,想起他握着她手心的触感,想起他那修长好看的手指,脸颊余温不散,猛地摇了摇头,哑声又“啊”地大吼一声发泄焦躁的情绪。

突然,她又记起了余非家客厅里摆放的那台钢琴。她从小特别羡慕会弹钢琴的孩子,因为仙姑一直坚持让她拉二胡,说是承民族文化,展民俗风情。

她还想起刚去余非家那会儿,她还请不动他,他说弹得太多,腻了。她记得那段时间她常常会想象他坐在钢琴前,手指在黑白琴键上游走的情景,那时他一定很小,脸上是放松而陶醉的神情。

后来不知怎的就没了这回事,她果真也没听过他弹奏那台钢琴的声音,除了她偶尔会用食指在琴键上跳跃性地“哆来咪”几下,再没下文。她其实幻想过,有一天他会出其不意地将她拉到钢琴前,为她弹奏一曲,什么曲子都好,说“常笑,这首曲子送给你”。

她吸了口气,剧烈运动之后,心跳还未平复,扑通扑通的,再抬头看看季晓桐,他似是若有所思的模样。突然,他看着她笑了笑,主动开了腔:“你上次穿的那裙子呢?”

常笑心想他应该是想到他和朋友的那个赌,因而愣了愣,猜他下句话会建议她搭配网袜,于是嗤了声:“被你喷没了。”那天穿回去,倩倩果然心疼死了。

就知道他突然叫她来跑步是另有所图!常笑想了想,捶了捶大腿,摸摸肚子,说:“饿了,吃早餐去。”然后叫了一声“哎呀”,才装模作样地摸了摸口袋,“我没带钱。”

季晓桐顿时无语。嗯哼,看吧,敢在速度上超过她,他活该请客。常笑昂了昂头,笑着说:“哎呀,好饿,我今天早上应该要吃很多很多。”

季晓桐在她身后白了她一眼,拖着酸痛的四肢,看着她修长的背影,居然有种又好气又好笑的混乱感受。这男人婆说话有时语不惊人死不休,非要气死他才罢休……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面店时,刚刚七点,太阳已是拨开云层透光芒,金色光辉铺洒在地。小店开门应该不久,来买早餐的人也不多,看样子只有几个早起背英文单词的勤奋学生。

常笑想起初中那会儿曾疯狂时兴“疯狂英语”,每个人也不管读不读得懂,老是用老外听不懂的语调和语速,把一大段英文强行背下来。她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年华啊,啧啧。

余非喜欢这里的云吞面。嗯,喜欢吧……

常笑吃完伸手问季晓桐拿钱,要给余非打包一份并给他送去。她早上还有课,跑完步果然神清气爽,连呼吸也是畅通无比。

季晓桐瞥着她,没说话,还是把钱掏出来搁在桌上,但是没走,像是想等她。于是乎,常笑再次敞开心扉,决定交这个朋友。

去余非寝室楼的路她已经很熟了,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季晓桐大概是想弄清楚让他“大出血”的真正缘由,反正没走,跟在后头。再想想也不对,因为这个方向,也通往季晓桐的寝室楼,就在余非那栋的后面。

不料走到余非寝室楼下的时候,她瞧见一个很面熟的女生手里提着一个速食饭盒,背着手在他寝室楼下的草坪里转圈。啊……是墙外桃花。

常笑顿了一下,下一刻,那女生像是发现了她,微微一笑,直接迎了上来。她长发披肩,穿着粉红色的短袖上衣,白皙的皮肤在晨光的照耀之下居然有些透亮。

对比起自个儿带着汗臭的T恤,常笑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略为不安地咬了咬下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玲珑剔透的女生靠近自己。

那女生瞥了眼她手中的云吞面,突然晃了晃自个儿手中的饭盒,笑了笑:“据我所知,余非比较喜欢吃炒面哟!”然后向她伸出手,“我叫孙恬恬。”

孙恬恬。常笑细细琢磨了下这三个字,就条件反射般伸出手:“我叫常笑。”接着直入正题,“炒面的事,你听谁说的?”

