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一、财政的概念
(一)财政现象
人类社会时时处处存在着大量的、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通过经济活动来组织生产、进行分配、实现交换,满足消费的需要。从财政学角度看,所有的经济活动一般是由两个社会系统来支持的:一是市场系统,二是政府财政系统。就市场系统而言,人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处不与之打交道。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可以通过参加某种社会劳动,或者说谋求某种职业或工作来得到一定数量的、用货币体现的劳动收入;为了满足个人、家庭的消费需要,人们可以使用货币到市场上选购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和劳务供应。同样,所有的工商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进行的生产和流通也离不开市场。它们可以在劳务市场招聘工人,在人才市场引进技术人员,在生产资料市场购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将这些生产要素组织起来进行生产经营,生产出各种各样的商品,或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通过市场销售以后取得销售收入,周而复始地通过市场进行再生产循环。
然而市场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都不是万能的,市场并不是唯一的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有许许多多的社会公共消费需要,并不是通过市场系统来满足的,而是通过政府财政系统管理的,市场无法有效组织的经济活动来满足的。
一个典型而有趣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问题。蚊虫是一种引起多种疾病流行、危害人民健康的害虫,人们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来进行灭蚊防疫活动。比如,人们可以减少室外活动,在家里关紧门窗,来减少或隔绝与蚊虫的接触,以避免蚊虫叮咬。这种方式不花什么钱就能做到,但是却使人无法去室外进行各种必要的活动,因为室外蚊虫仍然横行。如果必须外出活动的话,上述方法显然不行了。人们还可以采取涂抹防蚊剂的办法防蚊。这种方法花钱不多,但是存在药效和蚊虫的抗药性的问题,因而也不是个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人们还可以选择花钱在自己的房屋周围喷洒灭蚊剂的办法来在一定范围内消灭蚊虫。这种方法比前述方法好一些,能维持一定时间的灭蚊效果,但隔一些时间后,其他地区的蚊虫依然会飞来。最好的彻底解决问题的办法是人们在同一时间,统一地、大面积地行动起来,采取措施消灭蚊虫。这种办法效果最好,但也花费最大,而且这种公共或共同的行为需要统一组织。另外,在灭蚊这项公共行动中还要避免一种“免费搭乘”问题。所谓“免费搭乘”,是借用免费搭车的行为来喻指人们不支付费用而享受好处的行为。试想在灭蚊行动中,如果有一个人肯出钱租一架飞机喷洒灭蚊剂的话,则该地区的所有居民都可以不花分文而享受与付费者完全一样的好处。可是如果该地区每一个人都想“免费搭乘”,还会有人采取这种灭蚊方式吗?
从上面的例子看到,对于那些花费巨大和可能存在“免费搭乘”的情况,市场就失去其效力了。我们把这种情况称为“市场失效”。在市场失效的环境下,另一个系统国家财政系统就可以充分发挥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作用了。财政现象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很多很多的。例如,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我们需要军队、警察、法庭等国家机器,这就需要国家财政拨款支持;为了保证社会生产流通等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我们需要铁路、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网,需要供电、供气、供水、排水等公共基础设施,需要大型工厂、矿山、电站等工业设施,需要大型水利工程、灌溉系统等农业设施,需要大规模的商品储运、流通设施,这些花费巨大的项目多数需要国家通过财政支出来承担;为了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我们需要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文化宫、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这种社会服务机构主要也是由财政拨款来维持和发展的;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我们需要许多科研机构和大量科研经费,这依然需要财政支付其费用。每一个生活在我们这个国家中的人,事实上都不同程度地享受着由财政支付的福利和补贴。当然,为了支持上述方方面面的财政支出,就必须组织相应的财政收入,其中最主要的渠道就是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据税法的规定向政府纳税,形成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收入是通过国家预决算这一形式来加以组织、协调和管理的。
(二)财政的起源
财政的起源是涉及财政与经济、财政与国家的关系,以及财政的社会属性的财政基本理论问题。关于财政的起源基本上有四派观点,即“国家分配说”“剩余产品说”“社会共同需要说”“价值分配说”。
“国家分配说”认为,财政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财政就是国家财政。这种学说的主要观点是:在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劳动的社会分工,产生了剩余产品,因而存在了私有制,进而社会上的人分裂为不同的阶级,为了维护阶级的统治产生了国家,而国家的产生导致了实现其经济分配职能的国家财政的产生。这种观点是以国家为出发点的。它承认决定财政产生的根本条件是生产力的发展,而国家的产生不过是财政产生的社会条件。也就是说,财政关系是客观的,国家主体不能创造财政关系,只能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是强调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决定作为经济基础的分配关系的产生。只是因为在阶级社会中,国家是社会公共事务的执行者,国家成了财政分配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主体,因而人们才把阶级社会的财政称为国家财政。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的财政,是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从阶级社会存在以前就存在的社会一般分配中游离出的一种特殊的分配关系,也就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剩余产品说”主张和强调的是,剩余产品是财政关系产生的物质基础,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而产生的社会职能组织占有剩余产品的过程,也就是财政关系的萌芽和发展的过程。
“社会共同需要说”主张和强调的是,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这一分配关系在原始社会已经形成。
上述两种学说与“国家分配说”的主要分歧是财政分配关系是何时形成的。它们认为不是国家主体凭借政治权力创造了财政关系,而是财政关系性质的变化、财政关系的阶级性使国家成为占支配地位的财政分配主体。也就是说,国家财政是以国家的产生为外部条件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国家就没有国家财政,但绝不是国家创造了阶级财政,相反,是阶级财政为国家的产生奠定了经济基础。它们并且认为“国家分配说”的观点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在逻辑上是本末倒置的。
