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601400000053

第53章 附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3)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小丛书:教你制作舰船模型

    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小丛书:教你制作舰船模型

    《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小丛书:教你制作舰船模型(最新版)》是一本自然科学类读物,《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小丛书:教你制作舰船模型(最新版)》有具体的操作过程和实践步骤。《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小丛书:教你制作舰船模型(最新版)》不仅能丰富青少年朋友课余生活,提升其动手能力,同时也能够让其理解能力和动手能力得到协调发展,从而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 雷锋的故事

    雷锋的故事

    本书介绍了人民的好战士雷锋的生平、资料和先进事迹等,语言通俗易懂,适合青少年阅读,可帮助促进青少年的成长,激励其奋发向上,实现人生理想。
  •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比尔盖茨传

    语文新课标课外读物——比尔盖茨传

    由于许多世界文学名著卷帙浩繁,而广大中、小学生时间又有限,我们便在参考和借鉴以前译本许多优点和长处的基础上,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进行了高度浓缩,保持了原著的梗概和精华,使之便于我们全面而轻松地阅读。这套课外读物还收编了大家喜闻乐见的广博知识,把阅读名著与掌握知识结合起来,扩大阅读的深度和范围,这正是设计本套读物的最大特色。因此,本套课外读物有着极强的广泛性、知识性、阅读性、趣味性和基础性,是广大中小学生阅读和收藏的最佳版本。
  • 追求灵动的品德课堂

    追求灵动的品德课堂

    本书所说的品德学科教学涵盖了本学科整个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计(当然,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是把重心落在了一至六年级这个阶段),主要指以课堂教学为核心的品德学科教学活动,即品德学科的教师,根据国家品德学科教学标准,通过品德学科把教学内容传授给学生,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道德规范,培养正确的思想方法,提高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思想情感,使他们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远大的理想和责任感的教学过程。然而,当我们去认真观察品德学科教学现状的时候,我们的心是痛的。但或许因为痛,我们才更希望去寻找灵动的感觉。
热门推荐
  • 葬天剑神

    葬天剑神

    一介散修,天资卓绝!一身修为,神鬼莫测!一柄神剑,纵横四方!为寻父母,只身杀入九天十地!为了红颜,浴血奋战世间诸敌!我是谁?人称剑神!新人新书求支持,求打赏,求推荐啊,至关重要,兄弟们的支持,将会是我码字最大的动力!
  • 影响中国学生的十万个为什么·辉煌科技1

    影响中国学生的十万个为什么·辉煌科技1

    本书根据小学生的认知特点,精选有代表性的,孩子们最感兴趣的问题,用通俗易懂、简练济的文字,配以生动有趣的插图解知答案。内容新颖丰富、分类科学合理。本书集知训性趣味性于一体,更适合少年儿童的阅读品味。
  • 虹界

    虹界

    再次醒来,四个来到异世的杀手,惊奇的发现他们的身体竟回到了六岁模样。愿本想安静度过此生的他们却不得不为了想要守护的东西而爬到虹界实力巅峰。面对爱情,生死契阔,与子同说。一生一世一双人。面对权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暂草除根。'
  • 恶魔校草的腹黑小娇妻

    恶魔校草的腹黑小娇妻

    绝逼的宠文,前面写的烂,不要介意,我懒得改了,后面写的会好。她“叶大少爷,你喜欢我哪里啊,我改还不行吗?你别再烦我了行吗?”“你全身上下,我都喜欢。”“你.............。”“我已经说了,我不会爱你的,你别再缠我了。”“我会让你爱上我的。”“不会”“会”“那我们走着瞧。”贝琪说。
  • 魅影妖颜

    魅影妖颜

    活了十八年,累了十八年,好不容易解脱却穿越到男女平等的异世。想要隐世却意外食用阴阳双生花,锁骨惊现紫蝶。身具灵力,还有神兽银狐相伴。从此不但身兼师仇,还多了平定天下的重任。偶尔武侠一把,偶尔玄幻一下,恶整坏人,泡泡美男。可是怎么这是一个局?牡丹型玉佩牵扯出离奇身世,神秘人的加害突显惊天阴谋,知晓女主一切的美男沐晨原是天上神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且看女主一层层剥开异世迷雾,讲述一段异世奇缘。------------------------------------PS:亲们,闭眼在此跪求推荐票,求收藏,求点击,求指点。此文有些慢热,坚持看下去亲们一定不会失望的。
  • 乾坤阴阳轮

    乾坤阴阳轮

    倒霉的快递员机缘巧合下得到古武一脉的传承,为求财随好友挖坟却揭开了一个惊世的历史疑团,历史的使命,古武的传承,阴阳家的阴谋,好友的背叛,亲情爱情的两难,魏楠该何去何从......
  • 我在海贼开宝箱

    我在海贼开宝箱

    一次睡梦中林诺穿越到了海贼世界,绑定好感度宝箱系统,获得别人的好感度,就能买宝箱开。简介无力,还请见谅!前期会加入海军,后期会离开。更新不定时,因为上学.
  • 杀手妻:腹黑盟主赖上你

    杀手妻:腹黑盟主赖上你

    “不要撕我的衣服,快起开!”她单纯可爱,在外人眼里甚至有些痴傻!他是武林盟主,外人眼里的绝种好男人!好男人遇上单纯傻女人,狼爪伸出来鸟!“胆子越发的大了,晚上定要你求饶!”顾沐然假装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发现她竟毫不畏惧!“成了两次亲,没有一次成功!死男人,谁求饶还不一定呢!”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