炒面!别的不说,她当真不喜欢那股味儿,干巴巴的,又容易冷,若厨师处理不好,底部会沉积一层油,所以和余非相处这么久,她从来不点炒面。虽说人各有所好,但常笑直觉他不会这么……性情大变。

想到这儿,常笑稍作肯定,却又听到那甜美的声音说:“听余非说的。”

听余非说的……她顿了一下,顿时笑意全无,望向孙恬恬,想在对方脸上找到一丝一毫撒谎或者开玩笑的痕迹。然而孙恬恬坦然回望她,无丝毫退缩,甚至带着某种势在必得……两人一时无言。

常笑的沉默像是在孙恬恬的意料之中,她大致自觉身居上风,此刻神态已恢复自然,轻轻抿嘴一笑:“不信?你问他去。”

常笑不喜欢这个女生笑容中的笃定,像是有多熟悉余非似的。

余非还说过这话?不知怎的,尽管还是怀疑,她的呼吸却莫名地有点紧,连带手里提着的云吞面也比往日沉,心里揪着揪着,有些不舒服。她不由得蹙了蹙眉,说:“他没跟我说过。”

这是事实……她所以为的余非喜欢的,只是从他的不拒绝判断的,可是,好多年了吧,他竟从不拒绝。

孙恬恬听完又笑了笑,突然转移话题,问:“柳雪丹是不是你们的高中同学?”

她愣了愣,这人的话题怎么转得比她还快?她点点头:“嗯。”

“她说,你和余非绝对不可能是情侣。”

闻言,常笑没来由地讨厌“绝对”这两个字。

她其实想说她和余非都跟柳雪丹不是很熟,想说凡事是没有绝对的,就像她也从未想过会有男的找她扮演女朋友。她还想说孙恬恬的脸蛋真的很美,笑起来也很漂亮,名字果然没起错……

那么接下来呢?她反问了一下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处理了,心想,万一……如果……或者……孙恬恬其实就是余非命中注定的人,她会不会因为搅和而耽误了他的一段美好姻缘?

只是……她又不明白心里为什么像是被块大石头压着,闷得难受。

突然,她撞了撞还站在一旁没走开的季晓桐,踮起脚凑近他耳边轻轻地问:“你们男生是不是都喜欢长这样的?”她怎么就瞅着这么讨厌?

季晓桐睨了常笑一眼,突然拍了下她的后脑勺,答非所问:“我不喜欢吃炒面。”

“啊……”听完这话,她突然笑了笑,点了点头,没再刻意压低声音,“我也不喜欢。”然后就看着孙恬恬,挺了挺胸,吸了口气,问:“你要把炒面拿给他吗?”

不等对方答话,常笑紧接着伸出手,又说:“我帮你拿给他吧。”

孙恬恬突然望了眼季晓桐,再望向她时嘴角仍是轻扬的,只是神色多少透露着不悦。随后,孙恬恬笑了笑,忽略她伸出来的手,笑着说:“没事,不劳烦了。”又随意地套了套近乎:“大清早的,你和季大帅一起去买早餐啊?”

她点了点头,觉得孙恬恬和季晓桐应该认识,也没正面回答,就抬头问季晓桐:“几点了?”

他侧头望了她一眼,看了看手表,说:“七点四十。”

难怪周遭的学生开始多了。她想了想,突然把自己手中的云吞面递过去:“那还是你帮我把这个给他吧。”

孙恬恬显得有些意外,望着她的眼神多了几分探视及疑惑。常笑也不理,笑了笑,说:“我早上还有课,先回寝室了。”八点二十上课,她得回去赶紧洗个澡,换身衣服。况且今天嗓子哑,在楼下喊不了余非。

孙恬恬看了看她手中的云吞面,蓦地笑了笑,接了过去,道:“好啊,我帮你。”

她放手之后又愣了愣,拍了拍手,扬了扬嘴角:“嗯,谢谢。”然后转身回寝室。

常笑走了两步发现季晓桐还在身后跟着,不知怎的觉得有些烦,就指向一边,说:“你寝室在那边吧。”

他神态仍是有些不屑,但语气还算诚恳,说:“把你叫出来,至少得把你送回去。”

她目光穿过他,又停留在依旧等在余非楼下的孙恬恬身上一会儿,又望向他,说:“你又觉得我像个女的了?”

“嗯哼。”他也不正面表态。

常笑耸耸肩,蹙眉,肃然道:“炒面其实真的不好吃。”

因为出去跑步,常笑没把手机带在身上,回寝室后发现倩倩和容兰居然还在睡,喊了一句“起床了”,就从柜子里掏出她那件斯文秀气的内衣进了洗手间。

大清早洗了个冷水澡,冷水刺激得她浑身上下一激灵,然后她接了一大桶水,当头泼下,醒神无比。用毛巾擦拭头发的时候,她又心有不甘,直接给余非打了个电话,开门见山地问:“你喜欢炒面还是云吞面?”

余非在电话那头刚“嗯”了一声,已有个女子的声音传来,大致是笑着说了句:“兴师问罪来了?”

一字一句她都听了个清清楚楚,就声音辨识度而言,明显是姓孙名恬恬的某女无疑。

常笑突然不高兴了,干脆利落地把电话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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