“价值分配说”认为随着商品交换及其内在矛盾的发展,当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扩展到商品流通之外,才产生价值分配,而财政是国家对价值的分配。这种学说也是基于国家是财政分配主体的立场的。
(三)财政概念的总结
1.基于国家分配论的财政概念
国家分配论是我国财政学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观点。其财政概念为:国家为了履行其自身的职能,需要消耗一定的社会产品,但国家作为非生产机构,本身不会生产其所需的产品。因此,国家就凭借其自身的政治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而取得自身履行职能所需的社会产品。这就产生了一种特定分配,即财政分配。财政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国家的存在而存在,随国家的发展而发展,随国家的消亡而消亡的。所以,没有国家就没有财政,财政就是国家财政。
2.基于公共经济论的财政概念
公共经济论是西方国家财政学说的主流派观点。其财政概念为:在完全充分的竞争条件下,市场经济能够在运行过程中依靠自身的力量,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的最佳效率。但是,在没有竞争或竞争不充分的条件下,单靠市场机制的调节是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最佳化的,于是产生市场失效,而市场失效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对于市场失效,私人经济是无法加以解决的。此时需要有集体的或公共的活动介入,以一种非市场机制的方式去解决市场失效问题。这样,在私人经济存在的同时,也必然需要有公共经济的存在。公共经济的实施机制就是财政。
3.对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概念的认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概念应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方面是指作为一种区别于其他相关经济范畴的特殊的分配活动。就这个方面而言,不同社会的财政,特别是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具有共同性,即所谓财政一般。这种共性在于:都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形成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另一方面是指财政作为一种分配活动所体现的分配关系。显然不同社会制度下财政体现着不同性质的分配关系,因而各国财政具有自身的特性,即所谓财政特殊。这种特殊在于:都是以社会的代表占据支配地位而进行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它反映的是各国不同社会与个人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分配关系,在我国就是一个中国特色问题。
基于上述观点的财政概念应该是:财政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国家为主体的、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形成的集中化分配关系。
二、 财政的职能
(一)财政职能的概念
财政职能或称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活动所固有的经济功能。政府的收支,政府从事消费、生产和分配活动必然要对经济产生影响,改变经济的原来状态。例如,政府如果多收税并用于社会消费,就会改变消费的结构;政府在税收或价格政策上对一部分企业或部门给予优惠,就会使得这部分企业或部门的产品相对于其他产品来说有所增加;政府若将一部分收入通过转让支出给予一部分企业或个人,那么不同企业之间、不同个人之间的收入相对份额就会发生变化;政府扩大其支出会使整个社会的需求变得强劲,从而使社会产品的总产量和总价格水平发生变化。
政府活动对经济的方方面面所产生的影响和变化体现为财政的职能。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第一,这种职能是政府所固有的,只要政府存在,它就必然要进行某些活动,而这种活动必定会对经济产生影响。第二,财政的职能只是表明政府会对经济产生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有益于国民经济,也可能不利于国民经济。例如财政可以使应该多生产的产品得到了发展,使得个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使国民收入增加,使价格总水平稳定,使整个国民经济得到发展,也可以使某些产品生产过多,而另一些产品生产过少,使某些人暴富而另一些人贫困,使生产增长变缓或通货膨胀率上升。不论是好的影响还是不好的影响,它都是财政职能的表现。
(二)财政职能的分类
财政的职能是指财政这一经济关系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它回答的是“财政能干什么”或“应干什么”的财政基本理论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具有三种基本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及稳定和发展职能。
第一是资源配置职能,指政府的活动对资源的使用方式的影响。第二是收入分配职能,指政府对各社会成员占有生产成果的份额的影响。在分析政府活动对微观经济的影响时,我们特别注重于这两项职能。第三是稳定和发展职能,指政府活动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影响。在分析政府活动对宏观经济调节作用时,我们特别强调的是政府的这一职能。这三个职能的划分只是理论上的抽象,在考虑实际问题时应注意到微观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问题会影响到经济稳定和发展,而经济稳定和发展必然会涉及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问题。
1.资源配置职能
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在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的使用者之间的分配。每一经济制度的基本问题,都是如何使资源的配置产生最大的效能。资源的最优配置,说明的就是使社会各种资源始终处于一种最优组合状态,产生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完全竞争或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市场经济能够在自发运行过程中依靠自身的力量,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达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状态,也就是能够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但是,在自由放任基础上的市场竞争,并非在任何领域、任何状态下都能充分展开。在某些领域或者场合,即使人们不干预市场的自发运行,充分放手让市场机制去发挥作用,它也天然无法达到有效配置资源的结果,或者天然无法正确发挥作用。这就产生了市场失效或市场失灵问题。市场失效是市场经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单单依靠市场的作用显然是无法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具体地看,市场失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